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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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春坊
大學士一員 左庶子一員
左諭德一員 左中允二員
左贊善二員 左司直郎二員
左清紀郎一員
左司諫二員
右春坊
大學士一員 右庶子一員
右諭德一員 右中允二員
右贊善二員 右司直郎二員
右清紀郎一員
右司諫二員
司經局
洗馬二員 校書二員
正字二員
【以上詹事府及坊局官、後不全設、亦無定員】
太常寺【舊為太常司】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二員
寺氶二員【舊為司丞、或因事添設、無定員】
首領官
典簿二員【內隆慶三年革一員、萬曆十一年復設】
屬官
博士二員【內萬曆九年裁一員、十一年復設】
協律郎五員【舊二員、嘉靖間增至五員。
隆慶二年革二員、萬曆六年復、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 贊禮郎三十一員【舊六員、嘉靖間增至三十三員、隆慶三年革十五員、萬曆六年復、九年革五員、十一年復設三員】 司樂三十四員【舊二員、嘉靖間增至三十九員、隆慶三年革三十一員。
萬曆六年復、九年革十二員、十一年復設七員】 天地壇祠祭署【舊有奉祀一員、祀丞二員、嘉靖三十七年革】 天壇 地壇 朝日壇 夕月壇各祠祭署【俱嘉靖九年設】 奉祀各一員 祀丞各一員 先農壇祠祭署【舊為山川壇耤田祠祭署、嘉靖九年、改為神祇壇。
萬曆四年、改今名】 奉祀一員 祀丞二員 長陵 獻陵 景陵 裕陵 茂陵 泰陵 顯陵 康陵 永陵 昭陵各祠祭署 奉祀各一員 祀丞各一員 犧牲所【舊有吏目一員、後革】 光祿寺【舊為光祿司】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二員 寺丞二員【舊為司丞】 首領官 典簿二員【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錄事一員【舊二員、後革一員】 屬官 大官署 署正一員 署丞四員【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監事四員【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珍羞署 署正一員 署丞四員 監事四員 良醞署 署正一員 署丞四員 監事四員 掌醢署 署正一員 署丞三員【舊四員、後革一員】 監事四員 司牲司 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後革】 司牧局【舊有大使一員、嘉靖七年革】 銀庫 大使一員【萬曆二年添設】 太僕寺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三員【舊二員、正德十一年添設一員、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寺丞三員【舊四員、後增至十二員、又裁革止存三員、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首領官 主簿一員 常盈庫 大使一員 所屬衙門 各牧監【後革。
舊有監正、監副、錄事、各一員。
俱革】 各群【後革。
舊有群長各一員、俱革】 順天府 正官 府尹一員 府丞一員 治中一員 通判三員【舊六員。
內一員管糧、一員管匠、一員管馬、一員清軍、一員管河、一員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員。
萬曆九年、革管匠清軍二員。
十一年、復設一員、兼管軍匠】 推官一員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照磨所 照磨一員 檢校一員 所屬衙門 宛平大興二縣【餘縣分在外者、見戶部州縣項下】 知縣各一員 縣丞各二員【舊各一員、後各設三員、嘉靖四十二年、各革一員、萬曆九年、各革一員、十一年、各復設一員】 主簿各一員【後添革不一】 典史各一員 儒學 教授一員 訓導六員【內二員、永樂十九年添設】 陰陽學 正術一員 醫學 正科一員 司獄司 司獄一員 庫 大使一員 副使一員【久住補】 都稅司【後革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萬曆十一年革】 正陽門宣課司【後革。
舊有大使一員、萬曆十一年革。
副使一員、萬曆九年革】 崇文門分司 副使一員 安定門稅課司 大使一員 德勝門分司 副使一員 張家灣宣課司 大使一員 副使一員【久住補】 蘆溝橋宣課司【後革。
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革】 王平口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石港口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齊家莊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蘆溝橋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大興縣遞運所 大使一員 批驗茶引所【舊有大使一員、萬曆十一年革】 壩上倉 壩上東馬房倉 壩上北馬房倉 壩上南倉 壩上北倉 黃土倉 北草場倉 湯山草場倉 鄭家莊馬房倉 臺基廠草場 明智坊草場 北新草場 安仁坊草場 大使各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 義河倉 北高倉 (□旱)石橋倉 南石渠倉 大使各一員 金盞兒甸倉 湖渠馬房倉 (□旱)石橋南倉 南石渠西倉 吳家駝牛房倉 東直門裏牛房倉 副使各一員 東直門外牛房倉【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 廣源閘【屬宛平縣】 慶豐閘【屬大興縣】 閘官各一員 鴻臚寺【舊為儀禮司、列禮部屬官下】 正官 卿一員【舊為司正】 左右少卿二員【舊為左右司副】 左右寺丞二員【舊為左右司丞四員、後革二員、弘治以後、又因朝賀執事、必用堂上官五員。
恐臨時事故缺人。
預於額外選官品稍卑者、以原職隨堂辦事、無定員、見設二員】 首領官 主簿一員
隆慶二年革二員、萬曆六年復、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 贊禮郎三十一員【舊六員、嘉靖間增至三十三員、隆慶三年革十五員、萬曆六年復、九年革五員、十一年復設三員】 司樂三十四員【舊二員、嘉靖間增至三十九員、隆慶三年革三十一員。
萬曆六年復、九年革十二員、十一年復設七員】 天地壇祠祭署【舊有奉祀一員、祀丞二員、嘉靖三十七年革】 天壇 地壇 朝日壇 夕月壇各祠祭署【俱嘉靖九年設】 奉祀各一員 祀丞各一員 先農壇祠祭署【舊為山川壇耤田祠祭署、嘉靖九年、改為神祇壇。
萬曆四年、改今名】 奉祀一員 祀丞二員 長陵 獻陵 景陵 裕陵 茂陵 泰陵 顯陵 康陵 永陵 昭陵各祠祭署 奉祀各一員 祀丞各一員 犧牲所【舊有吏目一員、後革】 光祿寺【舊為光祿司】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二員 寺丞二員【舊為司丞】 首領官 典簿二員【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錄事一員【舊二員、後革一員】 屬官 大官署 署正一員 署丞四員【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監事四員【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珍羞署 署正一員 署丞四員 監事四員 良醞署 署正一員 署丞四員 監事四員 掌醢署 署正一員 署丞三員【舊四員、後革一員】 監事四員 司牲司 大使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後革】 司牧局【舊有大使一員、嘉靖七年革】 銀庫 大使一員【萬曆二年添設】 太僕寺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三員【舊二員、正德十一年添設一員、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寺丞三員【舊四員、後增至十二員、又裁革止存三員、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首領官 主簿一員 常盈庫 大使一員 所屬衙門 各牧監【後革。
舊有監正、監副、錄事、各一員。
俱革】 各群【後革。
舊有群長各一員、俱革】 順天府 正官 府尹一員 府丞一員 治中一員 通判三員【舊六員。
內一員管糧、一員管匠、一員管馬、一員清軍、一員管河、一員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員。
萬曆九年、革管匠清軍二員。
十一年、復設一員、兼管軍匠】 推官一員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照磨所 照磨一員 檢校一員 所屬衙門 宛平大興二縣【餘縣分在外者、見戶部州縣項下】 知縣各一員 縣丞各二員【舊各一員、後各設三員、嘉靖四十二年、各革一員、萬曆九年、各革一員、十一年、各復設一員】 主簿各一員【後添革不一】 典史各一員 儒學 教授一員 訓導六員【內二員、永樂十九年添設】 陰陽學 正術一員 醫學 正科一員 司獄司 司獄一員 庫 大使一員 副使一員【久住補】 都稅司【後革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萬曆十一年革】 正陽門宣課司【後革。
舊有大使一員、萬曆十一年革。
副使一員、萬曆九年革】 崇文門分司 副使一員 安定門稅課司 大使一員 德勝門分司 副使一員 張家灣宣課司 大使一員 副使一員【久住補】 蘆溝橋宣課司【後革。
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革】 王平口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石港口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齊家莊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蘆溝橋巡檢司【屬宛平縣】 巡檢一員 大興縣遞運所 大使一員 批驗茶引所【舊有大使一員、萬曆十一年革】 壩上倉 壩上東馬房倉 壩上北馬房倉 壩上南倉 壩上北倉 黃土倉 北草場倉 湯山草場倉 鄭家莊馬房倉 臺基廠草場 明智坊草場 北新草場 安仁坊草場 大使各一員【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 義河倉 北高倉 (□旱)石橋倉 南石渠倉 大使各一員 金盞兒甸倉 湖渠馬房倉 (□旱)石橋南倉 南石渠西倉 吳家駝牛房倉 東直門裏牛房倉 副使各一員 東直門外牛房倉【舊有副使一員、嘉靖三十六年革】 廣源閘【屬宛平縣】 慶豐閘【屬大興縣】 閘官各一員 鴻臚寺【舊為儀禮司、列禮部屬官下】 正官 卿一員【舊為司正】 左右少卿二員【舊為左右司副】 左右寺丞二員【舊為左右司丞四員、後革二員、弘治以後、又因朝賀執事、必用堂上官五員。
恐臨時事故缺人。
預於額外選官品稍卑者、以原職隨堂辦事、無定員、見設二員】 首領官 主簿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