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尚書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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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書一人 侍郎二人
郎中二人 員外郎二人 主事四人 令史三十人
書令史六十人 亭長八人 掌固十三人
司封郎中一人
員外郎一人 主事二人 令史四人 書令史九人
掌固四人
司勳郎中一人
員外郎二人 主事四人 令史三十三人 書令史六十七人 掌固四人
考功郎中一人
員外郎一人 主事三人 令史十五人 書令史三十人 掌固四人
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周之天官卿也。
《漢舊儀》雲:"尚書四人,為四曹:一曰常侍曹,二曰二千石曹,三曰民曹,四曰客曹。
成帝增置三公曹,為五曹。
其常侍曹主丞相、禦史、公卿事。
後漢光武又分為六曹;常侍曹為吏部曹,主選舉、齋祀事。
漢末,又改吏部為選部,專掌選舉事。
靈帝以梁鹄為選部尚書。
魏改選部為吏部。
曆晉,至宋孝武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書,廢五兵尚書,尋複舊名。
齊、梁、陳、後魏、北齊皆曰吏部尚書。
後周依《周官》,置大冢宰卿一人,正七命。
隋複曰吏部尚書。
然此官曆代班序常尊,不與諸曹同也。
"《漢官儀》:"尚書秩六百石,次補二千石。
"《晉令》:"吏部尚書五時朝服,納言帻,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乘轺車皂輪。
"《袁子正書》曰:"尚書佩契刀囊,執版,加簪筆焉。
"自魏至粱并第三品。
梁秩加至中二千石;後定十八班,班多為貴,吏部尚書班第十四,諸曹尚書班第十三。
陳因梁。
後魏、北齊、隋吏部尚書并正第三品,皇朝因之,掌文官選舉。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太常伯,鹹亨元年複為吏部尚書。
光宅元年改為天官尚書,神龍元年複故。
)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周之天官小宰中大夫也。
漢已來尚書侍郎,今郎中之任也。
後周依《周官》。
隋炀帝三年,尚書六曹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各置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并正第四品。
皇朝諸曹侍郎降為正四品下,惟吏部侍郎為正四品上。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鹹亨元年複為吏部侍郎。
總章元年,與兵部各增一員。
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 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
凡職官铨綜之典,封爵策勳之制,權衡殿最之法,悉以咨之。
其屬有四:一日吏部,二日司封,三日司勳,四日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奉行其制命。
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屬,皆質正焉。
凡選授之制,每歲孟冬,以三旬會其人:去王城五百裡之内,集于上旬;千裡之内,集于中旬;千裡之外,集于下旬。
以三铨分其選:一曰尚書铨,二曰中铨,三曰東铨。
以四事擇其良:一曰身,二曰言,三曰書,四曰判。
(每試判之日,皆平明集于試場,識官親送,侍郎出問目,試判兩道。
或有糊名,學士考為等第。
或有試雜文,以收其俊乂。
)以三類觀其異:一曰德行,二曰才用,三曰勞效。
德鈞以才,才鈎以勞。
其優者擢而升之,否則量以退焉。
所以正權衡,明與奪,抑貪冒,進賢能也。
然後據其狀以竅之,量其資以拟之。
五品已上以名聞,送中書門下,聽制授焉。
六品已下常參之官,量資注定;其才識頗高,可擢為拾遺、補阙、監察禦史者;亦以名送中書門下,聽敕授焉。
其餘則各量資注拟。
若都畿、清望,曆職三任,經十考已上者,得隔品授之。
不然則否。
(謂監察禦史、左·右拾遺、大理評事、畿縣丞·簿·尉三任十考已上,有隔品授者。
)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資之官。
(謂從流外及視品出身者。
其中書主書、門下錄事,尚書郡事,曆任考詞、使狀有清幹及德行、言語,兼書、判、吏用,經十六考已上者,聽拟寺·監丞、左·右衛及金吾長史。
)凡注官皆對面唱示。
若官、資未相當及以為非便者,聽至三注。
三注不伏注,至冬檢舊判注拟。
凡伎術之官,皆本司铨注訖,吏部承以附甲焉。
(謂秘書、殿中、太仆寺等伎術之官,唯得本司遷轉,不得外叙。
若本司無阙者,聽授散官,有阙先授。
若再經考滿者,亦聽外叙。
)凡同事聯事及勾檢之官,皆不得注大功已上親。
凡皇親及諸軍功,兼注員外官。
(其内外員外官及檢試官,本司長官量閑劇取資曆清正舊人分判曹事,自外則不判。
若長官及别駕、長史、司馬等官,則不在此例。
)凡注官階卑而拟高則曰"守",階高而拟卑則曰"行"。
凡三铨注拟訖,皆當铨團甲以過左、右丞相。
若中铨、東铨,則亦先過尚書訖,乃上門下省。
給事中讀,黃門侍郎省,侍中審,然後進甲以聞。
(若尚書、丞相、門下批"官不當"者,則改注,亦有重執而上者。
)凡大選終季春之月。
(若有選人身在軍旅,則軍中試書、判,封送吏部而注拟。
亦或春中不解而後集,謂之春選。
若優勞人有敕即與處分及即與官者,并聽非時選,一百日内注拟畢。
)所以定九流之品格;補萬方之阙政,官人之道備焉。
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周官》太宰屬官有下大夫,蓋郎中之任也。
秦有郎中,以其為郎,侍衛居中,故曰郎中。
漢選尚書郎初從三署郎次補之。
初入尚書台,稱郎中;滿歲,稱侍郎。
故郎中之名,猶因三署舊号也。
按:吏部郎中,後漢置之,職在選舉。
魏、晉用人,妙于時選,其諸曹郎功高者遷為吏部郎。
其吏部朗曆代品秩皆高于諸曹郎。
魏晉、宋、齊吏部郎品第五,諸曹郎第六。
梁吏部郎品第四,班第十一。
諸曹郎班第十。
陳因梁。
後魏、北齊吏部郎品正第四上,諸曹郎品正第六上。
後周依《周官》。
隋初,二十四司并為侍郎,品從第五。
炀帝三年,置六司侍郎,諸曹侍郎并改為郎,又改吏部為選部郎,異于六侍郎之名。
皇朝為吏部郎中。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鹹亨、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周官》太宰屬官有上士,蓋今員外郎之任也。
《宋百官階次》有員外郎,美遷為尚書郎。
後周依《周官》。
隋文帝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品從第六,謂曹郎本員之外複置郎也。
炀帝三年,又廢二十四司員外郎,每司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曰選部承務郎,一人。
皇朝尚書諸曹各置員外郎一人,吏部置二人。
龍朔、鹹亨、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隋炀帝初置,為從九品下。
開元二十四年,升為八品。
) 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品、命。
凡叙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後漢殇帝延平元年,鄧骘馬車騎将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自此始也。
又呂布有平董卓之勳,開府如三司;魏黃初三年,黃權為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自此始也,其品第一。
梁班第十七,陳氏秩萬石,北齊從一品。
後周置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等十一号,以酬勤勞。
隋氏因之。
皇朝初,惟置開府儀同三司,為散官品。
)正二品曰特進,(二漢及魏、晉以為加官,從本官服,無吏、卒,品第二,位次諸公下,在開府、骠騎上,進賢兩梁冠、黑介帻、五時朝服,無章绶。
又《漢朝雜事》雲:"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有賜位特進,在三公下,平冕、玄衣,侍祠郊廟。
"《宋百官階》次:"江左皆兼官。
晉傅鹹奏特進品第二,執皮帛,坐侍臣之下。
"梁班第十七。
北齊特進第二品。
隋特進為正二品,散官。
皇朝因之。
)從二品曰光祿大夫,(秦郎中令屬官有中大夫,漢氏因之。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掌論議,無員。
後漢因之。
自魏以來,諸公卿告老,多加其位。
晉太始初,分為左、右光祿大夫,皆無員;若緻仕,又給六尺床、帳、簟、蓐。
宋氏因之。
濟光祿勳府有左、右光祿大夫,皆銀章、青绶;若加金章、紫绶者,為金紫光祿大夫。
王晏乞一片金,乃啟轉金紫。
梁、陳并因之,光祿大夫十三班。
後魏左、右光祿大夫從第一品;太和二十三年,第二品。
北齊因之。
後周左、右光祿大夫正八命。
隋為正二品,散官。
炀帝改光祿大夫為從一品,左光祿大夫正二品,右光祿大夫從二品。
皇朝初,猶有左、右之名,貞觀之後,唯有光祿大夫。
)正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本兩漢光祿大夫也。
至魏、晉,有加金章、紫绶者,則謂為金紫光祿大夫。
晉則金紫、銀青、左、右四職并置,假金章、紫绶及加金章、紫绶并秩第二,祿賜、班位、冠帻、車服、佩玉及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
自晉已後,皆為兼官,少有正授。
梁金紫光祿大夫為第十四班,陳為中二千石,北齊從二品,隋氏因為散官,炀帝為正三品,皇朝
《漢舊儀》雲:"尚書四人,為四曹:一曰常侍曹,二曰二千石曹,三曰民曹,四曰客曹。
成帝增置三公曹,為五曹。
其常侍曹主丞相、禦史、公卿事。
後漢光武又分為六曹;常侍曹為吏部曹,主選舉、齋祀事。
漢末,又改吏部為選部,專掌選舉事。
靈帝以梁鹄為選部尚書。
魏改選部為吏部。
曆晉,至宋孝武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書,廢五兵尚書,尋複舊名。
齊、梁、陳、後魏、北齊皆曰吏部尚書。
後周依《周官》,置大冢宰卿一人,正七命。
隋複曰吏部尚書。
然此官曆代班序常尊,不與諸曹同也。
"《漢官儀》:"尚書秩六百石,次補二千石。
"《晉令》:"吏部尚書五時朝服,納言帻,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乘轺車皂輪。
"《袁子正書》曰:"尚書佩契刀囊,執版,加簪筆焉。
"自魏至粱并第三品。
梁秩加至中二千石;後定十八班,班多為貴,吏部尚書班第十四,諸曹尚書班第十三。
陳因梁。
後魏、北齊、隋吏部尚書并正第三品,皇朝因之,掌文官選舉。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太常伯,鹹亨元年複為吏部尚書。
光宅元年改為天官尚書,神龍元年複故。
)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漢已來尚書侍郎,今郎中之任也。
後周依《周官》。
隋炀帝三年,尚書六曹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各置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并正第四品。
皇朝諸曹侍郎降為正四品下,惟吏部侍郎為正四品上。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鹹亨元年複為吏部侍郎。
總章元年,與兵部各增一員。
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 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
凡職官铨綜之典,封爵策勳之制,權衡殿最之法,悉以咨之。
其屬有四:一日吏部,二日司封,三日司勳,四日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奉行其制命。
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屬,皆質正焉。
凡選授之制,每歲孟冬,以三旬會其人:去王城五百裡之内,集于上旬;千裡之内,集于中旬;千裡之外,集于下旬。
以三铨分其選:一曰尚書铨,二曰中铨,三曰東铨。
以四事擇其良:一曰身,二曰言,三曰書,四曰判。
或有糊名,學士考為等第。
或有試雜文,以收其俊乂。
)以三類觀其異:一曰德行,二曰才用,三曰勞效。
德鈞以才,才鈎以勞。
其優者擢而升之,否則量以退焉。
所以正權衡,明與奪,抑貪冒,進賢能也。
然後據其狀以竅之,量其資以拟之。
五品已上以名聞,送中書門下,聽制授焉。
六品已下常參之官,量資注定;其才識頗高,可擢為拾遺、補阙、監察禦史者;亦以名送中書門下,聽敕授焉。
其餘則各量資注拟。
若都畿、清望,曆職三任,經十考已上者,得隔品授之。
不然則否。
)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資之官。
其中書主書、門下錄事,尚書郡事,曆任考詞、使狀有清幹及德行、言語,兼書、判、吏用,經十六考已上者,聽拟寺·監丞、左·右衛及金吾長史。
)凡注官皆對面唱示。
若官、資未相當及以為非便者,聽至三注。
三注不伏注,至冬檢舊判注拟。
凡伎術之官,皆本司铨注訖,吏部承以附甲焉。
若本司無阙者,聽授散官,有阙先授。
若再經考滿者,亦聽外叙。
)凡同事聯事及勾檢之官,皆不得注大功已上親。
凡皇親及諸軍功,兼注員外官。
若長官及别駕、長史、司馬等官,則不在此例。
)凡注官階卑而拟高則曰"守",階高而拟卑則曰"行"。
凡三铨注拟訖,皆當铨團甲以過左、右丞相。
若中铨、東铨,則亦先過尚書訖,乃上門下省。
給事中讀,黃門侍郎省,侍中審,然後進甲以聞。
)凡大選終季春之月。
亦或春中不解而後集,謂之春選。
若優勞人有敕即與處分及即與官者,并聽非時選,一百日内注拟畢。
)所以定九流之品格;補萬方之阙政,官人之道備焉。
郎中二人,從五品上;
秦有郎中,以其為郎,侍衛居中,故曰郎中。
漢選尚書郎初從三署郎次補之。
初入尚書台,稱郎中;滿歲,稱侍郎。
故郎中之名,猶因三署舊号也。
按:吏部郎中,後漢置之,職在選舉。
魏、晉用人,妙于時選,其諸曹郎功高者遷為吏部郎。
其吏部朗曆代品秩皆高于諸曹郎。
魏晉、宋、齊吏部郎品第五,諸曹郎第六。
梁吏部郎品第四,班第十一。
諸曹郎班第十。
陳因梁。
後魏、北齊吏部郎品正第四上,諸曹郎品正第六上。
後周依《周官》。
隋初,二十四司并為侍郎,品從第五。
炀帝三年,置六司侍郎,諸曹侍郎并改為郎,又改吏部為選部郎,異于六侍郎之名。
皇朝為吏部郎中。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鹹亨、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宋百官階次》有員外郎,美遷為尚書郎。
後周依《周官》。
隋文帝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品從第六,謂曹郎本員之外複置郎也。
炀帝三年,又廢二十四司員外郎,每司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曰選部承務郎,一人。
皇朝尚書諸曹各置員外郎一人,吏部置二人。
龍朔、鹹亨、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開元二十四年,升為八品。
) 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品、命。
凡叙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
又呂布有平董卓之勳,開府如三司;魏黃初三年,黃權為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自此始也,其品第一。
梁班第十七,陳氏秩萬石,北齊從一品。
後周置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等十一号,以酬勤勞。
隋氏因之。
皇朝初,惟置開府儀同三司,為散官品。
)正二品曰特進,
又《漢朝雜事》雲:"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有賜位特進,在三公下,平冕、玄衣,侍祠郊廟。
"《宋百官階》次:"江左皆兼官。
晉傅鹹奏特進品第二,執皮帛,坐侍臣之下。
"梁班第十七。
北齊特進第二品。
隋特進為正二品,散官。
皇朝因之。
)從二品曰光祿大夫,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掌論議,無員。
後漢因之。
自魏以來,諸公卿告老,多加其位。
晉太始初,分為左、右光祿大夫,皆無員;若緻仕,又給六尺床、帳、簟、蓐。
宋氏因之。
濟光祿勳府有左、右光祿大夫,皆銀章、青绶;若加金章、紫绶者,為金紫光祿大夫。
王晏乞一片金,乃啟轉金紫。
梁、陳并因之,光祿大夫十三班。
後魏左、右光祿大夫從第一品;太和二十三年,第二品。
北齊因之。
後周左、右光祿大夫正八命。
隋為正二品,散官。
炀帝改光祿大夫為從一品,左光祿大夫正二品,右光祿大夫從二品。
皇朝初,猶有左、右之名,貞觀之後,唯有光祿大夫。
)正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
至魏、晉,有加金章、紫绶者,則謂為金紫光祿大夫。
晉則金紫、銀青、左、右四職并置,假金章、紫绶及加金章、紫绶并秩第二,祿賜、班位、冠帻、車服、佩玉及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
自晉已後,皆為兼官,少有正授。
梁金紫光祿大夫為第十四班,陳為中二千石,北齊從二品,隋氏因為散官,炀帝為正三品,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