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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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陵崔逢《傳國玺譜》内所載玺 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元符所得玺 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紐 檢 ○魏玺 受命于天皇帝壽昌 崔逢《譜》雲魏太祖又于側命皇象小篆七字雲魏所受漢傳國玺 ○碑本 受天之命皇帝壽昌 紐 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紐 《左傳》:襄公在楚,武子使季冶問玺,書而與之。

    此諸侯大夫稱玺也。

    秦長信侯毒作亂而覺,矯王禦玺及太後玺,此天子稱玺也。

    注,玺者,印信也。

    天子玺,白玉螭虎紐,惟其所好。

    雲秦得卞和所獻玉,命丞相李斯篆書,诏工人孫壽用藍田玉作,其文雲:“受命于天,既壽永昌。

    ”秦王子嬰獻之高祖,傳至平帝。

    王莽篡位,從元帝王皇後求玺,莽逼取之,後怒投之,鼻螭一角與足折,至今一角小缺。

    至東漢獻帝出奔,玺則失之。

    後三國鼎立時,有“假版天子”之語,故皆雲得玺。

    孫堅以謂得之洛陽甄官井,袁術拘堅夫人吳氏取之不獲。

    荊州刺史以謂得之袁氏,送之許昌,魏太祖于其側又刻小篆曰“魏所受漢傳國玺”。

    晉受魏禅,不聞得玺。

    五胡亂華,往往竊造,魏太武始元七年夏四月,毀邺城五層浮屠,雲于泥像中得玉玺二,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漢傳國玺”,則知此玺乃元魏時為之,比人不知。

    考曹操雖為漢丞相,至子丕方受漢禅,不應操于為丞相時,先取其寶,刻雲“魏所受漢傳國玺”,其理甚明。

    元魏但欲以為魏有國之符,而又玺上立一雀,形狀不古,則知董卓之亂,焚燒宮室,帝出奔,此玺已亡。

    至唐高祖得隋禅,亦不言得玺。

    太宗貞觀十六年,始刻受命玺,白玉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詳其文即是依仿秦玺文為之。

    長壽二年,改玉玺為寶。

    神龍元年,複為玺。

    天寶十載,制八寶。

    五代之亂,清泰之亡,累朝寶玉,秉畀炎火。

    故邪律德光入汴求玺,少帝雲:“先帝受命,旋令玉工制造。

    ”則知後來所造僞玺,亦皆亡矣。

    崔《譜》又雲:“秦玺兩面皆有文。

    ”不知何據。

    文如前。

    周廣順中始造二寶,曰“皇帝承天受命之寶”,“皇帝神寶”,太祖受命,傳其二寶。

    太祖又别制“承天受命之寶”,用玉篆文,廣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盤龍紐,系以暈錦大绶,赤小绶連環;玉檢,高七寸,廣二寸四分,厚四分;玉鬥方三寸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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