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司農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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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淩人掌冰政。
歲十有二月,令斬冰。
三其淩。
春始治鑒,夏頒冰,秋刷。
"鄭玄雲:"淩,冰室也;刷,清也;刷除淩室,更納新冰。
西陸朝觐而出之,以進禦焉。
") 太倉署:令三人,從七品下;(《石氏星經》:"天倉六星,在婁南,倉谷所藏;南四星天庾,積廚粟之所;天囷十三星,囷,倉廪之屬,主禦糧也。
"《史記》雲:"武王伐殷,散钜橋之栗。
"《周禮》有廪人下大夫、上士。
秦、漢大司農屬官太倉令、丞各一人。
文帝時,淳于意為之。
後漢太倉令一人,六百石。
魏品第七,晉、宋、齊、梁、陳亦然。
後魏阙文。
北齊司農統太倉令、丞。
後周有司倉下大夫。
隋太倉署令二人,米廪督二人,谷倉督四人,鹽倉督二人。
皇朝置太倉令三人,東都則曰含嘉倉。
)丞六人,從八品下;(秦、漢、魏、晉、宋、齊、梁、陳、北齊皆有丞一人,隋太倉丞六人,皇朝因之。
)監事十人,從九品下。
太倉署令掌九谷廪藏之事;丞為之貳。
凡鑿窖、置屋,皆銘磚為庾斛之數,與其年月日,受領粟官吏姓名。
又立牌如其銘焉。
(輸米、粟二鬥,課槀一圍,三斛,橛一枚;米二十斛,籧蒢一領;粟四十斛,苫一蕃;麥及雜種亦如之;以充倉窖所用。
仍令輸人營備之。
)凡粟支九年,米及雜種三年。
(貯經三年,斛聽耗一升;五年已上,二升。
)凡京官之祿,發京倉以給。
(中書、門下、禦史台、尚書省、殿中省、内侍省、九寺、三監、左·右春坊、詹事府、京兆·河南府并第一般,上旬給;十八衛、諸王府、率更·家令·仆寺、京·都總監、内坊并第二般,中旬給;諸公主府邑司、東宮十率府、九成宮總監、兩京畿府官并第三般,下旬給。
餘司無額,準下旬。
)給公糧者,皆承尚書省符。
(丁男日給米二升、鹽二勺五撮,妻、妾、老男、小則減之。
若老、中、小男無官及見驅使,兼國子監學生、針·醫生,雖未成丁,亦依丁例。
) 鈎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漢少府屬官有鈎盾令、丞。
《茂陵中書》雲:"鈎盾,宦者近署,兵器所造。
"《昭紀》雲:帝初立,年九歲,耕于鈎盾弄田。
應劭雲:"帝時幼,未能親耕帝籍,鈎盾宦者近署,故往試為弄田。
"後漢令六百石。
魏氏阙文。
晉大鴻胪屬官有鈎盾令,宋、齊、梁、陳省其官。
後魏阙文。
北齊司農統鈎盾令、丞。
隋司農統鈎盾署令三人,掌薪刍及炭、鵝、鴨、蒲蔺、陂池、薮澤之物。
皇朝令二人、丞四人。
)丞四人,正九品上;(漢有五丞。
後漢置一人,四百石;又有苑丞、永安·鴻池丞,并隸鈎盾。
魏氏因之。
隋鈎盾十二丞,皇朝減置四人。
)監事十人,從九品下。
(後漢鈎盾令從官四十人。
晉鈎盾令置主簿、錄事務一人。
)鈎盾署令掌供邦固薪刍之事;丞為之貳。
凡祭祀、朝會,賓客享宴,随其差降而供給焉。
(凡京官應給炭,五品已上日二斤。
蕃客在館,第一等人日三斤,已下各有差。
其和市木幢一十六萬根,每歲納寺;如用不足,以苑内蒿根柴兼之。
其京兆、岐、隴州募丁七千人,每年各輸作木幢八十根,春、秋二時送納。
若駕在都,則于河南府諸縣市之,少尹一人與卿相知檢察。
)凡孳生鵝、鴨、雞、彘之屬,皆令官奴婢為課養之。
導官署:令二人,正八品下;(秦、漢少府屬官有導官令、丞,主擇米以供祭祀及禦馔。
導,揮也。
後漢屬大司農,令六百石,丞三百石。
魏、晉、宋、齊皆有令、丞。
梁在七班之下,為三品蘊位;陳因之。
後魏阙文。
北齊及隋皆有令、丞,并屬司農,皇朝因之,置令二人。
)丞四人,正九品
歲十有二月,令斬冰。
三其淩。
春始治鑒,夏頒冰,秋刷。
"鄭玄雲:"淩,冰室也;刷,清也;刷除淩室,更納新冰。
西陸朝觐而出之,以進禦焉。
") 太倉署:令三人,從七品下;
"《史記》雲:"武王伐殷,散钜橋之栗。
"《周禮》有廪人下大夫、上士。
秦、漢大司農屬官太倉令、丞各一人。
文帝時,淳于意為之。
後漢太倉令一人,六百石。
魏品第七,晉、宋、齊、梁、陳亦然。
後魏阙文。
北齊司農統太倉令、丞。
後周有司倉下大夫。
隋太倉署令二人,米廪督二人,谷倉督四人,鹽倉督二人。
皇朝置太倉令三人,東都則曰含嘉倉。
)丞六人,從八品下;
)監事十人,從九品下。
太倉署令掌九谷廪藏之事;丞為之貳。
凡鑿窖、置屋,皆銘磚為庾斛之數,與其年月日,受領粟官吏姓名。
又立牌如其銘焉。
仍令輸人營備之。
)凡粟支九年,米及雜種三年。
)凡京官之祿,發京倉以給。
餘司無額,準下旬。
)給公糧者,皆承尚書省符。
若老、中、小男無官及見驅使,兼國子監學生、針·醫生,雖未成丁,亦依丁例。
) 鈎盾署:令二人,正八品上;
《茂陵中書》雲:"鈎盾,宦者近署,兵器所造。
"《昭紀》雲:帝初立,年九歲,耕于鈎盾弄田。
應劭雲:"帝時幼,未能親耕帝籍,鈎盾宦者近署,故往試為弄田。
"後漢令六百石。
魏氏阙文。
晉大鴻胪屬官有鈎盾令,宋、齊、梁、陳省其官。
後魏阙文。
北齊司農統鈎盾令、丞。
隋司農統鈎盾署令三人,掌薪刍及炭、鵝、鴨、蒲蔺、陂池、薮澤之物。
皇朝令二人、丞四人。
)丞四人,正九品上;
後漢置一人,四百石;又有苑丞、永安·鴻池丞,并隸鈎盾。
魏氏因之。
隋鈎盾十二丞,皇朝減置四人。
)監事十人,從九品下。
晉鈎盾令置主簿、錄事務一人。
)鈎盾署令掌供邦固薪刍之事;丞為之貳。
凡祭祀、朝會,賓客享宴,随其差降而供給焉。
蕃客在館,第一等人日三斤,已下各有差。
其和市木幢一十六萬根,每歲納寺;如用不足,以苑内蒿根柴兼之。
其京兆、岐、隴州募丁七千人,每年各輸作木幢八十根,春、秋二時送納。
若駕在都,則于河南府諸縣市之,少尹一人與卿相知檢察。
)凡孳生鵝、鴨、雞、彘之屬,皆令官奴婢為課養之。
導官署:令二人,正八品下;
導,揮也。
後漢屬大司農,令六百石,丞三百石。
魏、晉、宋、齊皆有令、丞。
梁在七班之下,為三品蘊位;陳因之。
後魏阙文。
北齊及隋皆有令、丞,并屬司農,皇朝因之,置令二人。
)丞四人,正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