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部 木本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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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之種類極雜,而别其大較有三,木本、藤本、草本是也。

    木本堅而難痿,其歲較長者,根深故也。

    藤本之為根略淺,故弱而待扶,其歲猶以年紀。

    草本之根愈淺,故經霜辄壞,為壽止能及歲。

    是根也者,萬物短長之數也,欲豐其得,先固其根,吾于老農老圃之事,而得養生處世之方焉。

    人能慮後計長,事事求為木本,則見雨露不喜,而睹霜雪不驚;其為身也,挺然獨立,至于斧斤之來,則天數也,豈靈椿古柏之所能避哉?如其植德不力,而務為苟延,則是藤本其身,止可因人成事,人立而我立,人仆而我亦仆矣。

    至于木槿其生,不為明日計者,彼且不知根為何物,遑計入土之淺深,藏ぼ之厚薄哉?是即草木之流亞也。

    噫,世豈乏草木之行,而反木其天年,藤其後裔者哉?此造物偶然之失,非天地處人待物之常也。

     ○牡丹 牡丹得王于群花,予初不服是論,謂其色其香,去芍藥有幾?擇其絕勝者與角雌雄,正未知鹿死誰手。

    及睹《事物紀原》,謂武後冬月遊後苑,花俱開而牡丹獨遲,遂貶洛陽,因大悟曰:“強項若此,得貶固宜,然不加九五之尊,奚洗八千之辱乎?”(韓詩“夕貶潮陽路八千”。

    )物生有候,葭動以時,苟非其時,雖十堯不能冬生一穗;後系人主,可強雞人使晝鳴乎?如其有識,當盡貶諸卉而獨崇牡丹。

    花王之封,允宜肇于此日,惜其所見不逮,而且倒行逆施。

    誠哉!其為武後也。

    予自秦之鞏昌,載牡丹十數本而歸,同人嘲予以詩,有“群芳應怪人情熱,千裡趨迎富貴花”之句。

    予曰:“彼以守拙得貶,予載之歸,是趨冷非趨熱也。

    ”茲得此論,更發明矣。

    藝植之法,載于名人譜帙者,纖發無遺,予倘及之,又是拾人牙後矣。

    但有吃緊一着,花譜偶載而未之悉者,請暢言之。

    是花皆有正面,有反面,有側面。

    正面宜向陽,此種花通義也。

    然他種猶能委曲,獨牡丹不肯通融,處以南面則生,俾之他向則死,此其肮髒不回之本性,人主不能屈之,誰能屈之?予嘗執此語同人,有迂其說者。

    予曰:“匪特士民之家,即以帝王之尊,欲植此花,亦不能不循此例。

    ”同人诘予曰:“有所本乎?”予曰:“有本。

    吾家太白詩雲:‘名花傾國兩相歡,常得君王帶笑看。

    解釋春風無限恨,沉香亭北倚欄杆。

    ’倚欄杆者向北,則花非南面而何?”同人笑而是之。

    斯言得無定論? ○梅 花之最先者梅,果之最先者櫻桃。

    若以次序定尊卑,則梅當王于花,櫻桃王于果,猶瓜之最先者曰王瓜,于義理未嘗不合,奈何别置品,使後來居上。

    首出者不得為聖人,則辟草昧緻文明者,誰之力欤?雖然,以梅冠群芳,料輿情必協;但以櫻桃冠群果,吾恐主持公道者,又不免為荔枝号屈矣。

    姑仍舊貫,以免抵牾。

    種梅之法,亦備群書,無庸置吻,但言領略之法而已。

    花時苦寒,即有妻梅之心,當籌寝處之法。

    否則衾枕不備,露宿為難,乘興而來者,無不盡興而返,即求為驢背浩然,不數得也。

    觀梅之具有二:山遊者必帶帳房,實三面而虛其前,制同湯網,其中多設爐炭,既可緻溫,複備暧酒之用。

    此一法也。

    園居者設紙屏數扇,覆以平頂,四面設窗,盡可開閉,随花所在,撐而就之。

    此屏不止觀梅,是花皆然,可備終歲之用。

    立一小匾,名曰“就花居”。

    花間豎一旗幟,不論何花,概以總名曰“縮地花”。

    此一法也。

    若家居種植者,近在身畔,遠亦不出眼前,是花能就人,無俟人為蜂蝶矣。

    然而愛梅之人,缺陷有二:凡到梅開之時,人之好惡不齊,天之功過亦不等,風送香來,香來而寒亦至,令人開戶不得,閉戶不得,是可愛者風,而可憎者亦風也。

    雪助花妍,雪凍而花亦凍,令人去之不可,留之不可,是有功者雪,有過者亦雪也。

    其有功無過,可愛而不可憎者惟日,既可養花,又堪曝背,是誠天之循吏也。

    使止有日而無風雪,則無時無日不在花間,布帳紙屏皆可不設,豈非梅花之至幸,而生人之極樂也哉!然而為之天者,則甚難矣。

     蠟梅者,梅之别種,殆亦共姓而通譜者欤?然而有此令德,亦樂與聯宗。

    吾又謂别有一花,當為蠟梅之異姓兄弟,玫瑰是也。

    氣味相孚,皆造濃豔之極緻,殆不留餘地待人者矣。

    人謂過猶不及,當務适中,然資性所在,一往而深,求為适中,不可得也。

     ○桃 凡言草木之花,矢口即稱桃李,是桃李二物,領袖群芳者也。

    其所以領袖群芳者,以色之大都不出紅白二種,桃色為紅之級純,李色為白之至潔,“桃花能紅李能白”一語,足盡二物之能事。

    然今人所重之桃,非古人所愛之桃;今人所重者為口腹計,未嘗究及觀覽。

    大率桃之為物,可目者未嘗可口,不能執兩端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