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 誤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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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因文省而誤讀 例百四十二 西宮鹹池,曰天五潢。

    五潢,五帝車舍。

    火入旱,金兵、水水。

    中有三柱。

    (《史記》卷二十七《天官書》) 王念孫雲:“火入旱,金兵,水水者,謂火入五潢則為旱,金則為兵,水則為水也。

    中有三柱者,謂五潢中有三柱也。

    《索隐》雲:‘謂火金水入五潢,則各緻此災也。

    ’此注本在‘水水’之下。

    今本列入上‘水’字之下,下‘水’字之上,而讀‘金兵水’為句,‘水中有三柱’為句,大謬。

    ”樹達案王說是也。

    此文本當雲“金入兵,水入水”,因上文火字下有入字,金下水下承上文各省去一入字,遂緻誤讀也。

     十、因不識古字通假而誤讀 例百四十三 黃帝居軒轅之邱,娶于西陵氏之子,謂之嫘祖。

    氏産青陽及昌意。

    昌意娶于蜀山氏之子,謂之昌濮氏,産颛顼。

    (《大戴禮記·帝系篇》) 盧文弨《鐘山劄記》雲:“《漢書·地理志》:‘非子至玄孫,氏為莊公。

    ’師古曰:‘氏與是同,古通用字。

    ’《大戴禮》此文‘西陵氏’‘蜀山氏’之氏,乃姓氏之氏,下‘氏産’之‘氏’與‘是’同。

    讀者不審,每以‘嫘祖氏’‘昌濮氏’連讀,誤也。

    下雲‘氏産老童’‘氏産重黎’,及‘吳回氏産六子’‘氏産後稷’‘氏産契’‘氏産文命’‘氏産啟’,皆以‘氏産’連文。

    又雲‘昆吾者,衛氏也’,雲雲,凡六‘氏’字亦同‘是’。

    又雲:‘帝堯娶于散宜氏之子,謂之女皇氏;帝舜娶于帝堯之子,謂之女匽氏。

    ’‘女皇’‘女匽’下不當有‘氏’字,由前以‘嫘祖氏’‘昌濮氏’誤讀,因謬加之。

    高郵王懷祖删此二‘氏’字,是也。

    ”樹達按此因不知氏假為是,故緻誤讀也。

     例百四十四 諸侯之地,其削頗入漢者,為徙其侯國,及封其子孫也,所以數償之。

    (《漢書》卷四十八《賈誼傳》) 顔師古于“也”字為句。

    沈彤雲:“也當作他。

    謂諸侯或以罪黜,其地被削,多入于漢者。

    若因其所存地為國,則國小而其子孫亦不得封,故為之徙其侯國,并封其子孫于他所,如其被削之數償之也。

    顔注誤。

    ”樹達按沈說是也。

    也、它二字古音同通假,不必改作“他”。

     十一、因不識古韻而誤讀 例百四十五 衛侯貞蔔,其繇曰:“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

    裔焉大國,滅之将亡。

    阖門塞窦,乃自後踰。

    ”(《左傳·哀公十七年》) 《杜預注》以“衡流而方羊裔焉”為句。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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