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漢語通論(四) 詞的本義和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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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詞的本義,就是詞的本來的意義。

    漢語的曆史是非常悠久的,在漢字未産生以前,遠古漢語的詞可能還有更原始的意義,但是我們現在已經無從考證了。

    今天我們所能談的隻是上古文獻史料所能證明的本義。

    了解這種本義,對我們閱讀古書有很大的幫助。

     一個詞往往不隻具有一個意義。

    當它們有兩個以上的意義的時候,其中應該有一個是本義(注:有些詞的本義已經消失,如"試"字。

    詳見古漢語通論(五)163頁。

    ),另外還有一個或一些引申義。

    所謂引申義,是從本義"引申"出來的,即從本義發展出來的。

    舉例來說,"向"字的本義是"向北的窗戶"(《說文》:"向,北出牖也"),《詩經·豳風·七月》:"塞向墐戶"。

    (塞好朝北的窗子,用泥塗好柴門。

    )由朝北的窗戶這個本義,引申為"朝着"或"對着"。

    又如"道"字,它的本義是"路",《詩經·秦風·蒹葭》:"道阻且長"。

    引申為達到道德标準的途徑,《論語·裡仁》:"朝聞道,夕死可矣。

    "又引申為正當的手段,《論語·裡仁》:"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等等。

     詞義的引申和詞義的更替應該區别開來。

    詞義的更替是指某詞在産生新的意義的時候同時排斥了舊的意義,例如"腳"字的本義是"小腿"(《說文》:"腳,胫也"),後來"腳"字變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

    詞義的引申是指某詞産生了新的意義以後,并不排除原始意義。

    例如"道"字雖然産生了一些新義,但是路的意義一直保存到現代漢語裡。

    這類情況很多,也最重要。

    一方面,這增強了語言的穩固性,使語言不至於面目全非;另一方面,這使語言豐富化了。

     清代的文字學家如段玉裁、朱駿聲等,都非常重視本義和引申義的關系,因為這種研究方法對於徹底了解詞義是一種以簡馭繁的科學方法。

    試看段玉裁對"理"字的解釋(注:見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玉部。

    ): 戰國策:"鄭人謂玉之未理者為璞",是理為剖析也。

    玉雖至堅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難,謂之理。

    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于無憾,而後即安,是之謂天理,是之謂善治,此引申之義也。

    戴先生(指戴震)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别之名也,是故謂之分理。

    在物之質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

    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

    "鄭(玄)注樂記曰:"理者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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