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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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喜峰口軍丁楊化,為讨軍裝盤費來萊陽,主于于大郊之家。

    越數日,化陰約大郊去集場買貨,戴星而行。

    至中途,楊化酒醉墜驢,大郊移石枕化之頭,令其少睡,醒後同行。

    當時原無謀殺意,及化睡濃,大郊以手按化之腹,見有銀包突出,大郊遂起謀意。

    用驢缰繩勒死,将屍委之海中,棄驢而回。

    村中之人,因數日不見楊花,共訝之。

    适有死人漂泊于氏之屋畔,衆人視之乃楊化也。

    共相驚駭,謂不識何賊所害?議欲呈告于縣,脫地方之罪。

    頃而大郊侄婦李氏在磨房對姑言曰:此來者非楊長官耶?言畢即倒地。

    其姑扶之入卧房,未就枕席即跳躍而起,出門将一老人扯住,厲聲大叫曰:吾楊化也,被于大郊謀死,汝輩不為我申冤,我不放汝。

    衆人即同去拿于大郊審問,大郊強辯不認,渠即掌大郊面,拽之去其家,于竈額前,取出原銀。

    大郊無辭,裡老押解首縣,縣官謂事出鬼怪,不敢成招,竟解撫台。

    時撫台乃餘姚孫月峰公也,撫台親審,聞李氏之言,系喜峰口聲音,甚異之,發濟南太守鞫問,太守拘審,見李氏舉動全不類婦人,其辯如流,言言當其情實。

    問大郊,大郊俯首輸服。

    太守不敢遽信,次日再訊之如故,又次日再訊之亦如故。

    太守歎曰:烏盆報冤,得之雜記中。

    今果有是事耶?藩臬二司聞之,亦拘之親審,司道五六人各有辯駁,李氏應答不滞。

    司長夏存吾公戲謂大郊曰:汝曷不力為辯脫?大郊對曰:李氏言言是實,何敢辯?太守見其情真事确,取供招,解撫台,既蒙詳允矣。

    李氏之夫名于得水,見李氏真魂不返,其子苦于無乳,一日哭訴于太守曰:李氏彌月作鬼魂,不認夫不認子,萬無生之理,妻死則子必死,妻子俱死,印亦不欲生矣。

    求太守救之。

    太守大笑曰:為楊化報冤易,為李氏還魂難。

    汝固以難事責我耶?濟南城隍最靈應,汝曷不告之?得水泣告曰:城隍木雕者,惟其求城隍孰若求府主?太守不得已曰:汝來朝于府門候之。

    次日,太守将該府皂快,盡列于傍,刑具無數,喚李氏聽審,上呼揚化,李氏随應之曰:小的在。

    太守谕之曰:汝附魂李氏為報冤耳。

    今大郊議抵,汝冤洩矣。

    李氏固有夫有子者,可令久之不返,使夫無妻子無母耶?速去速去,遲則重處爾。

    李氏作化語叩首曰:小的待兒子來即去,不敢久耽。

    太守曰:汝兒子來,止收爾骸骨,何用李氏為?速去之,不去撻汝。

    命左右行杖,皂快齊聲大喊,李氏作化語叩首曰:小的去罷。

    李氏起身外走,至儀門,太守喝守門者扭之轉,令其跪,高聲谕之曰:楊化不許在吾府,汝李氏也,将何之?化速去,不去拶汝。

    命左右行拶,皂快又齊聲大喊,李氏作化語叩首曰:小的去罷。

    李氏又起身外走,至儀門,太守又喝守門者扭之轉,令其跪,又高聲谕之曰:楊化不許在吾府,汝李氏也,将何之?化速去,不去挾爾。

    再命左右行挾,皂快又齊聲大喊,李氏頃而仆地,于得水見其妻死去,驚惶号哭。

    太守曰:死去便有生機矣。

    令得水抱之起,耳邊指其名連聲喚之,不醒,得水釋放而哭,太守又令之抱起,仍耳邊指名連聲呼之,須臾李氏發戰,汗出如雨,太守知其複蘇,令書房出熱茶灌之,茶未入口,李氏張其目視夫曰:吾李氏女也,如何在此?泣下,不能動履,令其夫負之出。

    太守以朱筆書數字,貼其胸膛,戒同行者,再毋道楊化姓名,犯者重責四十。

    調理數日,李氏精神如舊,得水率其妻叩謝而行,太守慮此獄後去無質對,将其返魂事備詳兩院。

    繳句雲:李氏不複能作楊化語,以後會審免提。

     公初釋褐虞部主事,出守濟南,至浙江右布政,此其在濟南時所自紀其政者也。

    公在濟南凡四年,置社學,建明湖書院,其異政當不止此。

    意公不欲自炫,或所紀有殘缺,後人掇其餘而刻之也。

    書中所載楊化事,舊小說中有之,不能舉公名,惟雲撫台孫月峰發太守鞫問,蓋得之月峰之所記,未嘗見公書,故不詳耳。

    公去濟南日,囊箧蕭然,謂其子文禮曰:而翁以清白吏贻爾子孫以安,不亦厚乎?然則公之治郡,固有其本,若僅以神異驚之,末矣。

    嘉慶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後學趙紹祖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