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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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絡 沐浴      剃頭 療病      開渠穿井 修造動土豎柱上梁【註時】 動土安葬    移徙【註時】 掃舍宇     安碓磑 栽種      牧養 伐木      捕捉 畋獵      平治道塗 破屋壞垣 永樂七年 欽定壬遁曆、註六十七事 祭祀      祈福 解除      冠帶【註時坐向方位】 宴會      招賢 選將訓兵    安撫邊境 結婚姻     進人口【註時】 求醫療病    入學【註時】 興造動土    豎柱上梁【註時】 補垣      繕城郭 安碓磑     開市 立券      交易 沐浴      安床【註時】 整手足甲    緩刑獄 施恩惠     恤孤惸 布政事     捕捉 施恩封拜    覃恩肆赦 頒詔      雪冤枉 賞賀      遣使 裁製【註時】    上官赴任 般移【註時】    開渠穿井 修置產室    納畜 牧養      取魚 慶賜      行幸掃舍宇     整容 剃頭      納采問名 行惠慶     舉正直出軍代征    經絡 求嗣      上冊進表章 修飾垣墻    納財 栽種      臨政親民 平治道塗    出師【註時出某方】詔命公卿    築隄防 宣政事     營建宮室 命將出師    嫁娶 畋獵 凡進用諸曆、俱以紅黑字分辨、并各有尺寸裁造。

     親王諸曆、及民曆、亦各依式裁造。

    其黃藍綾絹、及黃紙裹造者、俱有定式 凡頒曆。

    洪武初、有司徵歛工本錢。

    十四年免徵。

    永樂後、合用各色綾絹紙劄顏料、俱先二年十二月內、會計有無閏月、合用若幹、奏行山東等布政司、真定等七府、買辦 凡選 郊祀時享等項日期。

    每歲十一月中、本監堂上官、擇日率曆科官、午後沐浴更衣、於本衙門齋宿。

    次日早會選、具副本請旨、仍具例行 內府中路并設案題本、得旨。

    次日早、掌印官捧正本、照例行至奉天門案前跪進。

    俟禦覽畢、叩頭、由東門出、復班。

    仍具揭帖、差官齎赴禮部、太常寺、知會。

    嘉靖十五年、欽改 大報等祀日冊。

    本監於八月初旬、照舊會選。

    將選過祭祀日期、具印信揭帖、開送禮部登冊。

    九月初一日、禮部奏進 凡營造出師等事、奉旨選擇年月日時方位進呈。

    若 陵寢、及各王府安葬、選擇吉地奏用。

    其差委官生、各有次第、不許紊亂 凡每歲立春。

    前期五日、本監官 面奏、差官二員、往順天府候氣。

    至日回監具呈、依書占奏 凡立春。

    前期、侯氣官、同順天府官、赴東直門外、導迎芒神春牛至府 凡遇聖節正旦、冬至、及頒詔大禮。

    先期本監官 面奏、設定時鼓於文樓。

    至期。

    定時、漏刻博士一員。

    報時、五官司晨一員。

    立 禦道東。

    雞唱、五官司晨一員。

    擊鼓、漏刻博士一員。

    登 文樓上。

    候 上陞殿、鳴鞭畢。

    報時官、捧時牌、報卯時。

    雞唱官、唱日出卯、照萬方、光四表、畢、擊鼓五聲 凡本監人員。

    洪武六年令、永遠不許遷動、子孫隻習學天文曆算、不許習他業。

    其不習學者、發海南充軍 凡本監官陞遷。

    俱從禮部考選查擬、轉送吏部銓注○正德十一年奏準、各科有缺、選本科專業精通音送補 ○嘉靖十一年議準、天文等科八品九品官員缺、將本科食糧十年以上、上人役考補。

    其職專雞唱報時官、必選年力壯盛聲音洪亮者、不在食糧十年之限。

    監正有缺、於監副內推補。

    監副有缺、於各科六品七品、及挈壺正主簿等官、歷俸年深、并考滿加俸者推補。

    如無年深加俸官員、寧懸缺以待。

    各科六品七品官員缺、於八品官內考補。

    保章挈壺員缺、於該科司曆司晨博士等官考補司曆司晨博士員缺、於該科專業人役內考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