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書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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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遷 初五 十一 十七 廿三 廿九亡罪 失如 罪遷 遷失 如遷 亡罪 初六 十二 十八 廿四 三十遷如 亡遷 失遷 上遷 如亡 如失 △論本幹枝對沖 幹沖 甲庚沖 乙辛沖 丙壬沖 丁癸沖 戊巳無沖 支沖 子午沖 醜未沖 寅申沖 卯酉沖 辰戌沖 巳亥沖 假、如丙寅生人、忌壬申日、壬中生人、忌丙寅日、餘仿此、又本命日對沖忌用假如甲子本命、忌甲子日對沖日、忌庚午戊午日餘仿此 六輪兀 論上兀下兀日、古曆初無兀日至宋朝始有邪 經、所論兀、凡三十家、皆穿鑿不經惟六輪兀、乃沈學士存中尋出用之有驗、今世上官猶忌之、 月忌日 初五 十四 二十三 世俗常忌 論所入門 門上神、克年上神、不吉假令行年亥、向午方 上官其日時中小吉士在功曹木加年是也 年上神、克所入門上神、主有徭役不安、假令年在亥、于午方上官、其日時中大沖木加亥、河魁上加午是也、餘仿此 論正官上任、避忌俗傳不宜從城市南門入、乃離宮九紫正火方上、惟正官莅任則忌之、犯者主城市火災、 ○畵憑領憑 命下半月後、赴吏科畵憑、是日用紅手揭二個、寫腳色投吏部并選司又具腳色手本互結供狀、京官印結、投科【二處俱交長班可投】清晨赴科伺候、于憑冊書一押、是謂畵憑、又半月赴吏部領憑、憑雖部給、而佥限則在科、到任限期須凂稍寬、以便舒徐束裝、領憑之日、寫領狀一紙、腳色二本、先投選司、憑給入手詳看明白如有傷損洗補即當官禀明、或求葢印、免到任繳憑、緻藩司駁查、憑用絹幅包好、護以油紙、再置一緞囊盛之、上牢綴挂帶、起程懸于項下、暗置胸前、夜則置之枕畔以防不虞 腳色式 供狀式 領狀式 出印結式 △腳色式【而頁寫一呈字】 新選某省某府某州縣某謹 呈 今開 卑職年若幹歲系某省某府某州縣人由某科【貢生 進士 舉人 例監】于某年月内除授今職【如到任後添寫于某年月日到任】 年月 日 △供狀式 供狀人某年若幹歲系某省某府某州縣人由某途于某 年月日 欽除某省某府某州縣今赴吏科畵憑所供是實【若由考選者投開履曆】 年月 日 △領狀式 新選某省某府某州縣某今于 與領狀為除授官員事依奉 領到文憑一道所領是實 年月日具領官某 △出印結式 官銜今于 與領狀事依奉結得新選某省某府某州縣 某人委系親身領憑赴任中間并無冐領所結是實 年月日 ○辭朝 領憑後、用紅單二個、照腳色寫、投鴻胪寺報名、辭朝謝恩逢五報名、逢十引入朝 午門外謝 恩如遇皇上升殿、先于 午門外齊集、用一様職名三個、右阙河南道、左阙鴻胪寺吏部投收、随各官入左掖門于文官東班在下後邊坐、聽螭頭傳呼起立、 皇上駕禦寶座、靜鞭三鳴、傳呼謝 恩、随班行三跪九叩頭、禮畢、仍歸班俟飲茶散、【亦有委長班料理者須妥當方可】 ○辭行 起行有日凡在京相識各官、照例用手本柬帖、到門辭行近日惟座主相厚、及請酒送賀禮者方具柬親辭餘俱省止、以免奔馳、 ○薦托 凡要路有相識、懇其緻劄所轄上司以求青照、然此為下乘說法。

    若才堪自振。

    志矢清操。

    上台定應括目。

    何須别假聲援倘阘冗無能、簠簋不飾、區區泛囑、奚裨譏诃、至于上司之尊輩、與雖親而不浃者薦函尤不可索适足取□忌厭。

    反有損而無益也。

    或訪彼都中所托照應者、求其囑緻、或與我相好、實心為我有幹濟之人外而上司出京内而各衙門公事。

    以此托之方關切無悞、其餘泛交無庸混托。

    遇事居功不報。

    反為招怪。

     ○治裝 車馬之華樸、視囊橐之豐儉、若履任一塵不染、行李百物求備惟家計素封而後可、否則多方稱貸。

    徒飾觀瞻席未暖而索逋在庭。

    求其無渝初志也。

    得乎故士君子、捧檄方新以忠君愛民為心雖衣敝駕羸亦愈彰其羔羊之節矣。

     ○起程取結附 束裝時、須記一行李細單笥編排字号某号内系某物一一照号開記。

    以便途次取用。

    又另記一行李點單就道時以便按号派人押行。

    每至宿店亦按号查點。

    庶無遺失。

    瀕行。

    預帶手本職名單帖若幹、親友差人候送者以便夾原帖璧還、尊顯者、仍複全揭、○途次偶有躭延、恐到任逾限、須預先取經過州縣患病印結。

    粘連醫生店家甘結為據、到任後、于繳憑文書聲說明白将印結連憑申其取結之處要看憑限日期。

    不可太遲。

    亦不可太早。

    約在中途。

    與限内程期相仿。

    方可取結若限外日期取結不準。

    仍照違限處分。

    ○上任繞道、例有處分、如繞道州取結出結均有未便慎之 福惠全書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