觚不觚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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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腆而品不過繁,然亦不預下請剌也。

    今翰林科道過者,無不置席具啟肅請矣。

    先君以禦史請告裡居,巡按來相訪,則留飯。

    葷素不過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餌海味之屬,進子鵝,必去其首尾,而以雞首尾蓋之。

    曰禦史毋食鵝例也。

    若迩年以來,則水陸畢陳,留連十夜,至有用聲樂者矣。

     先君巡按湖廣還,見諸大老,止以刻曾南豐集大明律例各一部為贽。

    嚴氏雖勢張甚,亦無用币也。

    二年在楚,所投谒政府,絕不作書。

    當時匪直先君為然,有用币者,知之,則頗以為駭矣。

     餘以刑部主事慮囚江北,見巡撫必侍坐。

    抵家及所過道路,遇之皆然。

    惟審錄舊規以敕谕事重,且多年深正郎故有佥坐之說,而亦不能盡守。

    當時戶工二部,固無論也。

    及餘以副都撫鄖陽,所見主事以上,無不佥坐者,間有一二人持不肯,亦必強之坐,不容獨異也。

    亦不知起自何時,餘舉進士,不能攻苦食儉,初歲費将三百金,同年中有費不能百金者,今遂過六七百金,無不取貸于人。

    蓋贽見大小座主會同年,及鄉裡官長酬酢,公私宴醵,賞勞座主仆從,與内閣吏部之輿人,比舊往往數倍。

    而裘馬之飾,又不知省節,若此将來,何以教廉。

     河南淮北山陝諸郡士夫,多仍王威甯康德〈氵亟〉之習,大小會必呼伎樂,留連宿飲,至著三詞曲不以為怪。

    若吳中舊有之,則大槩考察削籍不堪複收者,既而聽用在告諸公,亦染指矣。

    又既而見任升遷,及奉使過裡者,複瀾倒矣。

    乃至居喪,未嘗輕缣白帢,左州侯,右夏姬,以縱遊湘山之間,從人指目,了不知忸,嗚呼異哉! 餘在山東日,待郡守禮頗簡。

    留飯一次,彼必側坐,雖遷官谒辭,送之階下而已。

    遣人投一刺,亦不答拜,蓋其時皆然。

    其後複起。

    累遷山西按察使,一日,清軍提學二道,偶約餘同宴二郡守升官者,置酒于書院,餘甚難之,第令列名與分而辭不往。

    乃聞具糖席,張嬉樂,具賓主縱飲,夜分而罷。

    以為怪,後聞之餘弟,乃知今日處處皆然,不以為異也。

     餘初任山東時,布按二司後堂,無留郡守坐者。

    留之坐,則必於私衙,雖設飯無害。

    而起官至山西臬,則郡守以至倅理,無不留坐後堂者矣。

    當時撫按不留郡守令坐,司理縣令行取亦隻立待茶而已。

    今兩直隸至留飯矣,聞之各省,尚不盡然。

     二司自方伯以至佥憲,稱撫台曰老先生,稱按院則曰先生大人。

    其語雖不為雅,而相承傳已久。

    二十年來,凡宣大之巡守,與吾南直隸之兵備,皆以老先生稱按察矣。

     餘初于西曹見談舊事投刺有異者,一大臣于正德中上書太監劉瑾雲,門下小厮某上恩主老公公。

    嘉靖中一儀部郎谒翊國公勳,則雲渺渺小學生某,皆極卑谄可笑。

    然至餘所親見,複有怪誕不經者,一自稱不佞,至通家不佞,年家不佞,治下不佞,鄰治不佞,眷不佞;一自稱牛馬走,亦曰通家治下牛馬走。

    一曰海湖生,形浪生。

    一曰神交小子,一曰将進仆,一曰未面門生,一曰門下沐恩小的,一曰何罪生。

    此皆可嘔穢,不堪捧腹。

     袴褶戎服也,其短袖或無袖,而衣中斷,其下有橫褶,而下腹豎褶之。

    若袖長則為曳撒,腰中間斷以一線道橫之,則謂之程子衣。

    無線導者,則謂之道袍,又曰直掇。

    此三者,燕居之所常用也。

    迩年以來,忽謂程子衣道袍,皆過簡。

    而士大夫晏會,必以曳撒,是以戎服為盛,而雅服為輕,吾未之從也。

     尺牍之有副啟者,或有所指譏,或有所請托,不可雜他語,不敢具姓名,如宋疏之貼黃類耳。

    近年以來,必以此為加厚。

    大抵比之正書稍簡其辭,而無他說,或無所忌諱,而必欲隐其名。

    甚至有稱副啟一副二至三至四者,餘甚厭之。

    一切都絕,即以我為簡亵,亦任之而已。

     分宜當國,而子世蕃挾以行黩天下之金玉寶貨,無所不緻。

    其最後乃始及法書名畫,蓋始以免俗,且鬥侈耳。

    而至其所欲得,往往皆總督撫按之勢以脅之。

    至有破家殒命者,而價亦驟長。

    分宜散什九入天府,後複佚出大半入朱忠僖家,朱好之甚,豪奪巧取,所畜之富,幾與分宜埒。

    後殁,而其最精者十二歸江陵。

    江陵受他饋遺亦如之,然不過當分宜之半計,今籍矣。

    若使用事大臣無所嗜好,此價當自平也。

     畫當重宋。

    而三十年來忽重元人,乃至倪元鎮以逮明沈周,價驟增十倍。

    窯器當重哥汝。

    而十五年來忽重宣德,以至永樂成化,價亦驟增十倍。

    大抵吳人濫觞,而徽人導之,俱可怪也。

    今吾吳中陸子剛之治玉,鮑天成之治犀,朱碧山之治銀,趙良璧之治錫,馬勳治扇,周治治商嵌,及歙呂愛山治金,王小溪治瑪瑙,蔣抱雲治銅,皆比常價再倍。

    而其人至有與缙紳坐者,近聞此好流入宮掖,其勢尚未已也。

     兄弟之子曰從子。

    自是而推,次從兄弟之子,次五服以内兄弟之子,次妻之親從子,與姊妹之子曰甥者,次知已義兄弟之子,次五服以外兄弟之子,是諸子者,行必随行,坐必侍坐,不可逾也。

    次中表兄弟之子,次同年之子,次寮宷會友之子年齒懸絕者,行必随行,坐必侍坐,有宴會不并席也。

    子之同年,與遠戚兄弟之子,雖同年之子,而年位高者,行不必随,坐不必侍,不據上席可也。

    今獨同年之世講重者身貴,而為同年之子多賤故也,何以明其可小殺也。

    同年至宰輔而身下寮,則不敢講敵禮也。

    遇公事紀攝不避矣。

    甚至勢避而首相傾,名軋而陰相毀,有利必相競,有害必相擠。

    即先君子之難,與後之幾不獲伸,伸而不能盡,一一皆同年為之,故曰可少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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