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會要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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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王
舊制。
親王食封八百戶。
有至一千戶。
公主三百戶。
長公主加三百戶。
有至六百戶。
高宗朝。
以沛英豫三王。
及太平公主。
武後所生。
食封逾於常制。
垂拱中。
太平至一千二百戶。
聖歷初。
皇嗣封為相王。
太平公主皆三千戶。
長安中。
壽春王兄弟五人。
各三百戶。
神龍初。
相王太平公主同至五千戶。
衛王三千戶。
溫王二千戶。
成王七百戶。
壽春等王皆七百戶。
嗣雍王衡陽臨淄巴陵中山王五百戶。
安樂公主二千戶。
長寧一千五百戶。
宣城宜城宣安各一千戶。
相王女為縣主者。
各三百戶。
衛王升儲位。
相王加至七千戶。
安樂三千戶。
長寧二千五百戶。
宣城以下二千戶。
長寧安樂皆以七千戶為限。
雖水旱亦不破損。
免以正租庸充數。
唐隆中。
嗣雍王壽春王封為親王。
各加至一千戶。
開元中。
寧王五千五百戶。
岐王薛王各五千戶。
申王四千戶。
邠王一千八百戶。
皇妹為公主一千戶。
鹹宜公主加至一千戶。
其後皇子封王者二千戶。
皇女為公主者五百戶。
又諸皇女為公主者例加一千戶。
其封自開元以後。
約以三千戶為限。
初。
貞觀中。
高宗為晉王。
以文德皇後最少子。
於後崩後。
累年。
太宗憐之。
不令出閣。
高宗朝。
睿宗為殷豫王。
雖長成。
亦以則天最少子。
不令出閣。
嗣聖纂大位。
聖歷初。
封為相王。
始出閣。
中宗時。
以譙王重福失愛。
出遷外藩。
衛王重俊為太子。
又與成王千裡等起兵。
將誅韋後。
故溫王重茂雖年十六七。
竟亦居宮中。
先天之後。
皇子幼則居內。
東封後。
以年漸長成。
乃於安國寺東附苑城為大宅。
分院居之。
名為十王宅。
令中官押之。
於夾城中起居。
每日家令進膳。
又引詞學工書之士入教。
謂之侍讀。
十王謂慶忠棣鄂榮光儀潁永延盛濟等。
以十舉全數。
其後壽信義陳豐恆涼七王。
又就封。
入內宅。
開元二十五年。
鄂光得罪。
忠王繼大統。
天寶中。
慶棣又歿。
惟榮儀十四王居內。
而府幕列於外坊。
歲時通名起居而已。
外諸孫長成。
又於十宅外置百孫院。
每歲幸華清宮。
側亦有十王宅百孫院,十王宮人每院四百餘人。
百孫院三四十人。
又於宮中置維城庫。
以給諸王月俸。
諸孫納妃嫁女。
亦就十宅中。
太子不居於東宮。
但居於乘輿所幸之別院。
太子之子。
亦分院而居。
婚嫁則同親王公主。
於崇仁裡之禮院。
高祖二十王。
衛王元霸。
追諡懷。
巢王元吉。
建成同謀。
伏法。
諡刺。
楚王智雲。
追諡哀。
荊王元景。
與房遺愛同謀。
伏法。
漢王元昌。
承乾同謀。
伏法。
酆王元亨。
周王元方。
徐王元禮。
韓王元嘉。
事具雜錄。
彭王元則。
諡曰思。
鄭王元懿諡曰惠。
霍王元軌。
事具雜錄。
虢王元鳳。
諡曰莊。
道王元慶。
諡曰孝。
事具雜錄。
鄧王元裕。
諡曰康。
事具雜錄。
魯王靈夔。
舒王元名。
邱神勣所陷。
死非其罪。
事具雜錄。
江王元祥。
諡曰安。
事具雜錄。
密王元曉。
諡曰貞。
滕王元嬰。
事具雜錄。
太宗十二王。
楚王寬。
吳王恪。
事具雜錄。
濮王泰。
諡曰恭。
事具雜錄。
齊王祐。
庶人。
蜀王愔。
庶人。
諡曰悼。
事具雜錄。
蔣王惲。
為人誣告。
惶恐自殺。
事具雜錄。
越王貞。
事具雜錄。
紀王慎。
事具雜錄。
江王囂。
諡曰殤。
趙王福。
曹王明。
庶人賢通謀。
徙於黔州。
而自殺。
代王簡。
高宗三王。
原王孝。
諡曰悼。
澤王上金。
周興誣告。
恐懼自殺。
許王素節。
事具雜錄。
中宗一王。
譙王重福。
謀反。
伏法。
睿宗一王。
隨王隆悌。
元宗十九王。
棣王琰。
鄂王瑤。
親王食封八百戶。
有至一千戶。
公主三百戶。
長公主加三百戶。
有至六百戶。
高宗朝。
以沛英豫三王。
及太平公主。
武後所生。
食封逾於常制。
垂拱中。
太平至一千二百戶。
聖歷初。
皇嗣封為相王。
太平公主皆三千戶。
長安中。
壽春王兄弟五人。
各三百戶。
神龍初。
相王太平公主同至五千戶。
衛王三千戶。
溫王二千戶。
成王七百戶。
壽春等王皆七百戶。
嗣雍王衡陽臨淄巴陵中山王五百戶。
安樂公主二千戶。
長寧一千五百戶。
宣城宜城宣安各一千戶。
相王女為縣主者。
各三百戶。
衛王升儲位。
相王加至七千戶。
安樂三千戶。
長寧二千五百戶。
宣城以下二千戶。
長寧安樂皆以七千戶為限。
雖水旱亦不破損。
免以正租庸充數。
唐隆中。
嗣雍王壽春王封為親王。
各加至一千戶。
開元中。
寧王五千五百戶。
岐王薛王各五千戶。
申王四千戶。
邠王一千八百戶。
皇妹為公主一千戶。
鹹宜公主加至一千戶。
其後皇子封王者二千戶。
皇女為公主者五百戶。
又諸皇女為公主者例加一千戶。
其封自開元以後。
約以三千戶為限。
初。
貞觀中。
高宗為晉王。
以文德皇後最少子。
於後崩後。
累年。
太宗憐之。
不令出閣。
高宗朝。
睿宗為殷豫王。
雖長成。
亦以則天最少子。
不令出閣。
嗣聖纂大位。
聖歷初。
封為相王。
始出閣。
中宗時。
以譙王重福失愛。
出遷外藩。
衛王重俊為太子。
又與成王千裡等起兵。
將誅韋後。
故溫王重茂雖年十六七。
竟亦居宮中。
先天之後。
皇子幼則居內。
東封後。
以年漸長成。
乃於安國寺東附苑城為大宅。
分院居之。
名為十王宅。
令中官押之。
於夾城中起居。
每日家令進膳。
又引詞學工書之士入教。
謂之侍讀。
十王謂慶忠棣鄂榮光儀潁永延盛濟等。
以十舉全數。
其後壽信義陳豐恆涼七王。
又就封。
入內宅。
開元二十五年。
鄂光得罪。
忠王繼大統。
天寶中。
慶棣又歿。
惟榮儀十四王居內。
而府幕列於外坊。
歲時通名起居而已。
外諸孫長成。
又於十宅外置百孫院。
每歲幸華清宮。
側亦有十王宅百孫院,十王宮人每院四百餘人。
百孫院三四十人。
又於宮中置維城庫。
以給諸王月俸。
諸孫納妃嫁女。
亦就十宅中。
太子不居於東宮。
但居於乘輿所幸之別院。
太子之子。
亦分院而居。
婚嫁則同親王公主。
於崇仁裡之禮院。
高祖二十王。
衛王元霸。
巢王元吉。
伏法。
諡刺。
楚王智雲。
荊王元景。
伏法。
漢王元昌。
伏法。
酆王元亨。
周王元方。
徐王元禮。
韓王元嘉。
彭王元則。
鄭王元懿
霍王元軌。
虢王元鳳。
道王元慶。
事具雜錄。
鄧王元裕。
事具雜錄。
魯王靈夔。
舒王元名。
死非其罪。
事具雜錄。
江王元祥。
事具雜錄。
密王元曉。
滕王元嬰。
太宗十二王。
楚王寬。
吳王恪。
濮王泰。
事具雜錄。
齊王祐。
蜀王愔。
諡曰悼。
事具雜錄。
蔣王惲。
惶恐自殺。
事具雜錄。
越王貞。
紀王慎。
江王囂。
趙王福。
曹王明。
徙於黔州。
而自殺。
代王簡。
高宗三王。
原王孝。
澤王上金。
恐懼自殺。
許王素節。
中宗一王。
譙王重福。
伏法。
睿宗一王。
隨王隆悌。
元宗十九王。
棣王琰。
鄂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