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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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卒與範晔等謀反,棄市,并害彭城王。
郭﹁言代呂者王,又言涼州分野有大兵,故舉事,先推王詳,後推王乞基,而卒之代呂隆者王尚,又言火秦者晉。
遂南奔,秦人追而殺之。
劉靈助占爾朱當滅,又言三月末我必入定州,遂舉兵以三月,被擒斬于定州。
苗昌裔言大祖後當再有天下,趙子崧習聞其說,靖康未起兵,檄文頗涉不遜,卒以貶死。
成祖永樂末,欽天監官王射成言天象将有易主之變,孟賢等信之,謀立趙王高燧,并以伏誅。
是數子者之占,不可謂不驗,而适以自禍其身,是故占事知來之術,惟正人可以學。
《漢書》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
而仲舒下吏,夏侯囚執,眭孟誅戳,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
”又曰:“星事兇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
”蜀漢杜瓊精于術學,初不視天文,無所論說。
礁周常問其意,瓊曰:“欲明此術甚難,須當身視,識其形色,不可信人也。
晨夜苦劇,然後知之。
複憂漏洩,不如不知,是以不複視也。
”後魏高允精于天文,遊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陰陽災異,知之甚難。
即已知之,複恐漏洩,不如不知也。
天下妙理至多,何速問此?”雅乃止。
北齊權會明風角玄象,學徒有請問者,終無所說。
每雲:“此學可知,不可言。
諸君并貴遊子弟,不由此進,何煩問也。
”惟有一子,亦不授此術。
石虎之太史令趙攬以天文死,苻生之太醫令程延以方脈死,故《淮南子》曰:“好事者未嘗不中。
” ○圖谶《史記·趙世家》:“扁鵲言秦穆公寤而述上帝之言,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谶于是出矣。
”《秦本紀》:“燕人盧生使人海還,以鬼神事,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胡也。
’”然則谶記之興實始于秦人,而盛于西京之末也。
始皇備匈奴,而亡秦者少子胡亥。
漢武殺中都官诏獄系者。
而即帝位者皇曾孫病已。
苻生殺魚遵,而代生者東海王堅。
宋廢帝欲南巡湘中,而代子業者湘東王或。
齊神武惡見沙門,而亡高者宇文。
周武殺纥豆陵,而篡周者楊堅。
隋炀族李渾,而禅隋者李淵。
唐大宗誅李君羨,而革唐者武後。
周世宗代張永德,而繼周者藝祖。
○孔子閉房記自漢以後,凡世人所傳帝王易姓受命之說,一切附之孔子。
如沙丘之亡,卯金之興,皆謂夫子前知而預為之谶。
其書蓋不一矣。
魏高祖太和九年,诏自今圖谶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
《舊唐書·王世充傳》:世充将謀篡位,有道士桓法嗣者,自言解圖谶,乃上《孔子閉房記》,畫作丈夫持一竿以驅羊,釋雲:“隋楊,姓也;幹一者,王字也。
王居羊後,明相國代隋為帝也。
”世充大悅。
詳此,乃似今人所雲《推背圖》者,今則托之李淳風而不言孔子。
○百刻一日十二時,計刻則以百刻為日。
今曆家每時有十刻,則一百二十刻矣。
何以謂之百刻乎?曰:曆家有大刻,有小刻,初一、初二、初三、初四、正一、正二、正三、正四,謂之大刻。
合一日計之,得九十六刻,其不盡者,置一初初于初一之上,置一正初于正一之上,謂小刻,每刻止當大刻六分之一。
合一日計之,為初初者十二,為正初者十二,又得四大刻,合前為百刻。
朱王逵《蠡海集》言:“百刻之說:每刻分為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
散于十二時,每時得五百分。
如此則一時占八刻零二十分,将八刻截作初、正各四刻,卻将二十分零數分作初初、正初微刻各一十分也。
”《困學紀聞》所載易氏之說亦同。
《周禮·摯壺氏》注:“漏箭晝夜共百刻。
”《禮記·樂記》:“百度得數而有常。
”注:“百度,百刻也。
”《靈樞經》:“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說文》: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節。
《隋書,天文志》:昔黃帝創觀漏水,制器取則,以分晝夜,其後因以命官。
《周禮·挈壺氏》則其職也,其法總以百刻分于晝夜。
”梁天監六年,武帝以晝夜百刻分配十二辰,辰得八刻,仍有馀分,乃以晝夜為九十六刻,一辰有全刻八焉。
是知每辰得八刻,仍有馀分者,古法也。
《五代史·馬重績傳》:“重績言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民夜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為一時,時以四刻十分為工。
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傳。
以午正為時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為午,由是晝夜昏曉皆失其正,請依古改正。
從之。
”《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司大監奏《漏刻經》雲:“晝夜一百刻.分為十二時,每時有八刻三分之一,六十分為一刻,一時有八刻二十分。
”《玉海》:每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三分之一則交入次時。
國史志:每時八刻二十分,每刻一擊鼓,八鼓後進時牌,除二十分為雞唱,唱絕擊一十五鼓,為時正。
○雨水《禮記·月令》:“仲存之月,始雨水,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鸠,”始雨水者,謂天所雨者水而非雪也。
今曆去此一句。
嫌于雨水為正月中氣也。
鄭廉成《月令》注曰:“《夏小正》:正月啟蟄。
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
”疏引《漢書·律曆志》雲:“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
”是前漢之末劉欲作《三統曆》改驚蟄為二月節也。
然《淮南子》》先雨水、後驚蟄。
則漢初己有此說。
而蔡邕《月令問答》雲:“間者曰:‘既個川《三統》,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皆《三統》法也,獨用之何?’曰:‘孟春,《月令》曰:蟄蟲始震,在正月也,仲春始雨水,則雨水二月也。
以其合,故用之。
’”是則《三統》未嘗改雨水在驚蟄之前也,改之者《四分曆》耳,記疏誤也。
今二月間尚有雨雪,唯南方地暖,有正月雨水者。
《左傳·恒五年》:“後蟄而郊。
”注:“啟蟄,夏正建寅之月。
”《夏小正》:“正月啟蟄。
” 則當依古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為是。
○五行《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
”《抱樸子》引《靈寶經》謂:““支幹上生下曰寶,下生上曰義,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伐,上下同曰專。
”以“保”為“寶”,以“困”為“伐”,今曆家承用之。
○建除建除之名,自鬥而起。
始見于太公《六韬》雲:“開牙門常背建向破。
”《越絕書》:“黃帝之元,執辰破已,霸王之氣見于地戶。
”《淮南子·天文訓》:“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已為平。
午為定,未為執,申為破,酉為危,戌為成,亥為收,子為開,醜為團。
”《漢書·王莽傳》:“十一月,王子直建,戊辰直定。
”蓋是戰國後語。
《史記·日者傳》有建除家。
解缙封事言:“治曆明時,授民作事,但伸播種之宜,何用建除之謬?方向煞神,事甚無謂。
孤虛宜忌,亦且不經。
東行西行二論,天德月德之書,臣料唐虞之曆必無此等之文,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觀俯察,事合逆順,七政之齊,正此類也。
”
郭﹁言代呂者王,又言涼州分野有大兵,故舉事,先推王詳,後推王乞基,而卒之代呂隆者王尚,又言火秦者晉。
遂南奔,秦人追而殺之。
劉靈助占爾朱當滅,又言三月末我必入定州,遂舉兵以三月,被擒斬于定州。
苗昌裔言大祖後當再有天下,趙子崧習聞其說,靖康未起兵,檄文頗涉不遜,卒以貶死。
成祖永樂末,欽天監官王射成言天象将有易主之變,孟賢等信之,謀立趙王高燧,并以伏誅。
是數子者之占,不可謂不驗,而适以自禍其身,是故占事知來之術,惟正人可以學。
《漢書》謂:“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聞。
而仲舒下吏,夏侯囚執,眭孟誅戳,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
”又曰:“星事兇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
”蜀漢杜瓊精于術學,初不視天文,無所論說。
礁周常問其意,瓊曰:“欲明此術甚難,須當身視,識其形色,不可信人也。
晨夜苦劇,然後知之。
複憂漏洩,不如不知,是以不複視也。
”後魏高允精于天文,遊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陰陽災異,知之甚難。
即已知之,複恐漏洩,不如不知也。
天下妙理至多,何速問此?”雅乃止。
北齊權會明風角玄象,學徒有請問者,終無所說。
每雲:“此學可知,不可言。
諸君并貴遊子弟,不由此進,何煩問也。
”惟有一子,亦不授此術。
石虎之太史令趙攬以天文死,苻生之太醫令程延以方脈死,故《淮南子》曰:“好事者未嘗不中。
” ○圖谶《史記·趙世家》:“扁鵲言秦穆公寤而述上帝之言,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谶于是出矣。
”《秦本紀》:“燕人盧生使人海還,以鬼神事,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胡也。
’”然則谶記之興實始于秦人,而盛于西京之末也。
始皇備匈奴,而亡秦者少子胡亥。
漢武殺中都官诏獄系者。
而即帝位者皇曾孫病已。
苻生殺魚遵,而代生者東海王堅。
宋廢帝欲南巡湘中,而代子業者湘東王或。
齊神武惡見沙門,而亡高者宇文。
周武殺纥豆陵,而篡周者楊堅。
隋炀族李渾,而禅隋者李淵。
唐大宗誅李君羨,而革唐者武後。
周世宗代張永德,而繼周者藝祖。
○孔子閉房記自漢以後,凡世人所傳帝王易姓受命之說,一切附之孔子。
如沙丘之亡,卯金之興,皆謂夫子前知而預為之谶。
其書蓋不一矣。
魏高祖太和九年,诏自今圖谶秘緯及名為《孔子閉房記》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
《舊唐書·王世充傳》:世充将謀篡位,有道士桓法嗣者,自言解圖谶,乃上《孔子閉房記》,畫作丈夫持一竿以驅羊,釋雲:“隋楊,姓也;幹一者,王字也。
王居羊後,明相國代隋為帝也。
”世充大悅。
詳此,乃似今人所雲《推背圖》者,今則托之李淳風而不言孔子。
○百刻一日十二時,計刻則以百刻為日。
今曆家每時有十刻,則一百二十刻矣。
何以謂之百刻乎?曰:曆家有大刻,有小刻,初一、初二、初三、初四、正一、正二、正三、正四,謂之大刻。
合一日計之,得九十六刻,其不盡者,置一初初于初一之上,置一正初于正一之上,謂小刻,每刻止當大刻六分之一。
合一日計之,為初初者十二,為正初者十二,又得四大刻,合前為百刻。
朱王逵《蠡海集》言:“百刻之說:每刻分為六十分,百刻共得六千分。
散于十二時,每時得五百分。
如此則一時占八刻零二十分,将八刻截作初、正各四刻,卻将二十分零數分作初初、正初微刻各一十分也。
”《困學紀聞》所載易氏之說亦同。
《周禮·摯壺氏》注:“漏箭晝夜共百刻。
”《禮記·樂記》:“百度得數而有常。
”注:“百度,百刻也。
”《靈樞經》:“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說文》:漏以銅受水,刻節,晝夜百節。
《隋書,天文志》:昔黃帝創觀漏水,制器取則,以分晝夜,其後因以命官。
《周禮·挈壺氏》則其職也,其法總以百刻分于晝夜。
”梁天監六年,武帝以晝夜百刻分配十二辰,辰得八刻,仍有馀分,乃以晝夜為九十六刻,一辰有全刻八焉。
是知每辰得八刻,仍有馀分者,古法也。
《五代史·馬重績傳》:“重績言漏刻之法,以中星考民夜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為一時,時以四刻十分為工。
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傳。
以午正為時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為午,由是晝夜昏曉皆失其正,請依古改正。
從之。
”《五代會要》:晉天福三年,司大監奏《漏刻經》雲:“晝夜一百刻.分為十二時,每時有八刻三分之一,六十分為一刻,一時有八刻二十分。
”《玉海》:每時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為時正,終八刻三分之一則交入次時。
國史志:每時八刻二十分,每刻一擊鼓,八鼓後進時牌,除二十分為雞唱,唱絕擊一十五鼓,為時正。
○雨水《禮記·月令》:“仲存之月,始雨水,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鸠,”始雨水者,謂天所雨者水而非雪也。
今曆去此一句。
嫌于雨水為正月中氣也。
鄭廉成《月令》注曰:“《夏小正》:正月啟蟄。
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
”疏引《漢書·律曆志》雲:“正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
”是前漢之末劉欲作《三統曆》改驚蟄為二月節也。
然《淮南子》》先雨水、後驚蟄。
則漢初己有此說。
而蔡邕《月令問答》雲:“間者曰:‘既個川《三統》,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皆《三統》法也,獨用之何?’曰:‘孟春,《月令》曰:蟄蟲始震,在正月也,仲春始雨水,則雨水二月也。
以其合,故用之。
’”是則《三統》未嘗改雨水在驚蟄之前也,改之者《四分曆》耳,記疏誤也。
今二月間尚有雨雪,唯南方地暖,有正月雨水者。
《左傳·恒五年》:“後蟄而郊。
”注:“啟蟄,夏正建寅之月。
”《夏小正》:“正月啟蟄。
” 則當依古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為是。
○五行《淮南子》:“五行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
”《抱樸子》引《靈寶經》謂:““支幹上生下曰寶,下生上曰義,上克下曰制,下克上曰伐,上下同曰專。
”以“保”為“寶”,以“困”為“伐”,今曆家承用之。
○建除建除之名,自鬥而起。
始見于太公《六韬》雲:“開牙門常背建向破。
”《越絕書》:“黃帝之元,執辰破已,霸王之氣見于地戶。
”《淮南子·天文訓》:“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已為平。
午為定,未為執,申為破,酉為危,戌為成,亥為收,子為開,醜為團。
”《漢書·王莽傳》:“十一月,王子直建,戊辰直定。
”蓋是戰國後語。
《史記·日者傳》有建除家。
解缙封事言:“治曆明時,授民作事,但伸播種之宜,何用建除之謬?方向煞神,事甚無謂。
孤虛宜忌,亦且不經。
東行西行二論,天德月德之書,臣料唐虞之曆必無此等之文,所宜著者,日月之行,星辰之次,仰觀俯察,事合逆順,七政之齊,正此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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