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縣志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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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三日之命也。
今議監兌推官仍複舊時事例,運官揭參,旗軍??打,則威令巳有所歸。
其收米兌米之法,印官總責其成,而再于佐貳等官擇勤敏強幹者二三人,分猷佐理,總計合縣倉廒若于戶若幹,某戶米系某反收貯,某官經管,某役看守,詳列姓名,實粘廒所。
額米既足,會銀複完,糧官與運官眼同交兌,不過二十餘日,便可反,未完,不許複兌。
二以三船既滿,不許仍留水次。
其各兌通關,随兌随給,逐厥交卸,不許複踵兌九留之故習,借口刁難。
違者報知監兌。
但此旗軍勿比糧戶。
如是而民運于倉,官兌于軍之前旨可以通行而承利也。
一曰紏參失實之壞宜議。
也。
總漕鞭長不及道廳,痛憶隔膚,所恃與小民朝夕相親,撫疾苦而扞衛之者,惟州縣官耳。
刁軍煽厚,望風披靡,苟得風采之令,坐鎮而護持之,撫字心勞,方當獎勵。
乃忽以昏夜之未通,反至白簡以從事,忍心害理,莫此為甚。
雖魏允升案審結已久,不便更張,而下吏種冤憤無告之苦情,上官種威福倒行之劣狀,不可不明于天下,以為将來之允升者勸,将來之不允升者戒也。
合無部重申法禁,巳後凡有旗軍鼓噪毆辱有司者,立将戎首枭示。
其該管上司不能鎮壓于前,或妄參于後,杳明三體少誣,庶小民之怨氣少舒循吏之孤,逾亦得自立矣。
抑臣更有請者,事無貴乎?空言人必取于專責,巡滿既裁,似宜貢成自巡方兼理。
其事。
下車之曰,親加體訪,即将倉正歇豕各人正身,嚴行鞠究。
漕米百石,自官贈銀五嬴米。
五石之夕,又私加銅若于各衙門常例。
若幹,倉棍侵肥若幹,此外如前列種種名色。
又勒假著千逐審明,刻期奏報,以候皇上不測之處分。
著該按祿隴人八是縣漕朝告,緻臣衙門,然覺指廉井,治以背旨欺君之罪。
天威如此,而漕禍不頓除,此臣所不信也。
伏乞 皇大奮乾斷,攘擇施行。
奉百戶部議奏。
戶部題揭:看得漕運漕道各衙門常例有費,及承差蠹役侵許,臣部屢經題奉 旨嚴行痛革在案。
今仍有此弊,即當題參,從重處分。
但疏内未經指名聲說明白,臣部難以議。
應。
請漕、井各該撫按嚴加密察,果有前項等弊,逐三據實題參,以憑從重處治。
其漆謾糧道之告,宜議款杏滿運馑仞每省止設糧道三貝,督押漕糧。
設漕儲道員,專貴總轄各省船糧,幾催空麟雨事史載山議單,自十年四月内前計臣陳之邂具題。
江南自北、浙江、江西四省漆設,糧道四員。
裁去漕儲道。
随據總漕臣沈文奎、巡漕禦史周小世、總督倉塲臣祝世允、李呈祥等各具題請,複說漕儲道總轄。
臣部以既有漕運禦史總轄,不必又留渭道,議複在案。
今據科臣疏稱:自簾設揖道衙門,虎恨散居要害,群蠹複為爪李食人,每勝常例,動須數千,擾害地方孔宜禁革新觚,仍複設山儲道。
等因前來。
為照:漕暢然弊,自應祛除,多一員,自多一員之費。
曰:先經漕務各會門俱議請複談潛道。
今巡漕禦史既裁,應請下吏部,将新添糧道四員裁革,以省繁費,仍舊複設漕儲道一員,總司催儹。
其五兩五石傳收官兌之害,方議款。
杳。
漕糧荰米之外,加銀五兩,米五石,不過以恤審弁,此外豈答分厘多索?此項等弊,臣部屢經請旨嚴饬,遵行已久,管漕各官猶玩違功令。
三任奸旗倉蠹串通說害,府縣何以不行申報,撫按何以不行參奏?并請敕下各部撫按,如有奸于倉蠹串通詐害等弊,即将經管官據實指名題衆,從重議處。
其官收官兌,軍民不許相見,亦經臣部題明,奉有俞百,欽遵在案。
是何衙門敢于背昔抗行,猶有陽奉陰違,應請 ??下各該撫按嚴行各屬,确查抗違情節,據實題。
參,以憑從重議處。
又杳科臣疏稱:五兩之外,又加五兩貯庫,以憑推官親交。
連官應否加贈。
奉 敕總漕臣并各該撫按酌議妥确具題,以憑另議。
其绌參失實之害,宜議三款。
杳。
旗軍擅自鼓謙,有可果能力扞并禦,該上司自宜據貫題叙,得以不善調停,反将有司失實題參。
今後參久,實應聽科道名門紏參。
其巡方官原系總轄憎糧,查巡漕禦史既裁,應如所請。
巡按巡曆至地方,務愛密訪各屬有倉歇巨蠹,及精道、府廳。
各衙門常例等費,并貪并悖旗、淋尖、蹋斛割單等弊,立行題衆,從重議處可也。
相應具覆,恭候 命下,臣部轉行遵奉施行。
廉等未敢擅便。
謹題。
請有是,依議行。
康熙七年,始實行官收官兌法。
先是,各郡厮因科臣朱紹鳳于順治十七年疏題五米五銀外,每百石再加銀五兩,遂各遵行。
獨鎮即奸胥岘仍前抗法,郡士民疊控督、撫司、道,嚴作申饬,至是始得遵行,而民困少蘇矣。
财熙八年,禁革區差。
先是,糧官多用差役鈎攝明長漕糧分值區首,名曰區差,科派肆擾,每米石科銀三餞。
郡士民勞控督、撫、司,故饬禁革,永不許複役。
區差被用傳牌催糧,民便之。
床熙九年歸并僧截銀兩 事為請議歸并潤截作兩,以免分項催征之擾,并杜勒索私财之害。
申雲南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古科抄出本部題覆福建道監察禦史許題前事等因。
康熙九年五月十七口題。
本月十四日奉右:該部議奏。
欽此。
欲遵本月二十五日抄出勤部。
該臣等查得台臣許寶條議,疏稱:開兌糧米,有随漕輕赍、截頭、領兩等項,有司立櫃男收,鄉民守候比較,廢時失業,差後提催,勍詐使費。
将各二省随憎輕赍、截費等錄,俱計糧道算,照田畝孤征,歸入條銀之内,開載易知由單,報部察核。
民納官則,惟括總數,三仲征足,州縣收貯在庫,交付運軍,小民可免守候比較,輿支應差役之苦,運軍自不得巧取私貼,以滋額外無窮之費。
如有加派私貼,苦累小民者,将該管官參處,督、撫狥庇,并議罪。
庶賦法畫而民困可蘇。
等因。
前來。
查各省随省輕赍加贻運軍截費等銀,應否開載易知由單,并征收應行總糟定議具題,以憑再議。
再杳台臣許賓疏内稱:截費三項,各省多寡不同,業經徐旭齡條泰,見行該督撫議覆,在督撫自應詳酌應減等語。
查徐旭齡将此項錢糧條奏,臣部以各省幫貼銀米多寡不同緣由,先于台臣陳可與條議案内題覆明白,毋庸議在案。
道殊将餘池節條奏,行令該督撫議覆,相應仲題明者也。
奉旨依議。
丹徒縣志:閑朝。
署鎮江府事江甯同知楊看得所屬丹徒、丹陽、金壇三縣,每年額微漕糧,内有正兌正米外有加四耗米,改兌正眷外有加三耗錄,俱系運北急儒。
自前按台秦題定,每平水三石外,額征耗欽五分,米五升,随漕給軍。
奉遵行在案。
續因旗十勒索不休,又于順治十七年間,該料道朱條議,每百石五兩之外,再加五兩,永為定例,亦奉俞旨欽遵,轉行各屬遵照,俱于征漕之際,另派微收,随漕給發。
是以五卷十銀從此為例,永無秘更。
勞經奉行在卷。
今奉新例,将漕糧項下贈耗,自康熙十三年為始,篡入會計由單,體編征給發,水為定例,以杜私征私派之弊。
但今各屬因九年。
分加三、加四耗米項下與耗銀米現今扣存尚未。
動支,不敢徑以此項贈耗擅行編入,請詳前來。
本府近閱部文,有存貯給運之憲行,是耗指項下之贈耗,三例編征,不待複諧矣。
惟是博糧平木三石,微能三錢,米五升,或仍分于加三加四項下分編,或總于正米之漕贈與耗米之漕贈三,并合總編微給軍。
交兌纂入由單會計,事未畫一,難以适從。
合無請乞本部院、都院司道,轸念錢精,纂入由單重務,杳将加三加四耗米項下五米十銀,應否作何纂入由單,俯賜批示下府,以便轉遵。
昭庶錢糧不緻混淆,而下吏得以遵守。
矣。
康熙十年,督糧道遲頒漕糧條禁蘇松督糧道遲 照得征兌漕糧,官收官兌,正耗之外,複有五米十銀,久經題定,奉有俞有,煌煌大語,孰敢悖違。
其如各屬印糧等官,往往縱容積觸,盤踞倉塲,巧立名日,額外多征,以緻奸弁悍丁,借端勒索,分然株求,裒此窮黎,是堪剝蝕。
本道屢經申飾,甚嚴且切矣。
今值新漕征兌之始,誠恐愍不畏來之徒,仍蹈故轍。
除二面密行察訪外,合再出示申禁。
為此示谕道屬印精各官、士民糧裡及便運弁丁知悉,即将康熙十三年分漕糧,務照官收官兌五米十銀之定例,凜遵後開條禁,嚴行厘剔,肅清漕法。
如印糧官及一衛弁丁,敢有仍前縱蠹殃民,橫行利派,恣肆勒索者,許被害糧裡人等,不時赴道首告,以憑立刻嚴拿,官即飛衆獲繁杖下。
本道言不虛發法在必行,爾官吏弁寸,各以功名身家自愛慎勿。
輕試。
鎮江府知府高申督糧遒詳文:看得收兌糟糧陋弊,曆奉憲禁,非不森嚴,無如不肖官胥恣意狥私,不盡遵奉,以緻習相沿,民困莫減。
本府自莅任以來,督曹兩次,海粟民艱,凡從前一切隐弊,靡不開心體訪,加意厘剔。
前毅本道下頒條小十款,真灼見民隐痛切特但,其有稗于漕政,愛非淺鮮矣。
至于呈請十見自輔之法,衆屬妥便。
如各磨地下夫也,每一裡遞,雖貢裡艮名經催,然賈州悉幸花屍自行投櫃,所給印栗,有绐字長赴此銷算,三給花戶,收執歸農,使奸裡不緻尚求小民立法未有善于此者。
未銀米靜正供跋糧,地丁既可以行,糟糧甯日不可。
今後意相應循照收銀之例,令花戶自行,不必勒照原額全完,或多或少,随交随給印票,自今門農每呂責成精長名銷算赴比。
如此,則軍民會而加由官兌克善,奸胥猾裡私收之計熒前未又轉林均泯三議木府離心籌劃,舊自人中勒贈耗之弊,皆由分山不明,小民愚懦蒙曉。
今後府于以收之始,在從八月暮,各屬刊小單,将三出應征正雜等糧,逐項分别科算,起運漕糧若南軍、揚恤等各若幹,填注明白钤印,先期小給糧長,傳催花戶照則赴倉完納,則混勒耗贈之弊可以無虞,且貧富均清實車矣。
然刊刻小單,亦必領提驗确,方免陽奉陰違之弊。
此款者,應否附于十禁之後,并行勒石,伏候宗裁。
本府吏有請者:以上十禁并木議二款,雖勒石于倉塲,然卿僻愚民,恐難盡悉,未免又為奸刀蒙蔽,有辜特典。
應否将各敗行縣刊成二冊,頒怖各啚,母容隐匿遺漏。
務使家喻戶曉,鹹沐恩波,庶痼瘵殘黎,将有起色矣。
督糧道批: 據詳,漕糧贲令花戶自行輪倉,随給印票歸農,責成糧長銷算,及輕糧均恹刊單,分晰注明,以社苛求,俱有神于漕務。
仰将本道條禁十欽三并刊入,頒布通行,毋緻遺匿。
如有杭玩不遵,即指名參報,以憑嚴拿究處。
激督糧道遲十禁三:禁倉塲科派漕糧贈耗五木十銀之夕,铢粒加增,即屬私派。
從前不肖官役搆通倉塲積蠹,借端科斂,種種款項,不可枚舉。
總其名日曹費。
本道曆經嚴禁。
今新漕征收伊始,如有指稱漕費名色,科派厘毫者,或被糧戶首告,或船本道察實奸胥立拿處以賦,提家屬昭追,印糧官咨揭飛我。
禁弁刀勒領運弁丁,行有行糧,擎有月糧,及至交兌,正耗之以加以五教钺在通,文君又有餘水銀羨徒縣志曹執,朝廷之惠養運軍,不為不原矣。
其餘若輩貪婪成性,恣意橫索,殊可甯恨。
今後務遵定例,不許分外苛索。
如少米缺贈,歌微印官。
若正耗瀾定,旗勒精不兌,許監兌開糧官楷名揭報,旅丁拏??打運弁揭報題衆。
功令森嚴,勿得洩視。
禁收漕陋規 糧官征收漕米,自應潔巳奉公。
查從前不肖糧官,視收糧為利數,多用糧書、倉歇分區包攬,或需索常例,或輸應官既苞五因,顧役有不乘機橫索者平。
甚至糧戶交糧,縱容衙役家于借名米色不堪,遇加潤耗,滿欲則收受入嚴,憐意則連朝守侯,蠹潛厲民,莫此為甚。
今新漕伊始,糧裡務将乾圓好米依限交納,收精官役公平收受,俱要洗心滌慮,剔除奸弊,止許經管經承登記數目。
如敢仍前多用收書,勒索常例,科派酒食者,官聽泰拿,役提杖斃。
禁胥役儒索漕糧官收官兌,除糧官随帶二二跟役外,毋容胥役盤踞倉塲。
近查各衙門積蠹,或指稱監兌府廳差人,或借名印官押兌人後下倉驅索銀。
錢交通倉蠹硬派餽送,種種弊端,殊堪發監。
示後如府聽縣奸胥積蠹,仍前違禁下倉,指稱催征催兌名色,索關分文者,許糧戶指名首告,憑立拿究處。
該管官揭報飛參。
本道矢志澄清,從不輕差三役。
倘有積奸蠹棍,假冒名色,入倉撞驕者,許即擒人解道,以憑審實杖斃。
禁把持禮書 倉塲積蠹,人經禁革,民交官官兌軍,法至善矣。
往歲仍有愍不畏從之徒,包收包兌,飾滿倉塲,魚肉糧裡。
攬辨愚之父米,則十倍于正,兜軍衛之受兌,則指派惟多。
糧悔本其分肥,得役打成片小氏高血幾何,奚堪如此朘削?嗣後監兌有司,各宮力行禁革,如有陽奉陰違,本道查訪真實,官以縱厲民,指悉本犯,嚴拿處從。
禁五斛裘 收收兌漕,自應遵照靜斛,出入平集,毋容浮漏。
查各屬收舉,擅用爛口大斛,每石浮高幾指,小民當此戾侵之餘,正供維艱,何堪分外多收?今新潛伊始,如有仍用瀾口私斛,橫加淋尖,高指老詐,指名赴告,印糧官立刻參拿,蠹役飛提究處。
功名性命彼關,各宜儆惕。
禁運謇兄 漕糧到次,印糧官即應核明糧單應兌米數,盛敖派船,如舍廒大小不等,即以二激三廒算定船之數,務女挨順理塔,随到随兌随行,可以遵過淮之限,可以杜留難儒索之端。
迩來奸丁或兌多留少,聯食正留贈,逗覆水次,私亦糧戶不日起輔,爻足則勒倍價折乾,虐民性運,莫代為甚。
嗣後務遵儲殷配船之法,兌則勒令開耕。
至運丁顧兌,止許一旗三綱進倉,不得縱容承手人等,擁濟倉服,乘機肆橫。
如有前項悍故違禁,約印曰官立即指報,以憑嚴食重究。
運官五揭飛參。
禁折就漕,十月微足,奉有定限,務要粒粒貯舍,母得折乾買益控安報。
即今嚴楊在案。
查該縣征收潛糧,每歲至盈千累萬,竟行捏報全完,及至臨兌缺米,不曰圖底零裡,即日服荒無征,究所禦來,實皆聽任奸胥積蠹,盤踞倉塲,包攬兜收,折乾分肥,銅收人巳,米不進倉。
積習相仍,生不可破,遲陳開納,官民受累。
本道稔知此弊,今征收伊始,合行痛革,務要葆遵十月征收之眼,脫粒俱要貯倉,聽候本道親臨盤驗。
如有前項蠹胥包擁折乾,及不遵限征足,康報粃勺者,監兌印糧等官并揭參,經承立會枷責,仍按臨死追,決不輕貸。
禁輕征加耗軍南、石恤等卷保存留之項,毋得加耗。
今查該此收役,凡收辄勸三石加耗米二鬥不等,贈銀不等。
夫以當地支銷之來,何用耗贈大千不法。
示後如有不白官征,征收輕糧,仍然勒加贈韓者,許糧裡不時赴禀,以憑立拿收役重青五十大闆,用三百斤大柳桃示倉揚,依律究拟。
禁漕船阻塞到次,自戶停泊,傍倉官河,挨次鱗集,以便受兌。
近查各屬漕船,每多擁擠市河,既阻注來之舟楫,複妨費易之市廛。
且民居稠密,屋宇相連,保無風火之虞。
所常亟為嚴禁,示後加有仍然停泊市河者,讨地方人等不時禀報。
旗丁頭舵,立拿細打運官。
餘束不嚴,并參處。
不貨 本府高條議二款:花戶自輸漕醉雖多,原清。
則絕,立法不善,終至奸生。
案杳各屬往歲漕糧花戶不能自行輸倉,糧長有包。
當津貼之利,糧完不自給票,小民有重完賠補之殃進倉;不即官收,臨兌有過廒措勒之苦,民倉不改。
自倉終,存先上私廒之計。
種種弊源未剔,何能徹底澄清?今後循昭微收地丁之法,花縣漕挽戶糧米歌其自備輸倉,每裡責成糧長一名,正供催辦,銷算應比,不許染指兜收。
縣官預将印申多發,精官收存。
凡糧戶運刑之米,三經進倉,便眼同經承解手盤斛。
官倉不拘多寡,照數歸農,不許羁留守候。
各裡舊設私倉,三槩攺編官敖字号,不許仍注某坊某面名色。
私倉攺是,糧已無私處可收,過廒之弊永杜矣。
侯收兌之際,本府不時密差訪察,如有官胥抗玩紊規,不遵法則,官以違禁揭報,參拿役提處。
力不給單征比派征米麥科則雖載會計由單,然頭緒繁多,則愚民易為奸蔽,可以任意私加,存留支給輕糧。
海有不肖官胥混征耗贈,豪強坐扣,苦樂失均。
吟後每歲漕糧未刹起征之始,該縣纂刊簡明小單,将會計嶺該田土并應征起存用麥總目,及驗定科頭,實刻于首。
後将裡地杳照縣總著,今經承逐登填算明米裘,要見該啚共征正米若幹,輕糧五米若幹,麥若幹,填注總上,蓋縣印定,于八月内送府核确,遂發頒布坊鄙并官儒各戶,曉谕輸将,一目了然,永杜私加扣之弊。
如官吏不遵定限,先期給單,及科算參武察留。
或告發,官以私征揭報,經承正法,追關不貸。
附屯衛嘉靖十六年賦役冊禁約事宜:該衛掌印官收管銀兩,佥書官收管匙鑰,首領官收管簿籍,凡遇一應收管,公同登記屯田籽粒,該衛所掌印管屯官務要督并旗軍以期完納。
如違限不完者,将該所旗軍月糧扣除作數,職官另行參提。
該衡歲征金銳等門佃地官錢,各查照舊額征納,合用軍。
料價照例于屯田内均則,十年帶征。
該衛三年。
次故造淺船,每雙軍三,該辦料銀久拾參兩陸錢。
但遇派辦,務将船料銀兩數目備申,候批示至日施行。
該衛置循環文簿二扇,将歲征及食糧旗軍與各門佃地人戶出辦銀兩,備開舊管新收開除實在數目,按季送巡按衙門查考。
鎮江府每季吊取該衛收放底簿,揭查有無那移侵欺情弊,具由中報太院,以省該衛差人之費。
年終則通将三年收史數日,具結繳報。
書曲開載巳盡,敢有額外多科銅錢,擅扣月糧,或令軍吏出辦,即系城私,定行從重參究問治數。
衛左、右、中、前、後、中右等陸千戶所屯田肆拾刑百戶所,其軍舍餘丁參千玖百參名,共種田地壹拾壹萬柴千貳百貳拾壹畝伍分朱厘朱毫,額該辦納夏秋,将粒棚千玖百陸拾陸石壹鬥陸升陸合揚勺伍抄,夏麥。
貳千肆百石秋糧米。
玖百壹拾玖石陸鬥陸升伍合陸勺伍抄,黃伍千陸百肆拾陸石伍鬥壹合貳勺。
比軍古餘丁撤百名,其種田地肆萬畝,每畝科糧壹下貳升,該辦。
夏秋籽粒肆千。
抛百石夏多。
貳千肆百石融糧米貳百搠拾伍石貳升壹合,黃豆。
貳千壹百壹拾肆石玖鬥法升政合、公差、運糧等項。
軍餘貳千抛百伍拾制名,共種田地本萬壹千壹百壹拾玖畝刑分壹厘宗亳,每畝科糧伍升,該辦秋糧米豆參千伍百伍拾伍石以鬥。
坎升抛勺伍抄秋糧米。
肆百玖拾伍石陸鬥玖升,柴合陸勺伍抄黃豆。
參千陸拾石貳鬥玖升參人貳勺。
續奉例清出起科軍餘貳百肆拾,共種田地陸千壹百壹畝朱分陸厘,每畝利壹鬥,該辦秋糧米豆陸百壹拾石壹鬥宗升合秋糧。
米壹百參拾冊石玖鬥肆升,朱合角豆。
肆百柔拾壹石貳鬥貳升玖合。
修城之數三,本衛城垣門關、窩鋪并教塲纓頭、旗号響器,遇有損壤傾顔,應該修理者,臨時估計舊規參拾兩以下,本衛于軍辨夫内徑文以上申詳,照例軍民七出備料銀成征之數。
本衛所轄六千戶所,見在食糧軍餘參十參百貳拾或名,每名征料差銀壹錢壹分抛毫陸絲,供該銀參百陸拾玖兩伍分貳厘。
有出幼勾到新軍,則照數遞減,如有逃亡事故,則遞加。
本衛所轄金銀等門,原舊佃征地租銀壹百貳拾貳兩别錢陸分抛厘,今新增銀參拾貳兩參錢朱分,共銀壹百伍拾伍兩貳錢弘分搠厘。
三。
本衛原額淺船貳百參拾陸隻,内除天順等年漂流火燒等項,無力補造壹拾玖雙外,曆年實造貳百壹拾柒隻,每隻該軍料銀參拾參兩陸錢,共銀朱千貳百玖拾壹貳錢,均作十年帶征,每年照例均攤。
本衛屯田壹拾壹萬朱千貳百貳祫噎畝伍分宗厘生亳内每畝派征夫陸厘貳毫貳絲,共銀朱百貳拾玖兩壹錢貳分。
右三項共歲征銀壹千貳百伍拾參兩肆錢壹分。
一年之用銀壹千貳百伍舍伍兩壹錢貳分壹厘。
萬曆十七年經賦冊:鎮江衛屯田籽粒,歲該夏齊銀朱百貳拾兩壹錢肆分肆厘,秋糧銀貳千壹百壹拾陸兩壹錢貳分壹亳肆絲柴忽伍共銀貳千搠百參拾陸兩貳錢陸分肆厘壹毫肆絲柴忽伍微,額系該衛各營種辦屯田,軍人納完,解府支給官軍俸月糧飯之用。
皇情鎮江衛原額屯田參千玖百陸拾壹分半,其在揚州府、泰州、江都、泰興縣者十九,在丹徒、丹陽者十七。
其等則之别有四,具列如左。
原額上則比較田刑百分,每分額田伍拾畝,共田肆百湏。
康熙三年清查案内丈增朱頃貳拾伍畝參分陸厘貳毫剔絲。
十六年籌饷案内升增壹拾蓋頃荊拾肆畝肆厘,其田肆百貳拾壹頃玖畝肆分貳毫恻緜中則公差田并新科樣田貳千以百貳拾伍分,每分額田貳拾伍畝,其日朱百春拾壹順貳拾伍畝,情查集内艾增貳拾伍頃壹拾貳畝及分陸厘崇毫。
十五年墨報案内升增壹頃肆拾肆畝。
籌饷案内升增公差田伍拾伍頃柴拾教畝伍倉倉基、樣田伍顯貳拾朱畝攻分參厘。
廿田别百壹拾拊湏加拾貳畝宗分。
以厘柴亳則攺科田貳百與拾陸分半,每分額田貳拾伍畝,其田伍拾玖頃壹拾貳畝伍分。
清杳案内丈增貳頃玖拾壹畝肆分典厘參毫。
籌饷案内作增壹頃叁拾桀畝貳分,共田陸拾參頃肆拾壹畝壹分。
以教毫。
下則關墾餘田貳百玖拾肆瑣壹拾陸畝叁分别厘玖毫。
籌飾案内型增伍拾。
十九年隐地之清察難周案升增新墾餘自一頃肆拾參畝在分陸厘。
共田參百肆拾陸頃陸拾陸故玖分肆厘故毫。
以山共。
田壹千。
陸百伍輪頃貳分别厘壹毫,物絲實征無肆千舂百歡拾陸兩貳錢壹分壹厘貳毫殊忽歡鑿纖伍以豈熙欲以東漠貳埃肆漠。
原制:屯丁舂千藏百陸格登半,戶各伯種壹分,其也日參千政百陸拾壹分半,故明季世半日竄。
皇清順治中,監蔡疏請均派糟船贍運,迄今表之。
有政不 驿傳 皇華之使,過臨茲士者,例有刍秣之供,所謂賓至如歸,守土者之責也。
然所支費,孰非國家正供,吾民膏血,倘有僞冒及過索者,其安能縻耗以應乎? 明 嘉靖十六年賦役冊:京口驿站船每年征銀伍拾貳兩,鋪陳每年征銀貳拾玖兩我錢陸分。
廪給歲用錢壹百肆拾壹兩貳分貳厘,水夫五百二十名,共銀玖百參拾陸兩。
内停造船隻不革夫,均撥幫差館夫二名。
本縣歲辦馬驢,除鋪陳支應銀搠拾洲兩參錢,馬驢價銀陸拾肆兩。
炭渚驿館夫五名,通津遞運所搖船什物工伍拾陸兩。
水夫二百四十名,該銀肆百夾貳兩;防夫八十四名,該銀壹百貳拾陸兩,鋪陳缺玖兩伍錢參分,每年帶征銀貳兩貳錢,折分别厘。
十五年賦役全書:京口驿祗應廪給米銀參百肆拾米兩挑分陸厘,遇風加銀貳拾剖兩玖錢貳分參厘參毫參絲參無參微。
促水夫壹百貳拾名,每名工食銀壹拾兩,擁出,共該銀壹千貳百珠拾性兩,遇潤加銀壹百郁兩。
催早轎夫剖拾春名,每名工食不等,共該銀朱百伍兩陸錢,遇閏加銀伍拾剖兩。
擁錢舊額原編陸人。
名,每夕以兩,共銀伍百肆拾兩。
又奉文加編貳拾參名,每名柴而貳錢,該銀壹百陸給伍兩陸錢。
共編前數走逸差馬貳拾陸匹,每匹工食不等,并除陽、直貳縣代編外,實該銀壹千陸百朱拾肆兩陸修,遇閏加銀壹百參拾玖兩伍錢伍分。
舊額原何馬貳拾參。
匹每匹便肆拾,例兩該銀壹千遣百肆兩。
又馬矣四每匹銀參人,例兩該銀南百青拾肆而天。
以丹陽、金壇貳關代征銀壹百肆拾貳兩貳錢。
又奉文加編馬價銀伍百,政書州兩揚錢。
舊顧龍袍大差銀伍拾伍兩,舊編銀陸拾兩,于順治參年議裁,輸傘銀伍兩。
免編。
實編前數鋪陳峤傘銀伍拾兩,内裁銀貳拾兩解部,每兩解費貳分,該銀肆錢,實給銀參拾兩此陌淮部,駁欲開扣。
或鋪陳銀貳拾關,改解。
戶郵、河下聽事、報事官史貳名,每名工食銀作兩貳錢,共銀壹拾肆兩肆錢,遇閏加銀壹兩貳錢。
館夫捌名,每名工食銀玖兩,該銀朱拾貳兩,遇閏加銀陸兩舊額原編壹拾貳名,每名銀玖兩,共集壹百揚雨。
前議裁肆名,銀參拾陸兩,免編外。
實編前數買辦夫并役占夫壹名,工食銀柴兩貳錢,遇問加銀陸錢。
低船銀壹百玖拾玖兩參錢伍分壹厘。
柳亳站座船水手伍拾朱名,并各院座船水手分孤食不等,共銀參百玖拾伍兩貳錢。
以分過百,加銀參拾貳兩玖餞肆分捌毫參絲參忽參舊顧原編船頭、水乎冊拾以名,共銀伍百貳人貳兩,于崇祯肆年奉文減缺宣百貳拾陸而生、錢宣分免編外,實而船頭人手陷名,每名針兩貳錢,該似肆拾公人能水千肆拾别名,每名依伍兩肆錢,故能貳百伍者以兩貳錢。
天字肆号船水于者名,每名俱今則貳錢,該銀貳舍壹兩陸錢。
又撫似按用川分衆水千工食銀奉拾情兩貳錢玖分,共編前數。
天字參号座船水于工食銀壹拾貳兩陸錢,遇閏加銀壹兩伍分。
專值河下聽事、報事馬夫卷名仞名,工食銀非兩貳錢,共銀貳拾壹兩。
降饑遇闌加銀壹雨抛錢。
戾渚驿馬價銀玖拾孤兩,宣錄揣分剖厘伍毫肆絲,遇閏加錄執兩壹錢荊分貳厘卷毫朱絲洲忽叁微。
館天貳名,每名工食銀朱兩貳錢,其銀壹拾肆兩肆錢,遇閨加猷壹兩貳錢。
康牌十年支給數。
京口驿原額編夫馬工料、祗應并快船料價、水手等項銀壹萬伍百以拾玖兩玖錢玖分。
奉文裁城抄牌鞍辔等項及水旱天站船水手工料,共食肆千肆百陸拾壹兩玖錢玖分。
内除留支各款内葉沙缺額,共銀朱百貳拾肆兩以分伍厘肆毫壹忽朱微伍纖貳沙陸塵。
又除坍江蠲停銀以拾肆兩朱錢伍分伍厘伍毫朱絲壹忽陸微朱纖伍沙榻塵肆渺陸蒙以埃,實該留。
支鎮陛千壹百參拾删兩,外。
司發銀朱白壹拾肆兩。
原設水夫書白伍拾名,何名日文工食銀肆分,歲共需銀未銀壹于伍百壹拾貳兩錢參錢陸拾肆萬剖幹文。
原設旱夫肆拾名,每名日支工食銀肆分,歲其需銀柴銀肆百參兩貳錢、錢參錢壹拾朱萬貳王柳百文。
原設差馬伍拾四,每四日支草料銀搠分,歲共儒鎮朱銀壹幹别兩、錢參錢肆拾參萬貳幹文,歲需貫馬銀朱百伍拾兩。
馬夫伍拾名,每名曰支工食銀肆分,歲共需銀朱銀伍百肆兩、錢參錢貳拾壹萬陸千文。
每歲原設借鞍。
遇籠頭嚼環銀盛拾兩,汗屜布銀伍兩,槽刀銀朱順伍錢,襲材銀拾伍兩,燈油柴薪銀伍兩,修理馬房顧伍滿。
以上各項,歲供儒銀、朱假伍始,臧順伍錢,錢卷錢貳萬伍百文。
每歲原設應什勘合、火牌闌給口支應等項銀朱銀肆百感拾康錢,奉錢壹拾擁萬文。
日自原設飛集共水手陸豁名,每名口文衛食銀貳分,其銀朱百貳兩肆錢,魏矣錢壹拾貳萬以千陸百文。
歲設修理快船作秋拾軟痢,于飲奉诰事内,奉複夫馬工料銀人千卷百陛拾政兩。
奉複水夫軟拾名,每名日支士餐銀肆分,歲共王銀壹千貳百玖祫陸雨。
奉複早夫拾名,每名日支工食銀肆分,歲共儒銀壹百肆拾肆兩。
奉複。
差馬貳拾匹,每匹日支州料銀抛分,歲共需銀伍百朱拾陸兩。
歲雲買馬銀參百兩。
奉複馬夫貳作名,每名日支工食銀肆分,歲共儒銀貳百别拾抛兩。
奉複添馬貳拾匹,鞍辔棚廠藥材等項,每匹而銀信雨揄錢,歲共儒銀檄始陸兩。
又于此案加添原馬伍拾匹,每見加濟辔等銀春錢,歲大加銀壹拾伍兩。
奉複。
原豫司發新浍夫馬士料銀朱百壹拾肆歲。
渚驿原額編夫馬工料支等隕,共銀貳千貳百陸拾兩。
内除囊以缺額銀黍拾政兩肆錢玖分奴厘柳毫參緜壹忽擁微疊沙搠塵。
又除坍江蠲征缺韻銀故雨陸錢朱分陸厘玖毫坎絲陸忽遂微衆纖肆沙肆塵。
奉文敬陳減差案内,撥補本驿廪糧外,該裁并應扣銷買馮銀,共裁扣銀陸百陸拾參兩。
内除留支各款,内棄缺額銀貳拾兩如錢、朱分剖亳絲例忽、宣微參纖别沙貳塵,實該留支。
作情伍百陸拾剖兩貳錢。
原設差馬如悅四,每四日支州料鐵擁分,歲共儒銀未钺陸百肆兩揚錢錢為錢貳拾伍萬朱千貳百文三。
原設馬大旅拾肆邕,每乃日波士食銀蜜分,歲共需銀未艱壹百榭相壹廟肆缺分錢參錢未萬未千唯拾文。
門徒門志,每歲原改置銀壹拾訓兩,汗屜布缺叁兩,檀銀材銀以兩,燈油柴薪銀參兩,修卸水桶銀。
肆兩伍镂,歲共雷銀朱獻卷拾言隔伍錢錢參錢情萬無千伍百文 十。
每旅原設應付勘火牌、廪給口糧支應等。
項。
銀朱銀朱榆、劉畿卷萬文。
于 欽奉恩說事案内,奉複夫馮工料、鞍辔等項銀玖拾伍兩肆三奉複原設差馬蓋人以肉四所懷歲置鞍州棚厭樂材等,向缺蔡錢共使以而二。
奉複原設馬太以拾肆名加添工食斂壹分。
康某該銀州錢以十京礙驿酌複夫辭項未兩,奉藩憲檄行甲饬趙日與部覆。
鹽課 邑濱江,私鹽易行,官鹽易滞,故不可不嚴為之禁然摘。
之市。
官鹽亦不得過昂其價,而後吾民始無食鹽之苦。
始不至于禁有所幹。
然則繩民以奉法,而繩摘以平觌,斯鹽政之平也。
唐肅宗立蠶鹽、食鹽等名,察民貧富,據口債散,抑民取錢,民受其擾。
日制随旌錢可均均。
敷鹽繼曰體産錢。
又有浮鹽、鹽。
息等錢行衆秣臧迹矣。
食體四錢,餘其價。
受鹽每今牙。
雲之準,非是者有罪。
豈權武初因元制,凡鹽,帝嘗于官計口納米,每男成工婦女大口歲納冰八升,官支與食監官吏随住丁口同。
水。
樂例,各處官口食鹽,每歲大口納鈔貫,每貫折錢。
文支鹽三十二斤,小口納鈔貫文。
鹽六。
市民食鹽,每引納鈔二百貫。
鄉食以每引納宋五石,每石折鈔百貫,每引該今五百貫。
祝四年??永樂間因鈔法不通,令民照口數鈔支與官鹽如年。
釣法通行,民納鹽劉如舊。
鹽謀司十年無鹽支給。
民人納制艱難,宜減半收鈔,以姓民力。
天順七年,戶部勘合:海口以米四升折鈔貫,以四升折錢六文,每鈔貫折銀厘,錢一文折銀二厘四毫三将每丁口各征錄三分五厘亳三将。
三微銀之忽有閨。
分六厘六毫,人忽。
德中每丁口歲征銀三分厘,閏加厘。
劉莊襄以國初計戶口數支鹽于南,斷連使民計口喻錢鈔于官,官計中私物于民。
後鹽不複給,而制圓如故。
案嘉靖六年,韶每劉貫折銀三厘三亳四,每錢七文折銳分,不許分外佥收。
頭解戶奸溫侵敗,誣民負,新例派于條編内帶征。
其樊始華萬曆十七年經賦冊起運京庫鹽鈔銀,與存留府庫鹽鈔銀,本縣。
俱于秋糧折色銀内出辨皇辯皇情歲額恨行。
绡所鹽肆幹,朱怡貳引,每引貳百伍,拾斤共。
計壹百壹萬剔千斤,歲傾課賀,每引納銀伍餞。
貳分貳厘貳毫肆絲,去課銀貳千壹百貳書陸兩伍錢陸分壹厘貳毫側絲。
兩浙鹽院鹽法道開銷,其引系鹽院封發,連縣查對符合,即令牙發鋪賣卑殘引,本縣絕角包封,赍解鹽法道投繳。
恤政 漢蠲租諸诏,雖至異代,讀之猶令人徬徨感動。
我皇清轸念元元,振災祁荒,與漢比隆,德洋恩普,有沐浴太平之盛而巳。
晉康甯二年,诏晉陵遭水之縣尤甚者,除三年祖布,其次聽除半年,受振貨者,即以賜之。
朱政元嘉四年,诏蠲丹徒今年租布。
十六年,幸丹徒,诏複僑舊租布之半,行所經縣媚田租之半。
又墓諸州樂移京口者,給以田宅,并蠲複之。
七年,诏前所給揚、南徐百姓田糧種子,應督入者悉除半,今年有不收者,都原之。
凡諸逋租,優量申減。
井禁估稅煩刻。
二十年,禁酒。
二七年,複丹徒僑舊今歲租布之半,行所經縣蠲田租。
之半,老病卑。
弱者普加贍耶。
又募諸州樂移者,給以四宅,并蠲複。
大明五年,诏南、徐、光水潦通和米入者申至秋八年,除揚南徐,見年。
逋租文帝以閏五月崩,此今在十月,廢帝即位後所。
出也。
齊建元二年,诏長補用蘭陵稗布永明四年,諸暢南徐。
今年戶相三分二加服,見傳三分取錢。
康歲以後,遠近諸州輸錢處,并滅布值乃徒縣心卷之嘯以匹準四百,依舊折牛,以為水制。
十年五月,诏:水畢成幾,谷價傷弊,朱方可權斷酒。
建武年,诏南徐僑寓舊巳丁多完度旅,蠲今年課。
梁同。
十年三月,谒,诏所經縣邑。
無出,今年猶賦,監所責民,蠲複三年。
大建十二年,亢旱,诏東郡田稅祿秩各原半租半申,至來歲秋登其元。
八年,令揚、楚、廬、壽、滁、潤、蘇、常、湖等州百姓因水損田苗,所在長吏具聞撫綏。
百姓因水不能自存者委。
宣撫使振給,從者各加賜物,官為收斂埋葬。
元和年,免潤州今歲稅。
是年十三月,李锜伏誅,有司籍。
其家。
裴拍、李绛請以賜浙西百姓,代今年租賦。
上嘉歎,從之。
六年,停鎮海軍使額所收俸料,代百姓兩稅阙額。
十月,诏:諸道都團練使足修武備,以靖三方,而别置軍額,因加吏祿,亦既虛設,頗為浮費。
潤州、鎮海軍使額宜停,所收使以下俸料,事以上,各委本道充,代百姓缺額。
兩稅會要四年,停榷酤。
大中六年正月,罷收茶商阘地錢并經過稅。
鹽鐵轉運使裴休奏:諸道節度、觀察使收商錢稅頗乖法,坤,請厘革之。
四月,浙西觀察使奏:軍用困竭,乞具依舊稅茶。
敕旨:裴休條疏荼法,事極精詳,制置之初,理須畫并,宜準敕旨處分。
宋淳化年,诏峽路諸州。
先是,賈人船翰到岸錢,常、潤等州市征取算外境上又倍征者,尊除之。
五年,诏西所水災,倍加安撫。
大中祥符三年人月辛亥,以以南旱,诏轉運使決獄。
王子升。
洪州屢火,遺使存撫,嗣境内山川丹縣。
政和,诏丹徒及七分以上,常夲振貸,至四月乃罷。
紹興七年月乙醜,帝次鎮江,诏免駐驿及經從。
州貶積年逋賦。
二十八年,以丹陽縣悛棘潮占民田,蠲殺定布豆。
析餞三縣合納布豆,舊每歲折估增多,民以為病。
舉為南浙遁使,奏請二依戶部莊界所定,豆每鬥折錢百,布每疋析錢二貫。
十九年月十四日,诏鎮江等府實被水第,轉運司委官究見諸實,并依紹興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指揮施行。
乾道尤開二月癸卯,以淫雨有傷蠶麥,诏浙東西路,大傷去處人。
戶合納錢絹,鎮江府減放十将減下之。
數,于庫内計之。
銀爛惱還戶部。
以充軍用。
每鬥折錢百十,每疋折錢貫六年,罷收稅繁。
并。
戶部言:臨安府自北郭稅務至鎮江府沿路一帶稅塲内,地裡按近,收稅繁,并去處合。
行省罷,庶幾少竟商賈。
诏從之。
嘉定元年,申定麥折錢。
縣合納大小麥,每開塲時折估,歲增三歲。
元年,守臣趙師譯約以中制,每小麥鬥折錢四百,大麥鬥折錢二百,具申朝,得刊石府治,永為定制。
邦人德之。
三縣各有碑記其事。
寶大六年,免收屯田随苗錢耗米。
景定四年,減公田租。
時民田之買為公田者十萬八五百八畝有奇。
祐元年,罷公田,複茶、鹽、市諸法如故,諸害民者悉除之。
元至元十年月,免魚菱等稅,除巨木花果外,蕭貧民從便。
采取。
十二月,免繁沉科差。
宋諸名舉繁冗。
利差,如聖節、上供、經總制錢等類,十五年,量減公田。
歲課二分。
浙西所有公田,可權依舊例召佃。
客糊種,合得歲謀十分中量減二,分,聽從各人自。
行量槩,兩卒地受,仍令有司遷廉幹官使主之。
十九年十月,定商稅三十分取諸色課程,巳有定額,有司差人快辦,增者遷賞,虧者賠償黜降。
巳有定法,不許諸人添搭發買。
巳撥買者,截日罷去。
商稅十分取三,母得多取。
十年十月,減免江淮以南租稅分。
十年二月,免收醋谏諸處村社農民食醋者有數在前有與城市一例收課,今後并免。
年大月,特免夏稅二。
無已納到官者,準充數目。
大德元停免江南新科夏稅,已納到官者,算準秋租。
三年正月,量免夏稅三分。
比年水旱疾病,百姓多被其災,巳嘗蠲複振貨,尚慮恩澤未周。
其大德三年江南等處夏稅以十分為率,量減三分。
五年八月,除風水災重差發稅糧。
各路風水災重去處,今歲差發稅糧,曲行除免。
貧乏缺食之家,計口振濟之,絕尤甚者,另加優給。
其餘災傷,亦仰委官省視。
存武卷原。
九年月均免田租稅二。
命江淮以南諸處側種官田租稅均免二分。
某班前年分百姓拖欠差發課程,并行蠲免。
年五月,免夏稅五分,秋稅三分。
巳納在官者,準下年之數。
至大元年,免振濟戶差稅。
江南、江北水旱災荒大處,已嘗遣使分頭振祁,去歲今春曾經振濟戶,其今年差發夏稅并行蠲免。
月免淮被災百姓夏稅。
月免江南夏稅三分。
月夏稅免分經理自實租稅。
免江淮夏稅十分中減免三分。
河南、江浙、江西三省經理自實出隐漏官民田土,合該納租稅,自延祐年為始,與免三年。
四年閏正月,免夏稅分,江淮普免。
七年。
三年,免江淮夏稅分。
治年十月,免官田租分。
泰定年潤正月。
其包蝕江推也南創料包無病丹選去,今民為甚,今後并革。
天曆無年九月,免江淮夏稅三分。
明洪武元年衛免鎮江府本年秋糧。
年蠲免本年夏稅秋糧。
年蠲免鎮江等七處夏悅秋糧。
年,禁焚屍,令郡縣貧民成無地以葬者,所在有司擇近城寬閑地立為義塳。
丹徒縣在城四郊之以,萬曆中知縣。
龐時雍設立七處,一在虎踞,助在嶽防,在大圍坊,在高資鎮,在新豐,他三在大窮。
處,各稿柳百餘俱。
五年,蠲免鎮江府秋糧。
五年,诏郡縣。
立孤老院。
民有孤貧殘疾者,入贍在,月給木三鬥,薪三十斤。
後攺給銀伍分文,夏布名三疋,桐三斤,小口給之。
二效給棺銳三錢。
巳,攺名養濟院。
宋日居養院,元曰孤老院。
丹徙隘,院在太平幕。
十年,诏以京口等六州四縣供給久勞,今年秋糧盡行蠲免。
十三年,诏今年秋精盡行蠲免。
十七年,令郡縣立惠民藥局。
丹從除在泉民銜。
十八年,降大诰,以應天、鎮江等五州興王之地,久被差徭,特将夏秋稅糧民田全免,官田減半微收。
九年,诏:所在鳏寡孤獨,取勘明白,田糧未曾除去差撥者,郎與除去。
若不能自養,歲給米六石。
其孤兒有田不能自立,即免差役,責令親戚收養,無親戚鄰裡養之。
其無田者,體給米大石,候出幼,同民當差。
年。
郡縣軍民貧病者,惠民藥局給與醫甫。
正統四年,敕谕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總督南直隸、應天、鎮江、蘇州、常州、松江、太平、安慶、池州、甯國、徽州十府及廣德州預備饑荒之務。
金壇民王棋、徐以文、鄧茂等出榖振濟,降敕旌獎,免本戶雜泛差役有差。
敕日:國家施仁,養民為首。
爾能出榖三千石,用助振濟,有司以聞,朕用嘉之。
今遣人赍敕谕爾,勞以羊酒,旌為義民,仍免本戶雜泛差役六年。
尚允蹈忠厚,表勵鄉俗,用副褒嘉之意。
欽哉!故敕。
正統四年人月十三口。
五年,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奏鎮、常、蘇、松等府。
潦水為患,遣員外王映就視,發官倉儲糧給濟,仍饬郡邑官善加存邱,毋令失所。
年四月,免直隸鎮、常、蘇、松四府蘇州、鎮海衛被災秋糧子粒八十八萬四千七百七十餘石,草十三萬六百三十餘包。
天順八年??免次年三縣夏稅麥三萬哭王大十六石九合有奇,絲絹六十疋丈八尺,秋糧才四萬四百五七石七鬥三升有。
成化元年,诏免節年逋賦。
次年三縣夏稅、麥、絲、絹、秋糧米數如前。
四年,免秋糧十之四。
五年,免秋糧十之二。
去年免節年逋賦。
七年,免節年逋賦。
八年,免秋糧十之三有奇。
九年,免秋糧十之七,丹徒縣志倦之。
十年,免秋糧十之四。
十年??免節年逋賦。
三年,免夏稅、秋糧米十之三。
六年,免夏麥十之。
七年,免秋糧十之七。
十八年三月,??巡撫南直隸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王恕:地方自去年以來,被災無收,要行振濟,特命爾督委府州縣、衛所官吏,巡曆災重去處,取勘饑民的數,即将預備倉照數給散。
其蘇、松常鎮四府各有遞年該收糧内撥剩餘術,斟酌多寡,散與極貧軍民。
其年免夏麥、秋糧十之。
九年,免丹陽縣。
拖欠虧折稅糧米、麥,自十年、十六年止,四千八百六十二石三鬥三合、太勺、丹徒、金壇有差。
宏治元年,免秋糧十之。
大年,免夏熟十之三。
四年,免秋糧十之三。
五年,諸免節年逋賦。
七年,免夏事十之。
八年五月,以水災,免應天及蘇、松、常、鎮等府宏治七年糧草子粒有差,免夏麥十之三。
十三月,以遊墅關今年秋、冬二澤并明年春、夏二季課銀,留振蘇、松、常、鎮四府饑民。
年二月,??免次年三縣夏稅麥二萬九百九十三石七鬥五升有奇,緜絹四十三疋五尺七寸有奇。
秋糧米萬六千九百七十五石三鬥升有奇,桑絹丈四尺七寸有奇。
十六年,免秋糧馬草十之八。
十七年,免秋糧二十之三。
有奇年,诏免十六年以前糧州絲絹、課鈔、鹽錢、歲辦馬塲子粒銀兩、曠役夫價未征者。
其扪壓田糧,有累包贈,查勘除豁。
正德元年,免秋糧十之六。
二年,免夏麥十之三,秋糧十之七。
五年譜停免錢糧子粒、馬匹、布絹、鹽課、料物。
其應完者,俟歲豐帶征三分。
是歲九月,凡虧倒馬駒、牛驢該征銀兩及備用馬匹、草塲租銀欠數,自正德二年以前未征者,悉蠲之。
其耤州秋青、種粒、絲絹、課鈔、鹽錢、歲辦等料,自正德三年十月以前,除巳輸在官,其拖欠未征及帶征之數,盡行蠲免。
又免夏麥、秋糧。
十之七年,免秋糧十之六。
七年,以旱災,免鎮、常、蘇、松四府秋糧有差。
八年,免夏麥十之三,秋糧十之四。
十年,免夏麥十之五。
四年八月,以水災,免鎮、常、蘇、松等府夏稅有差。
嘉靖元年,效節年逋賦。
二年,因災,免秋糧十之五。
六年,秋糧每石見四鬥。
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秋糧全免,其弊嬰不可缺者,傾京倉米四幹餘石抵補。
陰慶元年,赦節年逋賦出曆。
十年,诏免自隆慶元年至萬曆七卵止逋賦。
又蠲十年分一應起存錢糧十之三。
其漕作,除例免分外,仍攺折三分,不分正故兌,每石折鐵六錢。
年免八年至十三年止逋賦。
五年,因災,漕糧改折五分,不分正攺兌,每石折銀五錢。
又南京戶部馬州銀翻十之五。
六年巳醜,郡大荒,有司為廠而散粥以狀。
至次年凡五月,邑人張柏輸粟千石,亮使者山其事,命遙授布政司經曆,褒之。
餘輸粟者各褒覽年,因災免本年起運,惟鳳陽各府倉麥米十之五,又南糧徙陽水兌,免十之三,山微其七。
金壇上倉米,停十之。
亦止。
征其七,而應征之數俱攺折,當年征解。
又濟糧改折,不分正攺兌,每石折銀五镂,内見征其半,餘則停征。
其停征之數,限十八、十九兩年各帶征二分五厘。
八年,四使政。
折徒陽漕糧五分,不分正、改兌,俱每石折銀五镂。
又免十六年扣留三分漕折銀三分之。
九年,因災,免丹徒、南京戶部馬草錄十之五,京庫多折,見征其半,餘則停征。
年因災,漕糧在丹徒攺折十之三,正兌七錢,攺兌六錢。
四年,因災,漕糧徒陽改折十之三,正兌七錢,故兌六錢。
六年,淫兩大水,麥未盡傷,诏留稅銀五萬。
雨振鎮江并蘇、松、常。
其四府年月,知府所峋。
荒,于四郊設廠振。
粥至次。
年二月止。
郡民包繼志、李承尤等出賈助振。
巡撫都相史從希憲,巡按禦史任濬并共事,命授七品散官褒之。
十五年,命應天從撫黃者憲振鎮、偉、蘇、松四府饑民。
諸生孔貞起等陽粟振其裡人。
皇清順治二年,本定江南??蠲本年稅糧分之七,兵飾十分之四。
其陰末、丹徒縣陸倦忱無藝之征,盡永除之。
八年,水災,改折秋糧十之大。
九年,巡撫江甯等處兵部左侍耶周國佐奉報地學災,戶部議故折江南省漕糧三十八萬石。
奏謂允行。
敕督撫按視災傷輕重,分别速人,務令災黎得沾實惠。
王二年,奉有嚴禁罪人下獄,取則呈,勒石司獄司門外。
年語。
蠲地欣人丁本折餞糧拖次者 人年,巡撫都禦史疏煉旱荒,奉旨蠲免。
至康熙年,蒙頒冊行文丹徒、金壇流抵條銀,分别極災、次災,均派扣免。
康熙六年,奉旨??部通行申饬各省督撫,正已率屬,三絲三粟不詐發栗鑒取,仍大張枋示,頒給各府州縣。
禁茸鋪戶承值當官之例,文臣自藩臬以下,武臣自提鎮以下,凡日用報物,卷照民閑平價發買。
敢有擅發十票,擅差三役,激取貨物者,許受害鋪戶立時首告,即行題參岩處。
如督撫狥庇不參,經科道官訪實,特料翦治狥隐之罪。
勒石縣前年江甯巡撫都禦史馬彙報災傷,奉合丹徒縣翩免銀錢壹萬貳千玖百玖拾貳兩參錢肆分伍厘壹亳壹絲壹忽恻微壹纖,參以貳塵五渺,解南恤孤米伍山肆拾别石玖鬥貳升,盡職經壽陸撮參粟米順有粒,分别扣免。
于二烏于子風饑春三月,知府高得貴、同知孫激謀魯趙海判徐鸾、知縣馮開運、教授高士貞、教谕談志名捐俸銀,同在籍鄉官張九征、夏氏代宣重光轉貧何金蔺、舉人卞士宏等其初捐振,并鼓勸耆民李應貴等樂助,設三廠施粥,凡兩月,饑民賴以全灑甚衆。
諸生孔嘉賓、孫樹昌亦修粟振其裡人。
十二年,奉走縣,即旨蠲免江南鎮江桀府十三年地小錢糧之半。
又鄉官張九征、夏民儀設甫嬰社,每三遺嬰覓二乳婦乳哺,月給缺參錢,于望日在城隍所會绐。
至十五年,九征然在其事,遺嬰增至數百。
道府。
蠕辨官倜功此薩剌小耆善共相蠲赀舉行歲疊席張省堪衆識驚淨佛下儒育嬰堂榜額于其之夫作舜誕彙榖被旱,秋災四。
地公小其信十以魏為爛書伍畝宿分貳亳,勘明奉曰翻定例,蠲免見複為色之參,免銀壹萬蠹千肆百學拾清南病亂毋地靜谄發粟,疾濟饑民。
八年。
州徒彙報神早蠶災。
其田地公注陸幹怖百陸拾貳頃肆怡陸故性分故毫。
勘明,奉旨蠲免拾分之伍,免地丁銀錢貳萬壹于朱淵經拾肆兩,器錢擲分肆厘衆毫。
其濟糧私宗者停至于光年帶散升敝本色水一半。
餘以纓伐巡撫都神史同作,令官紳十張九征?及言張高風政拱鬥、李應貴等立殿微帝兼歲别绐散邊字氏甚衆。
十年十二月,歙奉之謂益免十乙命以則封則各官侔役立食祭祀鄉飲辨寫銀兩。
今議監兌推官仍複舊時事例,運官揭參,旗軍??打,則威令巳有所歸。
其收米兌米之法,印官總責其成,而再于佐貳等官擇勤敏強幹者二三人,分猷佐理,總計合縣倉廒若于戶若幹,某戶米系某反收貯,某官經管,某役看守,詳列姓名,實粘廒所。
額米既足,會銀複完,糧官與運官眼同交兌,不過二十餘日,便可反,未完,不許複兌。
二以三船既滿,不許仍留水次。
其各兌通關,随兌随給,逐厥交卸,不許複踵兌九留之故習,借口刁難。
違者報知監兌。
但此旗軍勿比糧戶。
如是而民運于倉,官兌于軍之前旨可以通行而承利也。
一曰紏參失實之壞宜議。
也。
總漕鞭長不及道廳,痛憶隔膚,所恃與小民朝夕相親,撫疾苦而扞衛之者,惟州縣官耳。
刁軍煽厚,望風披靡,苟得風采之令,坐鎮而護持之,撫字心勞,方當獎勵。
乃忽以昏夜之未通,反至白簡以從事,忍心害理,莫此為甚。
雖魏允升案審結已久,不便更張,而下吏種冤憤無告之苦情,上官種威福倒行之劣狀,不可不明于天下,以為将來之允升者勸,将來之不允升者戒也。
合無部重申法禁,巳後凡有旗軍鼓噪毆辱有司者,立将戎首枭示。
其該管上司不能鎮壓于前,或妄參于後,杳明三體少誣,庶小民之怨氣少舒循吏之孤,逾亦得自立矣。
抑臣更有請者,事無貴乎?空言人必取于專責,巡滿既裁,似宜貢成自巡方兼理。
其事。
下車之曰,親加體訪,即将倉正歇豕各人正身,嚴行鞠究。
漕米百石,自官贈銀五嬴米。
五石之夕,又私加銅若于各衙門常例。
若幹,倉棍侵肥若幹,此外如前列種種名色。
又勒假著千逐審明,刻期奏報,以候皇上不測之處分。
著該按祿隴人八是縣漕朝告,緻臣衙門,然覺指廉井,治以背旨欺君之罪。
天威如此,而漕禍不頓除,此臣所不信也。
伏乞 皇大奮乾斷,攘擇施行。
奉百戶部議奏。
戶部題揭:看得漕運漕道各衙門常例有費,及承差蠹役侵許,臣部屢經題奉 旨嚴行痛革在案。
今仍有此弊,即當題參,從重處分。
但疏内未經指名聲說明白,臣部難以議。
應。
請漕、井各該撫按嚴加密察,果有前項等弊,逐三據實題參,以憑從重處治。
其漆謾糧道之告,宜議款杏滿運馑仞每省止設糧道三貝,督押漕糧。
設漕儲道員,專貴總轄各省船糧,幾催空麟雨事史載山議單,自十年四月内前計臣陳之邂具題。
江南自北、浙江、江西四省漆設,糧道四員。
裁去漕儲道。
随據總漕臣沈文奎、巡漕禦史周小世、總督倉塲臣祝世允、李呈祥等各具題請,複說漕儲道總轄。
臣部以既有漕運禦史總轄,不必又留渭道,議複在案。
今據科臣疏稱:自簾設揖道衙門,虎恨散居要害,群蠹複為爪李食人,每勝常例,動須數千,擾害地方孔宜禁革新觚,仍複設山儲道。
等因前來。
為照:漕暢然弊,自應祛除,多一員,自多一員之費。
曰:先經漕務各會門俱議請複談潛道。
今巡漕禦史既裁,應請下吏部,将新添糧道四員裁革,以省繁費,仍舊複設漕儲道一員,總司催儹。
其五兩五石傳收官兌之害,方議款。
杳。
漕糧荰米之外,加銀五兩,米五石,不過以恤審弁,此外豈答分厘多索?此項等弊,臣部屢經請旨嚴饬,遵行已久,管漕各官猶玩違功令。
三任奸旗倉蠹串通說害,府縣何以不行申報,撫按何以不行參奏?并請敕下各部撫按,如有奸于倉蠹串通詐害等弊,即将經管官據實指名題衆,從重議處。
其官收官兌,軍民不許相見,亦經臣部題明,奉有俞百,欽遵在案。
是何衙門敢于背昔抗行,猶有陽奉陰違,應請 ??下各該撫按嚴行各屬,确查抗違情節,據實題。
參,以憑從重議處。
又杳科臣疏稱:五兩之外,又加五兩貯庫,以憑推官親交。
連官應否加贈。
奉 敕總漕臣并各該撫按酌議妥确具題,以憑另議。
其绌參失實之害,宜議三款。
杳。
旗軍擅自鼓謙,有可果能力扞并禦,該上司自宜據貫題叙,得以不善調停,反将有司失實題參。
今後參久,實應聽科道名門紏參。
其巡方官原系總轄憎糧,查巡漕禦史既裁,應如所請。
巡按巡曆至地方,務愛密訪各屬有倉歇巨蠹,及精道、府廳。
各衙門常例等費,并貪并悖旗、淋尖、蹋斛割單等弊,立行題衆,從重議處可也。
相應具覆,恭候 命下,臣部轉行遵奉施行。
廉等未敢擅便。
謹題。
請有是,依議行。
康熙七年,始實行官收官兌法。
先是,各郡厮因科臣朱紹鳳于順治十七年疏題五米五銀外,每百石再加銀五兩,遂各遵行。
獨鎮即奸胥岘仍前抗法,郡士民疊控督、撫司、道,嚴作申饬,至是始得遵行,而民困少蘇矣。
财熙八年,禁革區差。
先是,糧官多用差役鈎攝明長漕糧分值區首,名曰區差,科派肆擾,每米石科銀三餞。
郡士民勞控督、撫、司,故饬禁革,永不許複役。
區差被用傳牌催糧,民便之。
床熙九年歸并僧截銀兩 事為請議歸并潤截作兩,以免分項催征之擾,并杜勒索私财之害。
申雲南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古科抄出本部題覆福建道監察禦史許題前事等因。
康熙九年五月十七口題。
本月十四日奉右:該部議奏。
欽此。
欲遵本月二十五日抄出勤部。
該臣等查得台臣許寶條議,疏稱:開兌糧米,有随漕輕赍、截頭、領兩等項,有司立櫃男收,鄉民守候比較,廢時失業,差後提催,勍詐使費。
将各二省随憎輕赍、截費等錄,俱計糧道算,照田畝孤征,歸入條銀之内,開載易知由單,報部察核。
民納官則,惟括總數,三仲征足,州縣收貯在庫,交付運軍,小民可免守候比較,輿支應差役之苦,運軍自不得巧取私貼,以滋額外無窮之費。
如有加派私貼,苦累小民者,将該管官參處,督、撫狥庇,并議罪。
庶賦法畫而民困可蘇。
等因。
前來。
查各省随省輕赍加贻運軍截費等銀,應否開載易知由單,并征收應行總糟定議具題,以憑再議。
再杳台臣許賓疏内稱:截費三項,各省多寡不同,業經徐旭齡條泰,見行該督撫議覆,在督撫自應詳酌應減等語。
查徐旭齡将此項錢糧條奏,臣部以各省幫貼銀米多寡不同緣由,先于台臣陳可與條議案内題覆明白,毋庸議在案。
道殊将餘池節條奏,行令該督撫議覆,相應仲題明者也。
奉旨依議。
丹徒縣志:閑朝。
署鎮江府事江甯同知楊看得所屬丹徒、丹陽、金壇三縣,每年額微漕糧,内有正兌正米外有加四耗米,改兌正眷外有加三耗錄,俱系運北急儒。
自前按台秦題定,每平水三石外,額征耗欽五分,米五升,随漕給軍。
奉遵行在案。
續因旗十勒索不休,又于順治十七年間,該料道朱條議,每百石五兩之外,再加五兩,永為定例,亦奉俞旨欽遵,轉行各屬遵照,俱于征漕之際,另派微收,随漕給發。
是以五卷十銀從此為例,永無秘更。
勞經奉行在卷。
今奉新例,将漕糧項下贈耗,自康熙十三年為始,篡入會計由單,體編征給發,水為定例,以杜私征私派之弊。
但今各屬因九年。
分加三、加四耗米項下與耗銀米現今扣存尚未。
動支,不敢徑以此項贈耗擅行編入,請詳前來。
本府近閱部文,有存貯給運之憲行,是耗指項下之贈耗,三例編征,不待複諧矣。
惟是博糧平木三石,微能三錢,米五升,或仍分于加三加四項下分編,或總于正米之漕贈與耗米之漕贈三,并合總編微給軍。
交兌纂入由單會計,事未畫一,難以适從。
合無請乞本部院、都院司道,轸念錢精,纂入由單重務,杳将加三加四耗米項下五米十銀,應否作何纂入由單,俯賜批示下府,以便轉遵。
昭庶錢糧不緻混淆,而下吏得以遵守。
矣。
康熙十年,督糧道遲頒漕糧條禁蘇松督糧道遲 照得征兌漕糧,官收官兌,正耗之外,複有五米十銀,久經題定,奉有俞有,煌煌大語,孰敢悖違。
其如各屬印糧等官,往往縱容積觸,盤踞倉塲,巧立名日,額外多征,以緻奸弁悍丁,借端勒索,分然株求,裒此窮黎,是堪剝蝕。
本道屢經申飾,甚嚴且切矣。
今值新漕征兌之始,誠恐愍不畏來之徒,仍蹈故轍。
除二面密行察訪外,合再出示申禁。
為此示谕道屬印精各官、士民糧裡及便運弁丁知悉,即将康熙十三年分漕糧,務照官收官兌五米十銀之定例,凜遵後開條禁,嚴行厘剔,肅清漕法。
如印糧官及一衛弁丁,敢有仍前縱蠹殃民,橫行利派,恣肆勒索者,許被害糧裡人等,不時赴道首告,以憑立刻嚴拿,官即飛衆獲繁杖下。
本道言不虛發法在必行,爾官吏弁寸,各以功名身家自愛慎勿。
輕試。
鎮江府知府高申督糧遒詳文:看得收兌糟糧陋弊,曆奉憲禁,非不森嚴,無如不肖官胥恣意狥私,不盡遵奉,以緻習相沿,民困莫減。
本府自莅任以來,督曹兩次,海粟民艱,凡從前一切隐弊,靡不開心體訪,加意厘剔。
前毅本道下頒條小十款,真灼見民隐痛切特但,其有稗于漕政,愛非淺鮮矣。
至于呈請十見自輔之法,衆屬妥便。
如各磨地下夫也,每一裡遞,雖貢裡艮名經催,然賈州悉幸花屍自行投櫃,所給印栗,有绐字長赴此銷算,三給花戶,收執歸農,使奸裡不緻尚求小民立法未有善于此者。
未銀米靜正供跋糧,地丁既可以行,糟糧甯日不可。
今後意相應循照收銀之例,令花戶自行,不必勒照原額全完,或多或少,随交随給印票,自今門農每呂責成精長名銷算赴比。
如此,則軍民會而加由官兌克善,奸胥猾裡私收之計熒前未又轉林均泯三議木府離心籌劃,舊自人中勒贈耗之弊,皆由分山不明,小民愚懦蒙曉。
今後府于以收之始,在從八月暮,各屬刊小單,将三出應征正雜等糧,逐項分别科算,起運漕糧若南軍、揚恤等各若幹,填注明白钤印,先期小給糧長,傳催花戶照則赴倉完納,則混勒耗贈之弊可以無虞,且貧富均清實車矣。
然刊刻小單,亦必領提驗确,方免陽奉陰違之弊。
此款者,應否附于十禁之後,并行勒石,伏候宗裁。
本府吏有請者:以上十禁并木議二款,雖勒石于倉塲,然卿僻愚民,恐難盡悉,未免又為奸刀蒙蔽,有辜特典。
應否将各敗行縣刊成二冊,頒怖各啚,母容隐匿遺漏。
務使家喻戶曉,鹹沐恩波,庶痼瘵殘黎,将有起色矣。
督糧道批: 據詳,漕糧贲令花戶自行輪倉,随給印票歸農,責成糧長銷算,及輕糧均恹刊單,分晰注明,以社苛求,俱有神于漕務。
仰将本道條禁十欽三并刊入,頒布通行,毋緻遺匿。
如有杭玩不遵,即指名參報,以憑嚴拿究處。
激督糧道遲十禁三:禁倉塲科派漕糧贈耗五木十銀之夕,铢粒加增,即屬私派。
從前不肖官役搆通倉塲積蠹,借端科斂,種種款項,不可枚舉。
總其名日曹費。
本道曆經嚴禁。
今新漕征收伊始,如有指稱漕費名色,科派厘毫者,或被糧戶首告,或船本道察實奸胥立拿處以賦,提家屬昭追,印糧官咨揭飛我。
禁弁刀勒領運弁丁,行有行糧,擎有月糧,及至交兌,正耗之以加以五教钺在通,文君又有餘水銀羨徒縣志曹執,朝廷之惠養運軍,不為不原矣。
其餘若輩貪婪成性,恣意橫索,殊可甯恨。
今後務遵定例,不許分外苛索。
如少米缺贈,歌微印官。
若正耗瀾定,旗勒精不兌,許監兌開糧官楷名揭報,旅丁拏??打運弁揭報題衆。
功令森嚴,勿得洩視。
禁收漕陋規 糧官征收漕米,自應潔巳奉公。
查從前不肖糧官,視收糧為利數,多用糧書、倉歇分區包攬,或需索常例,或輸應官既苞五因,顧役有不乘機橫索者平。
甚至糧戶交糧,縱容衙役家于借名米色不堪,遇加潤耗,滿欲則收受入嚴,憐意則連朝守侯,蠹潛厲民,莫此為甚。
今新漕伊始,糧裡務将乾圓好米依限交納,收精官役公平收受,俱要洗心滌慮,剔除奸弊,止許經管經承登記數目。
如敢仍前多用收書,勒索常例,科派酒食者,官聽泰拿,役提杖斃。
禁胥役儒索漕糧官收官兌,除糧官随帶二二跟役外,毋容胥役盤踞倉塲。
近查各衙門積蠹,或指稱監兌府廳差人,或借名印官押兌人後下倉驅索銀。
錢交通倉蠹硬派餽送,種種弊端,殊堪發監。
示後如府聽縣奸胥積蠹,仍前違禁下倉,指稱催征催兌名色,索關分文者,許糧戶指名首告,憑立拿究處。
該管官揭報飛參。
本道矢志澄清,從不輕差三役。
倘有積奸蠹棍,假冒名色,入倉撞驕者,許即擒人解道,以憑審實杖斃。
禁把持禮書 倉塲積蠹,人經禁革,民交官官兌軍,法至善矣。
往歲仍有愍不畏從之徒,包收包兌,飾滿倉塲,魚肉糧裡。
攬辨愚之父米,則十倍于正,兜軍衛之受兌,則指派惟多。
糧悔本其分肥,得役打成片小氏高血幾何,奚堪如此朘削?嗣後監兌有司,各宮力行禁革,如有陽奉陰違,本道查訪真實,官以縱厲民,指悉本犯,嚴拿處從。
禁五斛裘 收收兌漕,自應遵照靜斛,出入平集,毋容浮漏。
查各屬收舉,擅用爛口大斛,每石浮高幾指,小民當此戾侵之餘,正供維艱,何堪分外多收?今新潛伊始,如有仍用瀾口私斛,橫加淋尖,高指老詐,指名赴告,印糧官立刻參拿,蠹役飛提究處。
功名性命彼關,各宜儆惕。
禁運謇兄 漕糧到次,印糧官即應核明糧單應兌米數,盛敖派船,如舍廒大小不等,即以二激三廒算定船之數,務女挨順理塔,随到随兌随行,可以遵過淮之限,可以杜留難儒索之端。
迩來奸丁或兌多留少,聯食正留贈,逗覆水次,私亦糧戶不日起輔,爻足則勒倍價折乾,虐民性運,莫代為甚。
嗣後務遵儲殷配船之法,兌則勒令開耕。
至運丁顧兌,止許一旗三綱進倉,不得縱容承手人等,擁濟倉服,乘機肆橫。
如有前項悍故違禁,約印曰官立即指報,以憑嚴食重究。
運官五揭飛參。
禁折就漕,十月微足,奉有定限,務要粒粒貯舍,母得折乾買益控安報。
即今嚴楊在案。
查該縣征收潛糧,每歲至盈千累萬,竟行捏報全完,及至臨兌缺米,不曰圖底零裡,即日服荒無征,究所禦來,實皆聽任奸胥積蠹,盤踞倉塲,包攬兜收,折乾分肥,銅收人巳,米不進倉。
積習相仍,生不可破,遲陳開納,官民受累。
本道稔知此弊,今征收伊始,合行痛革,務要葆遵十月征收之眼,脫粒俱要貯倉,聽候本道親臨盤驗。
如有前項蠹胥包擁折乾,及不遵限征足,康報粃勺者,監兌印糧等官并揭參,經承立會枷責,仍按臨死追,決不輕貸。
禁輕征加耗軍南、石恤等卷保存留之項,毋得加耗。
今查該此收役,凡收辄勸三石加耗米二鬥不等,贈銀不等。
夫以當地支銷之來,何用耗贈大千不法。
示後如有不白官征,征收輕糧,仍然勒加贈韓者,許糧裡不時赴禀,以憑立拿收役重青五十大闆,用三百斤大柳桃示倉揚,依律究拟。
禁漕船阻塞到次,自戶停泊,傍倉官河,挨次鱗集,以便受兌。
近查各屬漕船,每多擁擠市河,既阻注來之舟楫,複妨費易之市廛。
且民居稠密,屋宇相連,保無風火之虞。
所常亟為嚴禁,示後加有仍然停泊市河者,讨地方人等不時禀報。
旗丁頭舵,立拿細打運官。
餘束不嚴,并參處。
不貨 本府高條議二款:花戶自輸漕醉雖多,原清。
則絕,立法不善,終至奸生。
案杳各屬往歲漕糧花戶不能自行輸倉,糧長有包。
當津貼之利,糧完不自給票,小民有重完賠補之殃進倉;不即官收,臨兌有過廒措勒之苦,民倉不改。
自倉終,存先上私廒之計。
種種弊源未剔,何能徹底澄清?今後循昭微收地丁之法,花縣漕挽戶糧米歌其自備輸倉,每裡責成糧長一名,正供催辦,銷算應比,不許染指兜收。
縣官預将印申多發,精官收存。
凡糧戶運刑之米,三經進倉,便眼同經承解手盤斛。
官倉不拘多寡,照數歸農,不許羁留守候。
各裡舊設私倉,三槩攺編官敖字号,不許仍注某坊某面名色。
私倉攺是,糧已無私處可收,過廒之弊永杜矣。
侯收兌之際,本府不時密差訪察,如有官胥抗玩紊規,不遵法則,官以違禁揭報,參拿役提處。
力不給單征比派征米麥科則雖載會計由單,然頭緒繁多,則愚民易為奸蔽,可以任意私加,存留支給輕糧。
海有不肖官胥混征耗贈,豪強坐扣,苦樂失均。
吟後每歲漕糧未刹起征之始,該縣纂刊簡明小單,将會計嶺該田土并應征起存用麥總目,及驗定科頭,實刻于首。
後将裡地杳照縣總著,今經承逐登填算明米裘,要見該啚共征正米若幹,輕糧五米若幹,麥若幹,填注總上,蓋縣印定,于八月内送府核确,遂發頒布坊鄙并官儒各戶,曉谕輸将,一目了然,永杜私加扣之弊。
如官吏不遵定限,先期給單,及科算參武察留。
或告發,官以私征揭報,經承正法,追關不貸。
附屯衛嘉靖十六年賦役冊禁約事宜:該衛掌印官收管銀兩,佥書官收管匙鑰,首領官收管簿籍,凡遇一應收管,公同登記屯田籽粒,該衛所掌印管屯官務要督并旗軍以期完納。
如違限不完者,将該所旗軍月糧扣除作數,職官另行參提。
該衡歲征金銳等門佃地官錢,各查照舊額征納,合用軍。
料價照例于屯田内均則,十年帶征。
該衛三年。
次故造淺船,每雙軍三,該辦料銀久拾參兩陸錢。
但遇派辦,務将船料銀兩數目備申,候批示至日施行。
該衛置循環文簿二扇,将歲征及食糧旗軍與各門佃地人戶出辦銀兩,備開舊管新收開除實在數目,按季送巡按衙門查考。
鎮江府每季吊取該衛收放底簿,揭查有無那移侵欺情弊,具由中報太院,以省該衛差人之費。
年終則通将三年收史數日,具結繳報。
書曲開載巳盡,敢有額外多科銅錢,擅扣月糧,或令軍吏出辦,即系城私,定行從重參究問治數。
衛左、右、中、前、後、中右等陸千戶所屯田肆拾刑百戶所,其軍舍餘丁參千玖百參名,共種田地壹拾壹萬柴千貳百貳拾壹畝伍分朱厘朱毫,額該辦納夏秋,将粒棚千玖百陸拾陸石壹鬥陸升陸合揚勺伍抄,夏麥。
貳千肆百石秋糧米。
玖百壹拾玖石陸鬥陸升伍合陸勺伍抄,黃伍千陸百肆拾陸石伍鬥壹合貳勺。
比軍古餘丁撤百名,其種田地肆萬畝,每畝科糧壹下貳升,該辦。
夏秋籽粒肆千。
抛百石夏多。
貳千肆百石融糧米貳百搠拾伍石貳升壹合,黃豆。
貳千壹百壹拾肆石玖鬥法升政合、公差、運糧等項。
軍餘貳千抛百伍拾制名,共種田地本萬壹千壹百壹拾玖畝刑分壹厘宗亳,每畝科糧伍升,該辦秋糧米豆參千伍百伍拾伍石以鬥。
坎升抛勺伍抄秋糧米。
肆百玖拾伍石陸鬥玖升,柴合陸勺伍抄黃豆。
參千陸拾石貳鬥玖升參人貳勺。
續奉例清出起科軍餘貳百肆拾,共種田地陸千壹百壹畝朱分陸厘,每畝利壹鬥,該辦秋糧米豆陸百壹拾石壹鬥宗升合秋糧。
米壹百參拾冊石玖鬥肆升,朱合角豆。
肆百柔拾壹石貳鬥貳升玖合。
修城之數三,本衛城垣門關、窩鋪并教塲纓頭、旗号響器,遇有損壤傾顔,應該修理者,臨時估計舊規參拾兩以下,本衛于軍辨夫内徑文以上申詳,照例軍民七出備料銀成征之數。
本衛所轄六千戶所,見在食糧軍餘參十參百貳拾或名,每名征料差銀壹錢壹分抛毫陸絲,供該銀參百陸拾玖兩伍分貳厘。
有出幼勾到新軍,則照數遞減,如有逃亡事故,則遞加。
本衛所轄金銀等門,原舊佃征地租銀壹百貳拾貳兩别錢陸分抛厘,今新增銀參拾貳兩參錢朱分,共銀壹百伍拾伍兩貳錢弘分搠厘。
三。
本衛原額淺船貳百參拾陸隻,内除天順等年漂流火燒等項,無力補造壹拾玖雙外,曆年實造貳百壹拾柒隻,每隻該軍料銀參拾參兩陸錢,共銀朱千貳百玖拾壹貳錢,均作十年帶征,每年照例均攤。
本衛屯田壹拾壹萬朱千貳百貳祫噎畝伍分宗厘生亳内每畝派征夫陸厘貳毫貳絲,共銀朱百貳拾玖兩壹錢貳分。
右三項共歲征銀壹千貳百伍拾參兩肆錢壹分。
一年之用銀壹千貳百伍舍伍兩壹錢貳分壹厘。
萬曆十七年經賦冊:鎮江衛屯田籽粒,歲該夏齊銀朱百貳拾兩壹錢肆分肆厘,秋糧銀貳千壹百壹拾陸兩壹錢貳分壹亳肆絲柴忽伍共銀貳千搠百參拾陸兩貳錢陸分肆厘壹毫肆絲柴忽伍微,額系該衛各營種辦屯田,軍人納完,解府支給官軍俸月糧飯之用。
皇情鎮江衛原額屯田參千玖百陸拾壹分半,其在揚州府、泰州、江都、泰興縣者十九,在丹徒、丹陽者十七。
其等則之别有四,具列如左。
原額上則比較田刑百分,每分額田伍拾畝,共田肆百湏。
康熙三年清查案内丈增朱頃貳拾伍畝參分陸厘貳毫剔絲。
十六年籌饷案内升增壹拾蓋頃荊拾肆畝肆厘,其田肆百貳拾壹頃玖畝肆分貳毫恻緜中則公差田并新科樣田貳千以百貳拾伍分,每分額田貳拾伍畝,其日朱百春拾壹順貳拾伍畝,情查集内艾增貳拾伍頃壹拾貳畝及分陸厘崇毫。
十五年墨報案内升增壹頃肆拾肆畝。
籌饷案内升增公差田伍拾伍頃柴拾教畝伍倉倉基、樣田伍顯貳拾朱畝攻分參厘。
廿田别百壹拾拊湏加拾貳畝宗分。
以厘柴亳則攺科田貳百與拾陸分半,每分額田貳拾伍畝,其田伍拾玖頃壹拾貳畝伍分。
清杳案内丈增貳頃玖拾壹畝肆分典厘參毫。
籌饷案内作增壹頃叁拾桀畝貳分,共田陸拾參頃肆拾壹畝壹分。
以教毫。
下則關墾餘田貳百玖拾肆瑣壹拾陸畝叁分别厘玖毫。
籌飾案内型增伍拾。
十九年隐地之清察難周案升增新墾餘自一頃肆拾參畝在分陸厘。
共田參百肆拾陸頃陸拾陸故玖分肆厘故毫。
以山共。
田壹千。
陸百伍輪頃貳分别厘壹毫,物絲實征無肆千舂百歡拾陸兩貳錢壹分壹厘貳毫殊忽歡鑿纖伍以豈熙欲以東漠貳埃肆漠。
原制:屯丁舂千藏百陸格登半,戶各伯種壹分,其也日參千政百陸拾壹分半,故明季世半日竄。
皇清順治中,監蔡疏請均派糟船贍運,迄今表之。
有政不 驿傳 皇華之使,過臨茲士者,例有刍秣之供,所謂賓至如歸,守土者之責也。
然所支費,孰非國家正供,吾民膏血,倘有僞冒及過索者,其安能縻耗以應乎? 明 嘉靖十六年賦役冊:京口驿站船每年征銀伍拾貳兩,鋪陳每年征銀貳拾玖兩我錢陸分。
廪給歲用錢壹百肆拾壹兩貳分貳厘,水夫五百二十名,共銀玖百參拾陸兩。
内停造船隻不革夫,均撥幫差館夫二名。
本縣歲辦馬驢,除鋪陳支應銀搠拾洲兩參錢,馬驢價銀陸拾肆兩。
炭渚驿館夫五名,通津遞運所搖船什物工伍拾陸兩。
水夫二百四十名,該銀肆百夾貳兩;防夫八十四名,該銀壹百貳拾陸兩,鋪陳缺玖兩伍錢參分,每年帶征銀貳兩貳錢,折分别厘。
十五年賦役全書:京口驿祗應廪給米銀參百肆拾米兩挑分陸厘,遇風加銀貳拾剖兩玖錢貳分參厘參毫參絲參無參微。
促水夫壹百貳拾名,每名工食銀壹拾兩,擁出,共該銀壹千貳百珠拾性兩,遇潤加銀壹百郁兩。
催早轎夫剖拾春名,每名工食不等,共該銀朱百伍兩陸錢,遇閏加銀伍拾剖兩。
擁錢舊額原編陸人。
名,每夕以兩,共銀伍百肆拾兩。
又奉文加編貳拾參名,每名柴而貳錢,該銀壹百陸給伍兩陸錢。
共編前數走逸差馬貳拾陸匹,每匹工食不等,并除陽、直貳縣代編外,實該銀壹千陸百朱拾肆兩陸修,遇閏加銀壹百參拾玖兩伍錢伍分。
舊額原何馬貳拾參。
匹每匹便肆拾,例兩該銀壹千遣百肆兩。
又馬矣四每匹銀參人,例兩該銀南百青拾肆而天。
以丹陽、金壇貳關代征銀壹百肆拾貳兩貳錢。
又奉文加編馬價銀伍百,政書州兩揚錢。
舊顧龍袍大差銀伍拾伍兩,舊編銀陸拾兩,于順治參年議裁,輸傘銀伍兩。
免編。
實編前數鋪陳峤傘銀伍拾兩,内裁銀貳拾兩解部,每兩解費貳分,該銀肆錢,實給銀參拾兩此陌淮部,駁欲開扣。
或鋪陳銀貳拾關,改解。
戶郵、河下聽事、報事官史貳名,每名工食銀作兩貳錢,共銀壹拾肆兩肆錢,遇閏加銀壹兩貳錢。
館夫捌名,每名工食銀玖兩,該銀朱拾貳兩,遇閏加銀陸兩舊額原編壹拾貳名,每名銀玖兩,共集壹百揚雨。
前議裁肆名,銀參拾陸兩,免編外。
實編前數買辦夫并役占夫壹名,工食銀柴兩貳錢,遇問加銀陸錢。
低船銀壹百玖拾玖兩參錢伍分壹厘。
柳亳站座船水手伍拾朱名,并各院座船水手分孤食不等,共銀參百玖拾伍兩貳錢。
以分過百,加銀參拾貳兩玖餞肆分捌毫參絲參忽參舊顧原編船頭、水乎冊拾以名,共銀伍百貳人貳兩,于崇祯肆年奉文減缺宣百貳拾陸而生、錢宣分免編外,實而船頭人手陷名,每名針兩貳錢,該似肆拾公人能水千肆拾别名,每名依伍兩肆錢,故能貳百伍者以兩貳錢。
天字肆号船水于者名,每名俱今則貳錢,該銀貳舍壹兩陸錢。
又撫似按用川分衆水千工食銀奉拾情兩貳錢玖分,共編前數。
天字參号座船水于工食銀壹拾貳兩陸錢,遇閏加銀壹兩伍分。
專值河下聽事、報事馬夫卷名仞名,工食銀非兩貳錢,共銀貳拾壹兩。
降饑遇闌加銀壹雨抛錢。
戾渚驿馬價銀玖拾孤兩,宣錄揣分剖厘伍毫肆絲,遇閏加錄執兩壹錢荊分貳厘卷毫朱絲洲忽叁微。
館天貳名,每名工食銀朱兩貳錢,其銀壹拾肆兩肆錢,遇閨加猷壹兩貳錢。
康牌十年支給數。
京口驿原額編夫馬工料、祗應并快船料價、水手等項銀壹萬伍百以拾玖兩玖錢玖分。
奉文裁城抄牌鞍辔等項及水旱天站船水手工料,共食肆千肆百陸拾壹兩玖錢玖分。
内除留支各款内葉沙缺額,共銀朱百貳拾肆兩以分伍厘肆毫壹忽朱微伍纖貳沙陸塵。
又除坍江蠲停銀以拾肆兩朱錢伍分伍厘伍毫朱絲壹忽陸微朱纖伍沙榻塵肆渺陸蒙以埃,實該留。
支鎮陛千壹百參拾删兩,外。
司發銀朱白壹拾肆兩。
原設水夫書白伍拾名,何名日文工食銀肆分,歲共需銀未銀壹于伍百壹拾貳兩錢參錢陸拾肆萬剖幹文。
原設旱夫肆拾名,每名日支工食銀肆分,歲其需銀柴銀肆百參兩貳錢、錢參錢壹拾朱萬貳王柳百文。
原設差馬伍拾四,每四日支草料銀搠分,歲共儒鎮朱銀壹幹别兩、錢參錢肆拾參萬貳幹文,歲需貫馬銀朱百伍拾兩。
馬夫伍拾名,每名曰支工食銀肆分,歲共需銀朱銀伍百肆兩、錢參錢貳拾壹萬陸千文。
每歲原設借鞍。
遇籠頭嚼環銀盛拾兩,汗屜布銀伍兩,槽刀銀朱順伍錢,襲材銀拾伍兩,燈油柴薪銀伍兩,修理馬房顧伍滿。
以上各項,歲供儒銀、朱假伍始,臧順伍錢,錢卷錢貳萬伍百文。
每歲原設應什勘合、火牌闌給口支應等項銀朱銀肆百感拾康錢,奉錢壹拾擁萬文。
日自原設飛集共水手陸豁名,每名口文衛食銀貳分,其銀朱百貳兩肆錢,魏矣錢壹拾貳萬以千陸百文。
歲設修理快船作秋拾軟痢,于飲奉诰事内,奉複夫馬工料銀人千卷百陛拾政兩。
奉複水夫軟拾名,每名日支士餐銀肆分,歲共王銀壹千貳百玖祫陸雨。
奉複早夫拾名,每名日支工食銀肆分,歲共儒銀壹百肆拾肆兩。
奉複。
差馬貳拾匹,每匹日支州料銀抛分,歲共需銀伍百朱拾陸兩。
歲雲買馬銀參百兩。
奉複馬夫貳作名,每名日支工食銀肆分,歲共儒銀貳百别拾抛兩。
奉複添馬貳拾匹,鞍辔棚廠藥材等項,每匹而銀信雨揄錢,歲共儒銀檄始陸兩。
又于此案加添原馬伍拾匹,每見加濟辔等銀春錢,歲大加銀壹拾伍兩。
奉複。
原豫司發新浍夫馬士料銀朱百壹拾肆歲。
渚驿原額編夫馬工料支等隕,共銀貳千貳百陸拾兩。
内除囊以缺額銀黍拾政兩肆錢玖分奴厘柳毫參緜壹忽擁微疊沙搠塵。
又除坍江蠲征缺韻銀故雨陸錢朱分陸厘玖毫坎絲陸忽遂微衆纖肆沙肆塵。
奉文敬陳減差案内,撥補本驿廪糧外,該裁并應扣銷買馮銀,共裁扣銀陸百陸拾參兩。
内除留支各款,内棄缺額銀貳拾兩如錢、朱分剖亳絲例忽、宣微參纖别沙貳塵,實該留支。
作情伍百陸拾剖兩貳錢。
原設差馬如悅四,每四日支州料鐵擁分,歲共儒銀未钺陸百肆兩揚錢錢為錢貳拾伍萬朱千貳百文三。
原設馬大旅拾肆邕,每乃日波士食銀蜜分,歲共需銀未艱壹百榭相壹廟肆缺分錢參錢未萬未千唯拾文。
門徒門志,每歲原改置銀壹拾訓兩,汗屜布缺叁兩,檀銀材銀以兩,燈油柴薪銀參兩,修卸水桶銀。
肆兩伍镂,歲共雷銀朱獻卷拾言隔伍錢錢參錢情萬無千伍百文 十。
每旅原設應付勘火牌、廪給口糧支應等。
項。
銀朱銀朱榆、劉畿卷萬文。
于 欽奉恩說事案内,奉複夫馮工料、鞍辔等項銀玖拾伍兩肆三奉複原設差馬蓋人以肉四所懷歲置鞍州棚厭樂材等,向缺蔡錢共使以而二。
奉複原設馬太以拾肆名加添工食斂壹分。
康某該銀州錢以十京礙驿酌複夫辭項未兩,奉藩憲檄行甲饬趙日與部覆。
鹽課 邑濱江,私鹽易行,官鹽易滞,故不可不嚴為之禁然摘。
之市。
官鹽亦不得過昂其價,而後吾民始無食鹽之苦。
始不至于禁有所幹。
然則繩民以奉法,而繩摘以平觌,斯鹽政之平也。
唐肅宗立蠶鹽、食鹽等名,察民貧富,據口債散,抑民取錢,民受其擾。
日制随旌錢可均均。
敷鹽繼曰體産錢。
又有浮鹽、鹽。
息等錢行衆秣臧迹矣。
食體四錢,餘其價。
受鹽每今牙。
雲之準,非是者有罪。
豈權武初因元制,凡鹽,帝嘗于官計口納米,每男成工婦女大口歲納冰八升,官支與食監官吏随住丁口同。
水。
樂例,各處官口食鹽,每歲大口納鈔貫,每貫折錢。
文支鹽三十二斤,小口納鈔貫文。
鹽六。
市民食鹽,每引納鈔二百貫。
鄉食以每引納宋五石,每石折鈔百貫,每引該今五百貫。
祝四年??永樂間因鈔法不通,令民照口數鈔支與官鹽如年。
釣法通行,民納鹽劉如舊。
鹽謀司十年無鹽支給。
民人納制艱難,宜減半收鈔,以姓民力。
天順七年,戶部勘合:海口以米四升折鈔貫,以四升折錢六文,每鈔貫折銀厘,錢一文折銀二厘四毫三将每丁口各征錄三分五厘亳三将。
三微銀之忽有閨。
分六厘六毫,人忽。
德中每丁口歲征銀三分厘,閏加厘。
劉莊襄以國初計戶口數支鹽于南,斷連使民計口喻錢鈔于官,官計中私物于民。
後鹽不複給,而制圓如故。
案嘉靖六年,韶每劉貫折銀三厘三亳四,每錢七文折銳分,不許分外佥收。
頭解戶奸溫侵敗,誣民負,新例派于條編内帶征。
其樊始華萬曆十七年經賦冊起運京庫鹽鈔銀,與存留府庫鹽鈔銀,本縣。
俱于秋糧折色銀内出辨皇辯皇情歲額恨行。
绡所鹽肆幹,朱怡貳引,每引貳百伍,拾斤共。
計壹百壹萬剔千斤,歲傾課賀,每引納銀伍餞。
貳分貳厘貳毫肆絲,去課銀貳千壹百貳書陸兩伍錢陸分壹厘貳毫側絲。
兩浙鹽院鹽法道開銷,其引系鹽院封發,連縣查對符合,即令牙發鋪賣卑殘引,本縣絕角包封,赍解鹽法道投繳。
恤政 漢蠲租諸诏,雖至異代,讀之猶令人徬徨感動。
我皇清轸念元元,振災祁荒,與漢比隆,德洋恩普,有沐浴太平之盛而巳。
晉康甯二年,诏晉陵遭水之縣尤甚者,除三年祖布,其次聽除半年,受振貨者,即以賜之。
朱政元嘉四年,诏蠲丹徒今年租布。
十六年,幸丹徒,诏複僑舊租布之半,行所經縣媚田租之半。
又墓諸州樂移京口者,給以田宅,并蠲複之。
七年,诏前所給揚、南徐百姓田糧種子,應督入者悉除半,今年有不收者,都原之。
凡諸逋租,優量申減。
井禁估稅煩刻。
二十年,禁酒。
二七年,複丹徒僑舊今歲租布之半,行所經縣蠲田租。
之半,老病卑。
弱者普加贍耶。
又募諸州樂移者,給以四宅,并蠲複。
大明五年,诏南、徐、光水潦通和米入者申至秋八年,除揚南徐,見年。
逋租文帝以閏五月崩,此今在十月,廢帝即位後所。
出也。
齊建元二年,诏長補用蘭陵稗布永明四年,諸暢南徐。
今年戶相三分二加服,見傳三分取錢。
康歲以後,遠近諸州輸錢處,并滅布值乃徒縣心卷之嘯以匹準四百,依舊折牛,以為水制。
十年五月,诏:水畢成幾,谷價傷弊,朱方可權斷酒。
建武年,诏南徐僑寓舊巳丁多完度旅,蠲今年課。
梁同。
十年三月,谒,诏所經縣邑。
無出,今年猶賦,監所責民,蠲複三年。
大建十二年,亢旱,诏東郡田稅祿秩各原半租半申,至來歲秋登其元。
八年,令揚、楚、廬、壽、滁、潤、蘇、常、湖等州百姓因水損田苗,所在長吏具聞撫綏。
百姓因水不能自存者委。
宣撫使振給,從者各加賜物,官為收斂埋葬。
元和年,免潤州今歲稅。
是年十三月,李锜伏誅,有司籍。
其家。
裴拍、李绛請以賜浙西百姓,代今年租賦。
上嘉歎,從之。
六年,停鎮海軍使額所收俸料,代百姓兩稅阙額。
十月,诏:諸道都團練使足修武備,以靖三方,而别置軍額,因加吏祿,亦既虛設,頗為浮費。
潤州、鎮海軍使額宜停,所收使以下俸料,事以上,各委本道充,代百姓缺額。
兩稅會要四年,停榷酤。
大中六年正月,罷收茶商阘地錢并經過稅。
鹽鐵轉運使裴休奏:諸道節度、觀察使收商錢稅頗乖法,坤,請厘革之。
四月,浙西觀察使奏:軍用困竭,乞具依舊稅茶。
敕旨:裴休條疏荼法,事極精詳,制置之初,理須畫并,宜準敕旨處分。
宋淳化年,诏峽路諸州。
先是,賈人船翰到岸錢,常、潤等州市征取算外境上又倍征者,尊除之。
五年,诏西所水災,倍加安撫。
大中祥符三年人月辛亥,以以南旱,诏轉運使決獄。
王子升。
洪州屢火,遺使存撫,嗣境内山川丹縣。
政和,诏丹徒及七分以上,常夲振貸,至四月乃罷。
紹興七年月乙醜,帝次鎮江,诏免駐驿及經從。
州貶積年逋賦。
二十八年,以丹陽縣悛棘潮占民田,蠲殺定布豆。
析餞三縣合納布豆,舊每歲折估增多,民以為病。
舉為南浙遁使,奏請二依戶部莊界所定,豆每鬥折錢百,布每疋析錢二貫。
十九年月十四日,诏鎮江等府實被水第,轉運司委官究見諸實,并依紹興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指揮施行。
乾道尤開二月癸卯,以淫雨有傷蠶麥,诏浙東西路,大傷去處人。
戶合納錢絹,鎮江府減放十将減下之。
數,于庫内計之。
銀爛惱還戶部。
以充軍用。
每鬥折錢百十,每疋折錢貫六年,罷收稅繁。
并。
戶部言:臨安府自北郭稅務至鎮江府沿路一帶稅塲内,地裡按近,收稅繁,并去處合。
行省罷,庶幾少竟商賈。
诏從之。
嘉定元年,申定麥折錢。
縣合納大小麥,每開塲時折估,歲增三歲。
元年,守臣趙師譯約以中制,每小麥鬥折錢四百,大麥鬥折錢二百,具申朝,得刊石府治,永為定制。
邦人德之。
三縣各有碑記其事。
寶大六年,免收屯田随苗錢耗米。
景定四年,減公田租。
時民田之買為公田者十萬八五百八畝有奇。
祐元年,罷公田,複茶、鹽、市諸法如故,諸害民者悉除之。
元至元十年月,免魚菱等稅,除巨木花果外,蕭貧民從便。
采取。
十二月,免繁沉科差。
宋諸名舉繁冗。
利差,如聖節、上供、經總制錢等類,十五年,量減公田。
歲課二分。
浙西所有公田,可權依舊例召佃。
客糊種,合得歲謀十分中量減二,分,聽從各人自。
行量槩,兩卒地受,仍令有司遷廉幹官使主之。
十九年十月,定商稅三十分取諸色課程,巳有定額,有司差人快辦,增者遷賞,虧者賠償黜降。
巳有定法,不許諸人添搭發買。
巳撥買者,截日罷去。
商稅十分取三,母得多取。
十年十月,減免江淮以南租稅分。
十年二月,免收醋谏諸處村社農民食醋者有數在前有與城市一例收課,今後并免。
年大月,特免夏稅二。
無已納到官者,準充數目。
大德元停免江南新科夏稅,已納到官者,算準秋租。
三年正月,量免夏稅三分。
比年水旱疾病,百姓多被其災,巳嘗蠲複振貨,尚慮恩澤未周。
其大德三年江南等處夏稅以十分為率,量減三分。
五年八月,除風水災重差發稅糧。
各路風水災重去處,今歲差發稅糧,曲行除免。
貧乏缺食之家,計口振濟之,絕尤甚者,另加優給。
其餘災傷,亦仰委官省視。
存武卷原。
九年月均免田租稅二。
命江淮以南諸處側種官田租稅均免二分。
某班前年分百姓拖欠差發課程,并行蠲免。
年五月,免夏稅五分,秋稅三分。
巳納在官者,準下年之數。
至大元年,免振濟戶差稅。
江南、江北水旱災荒大處,已嘗遣使分頭振祁,去歲今春曾經振濟戶,其今年差發夏稅并行蠲免。
月免淮被災百姓夏稅。
月免江南夏稅三分。
月夏稅免分經理自實租稅。
免江淮夏稅十分中減免三分。
河南、江浙、江西三省經理自實出隐漏官民田土,合該納租稅,自延祐年為始,與免三年。
四年閏正月,免夏稅分,江淮普免。
七年。
三年,免江淮夏稅分。
治年十月,免官田租分。
泰定年潤正月。
其包蝕江推也南創料包無病丹選去,今民為甚,今後并革。
天曆無年九月,免江淮夏稅三分。
明洪武元年衛免鎮江府本年秋糧。
年蠲免本年夏稅秋糧。
年蠲免鎮江等七處夏悅秋糧。
年,禁焚屍,令郡縣貧民成無地以葬者,所在有司擇近城寬閑地立為義塳。
丹徒縣在城四郊之以,萬曆中知縣。
龐時雍設立七處,一在虎踞,助在嶽防,在大圍坊,在高資鎮,在新豐,他三在大窮。
處,各稿柳百餘俱。
五年,蠲免鎮江府秋糧。
五年,诏郡縣。
立孤老院。
民有孤貧殘疾者,入贍在,月給木三鬥,薪三十斤。
後攺給銀伍分文,夏布名三疋,桐三斤,小口給之。
二效給棺銳三錢。
巳,攺名養濟院。
宋日居養院,元曰孤老院。
丹徙隘,院在太平幕。
十年,诏以京口等六州四縣供給久勞,今年秋糧盡行蠲免。
十三年,诏今年秋精盡行蠲免。
十七年,令郡縣立惠民藥局。
丹從除在泉民銜。
十八年,降大诰,以應天、鎮江等五州興王之地,久被差徭,特将夏秋稅糧民田全免,官田減半微收。
九年,诏:所在鳏寡孤獨,取勘明白,田糧未曾除去差撥者,郎與除去。
若不能自養,歲給米六石。
其孤兒有田不能自立,即免差役,責令親戚收養,無親戚鄰裡養之。
其無田者,體給米大石,候出幼,同民當差。
年。
郡縣軍民貧病者,惠民藥局給與醫甫。
正統四年,敕谕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總督南直隸、應天、鎮江、蘇州、常州、松江、太平、安慶、池州、甯國、徽州十府及廣德州預備饑荒之務。
金壇民王棋、徐以文、鄧茂等出榖振濟,降敕旌獎,免本戶雜泛差役有差。
敕日:國家施仁,養民為首。
爾能出榖三千石,用助振濟,有司以聞,朕用嘉之。
今遣人赍敕谕爾,勞以羊酒,旌為義民,仍免本戶雜泛差役六年。
尚允蹈忠厚,表勵鄉俗,用副褒嘉之意。
欽哉!故敕。
正統四年人月十三口。
五年,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奏鎮、常、蘇、松等府。
潦水為患,遣員外王映就視,發官倉儲糧給濟,仍饬郡邑官善加存邱,毋令失所。
年四月,免直隸鎮、常、蘇、松四府蘇州、鎮海衛被災秋糧子粒八十八萬四千七百七十餘石,草十三萬六百三十餘包。
天順八年??免次年三縣夏稅麥三萬哭王大十六石九合有奇,絲絹六十疋丈八尺,秋糧才四萬四百五七石七鬥三升有。
成化元年,诏免節年逋賦。
次年三縣夏稅、麥、絲、絹、秋糧米數如前。
四年,免秋糧十之四。
五年,免秋糧十之二。
去年免節年逋賦。
七年,免節年逋賦。
八年,免秋糧十之三有奇。
九年,免秋糧十之七,丹徒縣志倦之。
十年,免秋糧十之四。
十年??免節年逋賦。
三年,免夏稅、秋糧米十之三。
六年,免夏麥十之。
七年,免秋糧十之七。
十八年三月,??巡撫南直隸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王恕:地方自去年以來,被災無收,要行振濟,特命爾督委府州縣、衛所官吏,巡曆災重去處,取勘饑民的數,即将預備倉照數給散。
其蘇、松常鎮四府各有遞年該收糧内撥剩餘術,斟酌多寡,散與極貧軍民。
其年免夏麥、秋糧十之。
九年,免丹陽縣。
拖欠虧折稅糧米、麥,自十年、十六年止,四千八百六十二石三鬥三合、太勺、丹徒、金壇有差。
宏治元年,免秋糧十之。
大年,免夏熟十之三。
四年,免秋糧十之三。
五年,諸免節年逋賦。
七年,免夏事十之。
八年五月,以水災,免應天及蘇、松、常、鎮等府宏治七年糧草子粒有差,免夏麥十之三。
十三月,以遊墅關今年秋、冬二澤并明年春、夏二季課銀,留振蘇、松、常、鎮四府饑民。
年二月,??免次年三縣夏稅麥二萬九百九十三石七鬥五升有奇,緜絹四十三疋五尺七寸有奇。
秋糧米萬六千九百七十五石三鬥升有奇,桑絹丈四尺七寸有奇。
十六年,免秋糧馬草十之八。
十七年,免秋糧二十之三。
有奇年,诏免十六年以前糧州絲絹、課鈔、鹽錢、歲辦馬塲子粒銀兩、曠役夫價未征者。
其扪壓田糧,有累包贈,查勘除豁。
正德元年,免秋糧十之六。
二年,免夏麥十之三,秋糧十之七。
五年譜停免錢糧子粒、馬匹、布絹、鹽課、料物。
其應完者,俟歲豐帶征三分。
是歲九月,凡虧倒馬駒、牛驢該征銀兩及備用馬匹、草塲租銀欠數,自正德二年以前未征者,悉蠲之。
其耤州秋青、種粒、絲絹、課鈔、鹽錢、歲辦等料,自正德三年十月以前,除巳輸在官,其拖欠未征及帶征之數,盡行蠲免。
又免夏麥、秋糧。
十之七年,免秋糧十之六。
七年,以旱災,免鎮、常、蘇、松四府秋糧有差。
八年,免夏麥十之三,秋糧十之四。
十年,免夏麥十之五。
四年八月,以水災,免鎮、常、蘇、松等府夏稅有差。
嘉靖元年,效節年逋賦。
二年,因災,免秋糧十之五。
六年,秋糧每石見四鬥。
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秋糧全免,其弊嬰不可缺者,傾京倉米四幹餘石抵補。
陰慶元年,赦節年逋賦出曆。
十年,诏免自隆慶元年至萬曆七卵止逋賦。
又蠲十年分一應起存錢糧十之三。
其漕作,除例免分外,仍攺折三分,不分正故兌,每石折鐵六錢。
年免八年至十三年止逋賦。
五年,因災,漕糧改折五分,不分正攺兌,每石折銀五錢。
又南京戶部馬州銀翻十之五。
六年巳醜,郡大荒,有司為廠而散粥以狀。
至次年凡五月,邑人張柏輸粟千石,亮使者山其事,命遙授布政司經曆,褒之。
餘輸粟者各褒覽年,因災免本年起運,惟鳳陽各府倉麥米十之五,又南糧徙陽水兌,免十之三,山微其七。
金壇上倉米,停十之。
亦止。
征其七,而應征之數俱攺折,當年征解。
又濟糧改折,不分正攺兌,每石折銀五镂,内見征其半,餘則停征。
其停征之數,限十八、十九兩年各帶征二分五厘。
八年,四使政。
折徒陽漕糧五分,不分正、改兌,俱每石折銀五镂。
又免十六年扣留三分漕折銀三分之。
九年,因災,免丹徒、南京戶部馬草錄十之五,京庫多折,見征其半,餘則停征。
年因災,漕糧在丹徒攺折十之三,正兌七錢,攺兌六錢。
四年,因災,漕糧徒陽改折十之三,正兌七錢,故兌六錢。
六年,淫兩大水,麥未盡傷,诏留稅銀五萬。
雨振鎮江并蘇、松、常。
其四府年月,知府所峋。
荒,于四郊設廠振。
粥至次。
年二月止。
郡民包繼志、李承尤等出賈助振。
巡撫都相史從希憲,巡按禦史任濬并共事,命授七品散官褒之。
十五年,命應天從撫黃者憲振鎮、偉、蘇、松四府饑民。
諸生孔貞起等陽粟振其裡人。
皇清順治二年,本定江南??蠲本年稅糧分之七,兵飾十分之四。
其陰末、丹徒縣陸倦忱無藝之征,盡永除之。
八年,水災,改折秋糧十之大。
九年,巡撫江甯等處兵部左侍耶周國佐奉報地學災,戶部議故折江南省漕糧三十八萬石。
奏謂允行。
敕督撫按視災傷輕重,分别速人,務令災黎得沾實惠。
王二年,奉有嚴禁罪人下獄,取則呈,勒石司獄司門外。
年語。
蠲地欣人丁本折餞糧拖次者 人年,巡撫都禦史疏煉旱荒,奉旨蠲免。
至康熙年,蒙頒冊行文丹徒、金壇流抵條銀,分别極災、次災,均派扣免。
康熙六年,奉旨??部通行申饬各省督撫,正已率屬,三絲三粟不詐發栗鑒取,仍大張枋示,頒給各府州縣。
禁茸鋪戶承值當官之例,文臣自藩臬以下,武臣自提鎮以下,凡日用報物,卷照民閑平價發買。
敢有擅發十票,擅差三役,激取貨物者,許受害鋪戶立時首告,即行題參岩處。
如督撫狥庇不參,經科道官訪實,特料翦治狥隐之罪。
勒石縣前年江甯巡撫都禦史馬彙報災傷,奉合丹徒縣翩免銀錢壹萬貳千玖百玖拾貳兩參錢肆分伍厘壹亳壹絲壹忽恻微壹纖,參以貳塵五渺,解南恤孤米伍山肆拾别石玖鬥貳升,盡職經壽陸撮參粟米順有粒,分别扣免。
于二烏于子風饑春三月,知府高得貴、同知孫激謀魯趙海判徐鸾、知縣馮開運、教授高士貞、教谕談志名捐俸銀,同在籍鄉官張九征、夏氏代宣重光轉貧何金蔺、舉人卞士宏等其初捐振,并鼓勸耆民李應貴等樂助,設三廠施粥,凡兩月,饑民賴以全灑甚衆。
諸生孔嘉賓、孫樹昌亦修粟振其裡人。
十二年,奉走縣,即旨蠲免江南鎮江桀府十三年地小錢糧之半。
又鄉官張九征、夏民儀設甫嬰社,每三遺嬰覓二乳婦乳哺,月給缺參錢,于望日在城隍所會绐。
至十五年,九征然在其事,遺嬰增至數百。
道府。
蠕辨官倜功此薩剌小耆善共相蠲赀舉行歲疊席張省堪衆識驚淨佛下儒育嬰堂榜額于其之夫作舜誕彙榖被旱,秋災四。
地公小其信十以魏為爛書伍畝宿分貳亳,勘明奉曰翻定例,蠲免見複為色之參,免銀壹萬蠹千肆百學拾清南病亂毋地靜谄發粟,疾濟饑民。
八年。
州徒彙報神早蠶災。
其田地公注陸幹怖百陸拾貳頃肆怡陸故性分故毫。
勘明,奉旨蠲免拾分之伍,免地丁銀錢貳萬壹于朱淵經拾肆兩,器錢擲分肆厘衆毫。
其濟糧私宗者停至于光年帶散升敝本色水一半。
餘以纓伐巡撫都神史同作,令官紳十張九征?及言張高風政拱鬥、李應貴等立殿微帝兼歲别绐散邊字氏甚衆。
十年十二月,歙奉之謂益免十乙命以則封則各官侔役立食祭祀鄉飲辨寫銀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