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官儀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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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class="l">〔三七〕點校本續漢祭祀志補注「明日」下無「早」字,「迫前」下有「人」字。
〔三八〕據孔本書鈔卷九一改「上」作「天」。
〔三九〕孔本書鈔卷九一引有「日」字。
〔四0〕孔本書鈔九一此句引作「禪乎泰山,祭地於梁陰」。
〔四一〕漢書藝文志如淳注引作漢官。
〔四二〕「墓」原誤作「其」,諸本後漢書明帝紀注均作「墓」,故據改。
〔四三〕書鈔卷九一、類聚卷三九均作「駕蒼馬」。
惟禦覽卷五三七引作「駕蒼龍」。
按張衡東京賦敘及藉田曰:「乘鑾輅而駕蒼龍。
」則「青」當作「蒼」為是。
馬而稱其為龍,以其八尺以上神駿如龍也。
〔四四〕據類聚卷三九、文選藉田賦注引補「推」字。
又此引略見於初學記卷一四,孫輯脫注。
〔四五〕辟雍詩乃班固所作,文選附其於東都賦之末。
〔四六〕後漢書何敞傳注「臘賜」二字在「大將軍」之上,「各三十萬」作「各二十萬」。
〔四七〕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作「各萬五千」。
〔四八〕此句唯見續漢志補注,汲本作「二」,殿本、點校本作「三」。
〔四九〕類聚卷三九「單衣」上引有「皂」字。
又「雜會」當作「親會」。
〔五0〕類聚卷三九「既定」下引有「上壽」二字。
〔五一〕類聚卷三九引作「天子為起,住入,太常住車曰:『皇帝為群公起。
』天子坐,方前進」。
〔五二〕宋書禮志作「永平七年」。
又後漢書明帝紀、皇後紀均作「七年」。
孫輯舍宋書而從通典,失考。
〔五三〕宋書禮志「旂」上引有「龍」字。
〔五四〕宋書禮志引有「妻」字。
〔五五〕禦覽卷七七三有兩引,皆無「說雲」二字。
又類聚卷七一引無「毛詩」以下十三字。
〔五六〕影宋本禦覽卷七七三「青龍居」作「青安車」。
〔五七〕漢書景帝紀載中元六年五月詔曰:「令長吏二千石車朱兩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
」疑禦覽「朱兩」下脫「轓」字,「六百石朱」下脫「左」字。
〔五八〕唐類函「雞翅」作「雞翹」。
續漢志亦曰:民或以為鸞旗為雞翹。
孫輯從陳本,非。
〔五九〕續漢志補注實引作漢官鹵簿圖。
〔六0〕史記孝文本紀索隱引有「奉引」二字。
〔六一〕史記留侯世家索隱曰:「屬車即副車,而奉車郎禦而從後。
」據此則奉車郎所禦乃副車,與孫案異。
又續漢志曰:「奉車都尉,掌禦乘輿車。
」或「都尉」下脫「禦」字亦未可知。
〔六二〕諸本後漢書楊秉傳注均有「罕」字,孫氏自誤。
〔六三〕後漢書光武帝紀注「郎」作「為」,禦覽卷六八0「旄頭」上亦有「為」字。
又禦覽卷六八0引無「為前」二字,而後漢書光武帝紀注此二字引作「先」。
疑此句當作「被髮先驅」。
〔六四〕水經注引作漢官序。
〔六五〕初學記所引實本宋書樂志,「菰」原作「箛」,據以正。
〔六六〕職官分紀卷二0引作「鴻臚主簿駕四馬」。
〔六七〕後漢書法雄傳注即作「千石」。
〔六八〕「張宗傳注」係「法雄傳注」之誤。
〔六九〕初學記無服食部,有器物部,然無此引。
又書鈔卷一二七衣冠部有此引,孫輯脫注。
〔七0〕類聚衣冠部、服飾部均無此引。
〔七一〕影宋本禦覽卷八九「乃使」引作「乃始」,是。
〔七二〕「使」原誤作「從」,據禦覽卷六八二引改。
又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文亦作「使」。
〔七三〕按除「賜王侯書」漢舊儀作「賜諸侯王書」外,餘皆同。
〔七四〕漢舊儀「各從」作「各服」。
〔七五〕據文選冊魏公九錫文注補「虎」字。
〔七六〕據文選目錄補「公」字。
〔七七〕史記孝文本紀索隱引作漢舊儀,孫輯引誤。
〔七八〕孔本書鈔、俞本唐類函此引標目均作「虎紐」。
〔七九〕據書鈔儀飾部、禦覽儀式部引補「者」字。
〔八0〕續漢志補注引作漢官。
〔八一〕初學記卷二六引與此同,作漢舊儀。
〔八二〕諸本後漢書蔡邕傳注「六百石」上均有「秩」字,故據補。
〔八三〕孔本書鈔卷一三一引作「濶三尺」。
〔八四〕書鈔卷一三一、初學記卷二六「綠」均引作「緣」。
〔八五〕孔本書鈔卷一三一仍作「絳地」,不誤。
〔八六〕孔本書鈔卷一三一引無「赤圭」二字。
初學記卷二六作「赤采」。
〔八七〕孔本書鈔卷一三一「侯綬」下引有「三采」二字。
初學記卷二六引有「三采」,但置「紺」字下。
又書鈔「二丈八尺」作「一丈八尺」。
〔八八〕孔本書鈔卷一三一作「二采」,且上有「紫綬」二字,與續漢志同。
〔八九〕「公主、封君同」原誤作「公主同封君」,據孔本書鈔卷一三一、初學記卷二六引改。
〔九0〕初學記卷二六引作「長丈八尺」。
〔九一〕初學記卷二六曰:四百丞尉、三百長相、二百、百石為黃綬。
疑書鈔有脫文。
〔九二〕據孔本書鈔卷一三一補兩個「一」字。
續漢志亦作「五首成一文,文采純為一圭」。
〔九三〕隋書禮儀志作漢官之文。
〔九四〕據續漢天文志補「二」字。
〔九五〕文選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引有「比周者」三字。
〔九六〕文選東京賦注「為鄰」下引「貪求之德」四字。
〔九七〕「若」原作「如」,文選東京賦注、三月三日曲水詩序注均作「若」,故據改。
〔九八〕禦覽卷四九六引作「仕宦不止車生耳」,與孫輯迥異。
不詳孫氏所據為何本。
惟禦覽卷五三七引作「駕蒼龍」。
按張衡東京賦敘及藉田曰:「乘鑾輅而駕蒼龍。
」則「青」當作「蒼」為是。
馬而稱其為龍,以其八尺以上神駿如龍也。
又此引略見於初學記卷一四,孫輯脫注。
又「雜會」當作「親會」。
』天子坐,方前進」。
又後漢書明帝紀、皇後紀均作「
孫輯舍宋書而從通典,失考。
又類聚卷七一引無「毛詩」以下十三字。
」疑禦覽「朱兩」下脫「轓」字,「六百石朱」下脫「左」字。
續漢志亦曰:民或以為鸞旗為雞翹。
孫輯從陳本,非。
」據此則奉車郎所禦乃副車,與孫案異。
又續漢志曰:「奉車都尉,掌禦乘輿車。
」或「都尉」下脫「禦」字亦未可知。
又禦覽卷六八0引無「為前」二字,而後漢書光武帝紀注此二字引作「先」。
疑此句當作「被髮先驅」。
又書鈔卷一二七衣冠部有此引,孫輯脫注。
又左傳襄公二十九年文亦作「使」。
初學記卷二六作「赤采」。
初學記卷二六引有「三采」,但置「紺」字下。
又書鈔「二丈八尺」作「一丈八尺」。
疑書鈔有脫文。
續漢志亦作「五首成一文,文采純為一圭」。
不詳孫氏所據為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