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洛志樂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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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宮
應 防 大 夷 夾 無 仲 黃
黃鐘起羽之羽七回宮所謂若樂六變者也防 大 夷 夾 無 仲 黃
黃鐘起角之羽六回宮
大 夷 夾 無 仲 黃
黃鐘之變宮雖不起調乃回宮之律五轉四變即回宮所謂上九征九商八羽七角六宮五者是也
清宮雙調十二律皆然
黃林太南姑應防大夷夾無仲黃林
損益隔八連珠調十二律皆然
此為諸調之首最為深雅天然之妙人但知起調之宮黃鐘生林鐘而不知黃鐘十二律既備複生黃鐘以歸宮又複生林鐘以起調如一綍之相連本末皆生與諸調不同
黃林太南姑應防大夷夾無仲黃
林太南姑應防大夷夾無仲黃林
清角之調
林鐘以姑洗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姑洗姑洗乃黃鐘之角然用姑洗半聲故為清角黃鐘起調林鐘起宮姑洗起聲
姑 應 防 大 夷 夾 無 仲 黃 林
慢角之調
黃鐘宮至姑洗角改調仍用姑洗全聲黃鐘起調姑洗接調
姑應防大夷夾無仲黃林太南姑
少商之調【亦雲清商】
仲呂以太簇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太簇太簇乃黃鐘之商然用太簇半聲故為少商黃鐘起調仲呂起宮太簇起聲
太 南 姑 應 防 大 夷 夾 無 仲
下征之調
無射以林鐘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林鐘林鐘為黃鐘之征然用林鐘半聲故為下征黃鐘起調無射起宮林鐘起聲
林太南姑應防大夷夾無仲黃林
自周公作樂之後前代之制無考後世皆宗周樂故起調率若此清少下三調皆用子若然器須三十六否則兼音
孫子曰聲不過五五聲之變至不可窮也此其大凡也或備或摘在乎人之所用耳
全半倍正子則例
依古法一均七聲歸宮律管各自備全半正倍之外不須再具子聲最整齊自然應鐘管之全角即防賓之半聲應鐘管之全羽即夷則之半聲也
宮征商羽兩倡兩和四聲已具再起倡聲其序該半者複用全起每四聲即起全聲不須用子聲矣八聲而後别起全則應鐘變子為仲呂半聲生黃鐘半聲和聲反長必用子聲一聲複起全
長調左轉至八聲用半九聲複用全起倡若依次用半如夷則承大呂用半之後主夾鐘之半長于夷則宮倡短而征和長則夾鐘當用半之半為子聲至于無射之子生仲呂之子仲呂又長則當用子之子然律無四聲止有正倍子之三聲不可行矣故第十三該起全遇黃鐘則用半尊律止倡和亦諧凡長調至九聲則當複用全
右轉至九聲起半
周樂雲門起羽兩倡兩和兩全兩半則易律如黃鐘為宮起南呂歴姑洗應鐘至防賓則接大呂複起全至黃鐘歸宮則序當用半然歸宮用全聲
鹹池十四聲則十聲至黃鐘用半至林用全太用半林複用全黃歸宮用變全
管子當用半之半者不必别具子聲止于短孔内用兼音可也
凡聲遇黃鐘除為宮歸用全餘皆用半尊律也歸宮雖用全亦用變
十二律為宮七聲全半
正聲倍子而為母子聲半正而為子若黃鐘之管正聲九寸為均其子聲則四寸半三分損一下生林鐘之子又三分益一上生太簇之子由是第之終于中呂以從十二母相生之法故黃鐘為宮而下生林鐘為征林鐘上生太簇為商太簇下生南呂為羽南呂上生姑洗為角姑洗下生應鐘為變宮應鐘上生防賔為變征此黃鐘之調皆得三分之次故用正律之聲大呂為宮而下生夷則為征夷則上生夾鐘為商夾鐘下生無射為羽無射上生仲呂為角仲呂生黃鐘為變宮黃鐘長用半黃鐘生林鐘為變征此大呂之調用正律之聲六半律之聲一也太簇為宮而下生南呂為征南呂上生姑洗為商姑洗下生應鐘為羽應鐘上生防賔為角防賔生大呂為變宮大呂長用半防賔生大呂為變征用正律之聲六半律之聲一也夾鐘為宮而下生無射為征無射生仲呂為商仲呂上生黃鐘為羽黃鐘正律聲長非仲呂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黃鐘下生林鐘為角林鐘子律聲短非仲呂為商之次故還用正聲為角林鐘生太簇為變宮太簇長用半太簇生南呂為變征此夾鐘之調正聲五子聲二也姑洗為宮而下生應鐘為征應鐘上生防賔為商防賔上生大呂為羽大呂正律聲非防賔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大呂下生夷則為角夷則子律聲短非防賔為商之次故還用正聲為角夷則生夾鐘為變宮夾鐘長用半夾鐘生無射為變征此姑洗之調正聲五子聲二也仲呂為宮而上生黃鐘為征黃鐘正律聲長非仲呂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征黃鐘下生林鐘為商林鐘子律聲短非仲呂為宮之次故還用正聲為商林鐘上生太簇為羽太簇正律聲長非林鐘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太簇下生南呂為角南呂生姑洗為變宮姑洗長用半姑洗生應鐘為變征此仲呂之調正聲四子聲三也防賔為宮而下生大呂為征大呂正律聲長非防賔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征大呂下生夷則為商夷則上生夾鐘為羽夾鐘正律聲長非夷則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