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印十通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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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之古籍,除十三經、二十四史為治學必讀或需經常參考之書外,尚有所謂「三通」,亦學者不時需要查考,案頭常備之書也。
三通者,即唐杜佑【(字君卿,京兆萬年人,西元七三四-八一二)】之「通典」,宋鄭樵【(字漁仲,興化軍莆田人,西元一一○四-一一六○)】之「通志」,元馬端臨【(字貴與,江西樂平人,西元一二五四-一三二三)】之「文獻通考」。
此三書皆為專述典章制度之書,體裁雖各有不同,然題旨則約略相近,各書鹹貫串古今,宛若通史,又書名皆著有「通」字,是以有「三通」之稱。
北宋初年,宋白嘗有續通典之作,至南宋魏了翁又曾作皇朝通典,宋書成而失傳,魏嘗屬稿而未成書。
明代王圻,復獨撰「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四卷,卷帙殊稱浩博,而識者譏其蕪陋。
逮清高宗乾隆年間,乃特設三通館,除敕武英殿校刊三通統一版本外,復命儒臣踵事增華,依樣撰述「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三書,除增補前書所缺之唐末五代之紀傳典章之外,此續三通專記宋遼金元明五朝之事,故間或有稱之為五朝通典、五朝通志、五朝通考,各書所述均及明代而止。
至於清朝三通,最初原係與續三通合而為一,敘事至乾隆二十六年止,其後清帝以清代之文物聲華,邁越前修,不宜附麗前朝,應各獨立,別自成書,乃復命儒臣改作,上起清代開國。
下迄乾隆年止,續纂「皇朝通典」、「皇朝通志」、「皇朝文獻通考」等,所謂「皇朝三通」【(今稱為「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獻通考」,簡稱為清三通)】,其最後定本且敘至乾隆五十年乙巳【(一七八五年)】。
以上各書合計,乃有「九通」之目。
而輓近烏程劉錦藻【(字澂如,西元一八六二-一九三四,為民初著名藏書家嘉業堂主人劉承幹之尊翁)】,復以一己窮數十年之力,彙集乾隆五十一年以後至宣統三年有清一朝之政典,稱為「皇朝續文獻通考」【(如清三通之例,今亦稱為「清朝續文獻通考」)】。
其書初以光緒三十年為限,共三百二十卷,有光緒乙巳【(光緒三十一年,西元一九○五年)】刊本,辛亥革命之後,復輯光緒三十一年至宣統三年【(西元一九一一年)】之事蹟,合前書彙為一編,全書共三十門,都四百卷,洋洋大觀,該博無倫,於民國十年排印,至二十二年始告完成。
合此書共為「十通」,為中國史學重要之經典著作。
我國之史書,可謂浩如煙埃,其體例亦甚具多樣性,極富變化。
大略言之,最早如尚書中之西周書,以言事為主,史家稱之曰「紀事體」。
其次孔子作春秋,按年繫月編次,稱之曰「編年體」。
逮太史公作史記,其下分本紀、世家、列傳,均係以人物為主,稱之曰「紀傳體」,其下之歷朝正史均屬之。
而中國史學,大體即沿著這三種體裁發展。
然不論紀傳、編年抑或紀事,所記多側重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亦即此三體之史學皆係以人物為主之動態歷史。
迨唐代宰相杜佑撰述「通典」,上起黃帝,下迄唐代中葉,取五經群史之文,每事以類相從,舉其原始要終,歷代沿革廢置及當時議論萃於一編,庶明會通因仍之道,然其書專述典章制度,是以稱之曰「典」,一般則稱之曰「政書」。
這種政書,可說是中國史學之第四種體例。
其性質宛如通史。
蓋「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非融會錯綜原始要終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文獻通考序)】,故三通與續三通,都是通史的體制。
清三通則因與前書並行,所以斷代為史,所述僅限於有清一代。
唯十通雖為專述典章制度之書,然並非僅限於典章,間亦及理亂興衰之跡,如鄭樵之通志,有帝紀、年譜、宗
三通者,即唐杜佑
此三書皆為專述典章制度之書,體裁雖各有不同,然題旨則約略相近,各書鹹貫串古今,宛若通史,又書名皆著有「通」字,是以有「三通」之稱。
北宋初年,宋白嘗有續通典之作,至南宋魏了翁又曾作皇朝通典,宋書成而失傳,魏嘗屬稿而未成書。
明代王圻,復獨撰「續文獻通考」二百五十四卷,卷帙殊稱浩博,而識者譏其蕪陋。
逮清高宗乾隆年間,乃特設三通館,除敕武英殿校刊三通統一版本外,復命儒臣踵事增華,依樣撰述「續通典」、「續通志」、「續文獻通考」三書,除增補前書所缺之唐末五代之紀傳典章之外,此續三通專記宋遼金元明五朝之事,故間或有稱之為五朝通典、五朝通志、五朝通考,各書所述均及明代而止。
至於清朝三通,最初原係與續三通合而為一,敘事至乾隆二十六年止,其後清帝以清代之文物聲華,邁越前修,不宜附麗前朝,應各獨立,別自成書,乃復命儒臣改作,上起清代開國。
下迄乾隆年止,續纂「皇朝通典」、「皇朝通志」、「皇朝文獻通考」等,所謂「皇朝三通」
以上各書合計,乃有「九通」之目。
而輓近烏程劉錦藻
其書初以光緒三十年為限,共三百二十卷,有光緒乙巳
合此書共為「十通」,為中國史學重要之經典著作。
我國之史書,可謂浩如煙埃,其體例亦甚具多樣性,極富變化。
大略言之,最早如尚書中之西周書,以言事為主,史家稱之曰「紀事體」。
其次孔子作春秋,按年繫月編次,稱之曰「編年體」。
逮太史公作史記,其下分本紀、世家、列傳,均係以人物為主,稱之曰「紀傳體」,其下之歷朝正史均屬之。
而中國史學,大體即沿著這三種體裁發展。
然不論紀傳、編年抑或紀事,所記多側重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亦即此三體之史學皆係以人物為主之動態歷史。
迨唐代宰相杜佑撰述「通典」,上起黃帝,下迄唐代中葉,取五經群史之文,每事以類相從,舉其原始要終,歷代沿革廢置及當時議論萃於一編,庶明會通因仍之道,然其書專述典章制度,是以稱之曰「典」,一般則稱之曰「政書」。
這種政書,可說是中國史學之第四種體例。
其性質宛如通史。
蓋「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非融會錯綜原始要終而推尋之,固未易言也」
清三通則因與前書並行,所以斷代為史,所述僅限於有清一代。
唯十通雖為專述典章制度之書,然並非僅限於典章,間亦及理亂興衰之跡,如鄭樵之通志,有帝紀、年譜、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