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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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不願春知。

    ”務觀在蜀,與張厚善,暮年猶懷之不已,間寓於篇什,起修史時,且欲引類不果。

    或雲李季章參政,其婿也。

     “褰衣步月踏花影,炯如流水涵青蘋。

    ”坡詩也。

    “寒藤老木被光景,深山大澤皆龍蛇。

    ”魯直詩也。

    古今描寫月中物影,有此入神之筆。

     陸務觀詩:“鴨綠桑乾盡漢天,傳烽自合過祁連。

    功名在子何殊我,惟恨無人快著鞭。

    ”用此視世間事,稍恢廓矣。

    文公答陳同父逢時報主之說有雲:“就其不遇,獨善其身,以明大義於天下,使天下之學者皆知吾道之正,而守之以待上之使令,是乃所以報不報之恩者,亦豈必進焉而撫世哉?”佛者之言曰:“将此身心奉塵刹,是則名為報佛恩。

    ”而杜子美亦雲:“四鄰耒耜出,何必吾家操?”此言皆有味也。

    今觀陸詩用意不大相遠,《書》曰:“人之有技,若己有之。

    ”推此心庶幾焉。

    “功名在子,何異我躬?”東坡《詩話》亦有此語。

     林肅翁《序樂軒詩筌》末雲:“師學之傳,豈直以詩?詩又不傳,學則誰知?後千年無人,已而已而。

    後千年有人,留以待之。

    奈何?噫!”是摹拟舒元輿之作邪?蓋元輿《玉篆銘》曰:“斯去千年,冰生唐時。

    冰複去矣,後來者誰?後千年有人,誰能待之?後千年無人,義止於斯。

    嗚呼!主人為吾寶之。

    ”洪景盧所謂“有不可名言之妙”者,感今懷古,此意多矣。

    東方朔雲:“往者不可及兮,來者不可待。

    ”嚴忌曰:“往者不可攀援兮,來者不可與期。

    ”王文公《曆山賦》雲雲:“曷而亡乎我之思,今孰見兮我之悲。

    嗚呼已矣兮,來者為誰?”不若柳子厚詩“誰為後來者?當輿此心期。

    ”猶有以啟來世無窮之思,否則夫子何以謂焉?知來者之不如今也。

     昌黎《詠筍》:“成行齊婢仆,環立比兒孫。

    ”栾城:“淩霜自得良朋友,過雨時添好子孫。

    ”亦謂筍也。

    《周禮大司樂》:“孫竹之管”注雲:“竹枝根之未生者。

    ”《疏》言:“若子孫然。

    ”荊公“籬落生孫竹”,正用此。

    東坡“槟榔生子竹生孫”,自注:“南海勒竹。

    每節生枝,如竹竿大,蓋竹孫也。

    ”則别一種竹,《題竹閣》:“蒼然猶是種時孫。

    ”是以竹之後出者為孫,又謂“兒子森森如立竹”,此因子孫之盛比竹也。

     退之:“猛虎雖雲惡,亦皆有匹侪。

    群行深谷間,百獸望風低。

    身食黃熊父,子食赤豹麛,擇肉於熊豹,肯視狐與狸。

    ”此言虎恃俦類之盛,百獸畏服,因得逞其大毒,微細不足允吞噬。

    “正晝當谷眠,眼有百步威。

    自矜無當對,氣性縱以乖。

    朝怒殺其子,暮還食其妃。

    匹侪四散走,猛虎還孤栖。

    ”此言虎恃其威力,以毒俦類,至於孤危,先食熊豹之父子,而終自食其妃與子,兇禍之應也。

    “狐鳴門四旁,烏鵲從噪之。

    出逐猴入居,虎不知所歸。

    誰雲猛虎惡?中路正悲啼。

    豹來銜其尾,熊來攫其顧。

    ”此言虎已失俦類,狐鳴鵲噪,而猴入穴可食,熊豹亦得搏噬之,但能悲啼而已,向之暴惡安在哉?以“猛虎雖雲惡”起至此雲“誰雲猛虎惡”,雖威力,不足恃如是。

    “猛虎死不辭,但慚前所為。

    虎坐無助死,況如汝細微。

    ”此終言虎之惡極矣,失其俦類,取死宜也。

    當其縱暴,何有於物?一旦索然,求免無所,彼惡之不及虎也,可謂孤立自肆哉!“故當結以信,親當結以私。

    親故且不保,人誰信汝為?”此又言於所厚者薄,無所不薄,實緻禍之道,虎坐失其俦類,遂以殺身,人苟棄其親故,烏能自存?始雲“亦皆有匹侪”,中雲“匹侪四散走”,末雲“虎坐無助死”,一篇照應處,義主風刺,謂為李宗闵作,或辨其非是。

    胡邦衡有詩雲:“夜讀文公《猛虎詩》,雲何虎死忽悲啼。

    人生未省向來事,虎死方羞有所為。

    昨日猶能食熊豹,今朝無計奈狐狸。

    我曾道汝不了事,喚作癡兒果是癡。

    ”必有為而述。

    此如少陵詩:“猛虎憑其威,往往遭急縛。

    雷吼徒咆哮,枝撐已在腳。

    忽看皮寝處,無複睛閃爍。

    人有甚於斯,足以勸元惡。

    ”韓詩詳著寡助之禍,杜詩直寓夫失勢之戒,當互觀以為世勸。

     《夢溪筆談》記商洛間兵官賦詩雲:“人生心無累,何必買山錢?”遂投檄去,頗類坡詞:“不如歸去,二頃良田無覓處。

    歸去來兮,待有良田是幾時?”近如徐淵子詩乃雲:“俸馀宜辦買山錢,卻買端州古硯磚。

    依舊被渠驅使在,買山之事定何年?” 荊公《兼并》一詩,人議設青苗法,富民之利,實本於此。

    其詩雲:“三代子百姓,公私無異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之鬥魁。

    賦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誅,勢亦無自來。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為材。

    俗儒不知變,兼并可無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開。

    有司與之争,民愈可憐哉!”是其意雖主抑兼并,而又不欲官争民利。

    如《寓言》詩:“婚喪孰不供?貸錢免爾萦。

    耕妝孰不給?傾粟助之生。

    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營。

    後世不務此,區區挫兼并。

    ”此正公所主新法,而乃以挫兼并為,非二篇首尾已似異。

    又《發廪》詩雲:“先王有經制,頒赉上所行。

    後世不複古,貧窮兼主并。

    非民獨如此,為國賴以成。

    築台尊寡婦,入粟至公卿。

    我嘗不忍此,願見井地平。

    ”要其立法,豈樂於病民?特欲自上制其貧富,使之稍均豪強,無以擅威福耳,古制甚難複而易敝,徒為感世變者深訾也。

    又如《酬王詹叔奉使江南訪茶法利害》詩:“豈嘗榷其子,而為民父母。

    ”《收鹽》詩:“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與争秋毫。

    ”意尤恻然者。

    或謂張景溫榷解鹽之法,公卒主之,顧不計民情何如哉!前輩論之悉矣。

    公詩雲:“讀書謂已多,怃事知不足。

    ”坡詩亦雲:“書生若信書,世事仍臆度。

    當時一快意,事過有馀怍。

    ”籲!書何罪也?柳子厚雲:“信書成自誤,經事漸知非。

    ”更嘗之馀,能發此意即善矣。

     昌黎題《楚昭王廟》:“丘園滿目衣冠盡,城阙連雲草木荒。

    猶有國人懷舊德,一間茅屋祭昭王。

    ”感慨深矣。

    蘇冷然泂《金陵》詩:“龍光寺裡隻孤僧,玄武湖如掌樣平。

    更上雞籠山上望,一間茅屋晉諸陵。

    ”末語慘然類韓公。

     少陵《除架》、《廢畦》詩各存興寄。

    《除架》有功成者退之意,而“秋蟲”、“莫雀”,則不悟盛衰者也;《廢畦》有物窮則剝之意,而“非君白玉槃”,謂時過,則賤可貴,盛時一失,為足惜也,注詩别有取義。

     “半山便遣能參透,猶有唐人是一關。

    ”誠齋楊廷秀詩也,一關,殆言一膜之隔,未盡透徹者。

    又有《送彭元忠》詩:“學者初學陳後山,霜皮脫盡山谷寒。

    近來别具一隻眼,要踏唐人最上關。

    ”此殆楊廷秀學詩法,故數以為喻。

    文公《報鞏仲至帖》雲:“來喻所雲:‘漱六藝之芳潤,以求真澹。

    ’此極至之論,然恐亦須先識得古今體制、雅俗向背,仍更洗滌得盡腸胃間夙生葷血脂膏,然後此語方有所措。

    如其未然,竊恐穢濁為主,芳潤入不得也。

    近世詩人,正緣不曾透得此關,而規規於近局,故其所就,皆不滿人意。

    ”此之雲“關”,當異乎?楊之說正為學詩者設,如半山之視唐人直論向上一關爾。

     《宛陵集》中《賦石昌言白鹘圖》詩:“雙睛射空眼角聳,筋爪入節韝絛垂。

    翅排霜刀毛綴甲,雪色愁突秋雲披。

    當時始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