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官舊儀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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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衛宏撰 皇帝起居儀宮司馬內,按:元帝紀「初元五年宮司馬中」注:應劭曰:「宮司馬中者,宮內門也。

    」據此則此「內」字與「中」字義同。

    百官案籍出入,營衛周廬,晝夜誰何。

    殿外門署屬衛尉,殿內郎署屬光祿勳,黃門、鉤盾署屬少府。

    輦動則左右侍帷幄者稱警,車駕則衛官填街,騎士塞路。

    出殿則傳蹕,止人清道,〔一〕建五旗,丞相、九卿執兵奉引。

    乘輿冠高山冠,飛羽之纓,按:晉書輿服志引此文作漢官儀,又「飛羽」作「飛翮」。

    〔二〕幘耳赤,丹紈裏,按:續漢書輿服志劉昭補注引此文「裏」下有「衣」字。

    帶七尺斬蛇劍,履虎尾絇履,諸王歸國稱從。

     皇帝六璽,皆白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

    皇帝行璽,凡封按:此句有脫字,應雲「凡封命用之」。

    之璽,按:此句應雲「皇帝之璽」。

    賜諸侯王書;信璽,按:此句應雲「皇帝信璽」。

    發兵;其徵大臣,以天子行璽;策拜外國事,以于子之璽;事天地鬼神,以天子信璽。

    〔三〕按:此條「皇帝行璽」下各句,並有脫字。

    續漢書輿服志注所引亦同。

    惟隋書禮儀志稱「皇帝行璽,封命諸侯及三公用之;皇帝之璽,與諸侯及三公書用之;皇帝信璽,發諸夏兵用之。

    」文義完備,謹參校以正其缺。

    又漢書霍光傳「皇帝信璽、行璽」,孟康注:「天子之璽自佩,行璽、信璽在符節臺。

    」亦可考見漢時藏璽之制,併附著之,以補此文所未備。

    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按:續漢書輿服志注引此文無「布」字。

    〔四〕白素裏,兩端無縫,尺一闆中約署。

    按:此句疑有脫字。

    皇帝帶綬,黃地六采,按:「六采」舊作「赤采」,似誤。

    又攷宋書禮志引漢制:「皇帝黃赤綬,四采,黃赤縹紺。

    」亦與此互異。

    今據續漢書輿服志注校正。

    不佩璽。

    按:續漢書志注引此文,「璽」下重一「璽」字。

    以金銀縢組,侍中組負以從。

    秦以前民皆佩綬,以金、玉、銀、銅、犀、象為方寸璽,各服所好。

    〔五〕奉璽書使者乘馳傳。

    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行千裡為程。

     太官尚食,用黃金釦器。

    〔六〕中官、私官尚食,用白銀釦器。

     中官、小兒官及門戶四尚、中黃門持兵,三百人侍宿。

    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百官志皆不載小兒官及門戶四尚官名。

     冗從吏僕射,按:續漢書百官志:「中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

    」此句首疑脫「中黃門」三字,「吏」字疑亦衍文。

    出則騎從夾乘輿,車居則宿衛,直守省中門戶。

    ○本注曰:省中,禁中也。

    成帝外家王禁貴重,朝中為諱禁,故曰省。

     中常侍,宦者,秩千石。

    得出入臥內禁中諸宮。

     侍中,無員。

    或列侯、將軍、衛尉、光祿、(將)大夫、〔七〕郎為之,得舉非法,白請及出省戶休沐,往來過直事。

     禦史,員四十五人,皆六百石。

    其十五人衣絳,給事殿中為侍禦史。

    宿廬(左右)〔在石〕渠門外。

    〔八〕二人尚璽,四人持書給事,二人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僕射、禦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

    」續漢書百官志「治書侍禦史二人」,此文「持」字疑當作「治」。

    侍(前),〔九〕中丞一人領。

    按:漢書表志:漢改禦史大夫為司空,別留中丞,為禦史臺率。

    而侍中乃列侯以下入侍禁中者所加官名,並無侍中丞之官。

    「侍」字疑衍文。

    餘三十人留寺,按:寺,禦史署也,在司馬門內。

    前漢書蕭望之傳注作「三十人留守」者,非。

    理百官也。

    〔一0〕 給事中,無常員,位次侍中、常侍。

     尚書四人,為四曹。

    侍曹尚書,按:前漢書師古注引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