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諸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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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金吾衛
大将軍各一人 将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 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二人 府二人 史五人 騎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三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候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左右翊中郎将府
中郎将各一人 左郎将一人 右郎将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街使各一人 判官二人 典二人
左右監門衛
大将軍各一人 将軍二人 中郎将四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五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三人 史四人 亭長二人 掌固二人 監門校尉二百二十人 直長六百八十人 長人長上二十人 直長長上二十人
左右千牛衛
大将軍各一人 将軍一人 中郎将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人 府一人 史二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一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千牛備身十二人 備身左右十二人 備身一百人 主仗一百五十人
左右羽林軍
大将軍各一人 将軍二人 長史一人 錄事參軍事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倉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胄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四人 亭長二人 掌固四人 司階二人 中候三人 司戈五人 執戟五人
左右翊中郎将府
中郎将各一人 左郎将一人 右郎将一人 錄事一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諸衛折沖都尉府
每府折沖都尉一人 左果毅都尉一人 右果毅都尉一人 别将一人 長史一人 錄事一人 史二人 兵曹參軍事一人 府二人 史三人 校尉五人 旅帥十人 隊正二十人 副隊正二十人
左、右金吾衛,大将軍各一人,正三品;(《漢書百官表》:"中尉,秦官,掌徼巡京師。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秩中二千石,有兩丞、候、司馬、千人。
屬官有中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
又式道左、右、中候及京、輔都尉皆屬焉。
"又後漢掌宮外及京師盜賊、水火,考按疑事;衛尉巡行宮中,執金吾徼巡宮外,相為表裡,所以戒不虞也。
漢末,魏武執政,複為中尉。
晉、宋、齊、梁、陳并不置。
後魏雖有中尉之職,改禦史中丞名之。
至後周,置武環率、武候率,各下大夫二人。
至隋,置左、右武候府,各大将軍一人、将軍三人,掌車駕出入,先驅後殿;晝夜巡察,執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宜。
巡狩師田,掌其營禁。
大業三年,改為左、右候衛;四年,各增置察非掾二人,專糾彈之事。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金吾衛。
)将軍各二人,從三品。
(皇朝因隋置三人,貞觀中減置二人。
)左、右金吾衛大将軍·将軍之職,掌宮中及京城晝夜巡警之法,以執禦非違,凡翊府及同軌等五十府皆屬焉。
凡車駕出入,則率其屬以清遊隊建白澤旗、朱雀旗以先驅,又以玄武隊建玄武旗以後殿,餘依鹵簿之法以從。
若巡狩師田,則執其左、右營衛之禁。
凡翊衛翊府、同軌·賓圖等五十府彍騎、衛士應番上者,各配所職焉。
(又置引駕三衛六十人,并于左、右衛取明閑隊仗法用,兼能糾彈事者充,分為五番上下;仍于諸衛翊衛隊正内取五人為主帥,番别配一人檢校。
又置引駕佽飛六十六人,于當衛簡取越騎射者充,分為六番上下,番别置主帥一人。
)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隋左、右武候府有長史、錄事·倉·兵·騎·铠等曹,皇朝因之。
諸曹已具上說。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同軌、寶圖等五十府之事,閱其儀仗、兵馬;凡文簿典職,廪料請給,番第上下,皆審其事而總制之。
錄事參軍事掌所受翊府、外府及諸衛百司之事,以發付勾檢。
倉曹掌翊府、外府文官職員。
兵曹掌翊府、外府武官職員。
騎曹掌外府兵馬雜畜簿帳及牧養之事。
凡諸衛馬承直配于金吾巡檢遊奕者,每月四十有五匹,皆季請其料,随以給之。
胄曹掌諸曹、翊府及外府軍戎器械,及其公廨興造,決罰之事。
凡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六纛、槊之類于衛尉,事畢,本而歸之。
餘同左、右衛。
翊府中郎将各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上。
中郎将掌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秩中二千石,有兩丞、候、司馬、千人。
屬官有中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
又式道左、右、中候及京、輔都尉皆屬焉。
"又後漢掌宮外及京師盜賊、水火,考按疑事;衛尉巡行宮中,執金吾徼巡宮外,相為表裡,所以戒不虞也。
漢末,魏武執政,複為中尉。
晉、宋、齊、梁、陳并不置。
後魏雖有中尉之職,改禦史中丞名之。
至後周,置武環率、武候率,各下大夫二人。
至隋,置左、右武候府,各大将軍一人、将軍三人,掌車駕出入,先驅後殿;晝夜巡察,執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宜。
巡狩師田,掌其營禁。
大業三年,改為左、右候衛;四年,各增置察非掾二人,專糾彈之事。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左、右金吾衛。
)将軍各二人,從三品。
)左、右金吾衛大将軍·将軍之職,掌宮中及京城晝夜巡警之法,以執禦非違,凡翊府及同軌等五十府皆屬焉。
凡車駕出入,則率其屬以清遊隊建白澤旗、朱雀旗以先驅,又以玄武隊建玄武旗以後殿,餘依鹵簿之法以從。
若巡狩師田,則執其左、右營衛之禁。
凡翊衛翊府、同軌·賓圖等五十府彍騎、衛士應番上者,各配所職焉。
又置引駕佽飛六十六人,于當衛簡取越騎射者充,分為六番上下,番别置主帥一人。
)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
諸曹已具上說。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
長史掌判諸曹、翊府及同軌、寶圖等五十府之事,閱其儀仗、兵馬;凡文簿典職,廪料請給,番第上下,皆審其事而總制之。
錄事參軍事掌所受翊府、外府及諸衛百司之事,以發付勾檢。
倉曹掌翊府、外府文官職員。
兵曹掌翊府、外府武官職員。
騎曹掌外府兵馬雜畜簿帳及牧養之事。
凡諸衛馬承直配于金吾巡檢遊奕者,每月四十有五匹,皆季請其料,随以給之。
胄曹掌諸曹、翊府及外府軍戎器械,及其公廨興造,決罰之事。
凡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六纛、槊之類于衛尉,事畢,本而歸之。
餘同左、右衛。
翊府中郎将各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各一人,正五品上。
中郎将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