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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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火部
标題:炀yànɡ
注解:炙燥也。
從火昜聲。
餘亮切。
十部。
谥法:好内遠禮糃,去禮遠衆炀。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hú 注解:灼也。
從火隺聲。
胡沃切。
古音在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爤làn 注解:火□也。
此火字依節南山生民二正義補。
方言:自河以北趙魏之閑火□曰爛。
□者,食饪也。
饪者,大□也。
□則火候到矣。
引伸之,凡淹久不堅皆曰爛。
□則可燦然陳列,故又引伸為粲爛。
從火蘭聲。
郞旰切。
十四部。
隸作爛,不從艹。
燗,或從閑。
此如詩蕑卽蘭。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mí 注解:爛也。
古多叚糜為之。
糜訓糁,□訓爛,義各有當矣。
孟子:糜爛其民而戰之。
文□答客難:至則糜耳。
皆用叚借字也。
從火靡聲。
靡為切。
古音在十七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尉wèi 注解:從上按下也。
按者,抑也。
百官公卿表應劭注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偁。
張釋之傳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車千秋傳:尉安黎庶。
師古曰:慰安之字本無心,後俗所加。
從□,又持火,會意。
□,古文仁。
□又猶親手也。
于胃切。
十五部。
所□申缯也。
合二徐本訂。
說手持火之意也。
字之本義如此,引申之為凡自上按下之偁。
通俗文曰:火鬥曰尉。
〖注〗尉。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jiāo 注解:灼龜不兆也。
從龜火。
從韻會。
此會意也。
《春秋傳》曰:“蔔戰,龜□,不兆。
”左傳哀二年:蔔戰,龜焦。
無不兆二字。
按許所據葢有不兆,與下文以故兆詢相貫。
而焦作□,則淺人所改也。
焦者火所傷也,龜焦曰□。
許引傳說龜火會意,如引豐其屋,艹木麗于地同。
讀若焦。
音義皆同。
卽消切。
古音在三部。
讀如揫,故□以為聲。
〖注〗□字原作龜下火。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灸jiǔ 注解:灼也。
今以艾灼體曰灸,是其一端也。
引伸凡柱□曰灸。
考工記廬人:灸諸牆。
注雲:灸猶塞也。
以柱兩牆之閑,挽而内之,本末勝負可知也。
古文作久,許引周禮久諸牆。
士喪禮:皆木桁久之。
注雲:久當為灸,灸謂以葢案塞其口。
按久、灸皆取附箸相拒之意,凡附箸相拒曰久,用火則曰灸。
鄭用方言。
許說造字本意。
從火久聲。
舉形聲包會意也。
舉友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灼zhuó 注解:灸也。
灸,各本作炙,誤,今正。
此與上灸篆為轉注。
炙謂炮肉。
灼謂凡物以火附箸之,如以楚焞柱龜曰灼龜,其一端也。
七諌注曰:點,污也。
灼,灸也。
猶身有病,人點灸之。
醫書以艾灸體謂之壯。
壯者,灼之語轉也。
淮南注曰:然也。
廣雅曰:爇也。
素問注曰:燒也。
其義皆相近。
凡訓灼為明者,皆由經傳叚灼為焯。
桃夭傳曰灼灼,華之盛也。
謂灼為焯之叚借字也。
周書:焯見三有俊心。
今本作灼見。
從火勺聲。
之若切。
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煉liàn 注解:铄治金也。
治,毛本作冶,誤,今依宋本。
铄治者,铄而治之,愈消則愈精。
高注戰國策曰:練,濯治絲也。
正與此文法同。
金部曰:煉,治金也。
此加铄者,正為字從火。
從火柬聲。
郞電切。
十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燭zhú 注解:庭燎,大燭也。
燎當作尞。
大,各本訛作火,今正。
若韻會庭燎燭也尤善。
小雅毛傳曰:庭燎,大燭也。
燕禮:宵則庶子執燭于阼階上,司宮執燭于西階上,甸人執大燭于庭,阍人為大燭于門外。
周禮司烜氏: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
鄭雲:墳,大也。
郊特牲曰:庭燎之百,由齊桓公始也。
鄭雲:庭燎之差,公葢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
文出大戴禮。
按未爇曰燋,執之曰燭,在地曰燎,廣設之則曰大燭,曰庭燎。
大燭與庭燎非有二也。
周禮絫言墳燭、庭燎,故鄭注以門外門内别之。
周禮故書作蕡燭,先鄭雲:蕡燭,麻燭也。
賈公彥曰:古者未有麻燭。
故鄭從墳訓大。
古庭燎,依慕容所為,以葦為中心,以布纏之,饴蜜灌之,若今蠟燭。
玉裁謂:古燭葢以薪蒸為之,麻蒸亦其一端。
麻蒸其易然者。
必雲古無麻燭,葢非。
許以□次燭灺之閑,葢得之矣。
從火蜀聲。
之欲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熜zǒnɡ 注解:然麻蒸也。
麻蒸,析麻中幹也,亦曰菆。
菆一作黀。
古者燭多用葦。
鄭注周禮曰:燋,炬也。
許曰:苣,束葦燒之也。
亦用麻,故先鄭注周禮曰:蕡燭,麻燭也。
先鄭意蕡卽□字。
鄭注士喪禮曰:燭用蒸。
蒸卽謂麻幹。
弟子職曰:蒸閑容蒸。
從火悤聲。
作孔切。
九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灺xiè 注解:燭□也。
曲禮所謂燭跋,弟子職所謂燭堲。
跋者,謂近手所餘。
堲者,謂燒過之燼。
從火也聲。
徐野切。
古音在十七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從火昜聲。
餘亮切。
十部。
谥法:好内遠禮糃,去禮遠衆炀。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hú 注解:灼也。
從火隺聲。
胡沃切。
古音在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爤làn 注解:火□也。
此火字依節南山生民二正義補。
方言:自河以北趙魏之閑火□曰爛。
□者,食饪也。
饪者,大□也。
□則火候到矣。
引伸之,凡淹久不堅皆曰爛。
□則可燦然陳列,故又引伸為粲爛。
從火蘭聲。
郞旰切。
十四部。
隸作爛,不從艹。
燗,或從閑。
此如詩蕑卽蘭。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mí 注解:爛也。
古多叚糜為之。
糜訓糁,□訓爛,義各有當矣。
孟子:糜爛其民而戰之。
文□答客難:至則糜耳。
皆用叚借字也。
從火靡聲。
靡為切。
古音在十七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尉wèi 注解:從上按下也。
按者,抑也。
百官公卿表應劭注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偁。
張釋之傳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車千秋傳:尉安黎庶。
師古曰:慰安之字本無心,後俗所加。
從□,又持火,會意。
□,古文仁。
□又猶親手也。
于胃切。
十五部。
所□申缯也。
合二徐本訂。
說手持火之意也。
字之本義如此,引申之為凡自上按下之偁。
通俗文曰:火鬥曰尉。
〖注〗尉。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jiāo 注解:灼龜不兆也。
從龜火。
從韻會。
此會意也。
《春秋傳》曰:“蔔戰,龜□,不兆。
”左傳哀二年:蔔戰,龜焦。
無不兆二字。
按許所據葢有不兆,與下文以故兆詢相貫。
而焦作□,則淺人所改也。
焦者火所傷也,龜焦曰□。
許引傳說龜火會意,如引豐其屋,艹木麗于地同。
讀若焦。
音義皆同。
卽消切。
古音在三部。
讀如揫,故□以為聲。
〖注〗□字原作龜下火。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灸jiǔ 注解:灼也。
今以艾灼體曰灸,是其一端也。
引伸凡柱□曰灸。
考工記廬人:灸諸牆。
注雲:灸猶塞也。
以柱兩牆之閑,挽而内之,本末勝負可知也。
古文作久,許引周禮久諸牆。
士喪禮:皆木桁久之。
注雲:久當為灸,灸謂以葢案塞其口。
按久、灸皆取附箸相拒之意,凡附箸相拒曰久,用火則曰灸。
鄭用方言。
許說造字本意。
從火久聲。
舉形聲包會意也。
舉友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灼zhuó 注解:灸也。
灸,各本作炙,誤,今正。
此與上灸篆為轉注。
炙謂炮肉。
灼謂凡物以火附箸之,如以楚焞柱龜曰灼龜,其一端也。
七諌注曰:點,污也。
灼,灸也。
猶身有病,人點灸之。
醫書以艾灸體謂之壯。
壯者,灼之語轉也。
淮南注曰:然也。
廣雅曰:爇也。
素問注曰:燒也。
其義皆相近。
凡訓灼為明者,皆由經傳叚灼為焯。
桃夭傳曰灼灼,華之盛也。
謂灼為焯之叚借字也。
周書:焯見三有俊心。
今本作灼見。
從火勺聲。
之若切。
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煉liàn 注解:铄治金也。
治,毛本作冶,誤,今依宋本。
铄治者,铄而治之,愈消則愈精。
高注戰國策曰:練,濯治絲也。
正與此文法同。
金部曰:煉,治金也。
此加铄者,正為字從火。
從火柬聲。
郞電切。
十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燭zhú 注解:庭燎,大燭也。
燎當作尞。
大,各本訛作火,今正。
若韻會庭燎燭也尤善。
小雅毛傳曰:庭燎,大燭也。
燕禮:宵則庶子執燭于阼階上,司宮執燭于西階上,甸人執大燭于庭,阍人為大燭于門外。
周禮司烜氏: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
鄭雲:墳,大也。
郊特牲曰:庭燎之百,由齊桓公始也。
鄭雲:庭燎之差,公葢五十,侯伯子男皆三十。
文出大戴禮。
按未爇曰燋,執之曰燭,在地曰燎,廣設之則曰大燭,曰庭燎。
大燭與庭燎非有二也。
周禮絫言墳燭、庭燎,故鄭注以門外門内别之。
周禮故書作蕡燭,先鄭雲:蕡燭,麻燭也。
賈公彥曰:古者未有麻燭。
故鄭從墳訓大。
古庭燎,依慕容所為,以葦為中心,以布纏之,饴蜜灌之,若今蠟燭。
玉裁謂:古燭葢以薪蒸為之,麻蒸亦其一端。
麻蒸其易然者。
必雲古無麻燭,葢非。
許以□次燭灺之閑,葢得之矣。
從火蜀聲。
之欲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熜zǒnɡ 注解:然麻蒸也。
麻蒸,析麻中幹也,亦曰菆。
菆一作黀。
古者燭多用葦。
鄭注周禮曰:燋,炬也。
許曰:苣,束葦燒之也。
亦用麻,故先鄭注周禮曰:蕡燭,麻燭也。
先鄭意蕡卽□字。
鄭注士喪禮曰:燭用蒸。
蒸卽謂麻幹。
弟子職曰:蒸閑容蒸。
從火悤聲。
作孔切。
九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 标題:灺xiè 注解:燭□也。
曲禮所謂燭跋,弟子職所謂燭堲。
跋者,謂近手所餘。
堲者,謂燒過之燼。
從火也聲。
徐野切。
古音在十七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卷□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