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經部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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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類三
△《禮記正義》·六十三卷(内府藏本)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
《隋書·經籍志》曰:“漢初,河間獻王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時無傳之者。
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第而叙之。
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凡五種,合二百十四篇。
戴德删其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
而戴聖又删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記》。
漢末,馬融遂傳小戴之學。
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雲雲,其說不知所本。
今考《後漢書·橋玄傳》雲:“七世祖仁,着《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橋君學”。
仁即班固所謂小戴授梁人橋季卿者,成帝時嘗官大鴻胪,其時已稱四十九篇,無四十六篇之說。
又孔《疏》稱《别錄》《禮記》四十九篇,《樂記》第十九。
四十九篇之首,《疏》皆引鄭《目錄》。
鄭《目錄》之末必雲此于劉向《别錄》屬某門。
《月令目錄》雲:“此于《别錄》屬《明堂陰陽記》。
”《明堂位目錄》雲:“此于《别錄》屬《明堂陰陽記》。
”《樂記目錄》雲:“此于《别錄》屬《樂記》。
”蓋十一篇今為一篇,則三篇皆劉向《别錄》所有,安得以為馬融所增。
《疏》又引玄《六藝論》曰:“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
戴聖傳《禮》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
”玄為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玄不容不知,豈有以四十九篇屬于戴聖之理?況融所傳者乃《周禮》,若小戴之學,一授橋仁,一授楊榮。
後傳其學者有劉祐、高誘、鄭玄、盧植。
融絕不預其授受,又何從而增三篇乎?知今四十九篇實戴聖之原書,《隋志》誤也。
元延祐中,行科舉法,定《禮記》用鄭玄《注》。
故元儒說《禮》,率有根據。
自明永樂中敕修《禮記大全》,始廢鄭《注》,改用陳澔《集說》,《禮》學遂荒。
然研思古義之士,好之者終不絕也。
為之疏義者,唐初尚存皇侃、熊安生二家(案明北監本以皇侃為皇甫侃,以熊安生為熊安,二人姓名并誤,足征校刊之疏。
謹附訂于此)。
貞觀中,敕孔穎達等修《正義》,乃以皇氏為本,以熊氏補所未備。
穎達《序》稱:“熊則違背本經,多引外義,猶之楚而北行,馬雖疾而去愈遠。
又欲釋經文,惟聚難義,猶治絲而棼之,手雖繁而絲益亂也。
皇氏雖章句詳正,微稍繁廣。
又既遵鄭氏,乃時乖鄭義。
此是木落不歸其本,狐死不首其丘。
此皆二家之弊,未為得也。
”故其書務伸鄭《注》,未免有附會之處。
然采摭舊文,詞富理博,說《禮》之家,鑽研莫盡,譬諸依山鑄銅,煮海為鹽。
即衛湜之書尚不能窺其涯涘,陳澔之流益如莛與楹矣。
△《月令解》·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張虙撰。
虙,慈溪人。
慶元丙辰進士,官至國子祭酒。
是編乃虙端平初入講幄時所纂。
未及竟,以病歸。
家居時乃續完之,表進于朝。
十二月各自為卷。
奏稱每一月改,則令以此一月進于禦前,可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雖未免過膠古義,不盡可見諸施行,然辭義曉暢,于順時出政之際,皆三緻意焉,其用心有足取者。
《月令》于劉向《别錄》屬《明堂陰陽記》,當即《漢書·藝文志》所雲古明堂之遺事,在《明堂陰陽》三十三篇之内者。
《呂氏春秋》錄以分冠十二《紀》。
馬融、賈逵、蔡邕、王肅、孔晁、張華皆以為周公作。
鄭康成、高誘以為即不韋作。
論者據《漢百官表》言太尉為秦官,或又據《國語》晉有元尉、輿尉之文,謂尉之名不必起于秦。
然究不得因元尉、輿尉遂斷三代必有太尉也。
意不韋采集舊文,或傅益以秦制欤?今考其書,古帝王發政施令之大端,皆彰彰具存,得其意而變通之,未嘗非通經适用之一助。
至其言誤某令則緻某災,殆因《洪範》庶徵而推衍之,遂為漢儒陰陽五行之濫觞,虙解皆未能駁正。
然列在《禮經》,相沿已久,亦不能獨為虙咎也。
原書因随月進禦,故凡解見孟月者,仲月、季月皆重見。
《永樂大典》所載,合為一編,多删其複,于例為協。
間有删之不盡者,今并汰除,以歸畫一焉。
△《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衛湜撰。
湜字正叔,吳郡人。
其書始作于開禧、嘉定間。
《自序》言日編月削,幾二十馀載而後成。
寶慶二年官武進令時,表上于朝,得擢直秘閣。
後終于朝散大夫,直寶谟閣,知袁州。
紹定辛卯,趙善湘為锓版于江東漕院。
越九年,湜複加核訂,定為此本。
自作《前序》、《後序》,又自作《跋尾》,述其始末甚詳。
蓋首尾閱三十馀載,故采摭群言,最為赅博,去取亦最為精審。
自鄭《注》而下,所取凡一百四十四家。
其他書之涉于《禮記》者,所采錄不在此數焉。
今自鄭《注》、孔《疏》而外,原書無一存者。
朱彜尊《經義考》采摭最為繁富,而不知其書與不知其人者,凡四十九家,皆賴此書以傳,亦可雲《禮》家之淵海矣。
明初定制,乃以陳澔注立于學官,而湜注在若隐若顯間。
今聖朝欽定《禮記義疏》,取于湜書者特多,豈非是非之公,久必論定乎。
又湜《後序》有雲:“他人着書,惟恐不出于己。
予之此編,惟恐不出于人。
後有達者,毋襲此編所已言,沒前人之善也。
”其後慈谿黃震《讀禮記日抄》、新安陳栎《禮記集義詳解》,皆取湜書删節,附以己見。
黃氏融彙諸家,猶出姓名于下方(案此見黃氏《日鈔》)。
陳氏則不複标出(案栎書今不傳,此見定宇集中栎所作《自叙》)。
即此一節,非惟其書可貴,其用心之厚,亦非諸家所及矣。
△《禮記纂言》·三十六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元吳澄撰。
澄有《易纂言》,已着錄。
案危素作澄《年譜》,載至順三年澄年八十四,留撫州郡學,《禮記纂言》成。
而虞集《行狀》則稱成于至順四年,即澄卒之歲。
其言頗不相合。
然要為澄晚年手定之本也。
其書每一卷為一篇。
大旨以《戴記》經文龐雜,疑多錯簡,故每一篇中,其文皆以類相從,俾上下意義聯屬貫通,而識其章句于左。
其三十六篇次第,亦以類相從。
凡《通禮》九篇、《喪禮》十一篇、《祭禮》四篇、《通論》十一篇,各為标目。
如《通禮》首《曲禮》,則以《少儀》、《玉藻》等篇附之,皆非小戴之舊。
他如《大學》、《中庸》依程朱别為一書,《投壺》、《奔喪》歸于《儀禮》,《冠義》等六篇别輯為《儀禮傳》,亦并與古不同。
虞集稱其“始終先後,最為精密。
先王之遺制,聖賢之格言,其僅存可考得,既表而存之,各有所附。
而其糾紛固泥于專門名家之手者,一旦各有條理,無複馀蘊”,其推重甚至。
考《漢書·藝文志》,《禮記》本一百三十一篇,戴德删為八十五,戴聖删為四十九。
與《易》、《書》、《詩》、《春秋》經聖人手定者固殊。
然《舊唐書·元行沖傳》,載行沖上《類禮義疏》,張說駁奏曰“今之《禮記》,曆代傳習,着為經教,不可刊削。
魏孫炎始改舊本,先儒所非,竟不行用。
貞觀中,魏徵因孫炎所修更加整比,兼為之注,其書竟亦不行。
今行沖等解徵所注,勒成一家。
然與先儒第乖,章句隔絕。
若欲行用,竊恐未可”雲雲,則古人屢經修緝,迄不能變漢儒舊本。
唐以前儒風淳實,不搖惑于新說,此亦一徵。
澄複改并舊文,俨然删述,恐亦不免亻朁聖之議。
以其排比貫串,頗有倫次,所解亦時有發明,較諸王柏删《詩》,尚為有間,故錄存之,而附論其失如右。
△《雲莊禮記集說》·十卷(通行本) 元陳澔撰。
澔字可大,都昌人。
雲莊其号也。
是書成于至治壬戌。
《隋書·經籍志》曰:“漢初,河間獻王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時無傳之者。
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第而叙之。
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凡五種,合二百十四篇。
戴德删其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
而戴聖又删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記》。
漢末,馬融遂傳小戴之學。
融又益《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雲雲,其說不知所本。
今考《後漢書·橋玄傳》雲:“七世祖仁,着《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号曰橋君學”。
仁即班固所謂小戴授梁人橋季卿者,成帝時嘗官大鴻胪,其時已稱四十九篇,無四十六篇之說。
又孔《疏》稱《别錄》《禮記》四十九篇,《樂記》第十九。
四十九篇之首,《疏》皆引鄭《目錄》。
鄭《目錄》之末必雲此于劉向《别錄》屬某門。
《月令目錄》雲:“此于《别錄》屬《明堂陰陽記》。
”《明堂位目錄》雲:“此于《别錄》屬《明堂陰陽記》。
”《樂記目錄》雲:“此于《别錄》屬《樂記》。
”蓋十一篇今為一篇,則三篇皆劉向《别錄》所有,安得以為馬融所增。
《疏》又引玄《六藝論》曰:“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
戴聖傳《禮》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
”玄為馬融弟子,使三篇果融所增,玄不容不知,豈有以四十九篇屬于戴聖之理?況融所傳者乃《周禮》,若小戴之學,一授橋仁,一授楊榮。
後傳其學者有劉祐、高誘、鄭玄、盧植。
融絕不預其授受,又何從而增三篇乎?知今四十九篇實戴聖之原書,《隋志》誤也。
元延祐中,行科舉法,定《禮記》用鄭玄《注》。
故元儒說《禮》,率有根據。
自明永樂中敕修《禮記大全》,始廢鄭《注》,改用陳澔《集說》,《禮》學遂荒。
然研思古義之士,好之者終不絕也。
為之疏義者,唐初尚存皇侃、熊安生二家(案明北監本以皇侃為皇甫侃,以熊安生為熊安,二人姓名并誤,足征校刊之疏。
謹附訂于此)。
貞觀中,敕孔穎達等修《正義》,乃以皇氏為本,以熊氏補所未備。
穎達《序》稱:“熊則違背本經,多引外義,猶之楚而北行,馬雖疾而去愈遠。
又欲釋經文,惟聚難義,猶治絲而棼之,手雖繁而絲益亂也。
皇氏雖章句詳正,微稍繁廣。
又既遵鄭氏,乃時乖鄭義。
此是木落不歸其本,狐死不首其丘。
此皆二家之弊,未為得也。
”故其書務伸鄭《注》,未免有附會之處。
然采摭舊文,詞富理博,說《禮》之家,鑽研莫盡,譬諸依山鑄銅,煮海為鹽。
即衛湜之書尚不能窺其涯涘,陳澔之流益如莛與楹矣。
△《月令解》·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張虙撰。
虙,慈溪人。
慶元丙辰進士,官至國子祭酒。
是編乃虙端平初入講幄時所纂。
未及竟,以病歸。
家居時乃續完之,表進于朝。
十二月各自為卷。
奏稱每一月改,則令以此一月進于禦前,可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雖未免過膠古義,不盡可見諸施行,然辭義曉暢,于順時出政之際,皆三緻意焉,其用心有足取者。
《月令》于劉向《别錄》屬《明堂陰陽記》,當即《漢書·藝文志》所雲古明堂之遺事,在《明堂陰陽》三十三篇之内者。
《呂氏春秋》錄以分冠十二《紀》。
馬融、賈逵、蔡邕、王肅、孔晁、張華皆以為周公作。
鄭康成、高誘以為即不韋作。
論者據《漢百官表》言太尉為秦官,或又據《國語》晉有元尉、輿尉之文,謂尉之名不必起于秦。
然究不得因元尉、輿尉遂斷三代必有太尉也。
意不韋采集舊文,或傅益以秦制欤?今考其書,古帝王發政施令之大端,皆彰彰具存,得其意而變通之,未嘗非通經适用之一助。
至其言誤某令則緻某災,殆因《洪範》庶徵而推衍之,遂為漢儒陰陽五行之濫觞,虙解皆未能駁正。
然列在《禮經》,相沿已久,亦不能獨為虙咎也。
原書因随月進禦,故凡解見孟月者,仲月、季月皆重見。
《永樂大典》所載,合為一編,多删其複,于例為協。
間有删之不盡者,今并汰除,以歸畫一焉。
△《禮記集說》·一百六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衛湜撰。
湜字正叔,吳郡人。
其書始作于開禧、嘉定間。
《自序》言日編月削,幾二十馀載而後成。
寶慶二年官武進令時,表上于朝,得擢直秘閣。
後終于朝散大夫,直寶谟閣,知袁州。
紹定辛卯,趙善湘為锓版于江東漕院。
越九年,湜複加核訂,定為此本。
自作《前序》、《後序》,又自作《跋尾》,述其始末甚詳。
蓋首尾閱三十馀載,故采摭群言,最為赅博,去取亦最為精審。
自鄭《注》而下,所取凡一百四十四家。
其他書之涉于《禮記》者,所采錄不在此數焉。
今自鄭《注》、孔《疏》而外,原書無一存者。
朱彜尊《經義考》采摭最為繁富,而不知其書與不知其人者,凡四十九家,皆賴此書以傳,亦可雲《禮》家之淵海矣。
明初定制,乃以陳澔注立于學官,而湜注在若隐若顯間。
今聖朝欽定《禮記義疏》,取于湜書者特多,豈非是非之公,久必論定乎。
又湜《後序》有雲:“他人着書,惟恐不出于己。
予之此編,惟恐不出于人。
後有達者,毋襲此編所已言,沒前人之善也。
”其後慈谿黃震《讀禮記日抄》、新安陳栎《禮記集義詳解》,皆取湜書删節,附以己見。
黃氏融彙諸家,猶出姓名于下方(案此見黃氏《日鈔》)。
陳氏則不複标出(案栎書今不傳,此見定宇集中栎所作《自叙》)。
即此一節,非惟其書可貴,其用心之厚,亦非諸家所及矣。
△《禮記纂言》·三十六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元吳澄撰。
澄有《易纂言》,已着錄。
案危素作澄《年譜》,載至順三年澄年八十四,留撫州郡學,《禮記纂言》成。
而虞集《行狀》則稱成于至順四年,即澄卒之歲。
其言頗不相合。
然要為澄晚年手定之本也。
其書每一卷為一篇。
大旨以《戴記》經文龐雜,疑多錯簡,故每一篇中,其文皆以類相從,俾上下意義聯屬貫通,而識其章句于左。
其三十六篇次第,亦以類相從。
凡《通禮》九篇、《喪禮》十一篇、《祭禮》四篇、《通論》十一篇,各為标目。
如《通禮》首《曲禮》,則以《少儀》、《玉藻》等篇附之,皆非小戴之舊。
他如《大學》、《中庸》依程朱别為一書,《投壺》、《奔喪》歸于《儀禮》,《冠義》等六篇别輯為《儀禮傳》,亦并與古不同。
虞集稱其“始終先後,最為精密。
先王之遺制,聖賢之格言,其僅存可考得,既表而存之,各有所附。
而其糾紛固泥于專門名家之手者,一旦各有條理,無複馀蘊”,其推重甚至。
考《漢書·藝文志》,《禮記》本一百三十一篇,戴德删為八十五,戴聖删為四十九。
與《易》、《書》、《詩》、《春秋》經聖人手定者固殊。
然《舊唐書·元行沖傳》,載行沖上《類禮義疏》,張說駁奏曰“今之《禮記》,曆代傳習,着為經教,不可刊削。
魏孫炎始改舊本,先儒所非,竟不行用。
貞觀中,魏徵因孫炎所修更加整比,兼為之注,其書竟亦不行。
今行沖等解徵所注,勒成一家。
然與先儒第乖,章句隔絕。
若欲行用,竊恐未可”雲雲,則古人屢經修緝,迄不能變漢儒舊本。
唐以前儒風淳實,不搖惑于新說,此亦一徵。
澄複改并舊文,俨然删述,恐亦不免亻朁聖之議。
以其排比貫串,頗有倫次,所解亦時有發明,較諸王柏删《詩》,尚為有間,故錄存之,而附論其失如右。
△《雲莊禮記集說》·十卷(通行本) 元陳澔撰。
澔字可大,都昌人。
雲莊其号也。
是書成于至治壬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