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宗儒為本,宋學獨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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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五朝名臣言行錄》卷十,引劉彜語。
大凡引進一種新思想、新事物,在立名問題上大抵不離這樣兩種形式:一是根據舊思想去理解新名詞,一是借用舊名詞去附會新思想。
根據本章前兩節的介紹,宋學繁榮期宋儒對佛學的吸收,以禅宗為代表的佛學在實現文字化、儒學化的過程中,無論是援佛入儒,還是引儒釋佛,均不離這兩套路數。
如張、程之論“定性”,屬于前一種;契嵩之以《中庸》為“性命之造端”,則屬于後一種。
但舊思想、舊名詞既屬儒家傳統文化之所原有,這樣做的結果,也就容易使人産生一種錯覺,似乎新來的或外來的東西,本來就是中國所固有的。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便是“體”、“用”這一對範疇,以經義為“體”,以治世為“用”,一直被當作儒家的傳統教條所使用,如胡瑗門人所引以自豪的便是其師“經義”、“治道”兩齋而倡“明體達用”之學。
但是據北宋晁說之《儒言·體用》篇,“體用”之學,正乃從釋氏常語中來。
他說: 《景迂生集》,卷十三。
經言體而不及用,其言用則不及乎體,是今人之所急者,古人之所緩也,究其所自,乃本乎釋氏體用事理之學,今儒者迷于釋氏而不自知者,豈一端哉。
《河南程氏遺書》,卷四,《二程集》,第69頁。
這樣的例子,的确遠不止一端,難怪二程一面“盡用其學”,一面卻仍可标榜自己“不好佛語了”。
據門人遊酢記載,有人看出了二程的這一矛盾,猜測着問,是否就因為“佛之道是也,其迹非也?”這裡的“道”,當指思想内容,而“迹”,則指語言表達。
程氏駁斥說: 《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二程集》,第155頁。
所謂迹者,果不出于道乎?然吾所攻,其迹耳;其道,則吾不知也。
使其道不合于先王,固不願學也。
如其合于先王,則求之六經足矣,奚須佛! 所謂迹,便是名;所謂道,便是實。
迹、道之判,即所謂内容與形式的區别,二程在這段話中,把佛學的概念分成名與實兩個部分,然後指出,那些從形式到内容都不合儒家傳統文化的,本來就不必理會,至于那些在内容方面可以取來補充和發展先王之道的,也應當盡量采用儒家經典中舊有的語詞,何必一定要用佛語呢!程氏和其他一些宋儒在闡發性命之理的時候,從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在對《易》傳與《中庸》進行解釋,實際上卻借自佛學或老莊的思想,奧秘正在這裡。
二程曾經不無得意地宣稱,這是一個處理異學問題最簡便而且最佳的方法: 《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二程集》,第155頁。
釋氏之說……其言有合處,則吾道固已有;有不合者,固所不取。
如是立定,卻省易。
這等于說
大凡引進一種新思想、新事物,在立名問題上大抵不離這樣兩種形式:一是根據舊思想去理解新名詞,一是借用舊名詞去附會新思想。
根據本章前兩節的介紹,宋學繁榮期宋儒對佛學的吸收,以禅宗為代表的佛學在實現文字化、儒學化的過程中,無論是援佛入儒,還是引儒釋佛,均不離這兩套路數。
如張、程之論“定性”,屬于前一種;契嵩之以《中庸》為“性命之造端”,則屬于後一種。
但舊思想、舊名詞既屬儒家傳統文化之所原有,這樣做的結果,也就容易使人産生一種錯覺,似乎新來的或外來的東西,本來就是中國所固有的。
一個最明顯的例子便是“體”、“用”這一對範疇,以經義為“體”,以治世為“用”,一直被當作儒家的傳統教條所使用,如胡瑗門人所引以自豪的便是其師“經義”、“治道”兩齋而倡“明體達用”之學。
但是據北宋晁說之《儒言·體用》篇,“體用”之學,正乃從釋氏常語中來。
他說: 《景迂生集》,卷十三。
經言體而不及用,其言用則不及乎體,是今人之所急者,古人之所緩也,究其所自,乃本乎釋氏體用事理之學,今儒者迷于釋氏而不自知者,豈一端哉。
《河南程氏遺書》,卷四,《二程集》,第69頁。
這樣的例子,的确遠不止一端,難怪二程一面“盡用其學”,一面卻仍可标榜自己“不好佛語了”。
據門人遊酢記載,有人看出了二程的這一矛盾,猜測着問,是否就因為“佛之道是也,其迹非也?”這裡的“道”,當指思想内容,而“迹”,則指語言表達。
程氏駁斥說: 《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二程集》,第155頁。
所謂迹者,果不出于道乎?然吾所攻,其迹耳;其道,則吾不知也。
使其道不合于先王,固不願學也。
如其合于先王,則求之六經足矣,奚須佛! 所謂迹,便是名;所謂道,便是實。
迹、道之判,即所謂内容與形式的區别,二程在這段話中,把佛學的概念分成名與實兩個部分,然後指出,那些從形式到内容都不合儒家傳統文化的,本來就不必理會,至于那些在内容方面可以取來補充和發展先王之道的,也應當盡量采用儒家經典中舊有的語詞,何必一定要用佛語呢!程氏和其他一些宋儒在闡發性命之理的時候,從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在對《易》傳與《中庸》進行解釋,實際上卻借自佛學或老莊的思想,奧秘正在這裡。
二程曾經不無得意地宣稱,這是一個處理異學問題最簡便而且最佳的方法: 《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二程集》,第155頁。
釋氏之說……其言有合處,則吾道固已有;有不合者,固所不取。
如是立定,卻省易。
這等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