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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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質難解。
《水地》第三十九 此篇文尚易解,語多荒怪;然頗有生物學家言,亦言古哲學者可寶之材料也。
《四時》第四十《五行》第四十一 此兩篇為陰陽家言。
《勢》第四十二 此篇為道家言,文極簡質。
《正》第四十三 此篇言道德法政刑相一貫之理。
道家之精義也。
《九變》第四十四(以上《短語》)此篇為兵家言,文尚易解。
《任法》第四十五《明法》第四十六《正世》第四十七 此三篇皆法家言,文皆明白易解。
《明法》有解。
《治國》第四十八 此篇言重農貴粟之理,明白易解。
《内業》第四十九(以上《區言》)此篇蓋言治心之法,故曰内業,多道家言,偶有與儒家言類處,又似有雜神仙家言處。
文簡質難解。
《封禅》第五十 注雲:“元篇亡,今以司馬遷《卦禅書》所載管子言補之。
” 《小問》第五十一 此篇首節言兵,次節言牧民,此外皆記雜事;無甚精義,而頗涉怪迂。
《七臣七主》第五十二《禁藏》第五十三 此兩篇亦法家言,而甚雜。
兩篇各有一節為陰陽家言,與《幼官》、《四時》、《五行》相出入,蓋亦他篇簡錯也。
《入國》第五十四 此篇言九惠之政,文甚明白。
《九守》第五十五 此篇言君人所當守。
文簡質,然易解。
《桓公問》第五十六 此篇言啧室之議,頗合重視輿論之意。
文亦明白。
《度地》第五十七 此篇言建國之法,于治水最詳。
“冬作土功,夏多暴雨”雲雲,亦陰陽家言。
先秦學術,雖不尚迷信;然哲學源出宗教,故各種學術,多與陰陽家言相雜也。
《地員》第五十八 此篇言地質及所宜之物,農家言也。
專門之學,殊不易解。
《弟子職》第五十九 此篇記弟子事先生之禮,皆四言韻語。
蓋《曲禮》、《少儀》之類,與《管子》書全無涉;亦可見《管子》書之雜也。
此篇莊述祖有《集解》,别為單行本一卷。
《言昭》第六十《修身》第六十一《問霸》第六十二(以上《雜篇》)《牧民解》第六十三 以上四篇皆亡。
《形勢解》第六十四《立政九敗解》第六十五《版法解》第六十六《明法解》第六十七(以上《管子解》)以上四篇為解與原文别行者,文皆明白易曉。
《尹注》疑為韓非《解老》之類,吾謂《解老》亦未必韓非所作,蓋《老子書》本有此傳耳。
《臣乘馬》第六十八《乘馬數》第六十九《問乘馬》第七十《事語》第七十一《海王》第七十二《國蓄》第七十三《山國軌》第七十四《山權數》第七十五《山至數》第七十六《地數》第七十七《揆度》第七十八《國準》第七十九《輕重甲》第八十《輕重乙》第八十一《輕重丙》第八十二《輕重丁》第八十三《輕重戊》第八十四 以上皆《管子》中所謂《輕重》之篇。
其中亡第七十及八十二兩篇。
諸篇文字,大緻明白,而亦間有難解處。
所言皆生計學理,大緻可分為三端:(一)畜藏斂散,(二)鹽鐵山澤;(三)制民之産。
蓋法者正也,正之義必有取于平;而緻民之不平,莫大貧富之懸隔。
故法家欲以予奪貧富之權,操之于上。
其言最與近世之所謂國家社會主義者近。
(此義未必可行于今,然不得以此議古人。
蓋令日之中國為大國,而古者則分為小邦;自漢以後,政治久取放任,而古代則習于幹涉,國家之權力較大也。
此蓋東周以後,井田之制大壞,私人所營工商之業勃興,而後有之。
吾國古代小國小部落并主,皆行共産之制。
其後雖互相吞并,此制猶有存者。
故有橫征厚斂之暴君污吏,而無豪奪巧取之富人大賈。
至春秋以後,其制乃大變。
其說甚長,一時難遍疏舉。
欲知其略,可看《史記·貨殖列傳》及《漢書·食貨志》)觀其所引之事,及于越、梁二國,即知其為戰國時物矣。
《輕重己》第八十五(以上《管子·輕重》)此篇以《輕重》名,而皆陰陽家言,蓋誤入“輕重”也。
《水地》第三十九 此篇文尚易解,語多荒怪;然頗有生物學家言,亦言古哲學者可寶之材料也。
《四時》第四十《五行》第四十一 此兩篇為陰陽家言。
《勢》第四十二 此篇為道家言,文極簡質。
《正》第四十三 此篇言道德法政刑相一貫之理。
道家之精義也。
《九變》第四十四(以上《短語》)此篇為兵家言,文尚易解。
《任法》第四十五《明法》第四十六《正世》第四十七 此三篇皆法家言,文皆明白易解。
《明法》有解。
《治國》第四十八 此篇言重農貴粟之理,明白易解。
《内業》第四十九(以上《區言》)此篇蓋言治心之法,故曰内業,多道家言,偶有與儒家言類處,又似有雜神仙家言處。
文簡質難解。
《封禅》第五十 注雲:“元篇亡,今以司馬遷《卦禅書》所載管子言補之。
” 《小問》第五十一 此篇首節言兵,次節言牧民,此外皆記雜事;無甚精義,而頗涉怪迂。
《七臣七主》第五十二《禁藏》第五十三 此兩篇亦法家言,而甚雜。
兩篇各有一節為陰陽家言,與《幼官》、《四時》、《五行》相出入,蓋亦他篇簡錯也。
《入國》第五十四 此篇言九惠之政,文甚明白。
《九守》第五十五 此篇言君人所當守。
文簡質,然易解。
《桓公問》第五十六 此篇言啧室之議,頗合重視輿論之意。
文亦明白。
《度地》第五十七 此篇言建國之法,于治水最詳。
“冬作土功,夏多暴雨”雲雲,亦陰陽家言。
先秦學術,雖不尚迷信;然哲學源出宗教,故各種學術,多與陰陽家言相雜也。
《地員》第五十八 此篇言地質及所宜之物,農家言也。
專門之學,殊不易解。
《弟子職》第五十九 此篇記弟子事先生之禮,皆四言韻語。
蓋《曲禮》、《少儀》之類,與《管子》書全無涉;亦可見《管子》書之雜也。
此篇莊述祖有《集解》,别為單行本一卷。
《言昭》第六十《修身》第六十一《問霸》第六十二(以上《雜篇》)《牧民解》第六十三 以上四篇皆亡。
《形勢解》第六十四《立政九敗解》第六十五《版法解》第六十六《明法解》第六十七(以上《管子解》)以上四篇為解與原文别行者,文皆明白易曉。
《尹注》疑為韓非《解老》之類,吾謂《解老》亦未必韓非所作,蓋《老子書》本有此傳耳。
《臣乘馬》第六十八《乘馬數》第六十九《問乘馬》第七十《事語》第七十一《海王》第七十二《國蓄》第七十三《山國軌》第七十四《山權數》第七十五《山至數》第七十六《地數》第七十七《揆度》第七十八《國準》第七十九《輕重甲》第八十《輕重乙》第八十一《輕重丙》第八十二《輕重丁》第八十三《輕重戊》第八十四 以上皆《管子》中所謂《輕重》之篇。
其中亡第七十及八十二兩篇。
諸篇文字,大緻明白,而亦間有難解處。
所言皆生計學理,大緻可分為三端:(一)畜藏斂散,(二)鹽鐵山澤;(三)制民之産。
蓋法者正也,正之義必有取于平;而緻民之不平,莫大貧富之懸隔。
故法家欲以予奪貧富之權,操之于上。
其言最與近世之所謂國家社會主義者近。
(此義未必可行于今,然不得以此議古人。
蓋令日之中國為大國,而古者則分為小邦;自漢以後,政治久取放任,而古代則習于幹涉,國家之權力較大也。
此蓋東周以後,井田之制大壞,私人所營工商之業勃興,而後有之。
吾國古代小國小部落并主,皆行共産之制。
其後雖互相吞并,此制猶有存者。
故有橫征厚斂之暴君污吏,而無豪奪巧取之富人大賈。
至春秋以後,其制乃大變。
其說甚長,一時難遍疏舉。
欲知其略,可看《史記·貨殖列傳》及《漢書·食貨志》)觀其所引之事,及于越、梁二國,即知其為戰國時物矣。
《輕重己》第八十五(以上《管子·輕重》)此篇以《輕重》名,而皆陰陽家言,蓋誤入“輕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