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纂要春令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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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晞。
收葵子須俟霜降,若以穰草蓋經冬,收子謂之冬葵子,入藥用。
○接樹 右取樹本,如斧柯大及臂大者皆可接,謂之樹砧。
砧若稍大,即去地一尺截之;若去地近截之,則地力大壯矣。
夾煞所接之木,稍小即去地七八寸截之;若砧小而高截,則地氣難應。
須以細齒鋸截,鋸齒鹿即損其砧皮。
取快刀子于砧緣相對側劈開,令深一寸,每砧對接兩枝。
候俱活,即待葉生,去二枝之弱者。
所接樹,選其向陽細嫩枝,如筯大者,長四五寸許,陰枝即小實。
其枝須兩節,兼須是二年枝方可接。
接時,微批一頭入砧處,插入砧緣劈處,令入五分,其入須兩邊批所接枝皮處,插了令與砧皮齊,切令寬急得所,寬即陽氣不應急即力大夾殺,全在細意酌度。
插枝了,别取本色樹皮一片,闊半寸,纏所接樹砧緣瘡口,恐雨入。
纏了,即以黃泥封之,其砧面并枝頭并令如法泥訖,仍以紙裹頭,麻纏之,恐其泥落故也。
砧上有菜生,即旋去之,仍以灰糞擁其砧根外,以刺棘遮護,勿使有物撥動其根枝。
春雨得所,尤易活。
其實内子相類者,林擒梨向木瓜砧上,栗向栎砧上,皆活,蓋是類也。
○秧薤 每一科一莖。
○雜種 是月,種豍豆、蔥、芋、蒜、瓜瓠、葵、蓼、苜蓿、薔薇之類。
○栽樹 凡栽樹,須記南北枝。
坑中着水作泥,即下樹栽,搖令泥入根中,即四面下土堅築,上留三寸浮土。
埋須是深,澆令常潤,勿令手近及六畜抵觸。
凡一切樹,正月十五日已前上時,無多子。
○種桑 收魯桑椹,水淘取子,曝幹。
熟耕地,畦種如葵法,土不得厚,厚即不生。
待高一尺,又上糞土一遍。
當四五尺,常耘令淨。
來年正月移之。
白桑無子,壓條種之,纔收得子便種亦可,隻須于陰地頻澆為妙。
○移桑 正月、二月、三月并得。
熟耕地五六遍,五步一株,着糞二三升。
至秋初,斸根下更着糞培土,三年即堪采。
每年及時科斫,以繩系石墜四向枝,令婆娑,中心亦屈卻,勿令直上,難采。
○種梓 以此月下子,明年以此月移之,同桑法也。
○種竹 宜高平處,取西南引根者,去梢葉,院中東北角栽種之。
坑深二尺許,作稀泥于坑中,即下竹栽,以土覆之,杵築定,勿将腳踏,踏則筍不生,土厚五寸。
竹忌手把及洗手面肥水澆着,即枯死。
竹性好西南,故于東北種之。
○種柳 取青嫩枝,如臂大,長六七尺,燒下頭三二寸,埋二尺已來,常以水澆。
苗俱出,留一茂者,豎一木作依,以繩縳定,勿令風動,一年便大,但旋去傍枝。
尤宜濕地。
○松柏雜木 此月并是良時,唯果樹從朔及望而止,過即少子。
俗雲:“一年計樹之以谷,十年計樹之以木。
”又雲:“一日之計在一晨,一年之計在一春。
”故知時不可失也。
○種榆 榆性好陰地,其下不植五谷。
種者宜于園北背陰之處,秋熟耕其地,以榆漫散澇之。
明年正月,附地刈卻,草覆放火燒之。
一根上必數十莖條生,隻留一根強者,餘悉去之,一年便長八九尺,後年移栽之。
叢長直而且速,故三年乃可移。
初生三年,勿采葉,亦勿斫剝之,須留距二寸許。
三年外賣葉,五年堪作椽,十五年堪作車毂。
年年科揀為柴之利,已自無筭,況堪充諸器物,其利十倍。
斫而複生,不勞更種。
一頃地歲收千匹,隻用一人守護,既省人工,又無水旱蟲蝗之災,比之餘田,勞逸萬倍。
男女初生,各乞與小樹二十株種之,洎至成立嫁娶,所用之資,粗得充事。
夾樹、刺榆三種之法略同。
○種白楊林法 秋耕熟地,正二三月,犂壟中逆順一正一倒,使寬。
斫白楊枝,如指大,長二尺,屈壟中壓上,令兩頭出二尺成株。
明年正月,剪去惡枝。
一畝三壟,七百二十株,六畝四千二百二十株。
三年堪為蠶椽,五年堪作屋椽,十年堪作棟梁。
歲種三十畝,三年種九十畝,歲賣三十畝,永世無窮矣。
○投臘酒 前月所釀,此月投。
○合醬 此月為上時。
法已具十二月中。
若晦日造,取初夜于北牆下,和面北,銜枚勿語,蟲即不生。
○備種子 農事将興,此月具農器種子。
○辟蟲□子蚄蟲法 具在九月中。
○辟蝗蟲法 以原蠶矢雜禾種種,則禾蟲不生。
又取馬骨一莖,碎,以水三石煑之,三五沸,去滓,以汁浸附子五個,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各等分,攪合令勻,如稠粥。
去下種二十日已前,将溲種如麥飰狀,常以晴日溲之,布上攤攪,令一日内幹,明日複溲,三度即止。
至下種日,以餘汁再拌而種之,則苗稼不柀蝗蟲所害。
無馬骨則全用雪水代之,雪者,五谷之精也,使禾稼耐旱,冬中宜多收雪貯用,所收
收葵子須俟霜降,若以穰草蓋經冬,收子謂之冬葵子,入藥用。
○接樹 右取樹本,如斧柯大及臂大者皆可接,謂之樹砧。
砧若稍大,即去地一尺截之;若去地近截之,則地力大壯矣。
夾煞所接之木,稍小即去地七八寸截之;若砧小而高截,則地氣難應。
須以細齒鋸截,鋸齒鹿即損其砧皮。
取快刀子于砧緣相對側劈開,令深一寸,每砧對接兩枝。
候俱活,即待葉生,去二枝之弱者。
所接樹,選其向陽細嫩枝,如筯大者,長四五寸許,陰枝即小實。
其枝須兩節,兼須是二年枝方可接。
接時,微批一頭入砧處,插入砧緣劈處,令入五分,其入須兩邊批所接枝皮處,插了令與砧皮齊,切令寬急得所,寬即陽氣不應急即力大夾殺,全在細意酌度。
插枝了,别取本色樹皮一片,闊半寸,纏所接樹砧緣瘡口,恐雨入。
纏了,即以黃泥封之,其砧面并枝頭并令如法泥訖,仍以紙裹頭,麻纏之,恐其泥落故也。
砧上有菜生,即旋去之,仍以灰糞擁其砧根外,以刺棘遮護,勿使有物撥動其根枝。
春雨得所,尤易活。
其實内子相類者,林擒梨向木瓜砧上,栗向栎砧上,皆活,蓋是類也。
○秧薤 每一科一莖。
○雜種 是月,種豍豆、蔥、芋、蒜、瓜瓠、葵、蓼、苜蓿、薔薇之類。
○栽樹 凡栽樹,須記南北枝。
坑中着水作泥,即下樹栽,搖令泥入根中,即四面下土堅築,上留三寸浮土。
埋須是深,澆令常潤,勿令手近及六畜抵觸。
凡一切樹,正月十五日已前上時,無多子。
○種桑 收魯桑椹,水淘取子,曝幹。
熟耕地,畦種如葵法,土不得厚,厚即不生。
待高一尺,又上糞土一遍。
當四五尺,常耘令淨。
來年正月移之。
白桑無子,壓條種之,纔收得子便種亦可,隻須于陰地頻澆為妙。
○移桑 正月、二月、三月并得。
熟耕地五六遍,五步一株,着糞二三升。
至秋初,斸根下更着糞培土,三年即堪采。
每年及時科斫,以繩系石墜四向枝,令婆娑,中心亦屈卻,勿令直上,難采。
○種梓 以此月下子,明年以此月移之,同桑法也。
○種竹 宜高平處,取西南引根者,去梢葉,院中東北角栽種之。
坑深二尺許,作稀泥于坑中,即下竹栽,以土覆之,杵築定,勿将腳踏,踏則筍不生,土厚五寸。
竹忌手把及洗手面肥水澆着,即枯死。
竹性好西南,故于東北種之。
○種柳 取青嫩枝,如臂大,長六七尺,燒下頭三二寸,埋二尺已來,常以水澆。
苗俱出,留一茂者,豎一木作依,以繩縳定,勿令風動,一年便大,但旋去傍枝。
尤宜濕地。
○松柏雜木 此月并是良時,唯果樹從朔及望而止,過即少子。
俗雲:“一年計樹之以谷,十年計樹之以木。
”又雲:“一日之計在一晨,一年之計在一春。
”故知時不可失也。
○種榆 榆性好陰地,其下不植五谷。
種者宜于園北背陰之處,秋熟耕其地,以榆漫散澇之。
明年正月,附地刈卻,草覆放火燒之。
一根上必數十莖條生,隻留一根強者,餘悉去之,一年便長八九尺,後年移栽之。
叢長直而且速,故三年乃可移。
初生三年,勿采葉,亦勿斫剝之,須留距二寸許。
三年外賣葉,五年堪作椽,十五年堪作車毂。
年年科揀為柴之利,已自無筭,況堪充諸器物,其利十倍。
斫而複生,不勞更種。
一頃地歲收千匹,隻用一人守護,既省人工,又無水旱蟲蝗之災,比之餘田,勞逸萬倍。
男女初生,各乞與小樹二十株種之,洎至成立嫁娶,所用之資,粗得充事。
夾樹、刺榆三種之法略同。
○種白楊林法 秋耕熟地,正二三月,犂壟中逆順一正一倒,使寬。
斫白楊枝,如指大,長二尺,屈壟中壓上,令兩頭出二尺成株。
明年正月,剪去惡枝。
一畝三壟,七百二十株,六畝四千二百二十株。
三年堪為蠶椽,五年堪作屋椽,十年堪作棟梁。
歲種三十畝,三年種九十畝,歲賣三十畝,永世無窮矣。
○投臘酒 前月所釀,此月投。
○合醬 此月為上時。
法已具十二月中。
若晦日造,取初夜于北牆下,和面北,銜枚勿語,蟲即不生。
○備種子 農事将興,此月具農器種子。
○辟蟲□子蚄蟲法 具在九月中。
○辟蝗蟲法 以原蠶矢雜禾種種,則禾蟲不生。
又取馬骨一莖,碎,以水三石煑之,三五沸,去滓,以汁浸附子五個,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蠶矢各等分,攪合令勻,如稠粥。
去下種二十日已前,将溲種如麥飰狀,常以晴日溲之,布上攤攪,令一日内幹,明日複溲,三度即止。
至下種日,以餘汁再拌而種之,則苗稼不柀蝗蟲所害。
無馬骨則全用雪水代之,雪者,五谷之精也,使禾稼耐旱,冬中宜多收雪貯用,所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