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舊儀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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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室掾吏案:續漢志補注引作「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者讀敕畢,遣敕曰:「詔書殿下,案:「殿」本作「數」,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禁吏無苛暴,丞長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案:「順」本作「凡」,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
治獄決訟,務得其中。
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擾奪民時。
案:續漢志補注引「擾」作「撓」。
公卿以下,務飭儉恪,案:續漢志補注引「公卿」上有「今日」二字,無下文「今俗」二字。
今俗奢奓過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務以身帥有以化之。
民冗食者請諭以法,案:本作「謹以法」,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一三〕養視疾病,緻醫藥務治之。
案:「治」本作「活」,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詔書無飾廚傳增養食,案:續漢志補注引作「無飾廚養」。
至今未變,或更尤過度,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又更過度」。
甚不稱。
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
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
官寺鄉亭案:「官」本作「守」,從續漢志補注引改。
漏敗,垣牆陁壞所治,案:續漢志補注引「所」作「不」。
無辦護者,不稱任,案:續漢志補注引「稱」作「勝」。
先自劾不應法。
歸告二千石勿聽。
」十年,更名相國。
案:「十年,更名相國」六字,從續漢志補注引補。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詔之官,皇帝延登,親詔之案:漢書五行志注引「丞相、禦史大夫初拜,皇帝延登親詔」。
曰:「君其進,虛受朕言。
朕鬱于大道,獲保宗廟,兢兢師師,夙夜思過失,不遑康寧,晝思百官未能綏。
於戲丞相,其帥意無怠,以補朕闕。
於戲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勗于職,厥有常刑,徃悉乃心,和裕開賢,俾之反本乂民,廣風一俗,靡諱朕躬。
天下之眾,受制於朕,丞相可不慎歟?於戲!君其誡之。
」 丞相府官奴婢傳漏以起居,不擊鼓。
官屬吏不朝,旦白錄而已。
諸吏初除謁視事,問君侯應閤奴名,白事以方尺闆叩閤,大呼奴名。
君侯出入,諸吏不得見,見禮如師弟子狀。
掾史有過,君侯取錄,推其錄,三日白病去。
禦史、衛尉寺在宮中,案: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引漢官儀:「衛尉寺在公門內。
」太平禦覽職官部引此句,下有胡廣曰:「宮闕寺內衛士,於周垣下為廬舍,若今之伏宿屋矣。
」〔一四〕亦不鼓。
詔書以朱鉤施行。
案:「以」本作「下」,從北堂書鈔藝文部引改。
〔一五〕詔書下,有違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還尚書,對不便狀。
丞相有病,案:漢書翟方進傳注引「病」作「疾」,下同。
皇帝法駕親至問病,從西門入。
即薨,移居第中,車駕往弔,賜棺、斂具,贈錢、葬地。
案:翟方進傳注引「賜」、「贈」二字互易。
葬日,公卿以下會送。
案:翟方進傳注引「會送」作「會葬焉」。
有天地大變,天下大過,皇帝使侍中持節乘四白馬,賜上尊酒十斛,案:「酒」字從漢書翟方進傳如淳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引補。
養牛一頭,策告殃咎。
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
使者還,案:「即」字從翟方進傳注引補。
藝文類聚引作「丞相病上」,又「使者」上有「追」字。
未白事,尚書以丞相不起病聞。
丞相不勝任,使者奉策書,駕騩駱馬,案:藝文類聚職官部引無「騩」字。
即時布衣,步出府,免為庶人。
丞相有他過,使者奉策書,駕騅騩馬,即時步出府,乘棧車牝馬,案:藝文類聚引「牝」作「牡」。
漢書孔光傳注引無「牝馬」二字。
歸田裡思過。
日食,即日下赦曰制。
詔禦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
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淩暴百姓,行權相放,治不平正,處官不良,細民不通,下失其職,俗不孝弟,不務於本,衣服無度,出入無時,眾彊勝寡,盜賊滋彰,丞相以聞。
於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監禦史。
元封元年,禦史止不復監。
後禦史職與丞相參增吏員,凡三百四十一人,分為吏、少史、屬,亦從同秩補,率取文法吏。
案:漢書武帝紀如淳注引「禦史亦有屬」。
廷尉正、監、平物故,以禦史高第補之。
禦史少史行事如禦史,少史有所為,即少史屬得守禦史,行事如少史。
少史秩比六百石。
禦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徵丞相〔史〕守禦史少史。
〔一六〕所代到官視事,得留罷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調禦史少史守丞相史,若禦史少史。
監祠寢園廟,調禦史少史屬守,不足,丞相少史屬為倅,事已罷。
丞相、刺史、侍禦史,皆稱卿,不得言君。
計室掾吏
禁吏無苛暴,丞長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
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
治獄決訟,務得其中。
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擾奪民時。
公卿以下,務飭儉恪,
今俗奢奓過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務以身帥有以化之。
民冗食者請諭以法,
詔書無飾廚傳增養食,
至今未變,或更尤過度,
甚不稱。
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
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
官寺鄉亭
漏敗,垣牆陁壞所治,
無辦護者,不稱任,
先自劾不應法。
歸告二千石勿聽。
」十年,更名相國。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詔之官,皇帝延登,親詔之
曰:「君其進,虛受朕言。
朕鬱于大道,獲保宗廟,兢兢師師,夙夜思過失,不遑康寧,晝思百官未能綏。
於戲丞相,其帥意無怠,以補朕闕。
於戲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勗于職,厥有常刑,徃悉乃心,和裕開賢,俾之反本乂民,廣風一俗,靡諱朕躬。
天下之眾,受制於朕,丞相可不慎歟?於戲!君其誡之。
」 丞相府官奴婢傳漏以起居,不擊鼓。
官屬吏不朝,旦白錄而已。
諸吏初除謁視事,問君侯應閤奴名,白事以方尺闆叩閤,大呼奴名。
君侯出入,諸吏不得見,見禮如師弟子狀。
掾史有過,君侯取錄,推其錄,三日白病去。
禦史、衛尉寺在宮中,
」太平禦覽職官部引此句,下有胡廣曰:「宮闕寺內衛士,於周垣下為廬舍,若今之伏宿屋矣。
」
詔書以朱鉤施行。
丞相有病,
皇帝法駕親至問病,從西門入。
即薨,移居第中,車駕往弔,賜棺、斂具,贈錢、葬地。
葬日,公卿以下會送。
有天地大變,天下大過,皇帝使侍中持節乘四白馬,賜上尊酒十斛,
養牛一頭,策告殃咎。
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
使者還,
藝文類聚引作「丞相病上」,又「使者」上有「追」字。
未白事,尚書以丞相不起病聞。
丞相不勝任,使者奉策書,駕騩駱馬,
即時布衣,步出府,免為庶人。
丞相有他過,使者奉策書,駕騅騩馬,即時步出府,乘棧車牝馬,
漢書孔光傳注引無「牝馬」二字。
歸田裡思過。
日食,即日下赦曰制。
詔禦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
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淩暴百姓,行權相放,治不平正,處官不良,細民不通,下失其職,俗不孝弟,不務於本,衣服無度,出入無時,眾彊勝寡,盜賊滋彰,丞相以聞。
於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監禦史。
元封元年,禦史止不復監。
後禦史職與丞相參增吏員,凡三百四十一人,分為吏、少史、屬,亦從同秩補,率取文法吏。
廷尉正、監、平物故,以禦史高第補之。
禦史少史行事如禦史,少史有所為,即少史屬得守禦史,行事如少史。
少史秩比六百石。
禦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徵丞相
丞相史物故,調禦史少史守丞相史,若禦史少史。
監祠寢園廟,調禦史少史屬守,不足,丞相少史屬為倅,事已罷。
丞相、刺史、侍禦史,皆稱卿,不得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