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田賦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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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 漢昭帝始元二年,發習戰射士,調故吏将屯田張掖郡(調,發遣之也。

    故吏,前為官職者)。

     宣帝神爵元年,後将軍趙充國擊先零羌,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

     充國奏曰:"臣所将吏士、馬牛食,月用糧榖十九萬九千六百三十斛,鹽千六百九十三斛,茭藁二十五萬二百八十六石。

    難久不解,徭役不息,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變。

    且羌虜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心以為擊之不便。

    計度臨羌東至浩(音告)亹(音門,即金城郡廣武縣地。

    臨羌在今西平郡),羌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願罷騎兵,留弛刑應募,及淮陽、汝南步兵與吏私從者,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用榖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鹽三百八斛,分屯要害處。

    冰解漕下,繕鄉亭,浚溝渠(漕下,以水運木而下也),理湟(音皇)陿(音陝)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左右。

    田事出,賦人二十畝(田事出,謂至春人出營田也。

    賦謂班與之),至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胡騎伉健各千,倅馬十二就草。

    (倅馬,副馬。

    十二者,千騎則與副馬二百匹也),為田者遊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積蓄,省大費。

    今大司農所轉榖至者,足支萬人一歲食。

    謹上田處及器用簿,唯陛下裁許。

    "又上便宜十二事:"步兵九校(一部為一校),吏士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緻榖,威德并行,一也。

    又因摧折羌虜,令不得歸肥饒之地,貧破其衆,以成羌虜相畔之漸,二也。

    居民得并田作,不失農業,三也。

    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

    至春省田士卒,循河湟漕榖至臨羌,以示羌虜,揚威武,傳世折沖之具,五也。

    以閑暇時下所伐材,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

    兵出,乘危徼幸,不出,令反畔之虜竄於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堕之患(堕謂因寒而堕指也),坐得必勝之道,七也。

    亡經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

    内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

    又亡驚動河南大開、小開(皆羌種),使生他變,十也。

    治湟陿中道橋,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信威千裡,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

    大費既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屯田内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騎兵雖罷,虜見萬人留田,為必禽之具,其土崩歸德,宜不久矣。

    "诏罷兵,獨留充國屯田。

    明年五月,充國奏:"羌本可五萬人軍,凡斬首七千六百級,降者三萬三千人,溺河湟饑餓死者五六千人,定計遺脫與煎鞏、黃羝俱亡者不過四千人。

    羌靡忘等自詭必得,請罷屯兵。

    "诏可。

    充國振旅而還。

     按:屯田所以省饋饷,因農為兵,而起於漢昭、宣之時。

    然文帝時,晁錯上言:"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以備之,為之高城深塹,先為室屋,具田器,募罪人及免徒複作,及民之欲往者,皆賜高爵,複其家,俾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省,輸将之費寡。

    "則其規模已略出此,但文帝則與以田屋,令其人自為戰守,而此屯田則以兵留耕,因取其耕之所獲以饷兵,微為不同。

    又按:武帝征和中,桑弘羊與丞相、禦史請屯田故輪台地,以威西域,而帝下诏深陳既往之悔,不從之。

    其事亦在昭、宣之前。

    然輪台西於車師千馀裡,去長安且萬裡,非張掖、金城之比,而欲驅漢兵遠耕之,豈不謬哉?賴其說陳於帝既悔之後耳。

    武帝通西域,複輪台、渠犁,亦置營田校尉領護,然田卒止數百人。

    今弘羊建請以為溉田五千頃以上,則徙民多而騷動衆矣。

    帝既悔往事,思富民,宜其不從也。

     東漢邊郡置農都尉,主屯田殖榖。

     光武建武四年,劉隆讨李憲,憲平,遣隆屯田武當。

    馬援以三輔地曠土沃,而所将賓客猥多,乃上書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許之。

     六年,王霸屯田新安。

    夏,李通破公孫述於西城,還屯田順陽。

     八年,王霸屯田函谷關。

    張純将兵屯田南陽。

     明帝永平十六年,北伐匈奴,取伊吾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遂通西域。

     章帝建初二年,罷伊吾盧屯田兵。

     和帝永元二年,擊伊吾破之。

     三年,班超定西域,複置戊己校尉。

     十四年,安定降羌燒何種反,曹鳳請廣設屯田,隔塞羌胡交關之路,及省委輸之役。

    上乃拜鳳為金城西部都尉,将徙士屯龍耆。

    後金城長史上官鴻上開置歸義、建威屯田二十七部。

    侯霸複開置東、西邯屯田,增留、逢二部,帝皆從之。

    列屯夾河,合三十四部,其功垂立,會永初中諸羌叛,乃罷。

     順帝永建四年,虞诩上疏曰:"《禹貢》雍州之域,厥土惟上,且沃野千裡。

    夫棄沃壤之饒,損自然之财,不可謂利。

    "書奏,帝乃複三郡(朔方、西河、上郡),激河浚渠為屯田,省内郡費歲一億計。

    明年,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西河間,以逼群羌。

    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

    馬續上移屯田湟中,羌意乃安。

    至陽嘉元年,以湟中地廣,增置屯田五部。

    并為十部。

     永建六年,以伊吾膏腴之地,旁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複令開設屯田,如永平故事。

    鄧訓擊敗迷唐諸羌,威信盛行,遂罷屯田,各令歸郡,唯置弛刑徒二千馀人,分以屯田,為貧人耕種。

    修理城郭塢壁而已。

     陽嘉元年,複置元菟郡屯田六部。

    傅燮為漢陽太守,廣開屯田,列置四千馀營。

     獻帝建安元年,募民屯田許下。

     中平以來,天下亂離,民棄農業,諸軍并起,率乏糧榖,無終歲之計,饑則寇掠,飽則棄馀,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

    袁紹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

    民多相食,州裡蕭條。

    羽林監棗祗及韓浩請建置屯田,操從之,以祗為屯田都尉,以騎都尉任峻為典農中郎将,募民屯田許下,得榖百萬斛。

    於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積榖,倉廪皆滿,故操征伐四方,無運糧之勞,遂能兼并群雄。

    軍榖之饒,起於祗而成於峻。

     建安十四年,曹操引水軍自渦入淮,出肥水,軍合肥,開芍陂屯田。

     諸葛亮由斜谷伐魏。

    亮以前者數出,皆以運糧不繼,使己志不伸,乃分兵屯田,為久駐之計。

    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魏齊王芳正始四年,司馬宣王督諸軍伐吳,時欲廣田畜榖,為滅賊資,乃使鄧艾行陳、項以東至壽春(自今淮陽郡項城縣以東至壽春郡)。

    艾以為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乃著《濟河論》以喻其指。

    又以為:"昔破黃巾,因為屯田,積榖於許都,以制四方。

    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軍征舉,運兵過半,功費百億,以為大役。

    陳、蔡之間,土下田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并水東下。

    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三萬人,十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佃且守,水豐,常收三倍於西,計除衆費,歲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

    六七年間,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衆五年之食也。

    以此乘吳,無往而不克矣。

    "宣王善之,皆如艾計,遂北臨淮水,自锺離而南,橫石以西,盡沘(旁脂反)水四百馀裡,五裡置一營,營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廣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理諸陂於颍南北,穿渠三百馀裡,溉田二萬頃,淮南、淮北皆相連接,自壽春到京師,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

    每東南有事,大軍興衆,汎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晉羊祜為征南大将軍,鎮襄陽。

    吳石城守去襄陽七百馀裡,每為邊害,祜患之,竟以詭計令吳罷守。

    於是戍邏減半,分以墾田八百馀頃,大獲其利。

    祜之始至也,軍無百日之糧,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積。

     太康元年平吳之後,當陽侯杜元凱在荊州(今襄陽郡)修召信臣遺迹(召信臣所作鉗盧陂、六門堰,并今南陽郡穰縣界,時為荊州所統),激用滍(音蚩)、淯(音育)諸水,以浸原田萬馀頃,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衆庶賴之,号曰"杜父"。

    舊水道唯沔漢達江陵千數百裡,北無通路。

    又巴邱湖,沅湘之會,表裡山川,實為險固,荊蠻之所恃也。

    預乃開楊口,起夏水,達巴陵千馀裡(夏水、楊口在今江陵郡江陵縣界,巴陵即今郡),内瀉長江之險,外通零桂之漕(零陵、桂陽并郡),南土歌之曰:"後世無叛由杜翁,孰識知名與勇功!" 東晉元帝督課農功,二千石長吏以入榖多少為殿最,其宿衛要任,皆令赴農,使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