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馔部 谷食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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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之養人,全賴五谷。
使天止生五谷而不産他物,則人身之肥而壽也,較此必有過焉,保無疾病相煎,壽夭不齊之患矣。
試觀鳥之啄粟,魚之飲水,皆止靠一物為生,未聞于一物之外,又有為之肴馔酒漿、諸飲雜食者也。
乃禽魚之死,皆死于人,未聞有疾病而死,及天年自盡而死者,是止食一物,乃長生久視之道也。
人則不幸而為精腆所誤,多食一物,多受一物之損傷,少靜一時,少安一時之淡泊。
其疾病之生,死亡之速,皆飲食太繁,嗜欲過度之所緻也。
此非人之自誤,天誤之耳。
天地生物之初,亦不料其如是,原欲利人口腹,孰意利之反以害之哉!然則人欲自愛其生者,即不能止食一物,亦當稍存其意,而以一物為君。
使酒肉雖多,不勝食氣,即使為害,當亦不甚烈耳。
○飯粥 粥飯二物,為家常日用之需,其中機彀,無人不曉,焉用越俎者強為緻詞?然有吃緊二語,巧婦知之而不能言者,不妨代為喝破,使姑傳之媳,母傳之女,以兩言代千百言,亦簡便利人之事也。
先就粗者言之。
飯之大病,在内生外熟,非爛即焦;粥之大病,在上清下澱,如糊如膏。
此火候不均之故,惟最拙最笨者有之,稍能炊爨者,必無是事。
然亦有剛柔合道,燥濕得宜,而令人咀之嚼之,有粥飯之美形,無飲食之至味者。
其病何在?曰:挹水無度,增減不常之為害也。
其吃緊二語,則曰:“粥水忌增,飯水忌減。
”米用幾何,則水用幾何,宜有一定之度數。
如醫人用藥,水一鐘或鐘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數。
若以意為增減,則非藥味不出,即藥性不存,而服之無效矣。
不善執爨者,用水不均,煮粥常患其少,煮飯常苦其多。
多則逼而去之,少則增而入之,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飯湯者,非去飯湯,去飯之精液也。
精液去則飯為渣滓,食之尚有味乎?粥之既熟,水米成交,猶米之釀而為酒矣。
慮其太厚而入之以水,非入水于粥,猶入水于酒也。
水入而酒成糟粕,其味尚可咀乎?故善主中饋者,挹水時必限以數,使其勺不能增,滴無可減,再加以火候調勻,則其為粥為飯,不求異而異乎人矣。
宴客者有時用飯,必較家常所食者稍精。
精用何法?曰:使之有香而已矣。
予嘗授意小婦,預設花露一盞,俟飯之初熟而澆之,澆過稍閉,拌勻而後入腕。
食者歸功于谷米,詫為異種而訊之,不知其為尋常五谷也。
此法秘之已久,今始告人。
行此法者,不必滿釜澆遍,遍則費露甚多,而此法不行于世矣。
止以一盞澆一隅,足供佳客所需而止。
露以薔薇、香橼、桂花三種為上,勿用玫瑰,以玫瑰之香,食者易辨,知非谷性所有。
薔薇、香橼、桂花三種,與谷性之香者相若,使人難辨,故用之。
○湯 湯即羹之别名也。
羹之為名,雅而近古;不曰羹而曰湯者,慮人古雅其名,而即鄭重其實,似專為宴客而設者。
然不知羹之為物,與飯相俱者也。
有飯即應有羹,無羹則飯不能下,設羹以下飯,乃圖省儉之法,非尚奢靡之法也。
古人飲酒,即有下酒之物;食飯,即有下飯之物。
世俗改下飯為“廈飯”,謬矣。
前人以讀史為下酒物,豈下酒之“下”,亦從“廈”乎?“下飯”二字,人謂指肴馔而言,予曰:不然。
肴馔乃滞飯之具,非下飯之具也。
食飯之人見美馔在前,匕箸遲疑而不下,非滞飯之具而何?飯猶舟出,羹猶水也;舟之在灘,非水不下,與飯之在喉,非湯不下,其勢一也。
且養生之法,食貴能消;飯得羹而即消,其理易見。
故善養生
使天止生五谷而不産他物,則人身之肥而壽也,較此必有過焉,保無疾病相煎,壽夭不齊之患矣。
試觀鳥之啄粟,魚之飲水,皆止靠一物為生,未聞于一物之外,又有為之肴馔酒漿、諸飲雜食者也。
乃禽魚之死,皆死于人,未聞有疾病而死,及天年自盡而死者,是止食一物,乃長生久視之道也。
人則不幸而為精腆所誤,多食一物,多受一物之損傷,少靜一時,少安一時之淡泊。
其疾病之生,死亡之速,皆飲食太繁,嗜欲過度之所緻也。
此非人之自誤,天誤之耳。
天地生物之初,亦不料其如是,原欲利人口腹,孰意利之反以害之哉!然則人欲自愛其生者,即不能止食一物,亦當稍存其意,而以一物為君。
使酒肉雖多,不勝食氣,即使為害,當亦不甚烈耳。
○飯粥 粥飯二物,為家常日用之需,其中機彀,無人不曉,焉用越俎者強為緻詞?然有吃緊二語,巧婦知之而不能言者,不妨代為喝破,使姑傳之媳,母傳之女,以兩言代千百言,亦簡便利人之事也。
先就粗者言之。
飯之大病,在内生外熟,非爛即焦;粥之大病,在上清下澱,如糊如膏。
此火候不均之故,惟最拙最笨者有之,稍能炊爨者,必無是事。
然亦有剛柔合道,燥濕得宜,而令人咀之嚼之,有粥飯之美形,無飲食之至味者。
其病何在?曰:挹水無度,增減不常之為害也。
其吃緊二語,則曰:“粥水忌增,飯水忌減。
”米用幾何,則水用幾何,宜有一定之度數。
如醫人用藥,水一鐘或鐘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數。
若以意為增減,則非藥味不出,即藥性不存,而服之無效矣。
不善執爨者,用水不均,煮粥常患其少,煮飯常苦其多。
多則逼而去之,少則增而入之,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飯湯者,非去飯湯,去飯之精液也。
精液去則飯為渣滓,食之尚有味乎?粥之既熟,水米成交,猶米之釀而為酒矣。
慮其太厚而入之以水,非入水于粥,猶入水于酒也。
水入而酒成糟粕,其味尚可咀乎?故善主中饋者,挹水時必限以數,使其勺不能增,滴無可減,再加以火候調勻,則其為粥為飯,不求異而異乎人矣。
宴客者有時用飯,必較家常所食者稍精。
精用何法?曰:使之有香而已矣。
予嘗授意小婦,預設花露一盞,俟飯之初熟而澆之,澆過稍閉,拌勻而後入腕。
食者歸功于谷米,詫為異種而訊之,不知其為尋常五谷也。
此法秘之已久,今始告人。
行此法者,不必滿釜澆遍,遍則費露甚多,而此法不行于世矣。
止以一盞澆一隅,足供佳客所需而止。
露以薔薇、香橼、桂花三種為上,勿用玫瑰,以玫瑰之香,食者易辨,知非谷性所有。
薔薇、香橼、桂花三種,與谷性之香者相若,使人難辨,故用之。
○湯 湯即羹之别名也。
羹之為名,雅而近古;不曰羹而曰湯者,慮人古雅其名,而即鄭重其實,似專為宴客而設者。
然不知羹之為物,與飯相俱者也。
有飯即應有羹,無羹則飯不能下,設羹以下飯,乃圖省儉之法,非尚奢靡之法也。
古人飲酒,即有下酒之物;食飯,即有下飯之物。
世俗改下飯為“廈飯”,謬矣。
前人以讀史為下酒物,豈下酒之“下”,亦從“廈”乎?“下飯”二字,人謂指肴馔而言,予曰:不然。
肴馔乃滞飯之具,非下飯之具也。
食飯之人見美馔在前,匕箸遲疑而不下,非滞飯之具而何?飯猶舟出,羹猶水也;舟之在灘,非水不下,與飯之在喉,非湯不下,其勢一也。
且養生之法,食貴能消;飯得羹而即消,其理易見。
故善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