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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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部《古代漢語》編完了。

    從1961年5月到1963年11月,共曆時兩年半。

    從各校的迫切需要說,編寫的時間嫌太長了;從字數、人力和我們的業務水平來說,編寫的時間又嫌太短了。

    書編完後,我們覺得還有一些話要說,所以寫這一篇編後記。

     本書第一、二冊先出讨論本,分送各校提意見,并邀請專家開會讨論。

    到第三、四冊編完的時候,情況變了,來不及出讨論本,也不能再邀請專家讨論了。

    第一、二冊曾經四易其稿,第三、四冊恐怕隻能說再易其稿。

    如果說第一、二冊工作還不免粗糙的話,那末第三、四冊就更加粗糙一些。

    隻有盼望各校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缺點和錯誤,随時見告,以便修訂。

     第三、四冊編寫時,基本上是按照原定計劃的内容來編寫的。

    但是也有一些更動。

    主要有以下三點: (1)凡例第九條說:"有些詞語是一般注釋家所不注的,為了便利初學起見,凡是跟現代漢語距離較遠的,我們都注上了。

    下冊随着學生古文水平的提高,注釋逐漸減少。

    "我們在編寫第三、四冊時沒有能夠做到注釋逐漸減少,因為:第一,骈體文辭賦比較難懂,還是不能不詳加注解;第二,即使是《史記》《漢書》之類,也不能注得太簡單了,因為社會上還有别的注本,學生會找來參考,其中有些注是我們認為不恰當的,不如自己也注上了。

     (2)凡例第十四條說:"每單元所收常用詞在60-80之間。

    "下冊每單元的常用詞實際上在80-100之間,因為我們考慮到常用詞約需1,200字才夠用(具體的字将來可能有增删),學生到了這時業務水平提高了,每單元增加20字左右是消化得了的。

    況且下冊所選的常用詞多數是詞義簡單的,按篇幅說,也不比上冊增加什麼。

     (3)凡例第廿七條提到通論部分打算講古文結構。

    原意是要講古文結構與現代文結構不同之點,目的在於幫助學生更好地了解古代漢語,而不是講古文筆法。

    後來因為這個問題不容易講得好,就把原來的計劃放棄了。

     關於教學參考意見,我們想補充以下三點: (一)我們認為工具課與理論課不同,《古代漢語》是工具課,不需要指定參考書或另發參考資料。

    現在的篇幅已經夠大了,又有附錄可供業務水平較高的學生參考,如果再指定參考書或另發參考資料,勢必影響學生熟讀文選的時間,無形中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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