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縣捕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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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得以奮往捕獲。

    第須查驗本境各地蝗蝻,實系稀少,賣者巳漸無多,方可加價。

    否恐網取鄰蝗,賺賣将不勝其應矣。

     一、捕蝗之日,多系炎暑之時,各廠委員,固須不憚風日宣勞,認真監督。

    府縣為一方之主,呼應較靈,尤宜日逐躬親廵察。

    于夫役人等,随事随時,予以恩威并濟,令出惟行。

    切勿怯暑深居,一切诿諸丁役。

    雖有前法,恐亦屬具文矣。

     一、本境與隔省鄰境毘連地畝,俱有蝗蝻,辦理最為掣肘。

    如彼境本系急公協力會捕,自無難于撲烕。

    倘其意在惜費,觀望延挨,一俟長翼飛騰,便可報稱凈盡。

    此念一萌,勢必頻催罔應。

    其蝗蝻代為收買,尚屬一視同仁,而滋蔓侵尋,竊恐本境轉難脫累。

    州縣設遇其時,務須禀明本府,移請鄰府,訂期親臨會勘,定立章程,各設廠夫,畫界分投撲捕,以免推诿而贻後患。

     一、鄰境生蝗,探與本境邊界相離不遠,務速往查,預于交界處所,挑築寬溝防備,并雇集人夫于溝外代為撲打,即遠出三五裡許,亦勿存畛域之見。

    葢需費無多,而能使蝗蝻不犯本境,為人即以自為也。

     一、飛蝗落地,或在彼而不在此,疆界了然。

    若蝻子萌生,在于兩縣邊界,往往互相推诿,謂為滋蔓。

    殊不知蝻子初生,僅堪跳躍,豈能遠越?其為兩地均産無疑。

    惟須親詣該地,邀同面議會捕章程,各毋岐視。

    如我處捕實凈盡,而彼處一任玩延,方可禀明本府,移請鄰府會勘,亦不必通禀以揭其短,俾全鄰誼。

    若本境并未捕凈,巳欲捏餙而思诿過于人,終必水落石出,兩無益也。

     一、收買蝗蝻,使人自為功,最易奏效。

    此項原例準開銷,惟一經造報,輾轉駁查,每緻有名無實,故州縣多不願請領。

    然設遇境内生蝗之地過廣,收買之費不赀,州縣捐辦,力有不逮,勢不能不觀望延宕,待其生翅遠揚,再報凈盡,此飛蝗之所由來也。

    地方大吏,應察生蝻較多之州縣,如果該員認真撲捕凈盡,捐買蝗價甚巨,查無虛捏,量予調劑一次。

    倘敢觀望,一任飛揚,報稱凈盡者,立即撤參。

    則懲勸明而人心思奮矣。

     一、捕蝗必得多委佐雜,能耐勞苦之員,分廠督率,并由縣選派勤能之家丁差役多人随往。

    苐維時每系盛暑,赤日奔馳,從事不易。

    該委員果能實力辦理,應由府禀請記功獎勵。

    至家丁差役,該縣亦宜優給飯食,分别勤惰,随時犒賞,方可收指臂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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