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典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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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不分四科。
其所轄衙門、有帶管而無本管者、皆補書之 一、禮儀以國初典制為定、後有損益者、節書之。
或止分注其下。
【如大喪禮之類】其儀注同少異多者、則別書之曰某年更定。
或曰某年以後續定。
【如正旦冬至朝賀儀視學儀之類】若郊祀等禮、嘉靖中雖已更定、仍載於舊儀之次。
【如合祀分祀之類】有創舉者、以新儀立目。
【如大褅大享之類】後已釐正者、仍載其儀、而注其下曰今罷。
或曰後罷 一、宗藩卹典各條例、屢經酌議題準。
或仍舊、或從新、多不能悉載。
今以近年題議者為主。
其仍舊者、則注曰某年例、不復詳載原文 一、兵部鎮戍、舊本紀載甚略、而別有文臣總督之目。
然巡撫兵備官、皆有兵戎之寄。
而九邊各鎮要害、節年經理、事例甚繁、皆宜備錄。
今以督撫兵備、列於將領之次。
各鎮則有分例、有通例、凡邊海防禦事宜可考據者、皆書之。
若各省直地方有未詳者、姑闕以俟後。
其九邊仍括為圖、列於圖本之下、以備參考。
其文臣總督舊目、則刪之 一、三大營、係嘉靖二十九年更定。
大閱、係隆慶三年創行。
規制儀節、皆備書 一、大明律、乃頒降全書。
而律所未備者、累朝以來、復有問刑條例。
舊以律文分載四科、而條例俱載問擬刑名之下、割裂參差。
今以律例總載於前。
例用近年議定題奉欽依者。
次則總括所犯罪名、又次則事例、以類列焉 一、內府營造、不載宮殿門樓、似為闕漏。
今補書之。
河渠以運道為重。
故凡泉湖閘壩、夫役錢糧、備載運道之下。
而水利則別書之。
其工部四司料價、及內府題辦、雖係見行、多非舊制者、則總附於末 一、會典事例、舊惟編年。
條件繁多、不便觀覽。
今從事分類、從類分年、而以凡字冠於事類之首。
各年俱以圈隔之。
其本年事例開款、各有凡字一字者、以小圈隔之。
若序中文義聯屬者不用。
其近年見行事例、無可考證者。
或雲近例。
或雲又例。
或以凡字別書之 一、會典款目事件、有遺漏當補者、【如常朝無禦門儀之類】有重複當併者、【如糧儲稅糧草料芻草之類】有次第未當者、【如官制列選官後之類】 有增目未盡者、【如馬政軍政之類】有合提綱而列為目者、【如推陞列選官下之類】有應立目而止附載者、【如官捨比試之類】有應合而分者、【如朝覲考察水馬驛之類】有應兩載而未備者、【如殿試附科舉之後而策士另載之類】今皆增補釐正。
其有字義未妥者、皆更之【如吏部貢舉改為訪舉諸司職掌改為責任條例之類】 一、重修會典、稿成於萬曆乙酉。
以後復有建設者、俱不及載 重修表 進重修大明會典表 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臣申時行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臣許國資善大夫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臣王錫爵等誠惶誠恐稽首頓首上言。
伏以鴻謨啟佑、貽萬年定保之徵。
鉅典裁成、備一代經綸之跡。
述作兼資乎明聖。
信從允協於臣民。
克紹前休。
永垂後法。
粵自高皇肇造、陳紀立綱。
暨夫列聖嗣興、覲光楊烈。
蓋歷承□之百載。
始成會典之一編。
遠倣虞書、列九官而亮采。
近參周禮、標六職以提衡。
政刑明張弛之宜。
文武揭修攘之要。
圖籍藏諸天府。
章程播在人寰。
顧脫稿於弘治壬戌之冬、嗣後科條未備。
迨續編於嘉靖已酉之夏、於時刊布未遑。
忽閱三朝。
遂更四紀。
歲月既久、議論漸以繁多。
法令滋章、推行因之牴牾。
事或承訛而襲敝、寖失源流。
吏多逞智以舞文、未諳體要。
自非酌從違以定國是。
何以折淆亂而一人心。
文其在茲。
時如有待。
此蓋伏遇皇帝陛下。
睿明日麗。
剛健天行。
躬
其所轄衙門、有帶管而無本管者、皆補書之 一、禮儀以國初典制為定、後有損益者、節書之。
或止分注其下。
【如大喪禮之類】其儀注同少異多者、則別書之曰某年更定。
或曰某年以後續定。
【如正旦冬至朝賀儀視學儀之類】若郊祀等禮、嘉靖中雖已更定、仍載於舊儀之次。
【如合祀分祀之類】有創舉者、以新儀立目。
【如大褅大享之類】後已釐正者、仍載其儀、而注其下曰今罷。
或曰後罷 一、宗藩卹典各條例、屢經酌議題準。
或仍舊、或從新、多不能悉載。
今以近年題議者為主。
其仍舊者、則注曰某年例、不復詳載原文 一、兵部鎮戍、舊本紀載甚略、而別有文臣總督之目。
然巡撫兵備官、皆有兵戎之寄。
而九邊各鎮要害、節年經理、事例甚繁、皆宜備錄。
今以督撫兵備、列於將領之次。
各鎮則有分例、有通例、凡邊海防禦事宜可考據者、皆書之。
若各省直地方有未詳者、姑闕以俟後。
其九邊仍括為圖、列於圖本之下、以備參考。
其文臣總督舊目、則刪之 一、三大營、係嘉靖二十九年更定。
大閱、係隆慶三年創行。
規制儀節、皆備書 一、大明律、乃頒降全書。
而律所未備者、累朝以來、復有問刑條例。
舊以律文分載四科、而條例俱載問擬刑名之下、割裂參差。
今以律例總載於前。
例用近年議定題奉欽依者。
次則總括所犯罪名、又次則事例、以類列焉 一、內府營造、不載宮殿門樓、似為闕漏。
今補書之。
河渠以運道為重。
故凡泉湖閘壩、夫役錢糧、備載運道之下。
而水利則別書之。
其工部四司料價、及內府題辦、雖係見行、多非舊制者、則總附於末 一、會典事例、舊惟編年。
條件繁多、不便觀覽。
今從事分類、從類分年、而以凡字冠於事類之首。
各年俱以圈隔之。
其本年事例開款、各有凡字一字者、以小圈隔之。
若序中文義聯屬者不用。
其近年見行事例、無可考證者。
或雲近例。
或雲又例。
或以凡字別書之 一、會典款目事件、有遺漏當補者、【如常朝無禦門儀之類】有重複當併者、【如糧儲稅糧草料芻草之類】有次第未當者、【如官制列選官後之類】 有增目未盡者、【如馬政軍政之類】有合提綱而列為目者、【如推陞列選官下之類】有應立目而止附載者、【如官捨比試之類】有應合而分者、【如朝覲考察水馬驛之類】有應兩載而未備者、【如殿試附科舉之後而策士另載之類】今皆增補釐正。
其有字義未妥者、皆更之【如吏部貢舉改為訪舉諸司職掌改為責任條例之類】 一、重修會典、稿成於萬曆乙酉。
以後復有建設者、俱不及載 重修表 進重修大明會典表 特進光祿大夫柱國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臣申時行光祿大夫柱國少傅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臣許國資善大夫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臣王錫爵等誠惶誠恐稽首頓首上言。
伏以鴻謨啟佑、貽萬年定保之徵。
鉅典裁成、備一代經綸之跡。
述作兼資乎明聖。
信從允協於臣民。
克紹前休。
永垂後法。
粵自高皇肇造、陳紀立綱。
暨夫列聖嗣興、覲光楊烈。
蓋歷承□之百載。
始成會典之一編。
遠倣虞書、列九官而亮采。
近參周禮、標六職以提衡。
政刑明張弛之宜。
文武揭修攘之要。
圖籍藏諸天府。
章程播在人寰。
顧脫稿於弘治壬戌之冬、嗣後科條未備。
迨續編於嘉靖已酉之夏、於時刊布未遑。
忽閱三朝。
遂更四紀。
歲月既久、議論漸以繁多。
法令滋章、推行因之牴牾。
事或承訛而襲敝、寖失源流。
吏多逞智以舞文、未諳體要。
自非酌從違以定國是。
何以折淆亂而一人心。
文其在茲。
時如有待。
此蓋伏遇皇帝陛下。
睿明日麗。
剛健天行。
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