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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遺迹石鼓。
” ○小篆 案小篆者,秦始皇丞相李斯所作也。
增損大篆,異同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
始皇二十年,始并六國,斯時為廷尉,乃奏罷不合秦文者,于是天下行之。
畫如鐵石,字若飛動,作楷、隸之祖,為不易之法。
其銘題鐘鼎,乃作符印,至今用焉。
則《離》之六二:“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斯雖草創,遂造其極矣。
(蔡邕《小篆贊》雲:“龜文斜列,栉比龍鱗。
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棼缊。
若絕若連,似水露緣絲,凝垂下端。
遠而望之,象鴻鹄群遊,絡繹遷延。
研桑不能數其诘曲,離婁不能睹其隙間。
般、垂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韬翰。
摛華豔于纨素,為六藝之範先也。
”)李斯,即小篆之祖也。
贊曰:“李君創法,神慮精微。
鐵為肢體,虬作骖騑。
江海淼漫,山嶽巍巍。
長風萬裡,鸾鳳于飛。
” ○八分 案八分者,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
王愔雲:“次仲始以古書方廣,少波勢,建初中,以隸、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
”又蕭子良雲:“靈帝時,王次仲飾隸為八分。
”二家俱言後漢,而兩帝不同。
且靈帝之前,工八分者非一,而雲方廣,殊非隸書。
既言古書,豈得稱隸。
若驗方廣,則篆、籀有之。
變古為方,不知其謂也。
案《序仙記》雲:“王次仲,上谷人,少有異志,少年入學,屢有靈奇。
年未弱冠,變蒼颉書為今隸書。
始皇時官務煩多,得次仲文簡略,赴急疾之用,甚喜,遣使召之,三征不至,始皇大怒,制檻車送之,于道化為大鳥,出在檻外,翻然長引,至于西山,落二翮于山上,今為大翮小翮山,山上立祠,水旱祈焉。
”又魏《土地記》雲:“沮陽縣城東北六十裡,有大翮小翮山。
”又楊固《北都賦》雲:“王次仲匿術于秦皇,落雙翮而沖天。
”案數家之言,明次仲是秦人,既變蒼颉書,即非效程邈隸也。
案蔡邕《勸學篇》“上谷王次仲初變古形”是也。
始皇之世,出其數書,小篆古形,猶存其半。
八分已減小篆之半,隸又減八分之半,然可雲子似父,不可雲父似子,故知隸不能生八分矣。
本謂之楷書,楷者,法也,式也,模也。
孔子曰:“今世行之,後世以為楷式。
”或雲:“後漢亦有王次仲,為上谷太守,非上谷人。
”又楷隸初制,大範幾同,故後人惑之,學者務之,蓋其歲深,漸若八字分散,又名之為八分。
時人用寫篇章,或寫法令,亦謂之章程書。
故梁鹄雲“鐘繇善章程書”是也。
夫人才智有所偏工,取其長而舍其短。
諺曰:“韓詩鄭易挂着壁。
”且二王八分,即挂壁之類,唯蔡伯喈乃造其極焉。
王次仲,即八分之祖也。
贊曰:“仙客遺範,靈姿秀出。
奮研揚波,金相玉質。
龍騰虎踞兮勢非一,交戟橫戈兮氣雄逸,楷之為妙兮備華實。
” ○隸書 案隸書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
邈字元岑,始為衙縣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圓而為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為禦史。
以奏事繁多,篆字難成,乃用隸字,以為隸人佐書,故名“隸書”。
蔡邕《聖皇篇》雲:“程邈删古立隸文。
”甄酆六書,其四曰“佐書”是也。
秦造隸書,以赴急速,為官司刑獄用之,餘尚用小篆焉。
漢亦因循,至和帝時,賈鲂撰《滂喜篇》,以《蒼颉》為上篇,《訓纂》為中篇,《滂喜》為下篇,所謂《三蒼》也,皆用隸字寫之,隸法由茲而廣。
郦道元《水經》曰:“臨淄人發古冢,得銅棺,前版外隐起為字,言齊太公六世孫胡公之棺也。
惟三字是古,餘同今隸書,證知隸字出古,非始于秦時。
”若爾,則隸法當先于大篆矣。
案胡公者,齊哀公之弟靖胡公也。
五世六公,計一百餘年,當周穆王時也。
又二百餘歲,至宣王之朝,大篆出矣。
又五百餘載,至始皇之世,小篆出焉,不應隸書而效小篆。
然程邈所造書籍共傳,郦道元之說未可憑也。
案八分則小篆之捷,隸亦八分之捷。
漢陳遵字孟公,京兆杜陵人,哀帝之世,為河南太守,善隸書,與人尺牍,主皆藏之以為榮,此其創開隸書之善也。
爾後鐘元常、王逸少各造其極焉。
(蔡邕《隸書勢》曰:“鳥迹之變,乃惟佐隸。
蠲彼繁文,崇茲簡易。
修短相副,異體同勢。
煥若星陳,郁若雲布。
纖波濃點,錯落其間。
若鐘虡設張,庭燎飛煙;似崇台重宇,層雲冠山。
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而察之,心亂
” ○小篆 案小篆者,秦始皇丞相李斯所作也。
增損大篆,異同籀文,謂之“小篆”,亦曰“秦篆”。
始皇二十年,始并六國,斯時為廷尉,乃奏罷不合秦文者,于是天下行之。
畫如鐵石,字若飛動,作楷、隸之祖,為不易之法。
其銘題鐘鼎,乃作符印,至今用焉。
則《離》之六二:“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斯雖草創,遂造其極矣。
(蔡邕《小篆贊》雲:“龜文斜列,栉比龍鱗。
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棼缊。
若絕若連,似水露緣絲,凝垂下端。
遠而望之,象鴻鹄群遊,絡繹遷延。
研桑不能數其诘曲,離婁不能睹其隙間。
般、垂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韬翰。
摛華豔于纨素,為六藝之範先也。
”)李斯,即小篆之祖也。
贊曰:“李君創法,神慮精微。
鐵為肢體,虬作骖騑。
江海淼漫,山嶽巍巍。
長風萬裡,鸾鳳于飛。
” ○八分 案八分者,秦羽人上谷王次仲所作也。
王愔雲:“次仲始以古書方廣,少波勢,建初中,以隸、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
”又蕭子良雲:“靈帝時,王次仲飾隸為八分。
”二家俱言後漢,而兩帝不同。
且靈帝之前,工八分者非一,而雲方廣,殊非隸書。
既言古書,豈得稱隸。
若驗方廣,則篆、籀有之。
變古為方,不知其謂也。
案《序仙記》雲:“王次仲,上谷人,少有異志,少年入學,屢有靈奇。
年未弱冠,變蒼颉書為今隸書。
始皇時官務煩多,得次仲文簡略,赴急疾之用,甚喜,遣使召之,三征不至,始皇大怒,制檻車送之,于道化為大鳥,出在檻外,翻然長引,至于西山,落二翮于山上,今為大翮小翮山,山上立祠,水旱祈焉。
”又魏《土地記》雲:“沮陽縣城東北六十裡,有大翮小翮山。
”又楊固《北都賦》雲:“王次仲匿術于秦皇,落雙翮而沖天。
”案數家之言,明次仲是秦人,既變蒼颉書,即非效程邈隸也。
案蔡邕《勸學篇》“上谷王次仲初變古形”是也。
始皇之世,出其數書,小篆古形,猶存其半。
八分已減小篆之半,隸又減八分之半,然可雲子似父,不可雲父似子,故知隸不能生八分矣。
本謂之楷書,楷者,法也,式也,模也。
孔子曰:“今世行之,後世以為楷式。
”或雲:“後漢亦有王次仲,為上谷太守,非上谷人。
”又楷隸初制,大範幾同,故後人惑之,學者務之,蓋其歲深,漸若八字分散,又名之為八分。
時人用寫篇章,或寫法令,亦謂之章程書。
故梁鹄雲“鐘繇善章程書”是也。
夫人才智有所偏工,取其長而舍其短。
諺曰:“韓詩鄭易挂着壁。
”且二王八分,即挂壁之類,唯蔡伯喈乃造其極焉。
王次仲,即八分之祖也。
贊曰:“仙客遺範,靈姿秀出。
奮研揚波,金相玉質。
龍騰虎踞兮勢非一,交戟橫戈兮氣雄逸,楷之為妙兮備華實。
” ○隸書 案隸書者,秦下邽人程邈所造也。
邈字元岑,始為衙縣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大小篆方圓而為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為禦史。
以奏事繁多,篆字難成,乃用隸字,以為隸人佐書,故名“隸書”。
蔡邕《聖皇篇》雲:“程邈删古立隸文。
”甄酆六書,其四曰“佐書”是也。
秦造隸書,以赴急速,為官司刑獄用之,餘尚用小篆焉。
漢亦因循,至和帝時,賈鲂撰《滂喜篇》,以《蒼颉》為上篇,《訓纂》為中篇,《滂喜》為下篇,所謂《三蒼》也,皆用隸字寫之,隸法由茲而廣。
郦道元《水經》曰:“臨淄人發古冢,得銅棺,前版外隐起為字,言齊太公六世孫胡公之棺也。
惟三字是古,餘同今隸書,證知隸字出古,非始于秦時。
”若爾,則隸法當先于大篆矣。
案胡公者,齊哀公之弟靖胡公也。
五世六公,計一百餘年,當周穆王時也。
又二百餘歲,至宣王之朝,大篆出矣。
又五百餘載,至始皇之世,小篆出焉,不應隸書而效小篆。
然程邈所造書籍共傳,郦道元之說未可憑也。
案八分則小篆之捷,隸亦八分之捷。
漢陳遵字孟公,京兆杜陵人,哀帝之世,為河南太守,善隸書,與人尺牍,主皆藏之以為榮,此其創開隸書之善也。
爾後鐘元常、王逸少各造其極焉。
(蔡邕《隸書勢》曰:“鳥迹之變,乃惟佐隸。
蠲彼繁文,崇茲簡易。
修短相副,異體同勢。
煥若星陳,郁若雲布。
纖波濃點,錯落其間。
若鐘虡設張,庭燎飛煙;似崇台重宇,層雲冠山。
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而察之,心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