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校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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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本為《中國兵書集成》影印清光緒三十三年鉛印本,亦即是書傳世之惟一版本。
二.是書雖無别本對校,惟所引史事多采自諸經、史、子之文,本次點校即以是書内文與引書原文對勘為主。
三.古人引書不甚嚴謹,或全引,或節引。校對以保留原貌為上,是書内文如屬全引,則作細校;如屬節引,則除明顯錯訛外,一般不作校補。若有節引過簡,緻文意不明者,則酌情依引書原文增補。
四.凡有所校補,則于句末标出校碼。内文錯字、衍字用小字括以( )号,校正、增補之文字括以〔 〕号。原書之雙行小字注文則括以( )号,字體大小改與正文相同。是書統以三十六字為綱,故校勘記附于每一字之史事引證之後,以便尋檢。
五.古體字、異體字、俗體字一律徑改,不另出校記。
六.影本模糊難悉處,均不妄補,仍守古人阙疑之例,以囗别之。
七.卷末附提要、着錄,以備讀者參詳。
顯之
二.是書雖無别本對校,惟所引史事多采自諸經、史、子之文,本次點校即以是書内文與引書原文對勘為主。
三.古人引書不甚嚴謹,或全引,或節引。校對以保留原貌為上,是書内文如屬全引,則作細校;如屬節引,則除明顯錯訛外,一般不作校補。若有節引過簡,緻文意不明者,則酌情依引書原文增補。
四.凡有所校補,則于句末标出校碼。内文錯字、衍字用小字括以( )号,校正、增補之文字括以〔 〕号。原書之雙行小字注文則括以( )号,字體大小改與正文相同。是書統以三十六字為綱,故校勘記附于每一字之史事引證之後,以便尋檢。
五.古體字、異體字、俗體字一律徑改,不另出校記。
六.影本模糊難悉處,均不妄補,仍守古人阙疑之例,以囗别之。
七.卷末附提要、着錄,以備讀者參詳。
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