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縣捕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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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雇夫撲打之外,并出示曉谕村莊,饬令各地戶,自将該地内所生蝗蝻,乘黎明帶露,蝗翅難飛時,無論男女老幼,同出捕獲,并挖掘蝻子,就近赴廠收買,每觔給錢二十文。

    該地戶等,既保莊稼,又得錢文,何樂不為?衆擎易舉,自可捕無遺類。

    仍将告示緣由摘叙,粘貼于高腳木牌之上,饬各地保掮牌挨莊曉谕,限以日期,搜捕凈盡。

    如逾限臨驗,何地有蝗,即提該地戶及地保責處。

    并令地甲等,一面将所管各地分晰查明,何地系何戶所種,計若幹畝,寫于木簽内,就地釘立,以憑識認稽查。

    第蝻已成蝗,方可以此法搜之,若初生如蠅,遍野跳躍,仍須集衆圍捕,又非搜捉所能為力也。

     一、蝗巳生翅,若以前法築溝圍捕,率多飛逸,又須變法捕拏。

    應令委員督差保,先勘明該廠有蝗之地,共有若幹畝,自某處起至某處止,通盤畫計,分作若幹,每作為一起。

    其四面寬長,纖繩為記,令各廠人夫散于該地,挨步前進,沿路搜尋,尋見即撲捉,各攜一袋收貯在内。

    俟袋内貯滿,即赴就近廠所,按觔給價收買。

    其甫經撲隕者,亦一體收之,再令前往複捕。

    盡一日之長,獲多者錢多,獲少者錢少,定可勵勤惰而收實效。

    勿庸另給夫工,惟所向何方,必須按循序撲捕,不準間斷一處,免緻有丢東遺西,并蝗蝻蔓延四散之患。

     一、永邑地畝,與安徽宿州境内,犬牙相錯,彼處蝗蝻未烕,一遇順風,即逐隊竄入本境,畛域難分。

    現于交界有蝗處所,一律開挖寬溝,并沿溝設立窩堡,每堡派夫役五名住宿,給以燈鑼,随時堵捕。

    堡外插立黃旗,旗寫堵捕竄蝗字樣。

     一、飛蝗經過,最易生子,無論土地堅松,皆能深入。

    惟所生處必有小圓洞,如蘆杆大,即于其下深掘之,必得蝻子。

    至次年立夏後十八日,蝗蝻便欲萌生,州縣應先期曉谕各鄉留心查看,慎之于始。

    上年積淹之區,魚蝦産子,次年涸成陸地,若無冬雪,亦能化為蝗蝻。

    黃色者系魚子,青色系蝦子,須立夏一月後方生,非比蝻子可以尋蹤挖掘。

    惟責成地保,随時禀報。

     一、鴨子、蝦蟇,能食蝻子,須勸該農民,多蓄鳬鴨,勿捕蝦蟇,亦消弭蝗蝻之一法。

    至烏鴉最能食蝗,勢難招之使至也。

     一、世知蝗神,惟奉劉猛将軍。

    考之常州郡志,載康熙癸未年間,吳中傳有婦人,趁柴船行數裡欲去,自雲:“我乃驅蝗使者,即俗所稱金姑娘娘。

    今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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