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漢代樂府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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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關于樂府
什麼是"樂府"?它的涵義是有演變的。
兩漢所謂樂府是指的音樂機關,樂即音樂,府即官府,這是它的原始意義。
但魏晉六朝卻将樂府所唱的詩,漢人原叫"歌詩"的也叫"樂府",于是所謂樂府便由機關的名稱一變而為一種帶有音樂性的詩體的名稱。
如《文選》于騷、賦、詩之外另立"樂府"一門;《文心雕龍》于《明詩》之外又特标《樂府》一篇,并說"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便都是這一演變的标志。
六朝人雖把樂府看成一種詩體,但着眼還在音樂上。
至唐,則已撇開音樂,而注重其社會内容,如元結《系樂府》、白居易《新樂府》、皮日休《正樂府》等,都未入樂,但都自名為樂府,于是所謂樂府又一變而為一種批判現實的諷刺詩。
宋元以後,也有稱詞、曲為樂府的,則又離開了唐人所揭示出來的樂府的精神實質,而單從入樂這一點上出發,是樂府一詞的濫用,徒滋混淆,不足為據。
樂府一名,最早見于漢初,惠帝時有"樂府令",但擴充為大規模的專署,則始于武帝。
作為一個供統治者點綴升平、縱情聲色的音樂機關,漢樂府的任務,除了将文人歌功頌德的詩制成曲譜并制作、演奏新的歌舞外,它不同于後代的一個最大特點,或者說一項最有意義的工作,便是采集民歌。
《漢書?劄樂志》說:"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
"所謂采詩,即采民歌。
同書《藝文志》更有明确的記載: 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于是有趙、代之讴,秦、楚之風,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這件事,在文學史上也是有其重要意義的。
白居易說:"周滅秦興至隋氏,十代采詩官不置。
"(《采詩官》)其實,和周代一樣,漢代也是采詩的。
而從上引文獻,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時采詩的範圍遍及黃河、長江兩大流域,比周代還要廣。
兩漢某些頭腦比較清醒的統治者較能接受農民大起義的曆史教訓,也頗懂得反映人民意向的民歌民謠的作用,經常派遣使者"使行風俗""觀納民謠",甚至根據"謠言單辭,轉易守長"(《後漢書?循吏傳叙》)。
這種政治措施,說明當時樂府采詩雖然為了娛樂,但也有作為統治之借鑒的政治意圖,即所謂觀風俗,知薄厚;而在客觀上也起了保存民歌的作用,使民歌得以集中、記錄、流傳。
據《漢書?藝文志》所載篇目,西漢樂府民歌有一百三十八首,這數字已接近《詩經》的"國風",東漢尚不在内,但現存的總共不過三四十首。
最早見于記錄的是沈約的《宋書?樂志》,郭茂倩編《樂府詩集》有所增廣。
郭氏将自漢至唐的樂府詩分為下列十二類:(1)郊廟歌辭,(2)燕射歌辭,(3)鼓吹曲辭,(4)橫吹曲辭,(5)相和歌辭,(6)清商曲辭,(7)舞曲歌辭,(8)琴曲歌辭,(9)雜曲歌辭,(10)近代曲辭,(11)雜歌謠辭,(12)新樂府辭。
,這個分類很全面,也系統。
漢貴族樂章載在"郊廟"一類,全是文人所作,其中惟《郊祀歌》的某些作品有一定的藝術價值,如《練時日》之創為三言體,《景星》等篇之多用七言句,《日出入》之通首作雜言。
漢樂府民歌則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和"雜曲"三類中,相和歌中尤多。
在音樂上,這三類也各具特色。
相和是美妙的民間音樂,所謂相和,是一種演唱方式,含有"絲竹更相和"和"人聲相和"兩種意思;鼓吹曲則是武帝時吸收的北方民族的新聲,當時主要用作軍樂;雜曲隻是一種聲調失傳的雜牌曲子。
在寫作年代上,郊廟歌辭中的《房中歌》最早,為高祖唐山夫人所作;鼓吹曲辭中的《铙歌十八曲》是西漢作品;相和歌則大部分産生在東漢,其中題為"古辭"的,幾乎全是"漢世街陌謠讴";雜曲年代最晚,已出現不少文人的五言作品,可以看出民歌的影響。
第二節 漢樂府民歌的思想性 班固雖不曾把那一百三十八首西漢樂府民歌記錄在《漢書》裡,但對這些民歌卻也作了很好的概括,這就是他說的"感于哀樂,緣事而發"。
從現存不多的作品看來,包括東漢在内,這一特色确是很顯著。
這些民歌不僅具有豐富的社會内容,而且具有高度的思想性。
它們廣泛地反映了兩漢人民的痛苦生活,像一面鏡子一樣照出了兩漢的政治面貌和社會面貌,同時還深刻地反映了兩漢人民的思想感情。
這具體地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階級剝削和壓迫的反抗。
漢代土地兼并劇烈,階級剝削和壓迫又極慘重,農民生活異常痛苦。
關于這一點,就是統治階級的禦用文人也不能不承認:"貧民常衣牛馬之衣,食犬彘之食","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漢書?食貨志》),甚至與牛馬同欄出賣自身及妻子作奴婢。
因此,在漢樂府民歌中有不少對饑餓、貧困、受迫害的血淚控訴。
如《婦病行》所反映的便是在殘酷的剝削下父子不能相保的悲劇: 婦病連年累歲,傳呼丈人前一言。
當言未及得言,不知淚下一何翩翩。
"屬累君兩三孤子,莫我兒饑且寒!有過慎莫笪笞!行當折搖,思複念之!"亂曰:抱時無衣,襦複無裡。
閉門寒牖舍,孤兒到市。
道逢親交,泣坐不能起。
從乞求與孤買餌。
對交啼泣,淚不可止。
"我欲不傷悲,不能已。
"探懷中錢持授。
交入門,見孤兒啼索其母抱。
徘徊空舍中,"行複爾耳,棄置勿複道!" 殘酷的剝削,竟使得這個做父親的不能不違背妻子臨終時的千叮萬囑,忍心地抛棄了自己的孩子。
《漢書?貢禹傳》說:"武帝征伐四夷,重斂于民,民産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困重,至于生子辄殺,甚可悲痛。
宜令兒七歲去齒,乃出口錢。
"由此可見,當時許多貧民還有因口賦錢而殺害親生子的,抛棄子女的慘劇也必相當普遍,是有其典型意義的,并不足為異。
詩言兩三孤子,到市求乞的是大孤兒,啼索母抱的是小孤兒。
"塞牖舍"之"舍"即徘徊空舍之"舍"。
牖舍連文,看似重複,但正是漢魏古詩樸拙處,像舟船、觞杯、餐飯、晨朝、門戶等連用的例子是很多的(詩歌中的這種複詞,唐以後始告絕迹)。
由于破産,大量的農民不得不背井離鄉,有的兄弟三人同在一個地主家幹活,他們終歲勞動,卻仍然衣不蔽體,如《豔歌行》:"兄弟兩三人,流宕在他縣。
故衣誰當補?新衣誰當綻?"地主階級的殘酷性,也表現在對親人的壓榨、剝削上。
這就是那著名的《孤兒行》所描寫的。
為了獨占家财,兄嫂把親骨肉看成奴隸,看成仇人,盡量役使他,折磨他,必欲置之死地。
不是出外四處行賈,便是在家挑水、燒飯、看馬、養吞、種瓜,什麼都得幹,而大冬天連雙草鞋也穿不上。
"願欲寄尺書,将與地下父母:兄嫂難與久居!"這是孤兒絕望的血淚控訴,也是作者和廣大人民憤怒的譴責。
這首詩表面上寫的是兄嫂的狠毒,實質上也揭露了剝削階級兇惡的本來面目,并使我們看到私有财産制度是怎樣把人變成了禽獸,這就是《孤兒行》的深刻意義。
《烏生》和《枯魚過河泣》是兩首奇特的寓言詩。
通過烏鴉和枯魚的遭遇曲折地表達了受迫害者的悲慘命運。
《烏生》借中彈身死的烏鴉的自寬自解,指出即使是山中的白鹿、天上的黃鹄、深淵裡的鯉魚,也都難逃一死,不禁令人想起晚唐杜荀鶴的詩句:"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
人民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因此在漢樂府民歌中也反映了人民對統治階級尖銳
兩漢所謂樂府是指的音樂機關,樂即音樂,府即官府,這是它的原始意義。
但魏晉六朝卻将樂府所唱的詩,漢人原叫"歌詩"的也叫"樂府",于是所謂樂府便由機關的名稱一變而為一種帶有音樂性的詩體的名稱。
如《文選》于騷、賦、詩之外另立"樂府"一門;《文心雕龍》于《明詩》之外又特标《樂府》一篇,并說"樂府者,聲依永,律和聲也",便都是這一演變的标志。
六朝人雖把樂府看成一種詩體,但着眼還在音樂上。
至唐,則已撇開音樂,而注重其社會内容,如元結《系樂府》、白居易《新樂府》、皮日休《正樂府》等,都未入樂,但都自名為樂府,于是所謂樂府又一變而為一種批判現實的諷刺詩。
宋元以後,也有稱詞、曲為樂府的,則又離開了唐人所揭示出來的樂府的精神實質,而單從入樂這一點上出發,是樂府一詞的濫用,徒滋混淆,不足為據。
樂府一名,最早見于漢初,惠帝時有"樂府令",但擴充為大規模的專署,則始于武帝。
作為一個供統治者點綴升平、縱情聲色的音樂機關,漢樂府的任務,除了将文人歌功頌德的詩制成曲譜并制作、演奏新的歌舞外,它不同于後代的一個最大特點,或者說一項最有意義的工作,便是采集民歌。
《漢書?劄樂志》說:"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
"所謂采詩,即采民歌。
同書《藝文志》更有明确的記載: 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于是有趙、代之讴,秦、楚之風,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這件事,在文學史上也是有其重要意義的。
白居易說:"周滅秦興至隋氏,十代采詩官不置。
"(《采詩官》)其實,和周代一樣,漢代也是采詩的。
而從上引文獻,我們還可以看到當時采詩的範圍遍及黃河、長江兩大流域,比周代還要廣。
兩漢某些頭腦比較清醒的統治者較能接受農民大起義的曆史教訓,也頗懂得反映人民意向的民歌民謠的作用,經常派遣使者"使行風俗""觀納民謠",甚至根據"謠言單辭,轉易守長"(《後漢書?循吏傳叙》)。
這種政治措施,說明當時樂府采詩雖然為了娛樂,但也有作為統治之借鑒的政治意圖,即所謂觀風俗,知薄厚;而在客觀上也起了保存民歌的作用,使民歌得以集中、記錄、流傳。
據《漢書?藝文志》所載篇目,西漢樂府民歌有一百三十八首,這數字已接近《詩經》的"國風",東漢尚不在内,但現存的總共不過三四十首。
最早見于記錄的是沈約的《宋書?樂志》,郭茂倩編《樂府詩集》有所增廣。
郭氏将自漢至唐的樂府詩分為下列十二類:(1)郊廟歌辭,(2)燕射歌辭,(3)鼓吹曲辭,(4)橫吹曲辭,(5)相和歌辭,(6)清商曲辭,(7)舞曲歌辭,(8)琴曲歌辭,(9)雜曲歌辭,(10)近代曲辭,(11)雜歌謠辭,(12)新樂府辭。
,這個分類很全面,也系統。
漢貴族樂章載在"郊廟"一類,全是文人所作,其中惟《郊祀歌》的某些作品有一定的藝術價值,如《練時日》之創為三言體,《景星》等篇之多用七言句,《日出入》之通首作雜言。
漢樂府民歌則主要保存在"相和"、"鼓吹"和"雜曲"三類中,相和歌中尤多。
在音樂上,這三類也各具特色。
相和是美妙的民間音樂,所謂相和,是一種演唱方式,含有"絲竹更相和"和"人聲相和"兩種意思;鼓吹曲則是武帝時吸收的北方民族的新聲,當時主要用作軍樂;雜曲隻是一種聲調失傳的雜牌曲子。
在寫作年代上,郊廟歌辭中的《房中歌》最早,為高祖唐山夫人所作;鼓吹曲辭中的《铙歌十八曲》是西漢作品;相和歌則大部分産生在東漢,其中題為"古辭"的,幾乎全是"漢世街陌謠讴";雜曲年代最晚,已出現不少文人的五言作品,可以看出民歌的影響。
第二節 漢樂府民歌的思想性 班固雖不曾把那一百三十八首西漢樂府民歌記錄在《漢書》裡,但對這些民歌卻也作了很好的概括,這就是他說的"感于哀樂,緣事而發"。
從現存不多的作品看來,包括東漢在内,這一特色确是很顯著。
這些民歌不僅具有豐富的社會内容,而且具有高度的思想性。
它們廣泛地反映了兩漢人民的痛苦生活,像一面鏡子一樣照出了兩漢的政治面貌和社會面貌,同時還深刻地反映了兩漢人民的思想感情。
這具體地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階級剝削和壓迫的反抗。
漢代土地兼并劇烈,階級剝削和壓迫又極慘重,農民生活異常痛苦。
關于這一點,就是統治階級的禦用文人也不能不承認:"貧民常衣牛馬之衣,食犬彘之食","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漢書?食貨志》),甚至與牛馬同欄出賣自身及妻子作奴婢。
因此,在漢樂府民歌中有不少對饑餓、貧困、受迫害的血淚控訴。
如《婦病行》所反映的便是在殘酷的剝削下父子不能相保的悲劇: 婦病連年累歲,傳呼丈人前一言。
當言未及得言,不知淚下一何翩翩。
"屬累君兩三孤子,莫我兒饑且寒!有過慎莫笪笞!行當折搖,思複念之!"亂曰:抱時無衣,襦複無裡。
閉門寒牖舍,孤兒到市。
道逢親交,泣坐不能起。
從乞求與孤買餌。
對交啼泣,淚不可止。
"我欲不傷悲,不能已。
"探懷中錢持授。
交入門,見孤兒啼索其母抱。
徘徊空舍中,"行複爾耳,棄置勿複道!" 殘酷的剝削,竟使得這個做父親的不能不違背妻子臨終時的千叮萬囑,忍心地抛棄了自己的孩子。
《漢書?貢禹傳》說:"武帝征伐四夷,重斂于民,民産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困重,至于生子辄殺,甚可悲痛。
宜令兒七歲去齒,乃出口錢。
"由此可見,當時許多貧民還有因口賦錢而殺害親生子的,抛棄子女的慘劇也必相當普遍,是有其典型意義的,并不足為異。
詩言兩三孤子,到市求乞的是大孤兒,啼索母抱的是小孤兒。
"塞牖舍"之"舍"即徘徊空舍之"舍"。
牖舍連文,看似重複,但正是漢魏古詩樸拙處,像舟船、觞杯、餐飯、晨朝、門戶等連用的例子是很多的(詩歌中的這種複詞,唐以後始告絕迹)。
由于破産,大量的農民不得不背井離鄉,有的兄弟三人同在一個地主家幹活,他們終歲勞動,卻仍然衣不蔽體,如《豔歌行》:"兄弟兩三人,流宕在他縣。
故衣誰當補?新衣誰當綻?"地主階級的殘酷性,也表現在對親人的壓榨、剝削上。
這就是那著名的《孤兒行》所描寫的。
為了獨占家财,兄嫂把親骨肉看成奴隸,看成仇人,盡量役使他,折磨他,必欲置之死地。
不是出外四處行賈,便是在家挑水、燒飯、看馬、養吞、種瓜,什麼都得幹,而大冬天連雙草鞋也穿不上。
"願欲寄尺書,将與地下父母:兄嫂難與久居!"這是孤兒絕望的血淚控訴,也是作者和廣大人民憤怒的譴責。
這首詩表面上寫的是兄嫂的狠毒,實質上也揭露了剝削階級兇惡的本來面目,并使我們看到私有财産制度是怎樣把人變成了禽獸,這就是《孤兒行》的深刻意義。
《烏生》和《枯魚過河泣》是兩首奇特的寓言詩。
通過烏鴉和枯魚的遭遇曲折地表達了受迫害者的悲慘命運。
《烏生》借中彈身死的烏鴉的自寬自解,指出即使是山中的白鹿、天上的黃鹄、深淵裡的鯉魚,也都難逃一死,不禁令人想起晚唐杜荀鶴的詩句:"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
人民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因此在漢樂府民歌中也反映了人民對統治階級尖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