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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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各具祭服。
導引遣官由右門入。
遣官同內臣請 帝後主奉安于神座、退。
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贊引贊就位。
典儀唱迎神。
贊引導遣官至香案前三上香訖。
復位。
贊四拜。
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
訖、贊詣讀祝位。
讀祝訖、行亞獻終獻禮。
典儀唱徹饌。
掌祭官跪奏、禮畢。
請 還宮。
贊引贊四拜。
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各詣燎位。
禮畢。
遣官同內臣捧帝後主奉安訖、退 凡太廟祭器。
洪武元年、令銀造者以金塗之。
酒壺盂盞每事皆八、盤碗二百四十。
及楎椸枕簟篋笥、帷幔浴室皆具。
已又令塗金者、俱易以金【以下廟祀總例】 凡時物。
洪武二年、令太常先薦 宗廟、然後進 禦 ○二年定、每月朔朢薦新品物、皆太常卿供事。
其在月薦之外者、太常卿奉旨與內使監官、各服常服捧獻、不行禮 凡祭幣。
洪武三年議準、太廟每室用幣二 凡太廟和羹。
嘉靖三年奏準、依福胙脯醢豚胉例、另用一牛、不許牲上取辦。
其牲體分為六塊、一首一背四肢、不許零碎 凡配享。
洪武二年孟春享 太廟、以功臣七人配。
設青布幃六間于太廟庭中、內列功臣位、遣官分獻讀祝 ○三年定、親王從享、皆設位於東廡、西向。
功臣配享、皆設位於西廡、東向 ○四年罷 廟庭幃設之次。
改設黃布幃殿於廟內、併具兩廡。
中居 祖考神位。
廡列 親王及功臣每奠獻 祖考、則遣大臣各分獻、不讀祝。
是秋、又 命功臣仍于廡間配享、不設布殿 ○九年新 太廟成、奉安四代神主。
以親王并王妃二十一位、侑于殿內東壁、功臣十二位配于西壁、不分獻。
自是四時之祭、皆行合享之禮。
其壽春等王、舊有皇高伯祖等稱。
至萬曆七年罷、止稱本爵 凡時享值 國喪。
洪武二十五年議定、樂備而不作 凡祝文。
洪武二年定、止稱孝子皇帝、不稱臣。
遣太子行禮、稱命長子某、不稱皇太子 ○嘉靖十七年、令大祫祝文、九廟帝後謚號俱全書。
時祫止書 某祖某宗某皇帝。
備行宣讀 凡忌辰。
永樂元年遇高皇帝忌、上率諸王祭 奉先殿。
仍率百官祭 孝陸 ○萬曆四年題準、凡郊 廟奏祭祀日遇有忌辰、則移前一日。
如緻齋日內遇忌辰。
上具常服、百官具青綠錦繡。
其正祭日遇忌者、如祭在日間、除臨時照常具祭服行禮。
本日祭前祭後、與緻齋遇忌同。
如夜分祭畢、是日 上仍淺淡服色、百官青衣角帶辦事
導引遣官由右門入。
遣官同內臣請 帝後主奉安于神座、退。
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贊引贊就位。
典儀唱迎神。
贊引導遣官至香案前三上香訖。
復位。
贊四拜。
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
訖、贊詣讀祝位。
讀祝訖、行亞獻終獻禮。
典儀唱徹饌。
掌祭官跪奏、禮畢。
請 還宮。
贊引贊四拜。
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各詣燎位。
禮畢。
遣官同內臣捧帝後主奉安訖、退 凡太廟祭器。
洪武元年、令銀造者以金塗之。
酒壺盂盞每事皆八、盤碗二百四十。
及楎椸枕簟篋笥、帷幔浴室皆具。
已又令塗金者、俱易以金【以下廟祀總例】 凡時物。
洪武二年、令太常先薦 宗廟、然後進 禦 ○二年定、每月朔朢薦新品物、皆太常卿供事。
其在月薦之外者、太常卿奉旨與內使監官、各服常服捧獻、不行禮 凡祭幣。
洪武三年議準、太廟每室用幣二 凡太廟和羹。
嘉靖三年奏準、依福胙脯醢豚胉例、另用一牛、不許牲上取辦。
其牲體分為六塊、一首一背四肢、不許零碎 凡配享。
洪武二年孟春享 太廟、以功臣七人配。
設青布幃六間于太廟庭中、內列功臣位、遣官分獻讀祝 ○三年定、親王從享、皆設位於東廡、西向。
功臣配享、皆設位於西廡、東向 ○四年罷 廟庭幃設之次。
改設黃布幃殿於廟內、併具兩廡。
中居 祖考神位。
廡列 親王及功臣每奠獻 祖考、則遣大臣各分獻、不讀祝。
是秋、又 命功臣仍于廡間配享、不設布殿 ○九年新 太廟成、奉安四代神主。
以親王并王妃二十一位、侑于殿內東壁、功臣十二位配于西壁、不分獻。
自是四時之祭、皆行合享之禮。
其壽春等王、舊有皇高伯祖等稱。
至萬曆七年罷、止稱本爵 凡時享值 國喪。
洪武二十五年議定、樂備而不作 凡祝文。
洪武二年定、止稱孝子皇帝、不稱臣。
遣太子行禮、稱命長子某、不稱皇太子 ○嘉靖十七年、令大祫祝文、九廟帝後謚號俱全書。
時祫止書 某祖某宗某皇帝。
備行宣讀 凡忌辰。
永樂元年遇高皇帝忌、上率諸王祭 奉先殿。
仍率百官祭 孝陸 ○萬曆四年題準、凡郊 廟奏祭祀日遇有忌辰、則移前一日。
如緻齋日內遇忌辰。
上具常服、百官具青綠錦繡。
其正祭日遇忌者、如祭在日間、除臨時照常具祭服行禮。
本日祭前祭後、與緻齋遇忌同。
如夜分祭畢、是日 上仍淺淡服色、百官青衣角帶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