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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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得青玉軒詩叙,作元辟傳。
八年辛卯,公四十有五歲。
子褎補諸生。
九年壬辰,公四十有六歲。
青玉軒詩刻成,南牕日知錄成,君鸾公卒。
十年癸巳,公四十有七歲。
子褎娶。
十一年甲午,公四十有八歲。
十二年乙未,公四十有九歲。
部铨縣職,感微疾。
答客詩曰,蚤歲罹偏孤,先慈勖遺編。
中年廁鄉舉,慈帏先棄捐。
畫荻遺荼蓼,負薪失仔肩。
曲木誰檃括,糞壤莫陶甄。
至今二十載,所如竟惘然。
十三年丙辰,公五十歲。
撰張太夫人行述,書嚴先生嗣堂記後。
自述七十歌曰,五十時,齒纔及艾頭先皓,蘧氏知非苦不蚤,黑裘再敝青門道,歸向東臯借魚鳥,野徑塵坌風自掃,亟作畫牛眠煙草,年過半百山中好。
十四年丁酉,公五十有一歲。
季女适于劉。
初猶涉獵二氏之書,自是皆屏去,不複寓目。
自題草堂歌雲,比來讀易無思慮,益信卧疴多暇豫,下簾不着老氏書,焚香那誦迦維語。
十五年戊戌,公五十有二歲。
水圮村居,還家,治城南端。
除夜詩曰,四壁風霜氣,百齡冰雪文。
寒城同守歲,疊鼓正多聞。
十六年己亥,公五十有三歲。
營城居,構菊佳軒,撰竟陵水患論,與陳廣文書,記家乘後。
始營城居詩曰,南端抗列雉,陰街韫百室。
雖非羅含宅,詠言自茲日。
教子下裡門,匪直崖栖吉。
十七年庚子,公五十有四歲。
撰萬子頤莊序。
十八年辛醜,五十有五歲。
撰黉宮頌。
康熙元年壬寅,公五十有六歲。
二年癸卯,公五十有七歲。
菊佳軒詩刻成,撰峽寇論,熊婺源逸事。
三年甲辰,公五十有八歲。
與黃慈雲書。
四年乙巳,公五十有九歲。
撰賦役平圖頌,與吳氏兄弟書。
五年丙午,公六十歲。
檄征入都。
十一月俶裝,稍留安陸。
十二月由襄樊過南陽鴉路,自茅津渡河,曆虞畈浍,歲暮抵平陽。
自述七十歌曰,六十時,選曹檄召詣台門,自陳蒙汜日将昏,目飛蠓蠛心胚渾。
蒙恩縱遺歸田園,冥飛磷集樂邱樊,老人高卧起暥●,玄牝聿求天地根。
六年丁未,公六十有一歲。
告歸,刻檄遊草。
正月在平陽,二月由平陽至趙城,三月抵京師。
自初告至得準,審親往覆者凡五次。
呈嚴侍郎正矩詩雲,垂老隻思還舊業,暮年所急匪輕肥。
恐不得遂其志也。
七年戊串公六十有l一歲構石莊子西村; 初志已遂,宿疴稍閑,構是以為閑遊處。
八年己酉,公六十有三歲。
潛邑王明府又旦,遣使存問,與吳司成書。
九年庚戌,公六十有四歲。
往潛邑,報王明府币交。
十年辛亥,公六十有五歲。
十一年壬子,公六十有六歲。
子褎選貢入雍。
十二年癸醜,公六十有七歲。
撰二史不為王通立傳論。
十三年甲寅,公六十有八歲。
撰王沱潛奏績叙。
十四年乙卯,公六十有九歲。
失足傷面。
十五年丙辰,公七十歲。
菊佳軒詩二刻成。
自述七十歌曰,七十時,十年抱膝兼伏腕,著書言滿三十萬,覆瓿是甘祈無溷,罷卷猶然關兩楗,觀物則兮昧道論,此中無欲亦無悶,不慕青精餐白飯。
十六年丁巳,公七十有一歲。
頤志堂詩刻成。
自甲寅至是,詩不分體,以年為次,按集可考。
十七年戊午,公七十有二歲。
撰戴小宋詩序。
十八年己未,公七十有三歲。
繹志成,讀書說成。
自丁未至是,凡十有二年,脫稿五次,乃為訂本。
述情詩曰,經始協洽歲,幾度春王日。
攝提一星周,牆壁着楮墨。
交成三十萬,離立分兩集。
十九年庚申,公七十有四歲。
二十年辛酉,公七十有五歲。
六月十三日卒。
三月,舊疴偶作,精神微覺有異,然起居飲食如常。
客有至中堂者,時與對坐,未嘗伏枕。
五月疾勢漸增,呼吸稍急,手書遺子褎曰,一緩葬,二葬勿侈用,三不合葬,四訃去俗稱。
自題銘旌雲,清辭官歸隐著書明道石莊胡承諾柩。
所遺導孫者皆筆硯文事之用,無玩器,無長物。
六月,屏棄醫藥,有勸之者,答曰,吾之五髒将與醫者嘗巧乎?十三日昧爽,令子褎書石莊别墅于木主,燭下手而觀之曰,吾神魄将栖宿于此。
旋指身曰,不附此肉矣。
神氣閑定,言詞安雅,毫無憤容。
臨暮,令具湯浴,拭體皆周,自立正坐,以整衣冠。
既令遷于地,敕家人衣白,哭,猶召人人而颔之。
夜過半,俨然而逝,顔色如生。
十二月十三日,葬石莊。
二十一年壬戌。
孺人吳氏卒。
三十四年乙醜。
子褎續刻頤志堂詩成。
三十年辛未。
公崇祀鄉賢。
二十八年閏三月十一日,通國狀請。
至是督臣丁恩孔、撫臣吳琠疏入,俞允。
八年辛卯,公四十有五歲。
子褎補諸生。
九年壬辰,公四十有六歲。
青玉軒詩刻成,南牕日知錄成,君鸾公卒。
十年癸巳,公四十有七歲。
子褎娶。
十一年甲午,公四十有八歲。
十二年乙未,公四十有九歲。
部铨縣職,感微疾。
答客詩曰,蚤歲罹偏孤,先慈勖遺編。
中年廁鄉舉,慈帏先棄捐。
畫荻遺荼蓼,負薪失仔肩。
曲木誰檃括,糞壤莫陶甄。
至今二十載,所如竟惘然。
十三年丙辰,公五十歲。
撰張太夫人行述,書嚴先生嗣堂記後。
自述七十歌曰,五十時,齒纔及艾頭先皓,蘧氏知非苦不蚤,黑裘再敝青門道,歸向東臯借魚鳥,野徑塵坌風自掃,亟作畫牛眠煙草,年過半百山中好。
十四年丁酉,公五十有一歲。
季女适于劉。
初猶涉獵二氏之書,自是皆屏去,不複寓目。
自題草堂歌雲,比來讀易無思慮,益信卧疴多暇豫,下簾不着老氏書,焚香那誦迦維語。
十五年戊戌,公五十有二歲。
水圮村居,還家,治城南端。
除夜詩曰,四壁風霜氣,百齡冰雪文。
寒城同守歲,疊鼓正多聞。
十六年己亥,公五十有三歲。
營城居,構菊佳軒,撰竟陵水患論,與陳廣文書,記家乘後。
始營城居詩曰,南端抗列雉,陰街韫百室。
雖非羅含宅,詠言自茲日。
教子下裡門,匪直崖栖吉。
十七年庚子,公五十有四歲。
撰萬子頤莊序。
十八年辛醜,五十有五歲。
撰黉宮頌。
康熙元年壬寅,公五十有六歲。
二年癸卯,公五十有七歲。
菊佳軒詩刻成,撰峽寇論,熊婺源逸事。
三年甲辰,公五十有八歲。
與黃慈雲書。
四年乙巳,公五十有九歲。
撰賦役平圖頌,與吳氏兄弟書。
五年丙午,公六十歲。
檄征入都。
十一月俶裝,稍留安陸。
十二月由襄樊過南陽鴉路,自茅津渡河,曆虞畈浍,歲暮抵平陽。
自述七十歌曰,六十時,選曹檄召詣台門,自陳蒙汜日将昏,目飛蠓蠛心胚渾。
蒙恩縱遺歸田園,冥飛磷集樂邱樊,老人高卧起暥●,玄牝聿求天地根。
六年丁未,公六十有一歲。
告歸,刻檄遊草。
正月在平陽,二月由平陽至趙城,三月抵京師。
自初告至得準,審親往覆者凡五次。
呈嚴侍郎正矩詩雲,垂老隻思還舊業,暮年所急匪輕肥。
恐不得遂其志也。
七年戊串公六十有l一歲構石莊子西村; 初志已遂,宿疴稍閑,構是以為閑遊處。
八年己酉,公六十有三歲。
潛邑王明府又旦,遣使存問,與吳司成書。
九年庚戌,公六十有四歲。
往潛邑,報王明府币交。
十年辛亥,公六十有五歲。
十一年壬子,公六十有六歲。
子褎選貢入雍。
十二年癸醜,公六十有七歲。
撰二史不為王通立傳論。
十三年甲寅,公六十有八歲。
撰王沱潛奏績叙。
十四年乙卯,公六十有九歲。
失足傷面。
十五年丙辰,公七十歲。
菊佳軒詩二刻成。
自述七十歌曰,七十時,十年抱膝兼伏腕,著書言滿三十萬,覆瓿是甘祈無溷,罷卷猶然關兩楗,觀物則兮昧道論,此中無欲亦無悶,不慕青精餐白飯。
十六年丁巳,公七十有一歲。
頤志堂詩刻成。
自甲寅至是,詩不分體,以年為次,按集可考。
十七年戊午,公七十有二歲。
撰戴小宋詩序。
十八年己未,公七十有三歲。
繹志成,讀書說成。
自丁未至是,凡十有二年,脫稿五次,乃為訂本。
述情詩曰,經始協洽歲,幾度春王日。
攝提一星周,牆壁着楮墨。
交成三十萬,離立分兩集。
十九年庚申,公七十有四歲。
二十年辛酉,公七十有五歲。
六月十三日卒。
三月,舊疴偶作,精神微覺有異,然起居飲食如常。
客有至中堂者,時與對坐,未嘗伏枕。
五月疾勢漸增,呼吸稍急,手書遺子褎曰,一緩葬,二葬勿侈用,三不合葬,四訃去俗稱。
自題銘旌雲,清辭官歸隐著書明道石莊胡承諾柩。
所遺導孫者皆筆硯文事之用,無玩器,無長物。
六月,屏棄醫藥,有勸之者,答曰,吾之五髒将與醫者嘗巧乎?十三日昧爽,令子褎書石莊别墅于木主,燭下手而觀之曰,吾神魄将栖宿于此。
旋指身曰,不附此肉矣。
神氣閑定,言詞安雅,毫無憤容。
臨暮,令具湯浴,拭體皆周,自立正坐,以整衣冠。
既令遷于地,敕家人衣白,哭,猶召人人而颔之。
夜過半,俨然而逝,顔色如生。
十二月十三日,葬石莊。
二十一年壬戌。
孺人吳氏卒。
三十四年乙醜。
子褎續刻頤志堂詩成。
三十年辛未。
公崇祀鄉賢。
二十八年閏三月十一日,通國狀請。
至是督臣丁恩孔、撫臣吳琠疏入,俞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