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尚書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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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尚書一人 侍郎二人 郎中二人 員外郎二人 主事四人 令史三十人 書令史六十人 亭長八人 掌固十三人 司封郎中一人 員外郎一人 主事二人 令史四人 書令史九人 掌固四人 司勳郎中一人 員外郎二人 主事四人 令史三十三人 書令史六十七人 掌固四人 考功郎中一人 員外郎一人 主事三人 令史十五人 書令史三十人 掌固四人 吏部尚書一人,正三品;(周之天官卿也。

    《漢舊儀》雲:"尚書四人,為四曹:一曰常侍曹,二曰二千石曹,三曰民曹,四曰客曹。

    成帝增置三公曹,為五曹。

    其常侍曹主丞相、禦史、公卿事。

    後漢光武又分為六曹;常侍曹為吏部曹,主選舉、齋祀事。

    漢末,又改吏部為選部,專掌選舉事。

    靈帝以梁鹄為選部尚書。

    魏改選部為吏部。

    曆晉,至宋孝武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書,廢五兵尚書,尋複舊名。

    齊、梁、陳、後魏、北齊皆曰吏部尚書。

    後周依《周官》,置大冢宰卿一人,正七命。

    隋複曰吏部尚書。

    然此官曆代班序常尊,不與諸曹同也。

    "《漢官儀》:"尚書秩六百石,次補二千石。

    "《晉令》:"吏部尚書五時朝服,納言帻,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乘轺車皂輪。

    "《袁子正書》曰:"尚書佩契刀囊,執版,加簪筆焉。

    "自魏至粱并第三品。

    梁秩加至中二千石;後定十八班,班多為貴,吏部尚書班第十四,諸曹尚書班第十三。

    陳因梁。

    後魏、北齊、隋吏部尚書并正第三品,皇朝因之,掌文官選舉。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太常伯,鹹亨元年複為吏部尚書。

    光宅元年改為天官尚書,神龍元年複故。

    )侍郎二人,正四品上。

    (周之天官小宰中大夫也。

    漢已來尚書侍郎,今郎中之任也。

    後周依《周官》。

    隋炀帝三年,尚書六曹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各置侍郎一人,以貳尚書之職,并正第四品。

    皇朝諸曹侍郎降為正四品下,惟吏部侍郎為正四品上。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少常伯,鹹亨元年複為吏部侍郎。

    總章元年,與兵部各增一員。

    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 吏部尚書、侍郎之職,掌天下官吏選授、勳封、考課之政令。

    凡職官铨綜之典,封爵策勳之制,權衡殿最之法,悉以咨之。

    其屬有四:一日吏部,二日司封,三日司勳,四日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奉行其制命。

    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屬,皆質正焉。

    凡選授之制,每歲孟冬,以三旬會其人:去王城五百裡之内,集于上旬;千裡之内,集于中旬;千裡之外,集于下旬。

    以三铨分其選:一曰尚書铨,二曰中铨,三曰東铨。

    以四事擇其良:一曰身,二曰言,三曰書,四曰判。

    (每試判之日,皆平明集于試場,識官親送,侍郎出問目,試判兩道。

    或有糊名,學士考為等第。

    或有試雜文,以收其俊乂。

    )以三類觀其異:一曰德行,二曰才用,三曰勞效。

    德鈞以才,才鈎以勞。

    其優者擢而升之,否則量以退焉。

    所以正權衡,明與奪,抑貪冒,進賢能也。

    然後據其狀以竅之,量其資以拟之。

    五品已上以名聞,送中書門下,聽制授焉。

    六品已下常參之官,量資注定;其才識頗高,可擢為拾遺、補阙、監察禦史者;亦以名送中書門下,聽敕授焉。

    其餘則各量資注拟。

    若都畿、清望,曆職三任,經十考已上者,得隔品授之。

    不然則否。

    (謂監察禦史、左·右拾遺、大理評事、畿縣丞·簿·尉三任十考已上,有隔品授者。

    )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資之官。

    (謂從流外及視品出身者。

    其中書主書、門下錄事,尚書郡事,曆任考詞、使狀有清幹及德行、言語,兼書、判、吏用,經十六考已上者,聽拟寺·監丞、左·右衛及金吾長史。

    )凡注官皆對面唱示。

    若官、資未相當及以為非便者,聽至三注。

    三注不伏注,至冬檢舊判注拟。

    凡伎術之官,皆本司铨注訖,吏部承以附甲焉。

    (謂秘書、殿中、太仆寺等伎術之官,唯得本司遷轉,不得外叙。

    若本司無阙者,聽授散官,有阙先授。

    若再經考滿者,亦聽外叙。

    )凡同事聯事及勾檢之官,皆不得注大功已上親。

    凡皇親及諸軍功,兼注員外官。

    (其内外員外官及檢試官,本司長官量閑劇取資曆清正舊人分判曹事,自外則不判。

    若長官及别駕、長史、司馬等官,則不在此例。

    )凡注官階卑而拟高則曰"守",階高而拟卑則曰"行"。

    凡三铨注拟訖,皆當铨團甲以過左、右丞相。

    若中铨、東铨,則亦先過尚書訖,乃上門下省。

    給事中讀,黃門侍郎省,侍中審,然後進甲以聞。

    (若尚書、丞相、門下批"官不當"者,則改注,亦有重執而上者。

    )凡大選終季春之月。

    (若有選人身在軍旅,則軍中試書、判,封送吏部而注拟。

    亦或春中不解而後集,謂之春選。

    若優勞人有敕即與處分及即與官者,并聽非時選,一百日内注拟畢。

    )所以定九流之品格;補萬方之阙政,官人之道備焉。

     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周官》太宰屬官有下大夫,蓋郎中之任也。

    秦有郎中,以其為郎,侍衛居中,故曰郎中。

    漢選尚書郎初從三署郎次補之。

    初入尚書台,稱郎中;滿歲,稱侍郎。

    故郎中之名,猶因三署舊号也。

    按:吏部郎中,後漢置之,職在選舉。

    魏、晉用人,妙于時選,其諸曹郎功高者遷為吏部郎。

    其吏部朗曆代品秩皆高于諸曹郎。

    魏晉、宋、齊吏部郎品第五,諸曹郎第六。

    梁吏部郎品第四,班第十一。

    諸曹郎班第十。

    陳因梁。

    後魏、北齊吏部郎品正第四上,諸曹郎品正第六上。

    後周依《周官》。

    隋初,二十四司并為侍郎,品從第五。

    炀帝三年,置六司侍郎,諸曹侍郎并改為郎,又改吏部為選部郎,異于六侍郎之名。

    皇朝為吏部郎中。

    龍朔二年改為司列大夫,鹹亨、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周官》太宰屬官有上士,蓋今員外郎之任也。

    《宋百官階次》有員外郎,美遷為尚書郎。

    後周依《周官》。

    隋文帝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品從第六,謂曹郎本員之外複置郎也。

    炀帝三年,又廢二十四司員外郎,每司減一郎,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曰選部承務郎,一人。

    皇朝尚書諸曹各置員外郎一人,吏部置二人。

    龍朔、鹹亨、光宅、神龍并随曹改複。

    )主事四人,從八品下。

    (隋炀帝初置,為從九品下。

    開元二十四年,升為八品。

    ) 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品、命。

    凡叙階二十九:從一品曰開府儀同三司,(後漢殇帝延平元年,鄧骘馬車騎将軍、儀同三司,"儀同"之名,自此始也。

    又呂布有平董卓之勳,開府如三司;魏黃初三年,黃權為車騎将軍、開府儀同三司,"開府"之名,自此始也,其品第一。

    梁班第十七,陳氏秩萬石,北齊從一品。

    後周置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等十一号,以酬勤勞。

    隋氏因之。

    皇朝初,惟置開府儀同三司,為散官品。

    )正二品曰特進,(二漢及魏、晉以為加官,從本官服,無吏、卒,品第二,位次諸公下,在開府、骠騎上,進賢兩梁冠、黑介帻、五時朝服,無章绶。

    又《漢朝雜事》雲:"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有賜位特進,在三公下,平冕、玄衣,侍祠郊廟。

    "《宋百官階》次:"江左皆兼官。

    晉傅鹹奏特進品第二,執皮帛,坐侍臣之下。

    "梁班第十七。

    北齊特進第二品。

    隋特進為正二品,散官。

    皇朝因之。

    )從二品曰光祿大夫,(秦郎中令屬官有中大夫,漢氏因之。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掌論議,無員。

    後漢因之。

    自魏以來,諸公卿告老,多加其位。

    晉太始初,分為左、右光祿大夫,皆無員;若緻仕,又給六尺床、帳、簟、蓐。

    宋氏因之。

    濟光祿勳府有左、右光祿大夫,皆銀章、青绶;若加金章、紫绶者,為金紫光祿大夫。

    王晏乞一片金,乃啟轉金紫。

    梁、陳并因之,光祿大夫十三班。

    後魏左、右光祿大夫從第一品;太和二十三年,第二品。

    北齊因之。

    後周左、右光祿大夫正八命。

    隋為正二品,散官。

    炀帝改光祿大夫為從一品,左光祿大夫正二品,右光祿大夫從二品。

    皇朝初,猶有左、右之名,貞觀之後,唯有光祿大夫。

    )正三品曰金紫光祿大夫,(本兩漢光祿大夫也。

    至魏、晉,有加金章、紫绶者,則謂為金紫光祿大夫。

    晉則金紫、銀青、左、右四職并置,假金章、紫绶及加金章、紫绶并秩第二,祿賜、班位、冠帻、車服、佩玉及諸所賜給皆與特進同。

    自晉已後,皆為兼官,少有正授。

    梁金紫光祿大夫為第十四班,陳為中二千石,北齊從二品,隋氏因為散官,炀帝為正三品,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