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縣捕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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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該有蝗災,上天不忍小民乏食,命吾渡江,取鳥雀以驅蝗蝻,可遍谕鄉農,凡有蝗來,稱吾名号,即可除。
”倏忽不見。
繼而常州一帶,果有蝗從北來,鄉農書金姑娘娘位号供奉祭賽,蝗即驅除等語。
有蝗處所,當奉行以祈襄之。
一、蝗蝻初生,原易撲烕,無如地保恐令派夫撲打,及官役下鄉受累,率多匿報。
即農民等,或因春花未割,或因秋稼在地,一經集夫圍捕,必遭損傷。
而初生之蝻甚小,所食莊稼無多,得雨仍可長發,延至蝻巳生翅,即可高舉遠揚,害在他方,與本境轉無大礙,故亦隐忍不言。
惟在州縣嚴饬地保實力稽查,如有前項等弊,立提重懲。
一、地方報有蝻生,州縣務即親往,周遭踏勘有蝻之地,共若幹畝,速于無蝻之處,四面挑築寬溝為界,勿使蔓延。
一面集夫,悉于溝内撲捕,自易竣事。
一、飛蝗過境,落于地内,須集多夫散打,不必圍撲,緻令飛逸。
或用網張,更易就獲。
總以就地多設廠所收買,使人自為力,各有所圖,自必踴躍從事。
一、飛蝗過多,撲捕不及,應于田間牽一長繩,上系銅鈴,一人挽繩動搖,聲響可驅之使去。
如過境而未落地,則羣起鳴鑼放鎗,及施放炮竹驅之,庶不緻為災。
一、飛蝗最忌油食,應饬各鄉農以水和油,遍灑禾稼之上,可保無虞。
一、地方官捕蝗,随從人多,凡差役轎夫,應各制巴掌一根,給與随帶,谕令見蝻即撲打,以錢收買,亦不無小補。
一、捕初生之蝻,必須集衆圍打,驅諸溝内燒毀。
及其生翅能飛,則以圍打之夫,畫饬令散捕。
若捕剩無多,零星四散,即責成各地戶,自行撲捉。
三者勿紊次序,亦無難于凈盡也。
一、飛蝗落地處所,可于日間挖一圓大、深坑,内貯貯夂稭柴草,昏夜舉火燒之,俾飛蝗見光,自行撲于火内,較省人力。
一、捕蝗之法,固以收買為最善。
然本境與鄰封,俱有蝗蝻,若鄰封并不收買,難免鄉民混以鄰蝗賺賣錢文。
雖畛域原可無分,而舍巳耘人,究應先其急者。
故設廠須各就有蝗之地,查察方周。
且有等奸民将廠内巳撲隕之蝗,及樹葉土泥攙雜袋内,希圖加重者,秤收時不可不驗,有則懲之。
其收買之蝗彙集一處,即就地築一深坑,燒毀填埋,以免淆混。
一、蝗捕将竣,則捕者愈難,然必凈盡根株,始無遺孽。
其時收買之價,或須酌量加增,俾鄉民得以奮往捕獲。
第須查驗本境各地蝗蝻,實系稀少,賣者巳漸無多,方可加價。
否恐網取鄰蝗,賺賣将不勝其應矣。
一、捕蝗之日,多系炎暑之時,各廠委員,固須不憚風日宣勞,認真監督。
府縣為一方之主,呼應較靈,尤宜日逐躬親廵察。
于夫役人等,随事随時,予以恩威并濟,令出惟行。
切勿怯暑深居,一切诿諸丁役。
雖有前法,恐亦屬具文矣。
一、本境與隔省鄰境毘連地畝,俱有蝗蝻,辦理最為掣肘。
如彼境本系急公協力會捕,自無難于撲烕。
倘其意在惜費,觀望延挨,一俟長翼飛騰,便可報稱凈盡。
此念一萌,勢必頻催罔應。
其蝗蝻代為收買,尚屬一視同仁,而滋蔓侵尋,竊恐本境轉難脫累。
州縣設遇其時,務須禀明本府,移請鄰府,訂期親臨會勘,定立章程,各設廠夫,畫界分投撲捕,以免推诿而贻後患。
一、鄰境生蝗,探與本境邊界相離不遠,務速往查,預于交界處所,挑築寬溝防備,并雇集人夫于溝外代為撲打,即遠出三五裡許,亦勿存畛域之見。
葢需費無多,而能使蝗蝻不犯本境,為人即以自為也。
一、飛蝗落地,或在彼而不在此,疆界了然。
若蝻子萌生,在于兩縣邊界,往往互相推诿,謂為滋蔓。
殊不知蝻子初生,僅堪跳躍,豈能遠越?其為兩地均産無疑。
惟須親詣該地,邀同面議會捕章程,各毋岐視。
如我處捕實凈盡,而彼處一任玩延,方可禀明本府,移請鄰府會勘,亦不必通禀以揭其短,俾全鄰誼。
若本境并未捕凈,巳欲捏餙而思诿過于人,終必水落石出,兩無益也。
一、收買蝗蝻,使人自為功,最易奏效。
此項原例準開銷,惟一經造報,輾轉駁查,每緻有名無實,故州縣多不願請領。
然設遇境内生蝗之地過廣,收買之費不赀,州縣捐辦,力有不逮,勢不能不觀望延宕,待其生翅遠揚,再報凈盡,此飛蝗之所由來也。
地方大吏,應察生蝻較多之州縣,如果該員認真撲捕凈盡,捐買蝗價甚巨,查無虛捏,量予調劑一次。
倘敢觀望,一任飛揚,報稱凈盡者,立即撤參。
則懲勸明而人心思奮矣。
一、捕蝗必得多委佐雜,能耐勞苦之員,分廠督率,并由縣選派勤能之家丁差役多人随往。
苐維時每系盛暑,赤日奔馳,從事不易。
該委員果能實力辦理,應由府禀請記功獎勵。
至家丁差役,該縣亦宜優給飯食,分别勤惰,随時犒賞,方可收指臂之益。
”倏忽不見。
繼而常州一帶,果有蝗從北來,鄉農書金姑娘娘位号供奉祭賽,蝗即驅除等語。
有蝗處所,當奉行以祈襄之。
一、蝗蝻初生,原易撲烕,無如地保恐令派夫撲打,及官役下鄉受累,率多匿報。
即農民等,或因春花未割,或因秋稼在地,一經集夫圍捕,必遭損傷。
而初生之蝻甚小,所食莊稼無多,得雨仍可長發,延至蝻巳生翅,即可高舉遠揚,害在他方,與本境轉無大礙,故亦隐忍不言。
惟在州縣嚴饬地保實力稽查,如有前項等弊,立提重懲。
一、地方報有蝻生,州縣務即親往,周遭踏勘有蝻之地,共若幹畝,速于無蝻之處,四面挑築寬溝為界,勿使蔓延。
一面集夫,悉于溝内撲捕,自易竣事。
一、飛蝗過境,落于地内,須集多夫散打,不必圍撲,緻令飛逸。
或用網張,更易就獲。
總以就地多設廠所收買,使人自為力,各有所圖,自必踴躍從事。
一、飛蝗過多,撲捕不及,應于田間牽一長繩,上系銅鈴,一人挽繩動搖,聲響可驅之使去。
如過境而未落地,則羣起鳴鑼放鎗,及施放炮竹驅之,庶不緻為災。
一、飛蝗最忌油食,應饬各鄉農以水和油,遍灑禾稼之上,可保無虞。
一、地方官捕蝗,随從人多,凡差役轎夫,應各制巴掌一根,給與随帶,谕令見蝻即撲打,以錢收買,亦不無小補。
一、捕初生之蝻,必須集衆圍打,驅諸溝内燒毀。
及其生翅能飛,則以圍打之夫,畫饬令散捕。
若捕剩無多,零星四散,即責成各地戶,自行撲捉。
三者勿紊次序,亦無難于凈盡也。
一、飛蝗落地處所,可于日間挖一圓大、深坑,内貯貯夂稭柴草,昏夜舉火燒之,俾飛蝗見光,自行撲于火内,較省人力。
一、捕蝗之法,固以收買為最善。
然本境與鄰封,俱有蝗蝻,若鄰封并不收買,難免鄉民混以鄰蝗賺賣錢文。
雖畛域原可無分,而舍巳耘人,究應先其急者。
故設廠須各就有蝗之地,查察方周。
且有等奸民将廠内巳撲隕之蝗,及樹葉土泥攙雜袋内,希圖加重者,秤收時不可不驗,有則懲之。
其收買之蝗彙集一處,即就地築一深坑,燒毀填埋,以免淆混。
一、蝗捕将竣,則捕者愈難,然必凈盡根株,始無遺孽。
其時收買之價,或須酌量加增,俾鄉民得以奮往捕獲。
第須查驗本境各地蝗蝻,實系稀少,賣者巳漸無多,方可加價。
否恐網取鄰蝗,賺賣将不勝其應矣。
一、捕蝗之日,多系炎暑之時,各廠委員,固須不憚風日宣勞,認真監督。
府縣為一方之主,呼應較靈,尤宜日逐躬親廵察。
于夫役人等,随事随時,予以恩威并濟,令出惟行。
切勿怯暑深居,一切诿諸丁役。
雖有前法,恐亦屬具文矣。
一、本境與隔省鄰境毘連地畝,俱有蝗蝻,辦理最為掣肘。
如彼境本系急公協力會捕,自無難于撲烕。
倘其意在惜費,觀望延挨,一俟長翼飛騰,便可報稱凈盡。
此念一萌,勢必頻催罔應。
其蝗蝻代為收買,尚屬一視同仁,而滋蔓侵尋,竊恐本境轉難脫累。
州縣設遇其時,務須禀明本府,移請鄰府,訂期親臨會勘,定立章程,各設廠夫,畫界分投撲捕,以免推诿而贻後患。
一、鄰境生蝗,探與本境邊界相離不遠,務速往查,預于交界處所,挑築寬溝防備,并雇集人夫于溝外代為撲打,即遠出三五裡許,亦勿存畛域之見。
葢需費無多,而能使蝗蝻不犯本境,為人即以自為也。
一、飛蝗落地,或在彼而不在此,疆界了然。
若蝻子萌生,在于兩縣邊界,往往互相推诿,謂為滋蔓。
殊不知蝻子初生,僅堪跳躍,豈能遠越?其為兩地均産無疑。
惟須親詣該地,邀同面議會捕章程,各毋岐視。
如我處捕實凈盡,而彼處一任玩延,方可禀明本府,移請鄰府會勘,亦不必通禀以揭其短,俾全鄰誼。
若本境并未捕凈,巳欲捏餙而思诿過于人,終必水落石出,兩無益也。
一、收買蝗蝻,使人自為功,最易奏效。
此項原例準開銷,惟一經造報,輾轉駁查,每緻有名無實,故州縣多不願請領。
然設遇境内生蝗之地過廣,收買之費不赀,州縣捐辦,力有不逮,勢不能不觀望延宕,待其生翅遠揚,再報凈盡,此飛蝗之所由來也。
地方大吏,應察生蝻較多之州縣,如果該員認真撲捕凈盡,捐買蝗價甚巨,查無虛捏,量予調劑一次。
倘敢觀望,一任飛揚,報稱凈盡者,立即撤參。
則懲勸明而人心思奮矣。
一、捕蝗必得多委佐雜,能耐勞苦之員,分廠督率,并由縣選派勤能之家丁差役多人随往。
苐維時每系盛暑,赤日奔馳,從事不易。
該委員果能實力辦理,應由府禀請記功獎勵。
至家丁差役,該縣亦宜優給飯食,分别勤惰,随時犒賞,方可收指臂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