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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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甲(沃丁以後諸王附)
【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醜朔,伊尹祀於先王,誕資有牧方明。
”(《逸書伊訓》,見《漢書律曆志》) 【備覽】“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後》。
”(《史記殷本紀》) 【補】“太甲颠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
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
複歸於亳。
”(《孟子》) 【補】“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無怨色。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備覽】“太甲修德,諸侯鹹歸殷,百姓以甯。
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訓》三篇,褒太甲,稱太宗。
”(《史記殷本紀》) △辨太甲殺伊尹之說 《竹書紀年》雲:“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
伊尹即位於太甲七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杜氏雲:“《左氏傳》‘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然則太甲雖見放還殺伊尹,而猶以其子為相也。
此為大與《尚書》叙說太甲事乖異。
不知老叟之伏生或緻昏忘?将此古書亦當時雜記,未足以取審也?”餘按:《孟子》雲:“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複歸於亳。
”又雲:“太甲賢,又反之,民大悅。
”《傳》雲:“伊尹放太甲而相之。
”《史記》雲:“沃丁之時,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單遂訓伊尹事,作《沃丁》。
”則是伊尹自複太甲,太甲并無潛出之事;太甲複位之後,伊尹仍為之相,至沃丁時始卒,未嘗死於太甲之世明矣。
且祁奚之所謂“無怨”者,正以太甲複位之後仍以為相,仍聽其言為無怨耳,非謂其立陟也。
若既殺其身矣,安得複謂之無怨乎!蓋自戰國以後,風俗日頹,見利忘義,世俗之人習見而以為固然,遂妄意古聖人之亦如是,是以有舜囚堯,啟殺益,太甲殺伊尹之說。
其意以為不如是,堯、益、伊尹必将據天下於己而不肯與人。
而豈知古聖人之心廣大若天地,光明若日月,其視富貴猶敝徙然,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孟子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
”蓋惟聖賢然後能知聖賢之心,彼世俗之“乾糇以愆”者烏足以知之哉!漢昭烈帝将終,謂諧葛武侯曰:“嗣子可輔,輔之;若不可輔,君可自取。
”此乃至誠肺腑之言,有何詐僞,而後世論者乃謂其以不肖之心待武侯,故為是言以堅其意。
甚矣,世人之好以小人之心度聖賢也!嗟夫,嗟夫,此《考信錄》之所以不得不作也!說并見前《夏啟篇》中。
“昔在中葉,有震且業;允也天子,降于卿士。
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
”(《詩商頌》) “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
”(《書君》) △續論保衡、阿衡與伊尹 按:經傳中稱相湯以治天下者,曰“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書君》),曰“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亳”(《逸書伊訓》),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雲雲),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曰“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并《孟子》),曰“伊尹去湯夏,既醜有夏,複歸於亳”(《書序》),皆稱為伊尹,未有一語稱為保衡、阿衡者。
稱放太甲而複之者,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醜朔,伊尹祀于先王”(《逸書伊訓》),曰“伊尹放太甲而相之”(《春秋傳》),曰“太甲颠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并《孟子》),皆稱為伊尹,亦未有一語稱為保衡、阿衡者。
然則保衡、阿衡之非伊尹明矣。
其稱佐太甲者,則曰“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曰“昔在中葉(雲雲),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
”然則相成湯,放太甲者,自伊尹事;太甲複位之後,佐太甲者,自阿衡、保衡事,迥非一人明矣。
惟劉焯所傳《僞古文尚書》,於《伊訓》曰“惟嗣王不惠于阿衡”,於《說命》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皆以伊尹之事加於阿衡、保衡。
無他,彼見《史記》有“伊尹名阿衡”之文,不知其誤,遂從而稱之耳。
故凡《尚書》出於西漢時者,與司馬遷、劉歆、王肅之說多有異同;出於東晉後者,則皆本司馬遷、劉歆、王肅之誤而不之改。
然則書之真僞如黑白之分明,苟非蒙瞍,無不辨者。
而近世文人乃謂其書非二帝、三王不能作,嗚乎,其亦不思而已矣!說并見前《伊尹篇》中。
【備覽】“太宗崩,子沃丁立。
沃丁崩,弟太庚立。
”(《史記殷本紀》) 【備覽】“太庚崩,子小甲立。
小甲崩,弟雍己立;殷道衰,諸侯或不至。
雍己崩,弟太戊立。
”(同上) ○太戊(中丁以後諸王附) “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甯。
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書無逸》) 【備覽】“太戊立,伊陟為相。
亳有祥桑谷共生於朝,一暮大拱。
太戊懼,問伊陟,尹步曰:‘臣聞妖不勝德,帝之政其有阙與?帝其修德!’太戊從之,祥桑枯死。
”(《史記殷本紀》) △祥桑谷生當在太戊時 此事,《尚書大傳》以為武丁、祖己之事;《韓詩外傳》以為成湯、伊尹之事,但雲谷生而不言桑;《說苑》則於太戊、武丁兩載之。
餘按:此必一事而傳之者異詞,或以為成湯,或以為太戊,或以為武丁耳;遂兩載之,誤矣。
成湯聖敬日跻,遂有天下,豈待為天子後然後懼而修德!《尚書》稱“武丁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則亦非因災而後自警者。
惟太戊,《尚書》稱其“嚴恭寅畏,治民祗懼”,則《史記》以此事為太戊時者近是。
且太戊之書無存於世者,固當有遺美在;若湯、武丁則經傳述之者多,似不應遺此事也。
而其文亦多淺易,惟《史記》較為簡古,似司馬氏所采之書獨得其實。
故惟載《史記》之文於太戊之世,而《湯武丁》之篇不錄。
“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鹹王家。
”(《書君》) △巫鹹非巫 《楚詞》雲:“巫鹹将夕降兮,懷椒糈而要之!”注雲:“巫鹹,殷中宗時神巫。
”後世文人往往相沿用之。
餘按:巫者,氏也。
其先世或嘗為巫祝之官,或其采邑在巫,子孫因以為氏,皆未可知。
要之,鹹乃商之大臣,安社稷者,非巫也。
屈、宋生長蠻方,沿訛踵謬固宜;後世文人何為而皆效之乎! △巫鹹不始作筮 《呂覽》雲:“巫鹹作筮”。
餘按《易傳》,卦畫於伏羲氏,不容曆二千年至巫鹹而後有筮。
恐系後人之所附會,故不敢載。
【備覽】“伊陟贊言于巫鹹,巫鹹治王家,有成,作《鹹艾》,作《太戊》。
太戊贊伊陟於廟,言弗臣,伊陟讓,作《原命》。
殷複興,諸侯歸之,故稱中宗。
”(《史記殷本紀》) △太戊之政無考 按:周公《無逸篇》稱太戊德至矣,而《君篇》所紀賢臣亦較多,其書有《鹹》、《原命》等篇皆君臣相得之事,則太戊之於商乃成湯以後最盛之世也。
惜乎其書皆亡,其善政之詳無可考矣! △《僞尚書》缺《太戊》 又按:《僞古文尚書》,太甲時有《伊訓》、《太甲》及《鹹有一德》,太戊時則《鹹》、《太戊》、《原命》皆無之。
蓋太甲之事經傳多言之,而其文亦間有引於傳記者,故有所倚傍以成篇;若太戊事,則罕見於經傳,故無從而拟之耳。
惜乎後人之不之察也! 【備覽】“中宗崩,子中丁立。
中丁崩,弟外壬立。
外壬崩,弟河甲立;殷複衰。
”(同上) 【備覽】“仲丁遷於嚣。
”(《史記》作“敖”)河甲居相。
”(《書序》) 【備覽】“河甲崩,子祖乙立。
”(《史記殷本紀》) ○祖乙(祖辛以後諸王附) “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
”(《書君》) 【備覽】“祖乙圮于耿。
”(《書序》。
《史記》作“遷于邢”) 【備覽】“祖乙崩,子祖辛立。
祖辛崩,弟沃甲(《世本》作“開甲”)立。
(《史記殷本紀》) 【備覽】“沃甲崩,立祖辛之子祖丁。
祖丁崩,立沃甲之子南庚。
”(同上) 【備覽】
”(《逸書伊訓》,見《漢書律曆志》) 【備覽】“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後》。
”(《史記殷本紀》) 【補】“太甲颠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
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
複歸於亳。
”(《孟子》) 【補】“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無怨色。
”(《左傳》襄公二十一年) 【備覽】“太甲修德,諸侯鹹歸殷,百姓以甯。
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訓》三篇,褒太甲,稱太宗。
”(《史記殷本紀》) △辨太甲殺伊尹之說 《竹書紀年》雲:“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
伊尹即位於太甲七年,太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複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杜氏雲:“《左氏傳》‘伊尹放太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然則太甲雖見放還殺伊尹,而猶以其子為相也。
此為大與《尚書》叙說太甲事乖異。
不知老叟之伏生或緻昏忘?将此古書亦當時雜記,未足以取審也?”餘按:《孟子》雲:“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複歸於亳。
”又雲:“太甲賢,又反之,民大悅。
”《傳》雲:“伊尹放太甲而相之。
”《史記》雲:“沃丁之時,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單遂訓伊尹事,作《沃丁》。
”則是伊尹自複太甲,太甲并無潛出之事;太甲複位之後,伊尹仍為之相,至沃丁時始卒,未嘗死於太甲之世明矣。
且祁奚之所謂“無怨”者,正以太甲複位之後仍以為相,仍聽其言為無怨耳,非謂其立陟也。
若既殺其身矣,安得複謂之無怨乎!蓋自戰國以後,風俗日頹,見利忘義,世俗之人習見而以為固然,遂妄意古聖人之亦如是,是以有舜囚堯,啟殺益,太甲殺伊尹之說。
其意以為不如是,堯、益、伊尹必将據天下於己而不肯與人。
而豈知古聖人之心廣大若天地,光明若日月,其視富貴猶敝徙然,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孟子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樂堯、舜之道焉;非其義也,非其道也,祿之以天下,弗顧也。
”蓋惟聖賢然後能知聖賢之心,彼世俗之“乾糇以愆”者烏足以知之哉!漢昭烈帝将終,謂諧葛武侯曰:“嗣子可輔,輔之;若不可輔,君可自取。
”此乃至誠肺腑之言,有何詐僞,而後世論者乃謂其以不肖之心待武侯,故為是言以堅其意。
甚矣,世人之好以小人之心度聖賢也!嗟夫,嗟夫,此《考信錄》之所以不得不作也!說并見前《夏啟篇》中。
“昔在中葉,有震且業;允也天子,降于卿士。
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
”(《詩商頌》) “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
”(《書君》) △續論保衡、阿衡與伊尹 按:經傳中稱相湯以治天下者,曰“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于皇天”(《書君》),曰“天誅造攻自牧宮,朕載自亳”(《逸書伊訓》),曰“伊尹耕於有莘之野(雲雲),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曰“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并《孟子》),曰“伊尹去湯夏,既醜有夏,複歸於亳”(《書序》),皆稱為伊尹,未有一語稱為保衡、阿衡者。
稱放太甲而複之者,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醜朔,伊尹祀于先王”(《逸書伊訓》),曰“伊尹放太甲而相之”(《春秋傳》),曰“太甲颠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順’”,曰“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并《孟子》),皆稱為伊尹,亦未有一語稱為保衡、阿衡者。
然則保衡、阿衡之非伊尹明矣。
其稱佐太甲者,則曰“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曰“昔在中葉(雲雲),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
”然則相成湯,放太甲者,自伊尹事;太甲複位之後,佐太甲者,自阿衡、保衡事,迥非一人明矣。
惟劉焯所傳《僞古文尚書》,於《伊訓》曰“惟嗣王不惠于阿衡”,於《說命》曰“昔先正保衡作我先王”,皆以伊尹之事加於阿衡、保衡。
無他,彼見《史記》有“伊尹名阿衡”之文,不知其誤,遂從而稱之耳。
故凡《尚書》出於西漢時者,與司馬遷、劉歆、王肅之說多有異同;出於東晉後者,則皆本司馬遷、劉歆、王肅之誤而不之改。
然則書之真僞如黑白之分明,苟非蒙瞍,無不辨者。
而近世文人乃謂其書非二帝、三王不能作,嗚乎,其亦不思而已矣!說并見前《伊尹篇》中。
【備覽】“太宗崩,子沃丁立。
沃丁崩,弟太庚立。
”(《史記殷本紀》) 【備覽】“太庚崩,子小甲立。
小甲崩,弟雍己立;殷道衰,諸侯或不至。
雍己崩,弟太戊立。
”(同上) ○太戊(中丁以後諸王附) “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甯。
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
”(《書無逸》) 【備覽】“太戊立,伊陟為相。
亳有祥桑谷共生於朝,一暮大拱。
太戊懼,問伊陟,尹步曰:‘臣聞妖不勝德,帝之政其有阙與?帝其修德!’太戊從之,祥桑枯死。
”(《史記殷本紀》) △祥桑谷生當在太戊時 此事,《尚書大傳》以為武丁、祖己之事;《韓詩外傳》以為成湯、伊尹之事,但雲谷生而不言桑;《說苑》則於太戊、武丁兩載之。
餘按:此必一事而傳之者異詞,或以為成湯,或以為太戊,或以為武丁耳;遂兩載之,誤矣。
成湯聖敬日跻,遂有天下,豈待為天子後然後懼而修德!《尚書》稱“武丁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則亦非因災而後自警者。
惟太戊,《尚書》稱其“嚴恭寅畏,治民祗懼”,則《史記》以此事為太戊時者近是。
且太戊之書無存於世者,固當有遺美在;若湯、武丁則經傳述之者多,似不應遺此事也。
而其文亦多淺易,惟《史記》較為簡古,似司馬氏所采之書獨得其實。
故惟載《史記》之文於太戊之世,而《湯武丁》之篇不錄。
“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鹹王家。
”(《書君》) △巫鹹非巫 《楚詞》雲:“巫鹹将夕降兮,懷椒糈而要之!”注雲:“巫鹹,殷中宗時神巫。
”後世文人往往相沿用之。
餘按:巫者,氏也。
其先世或嘗為巫祝之官,或其采邑在巫,子孫因以為氏,皆未可知。
要之,鹹乃商之大臣,安社稷者,非巫也。
屈、宋生長蠻方,沿訛踵謬固宜;後世文人何為而皆效之乎! △巫鹹不始作筮 《呂覽》雲:“巫鹹作筮”。
餘按《易傳》,卦畫於伏羲氏,不容曆二千年至巫鹹而後有筮。
恐系後人之所附會,故不敢載。
【備覽】“伊陟贊言于巫鹹,巫鹹治王家,有成,作《鹹艾》,作《太戊》。
太戊贊伊陟於廟,言弗臣,伊陟讓,作《原命》。
殷複興,諸侯歸之,故稱中宗。
”(《史記殷本紀》) △太戊之政無考 按:周公《無逸篇》稱太戊德至矣,而《君篇》所紀賢臣亦較多,其書有《鹹》、《原命》等篇皆君臣相得之事,則太戊之於商乃成湯以後最盛之世也。
惜乎其書皆亡,其善政之詳無可考矣! △《僞尚書》缺《太戊》 又按:《僞古文尚書》,太甲時有《伊訓》、《太甲》及《鹹有一德》,太戊時則《鹹》、《太戊》、《原命》皆無之。
蓋太甲之事經傳多言之,而其文亦間有引於傳記者,故有所倚傍以成篇;若太戊事,則罕見於經傳,故無從而拟之耳。
惜乎後人之不之察也! 【備覽】“中宗崩,子中丁立。
中丁崩,弟外壬立。
外壬崩,弟河甲立;殷複衰。
”(同上) 【備覽】“仲丁遷於嚣。
”(《史記》作“敖”)河甲居相。
”(《書序》) 【備覽】“河甲崩,子祖乙立。
”(《史記殷本紀》) ○祖乙(祖辛以後諸王附) “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
”(《書君》) 【備覽】“祖乙圮于耿。
”(《書序》。
《史記》作“遷于邢”) 【備覽】“祖乙崩,子祖辛立。
祖辛崩,弟沃甲(《世本》作“開甲”)立。
(《史記殷本紀》) 【備覽】“沃甲崩,立祖辛之子祖丁。
祖丁崩,立沃甲之子南庚。
”(同上) 【備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