第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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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喝點什麼?” “日行一殺,咖啡特調。

    ” 看着落地窗外的嚎啕大雨,整棵行道樹都給吹歪了。

     這颱風病得不輕,自以為是龍卷風來着,朝四面八方盡呼呼打打,飛樹走石。

     我也是神經病,大颱風天在“等一個人”咖啡廳,等着那一個人。

     桌上放着厚厚的業務名冊,我的手裡翻着一點都不讓人驚奇的八卦雜志。

     不知道嘗起來是什麼怪味道的咖啡還沒煮好,這是我今天唯一期待的驚喜。

     雨一直下,一直下,一直下。

     直得下,橫得下。

     居然橫着下。

     我的思緒随着錶上的時針,以緩慢到偷偷摸摸的姿态爬到桌上的名冊,鑽進那些密密麻麻的數字與名字。

     我想說幾個故事。

     關於幾個有意思的人,關於一些穿鑿附會,關於一些荒誕的傳說。

     是啊。

     荒誕的傳說。

     所謂的職業,不分貴賤,隻有報酬高低。

     上帝給了自由意志,於是傻一點的人便為了榮耀他而存在,但是幹我們這一行的就知道,所謂的上帝隻存在於電影裡的台詞“我們的心中”,真真正正走在大街上的,卻是一個又一個裝模作樣的妖魔鬼怪。

     幾年前,我是個殺手。

     殺手九十九。

     我們的工作不主張榮耀上帝,也不負責替上帝打掃這個污濁的世界。

     嚴格說起來,面目猙獰的魔鬼才是我們的大主雇,因為人們願意花錢将另一個人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抹除的理由,幾乎都在比肮髒龌龊的。

    雖然跟我無關。

     最多的原因當然是為了錢。

     例如我第一個接到的單子,就是要我搭乘一班前往泰國的飛機,去殺一個剛買钜額保險的台灣觀光客,期限五天。

    我還記得我根本等不到飛機着陸,就在飲料裡動了點手腳,讓目标的靈魂直接在兩千呎高空飛升到天堂。

    半年後,幕後花錢買兇的目标妻子被逮捕了,跟我無關,一切都是她自己酒後漏了口風。

     全世界警方有個共通的辦案守則:某人死後,誰能獲得最大利益,案子就往哪裡查。

    利益,就是真正的動機。

    很有道理。

     其次是為了複仇。

     複仇的單子,要不是我是個敬業的殺手,坦白說我能不接就不接,因為單子裡的附註要求特别啰唆。

    比如委託人一定要我把對方的眼睛都給刨出來泡在寶特瓶裡帶走(因為目标長期鄙視委託人);或要我把目标入珠的生殖器割下,并當着半死不活的目标的面丢進果汁機裡榨成肉汁(我可以理解被強暴的痛苦,但你可知道我因此反胃、吃了幾個月素嗎?);或是規定我一定要在目标身上砍足一百刀,最好是在目标氣絕前、還有痛覺時砍完(抱歉我辦不到,我隻能痛快地給了目标一刀,然後再随便劃上九十九道)。

     也許你會想,幫人複仇是一件正義事業,就像美國英雄漫畫裡替天行道的那一回事,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哎,其實關於因複仇而生的買兇,常常跟正義一點狗屁關系也沒有! 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前經紀人交給我單子的時候,那場錯愕的對話。

     “九十九,這次的目标還請你多擔待了。

    ” 我的前經紀人是個老女人,老煙槍,退休後從事殺手經紀已有十九年的曆史。

     她是死神餐廳的常客,據說也是股東之一,所以我們的委託接單大多發生在死神餐廳。

     我打開牛皮紙袋,成疊的照片,都是一對可愛雙胞胎女孩的生活照。

     真不尋常,看樣子才不過七、八歲大的小女孩,誰忍心殺掉她們? “是買主的親生子女被殺掉,所以想要殺掉仇家的雙胞胎報複吧?” “老弟啊,我原先也是這麼想,但這對雙胞胎偏偏就是買主的親生骨肉。

    單子上交代,你下手的時候要搞成像綁票勒贖,手段殘忍一點,别讓警方懷疑到買主身上。

    ”前經紀人點了菸,替我倒了杯水。

     “不是吧,保險金動到自己的骨肉上頭?”我皺眉。

     前經紀人搖搖頭,她的魚尾紋埋在煙霧裡,深沈地不多透露一字。

     “如果你不接,我可以理解。

    ”她說,将菸攆熄。

     “不,我接。

    ” 我漠然地翻着手中的幾張照片,說:“這個世界上誰該死誰不該死,再怎麼樣也輪不到我們殺手決定。

    這個世界上不該死卻死掉的人實在太多,也不見得就壞了什麼改變。

    我收錢辦事,就是這麼簡單。

    ” 但,我想知道原因。

     我将照片收疊好,一言不發看着前經紀人。

     這是我接下單子的小小權利。

     “雇主上個月剛剛發現有錢有勢的丈夫偷情,對象是自己的好朋友。

    雇主氣瘋了,她提離婚,丈夫竟一口就答應,也不多做挽留,還開了一張吃穿不盡的支票給她。

    我能說什麼?她唯一能報複丈夫的,就剩這一對女兒。

    ”前經紀人像是讀着蘋果日報的頭版,語氣平和卻不淡漠。

    着實是個專業的殺手經紀。

     “女人真是輕惹不得。

    ”我收起照片,将杯子裡的水喝完。

     起身要走了。

     “讓這兩個小孩子上了頭條,後款多一成。

    ”她又點了支菸。

     “試試看。

    ”我戴上墨鏡。

     “保持心情愉快。

    ”煙霧。

     “保持心情愉快。

    ”我沒有回頭。

     沒道理的事可多着。

     幹殺手的,什麼光怪陸離的事沒見過。

     就像神祕的宗教組織,也不知道從誰開始,殺手間有了法規樣式的職業道德。

     一,絕不搶生意。

    殺人沒有這麼好玩,賺錢也不是這種賺法。

     二,若有親朋好友被殺,即使知道是誰做的,也絕不找同行報複,也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