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書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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莅任部二 ◆莅任部二 馭衙役 謹關防 親查閱 覽志書 查交代 考經承 考代書 革陋規 禁私谒 申繳門簿 ○馭衙役 吏書皂快、除經制外類多幫身白役、縣務殷繁之處過汰則不足供役、濫用則匪類滋奸、每有父子婣親盤踞年久者。

    有巨棍勢豪串黨竄入者弊窦熟滑膽大手辣、本官長厚可欺。

    恣為不法。

    嚴刻過甚。

    則朋謀暗算。

    結劣矜為爪牙。

    通内丁為線索本官稍有瑕疵。

    辄指為把鼻。

    講呈說告。

    恐吓多端。

    賣訪勾窩。

    陷害。

    無罪。

    于是長厚者受其挾制莫敢伊何嚴刻者化作癡呆憚于用罰而侵蝕錢糧。

    淩虐良懦。

    官民均被其毒。

    有不可勝言者矣。

    然則計将無所施乎惟在上者精明以燭之法制以防之必罰以懲之信賞以勸之矜恤以體之至誠以動之而大要尤在秉心公正一塵不染才識超敏處事裕如則自家操守。

    先立于無過之地諸、務畢舉頓改其壁壘之觀。

    上司稱其廉能。

    百姓騰其歌頌、前此一班魍魉。

    何難為我之用神。

    昔日害官擾民今皆自奉公守法。

    然而豈真天良渙發哉。

    葢此輩窺伺素工轉移最捷。

    知作惡之必懲而無濟莫若改行遵度之反為見用耳。

    鴻之斯語、非自揣摩、葢昔待罪郯城實有所試今畧舉其槩而述之可乎郯地當南北孔道素号沖疲水旱頻仍、複遭康熙七年地震壓死在籍人丁八千餘名、而他不與城垣官舍、百姓屋宇、傾塌殆盡、以故流亡相繼、田地抛荒、正賦節年拖欠、催比無人、郵使往來如織、供應告匮、于是縣官屢被參罰、邑務愈緻廢弛、衿棍把持衙門、胥蠹恣行侵擾、殆鴻康熙九年二月、掣選茲土随查本縣逋賦十有三年、兩驿馬匹、久經倒缺、革職前任四員、尚留候代豪衿土棍、号稱金剛天王羅剎、二十四人分布四鄉三班頭役、與各房科有執事者、皆其黨羽、門子在内宅出八伺候者、皆其耳目一票出非其使令不敢差一詞興非其主持不敢告尤可恨者、花戶錢糧。

    年年聽其包攬。

    裡社吞聲賠納。

    官吏少有拂意、挑唆無賴叩 阍。

    動辄拖累多人然此猶本邑諸奸之為害也至于上司号件未完、差舍守催經承每日供給、肥肉大酒、喚唱包娼、及其臨行、需索差錢路費、非五十金百金不止、苟不滿欲則鎖墎下處。

    閉之幽室。

    或帶赴道府、收禁鋪廒。

    斷絕飲食。

    妻子匍匐哀求。

    打點方纔釋放上差因而視為奇貨。

    遂厚費鑽營絡繹而至。

    執票登堂與縣令分庭抗禮封鎖捉吏。

    回話立要本官彼為宰者、畏其勢如狼虎。

    不得已而拆封倒櫃。

    遣發起程。

    以故庫銀運正項之數少料理雜費之數多吏胥幹辦公事之時少支應上差之時多如此而官安得不壞。

    役安得不逃。

    民情風俗安得不底于澆且橫哉。

    當時 辇下諸公、莫不為鴻嗟惜、而鴻則靜言思之、諸葛武侯八蜀、雲治亂國用重典、韓淮陰之背水陣、置之死地而後生、餘今治郯、仍複循其繩墨。

    多所贍顧。

    勢必調弄由人。

    寸籌莫展。

    是又前官之續矣。

    務須放膽作翻案文字事事與前官相反庶其有瘳乎于是未出京之先、廉得衙蠹土豪某某者及本邑明經某、适來見顧亦金剛之流□、數以言餂源鴻略叙套語絕不談及縣事。

    明經歸而告諸邑人曰、新父母非易與者、先是蠹役、争領頭批來迎至是畏縮。

    更易新充蠢樸者。

    以其積惡着聞恐先識已。

    而新充蠢樸之人。

    皆其平日所頤指使。

    諒不敢舉陳其過迹也。

    及叩見、以次犒之即日令回不留一役亦絕口不言及縣事五月出京、由中道至彭城、而南達宿遷、六月十八日、抵邑之紅花埠、埠有驿局、南自宿至北自邑至、各差皆在此換馬、是日人役迎接、導至公館、鴻勒辔不入曰詣驿局時管驿兵書大驚失色遂跪禀曰、到任三日後、擇吉遣牌視驿、此舊例也、鴻叱之曰、郵驿與正供并重今過而不入安問例乎遂策馬至驿觀其棚廠則風雨不蔽也驗其蒭菽則顆束無有也污穢堆積臭氣熏蒸則蠅蚋聚飛如霧數馬骨立領春潰裂則烏鴉啄食成麋噫、馮合被參卸事、本道撥役代理、勾通驿書、侵克工料、夫牌飼秣、又減茭蒭以故兩驿額馬一百二十四僅剩殘疲十八騎鴻見之大怒、遂鎖兵書馬牌等、各責三十、道快大呼叩頭曰某乃道快王某也、鴻叱之曰、本道令爾養馬不令爾賊馬也況爾既司縣驿。

    應受縣罰。

    亦重責二十、次日申詳本道、且修禀謝罪不敢以憲役作奸扞朝廷法于是衆役聞風恐布十九日、城隍廟齋宿、二十日谒神、焚誓畢、上任八署、遂命皂頭選慣行刑皂隸八名并毛頭大闆十片進驗各役互相駭視不知所為。

    及三日行香視事、出示次日午堂、各役過堂點卯、卯簿詳注年貌籍貫住址及着役日期經管某事于姓名之下點時、令閉東西兩角門、各役挨班、逐名至階下、向上跪、命念年貌籍貫與卯簿同否。

    并相其面貌之良惡而默記之彼素為不法者。

    則言語恇怯。

    舉止失措。

    面色宛若死灰也。

    各役點畢、乃令某某至前數其罪曰爾某事作弊。

    某官為爾壞。

    某民為爾魚肉。

    爾實逋罪。

    不容于死。

    吾今姑示責革為昔受害者洩憤也遂命所選行刑、用大闆因其罪之輕重而酌責之計受杖共二十餘人、逾旬而斃者一、其杖而黜革者五是所謂積年頭役執掌科書為豪棍之黨羽者也。

    乃更進其餘而申儆。

    之、衆皆角崩稽首。

    汗如雨下于是阖邑紳民歡呼稱快謂鴻之罰與罪協不爽铢黍殆後稍涉奸私即為摘發。

    鴻敢自炫精明但不破其奸彼謂天下之官皆可狎侮耳于是錢谷刑名所司一切嚴為法制使無弊窦之可乘。

    至于罪所當懲必罰無宥功所當勸必賞無悭若錢糧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