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歌謠的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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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歌謠與近世歌謠】中國古代歌謠的著錄,或因音樂的關系,或因占驗的關系,見于所謂正經書裡的,大抵不外此兩種。
志書以“觀風”的見地收錄歌謠,當已在很晚的時期(太史陳詩,以觀民風之說不足信;《詩經》所錄,實全為樂歌,見下);至于當作文藝而加以輯錄的,則更晚了。
此層第一章裡也已說過。
無論取那一種觀點,他們不曾認識歌謠本身的價值卻是一樣。
他們對于歌謠,多少有一點随便的态度;因此歌謠在著錄時,便不免被改變而不能保全其真相。
這種改變,在樂工的手裡,便是為了音樂的緣故;在文人的手裡,便是為了藝術的緣故。
顧颉剛先生說,“《詩經》裡的歌謠,都是已經成為樂章的歌謠,不是歌謠的本相”(《歌謠》三九);他的理由也許太系統的了,但這個結論我相信。
樂府裡往往同一首歌“本辭”很簡單明白,入樂後繁複拖沓,正可作一旁證。
其實就是那些本辭,也未必不經文人潤色。
他如正史及故書雅記中所載童謠,當更不免如此。
隻有筆記中所收,或者近真的較多;因為筆記的體裁本不甚尊,無須刻意求雅,所以倒反自由些。
至于《古謠諺》,體例極為謹嚴,原不至有所潤色;但書中材料,全系轉錄故書,非從口傳寫錄者可比,所以仍未必為真相。
《粵風》原輯諸人,錄自口傳,而動機在于好奇,不為學術,有無潤色,也頗難說。
華廣生所輯,疑有唱本之類,不全得自民衆口中;他書末全錄《玉蜻蜓》彈詞,便是可疑的證據。
這些中除《粵風》中各歌,至今或尚有流行,可資參證外,我們都稱之為古歌謠。
它們或較原歌繁複,或較精巧,大都非本來面目。
自然,我們也承認古今語言之異,不應以今衡古;但繁簡精粗之别,另是一事,不緻與古今之異相混的。
北京大學歌謠研究會征集全國近世歌謠簡章第三條說:“現定時期,以當代通行為限。
”這“當代通行”四字,便是他們所謂“近世”的界說。
這個界說本身也許不很确切,但極便應用。
上章引過一位老太太的話,說歌謠是活在民衆口中的,一印到紙上,便是死的了。
常惠先生也說:“無論怎樣,文字決不能達到聲調和情趣,一經寫在紙上,就不是他了。
”(《歌謠論著》三○五頁)但是為研究起見,我們隻有寫錄和用留聲機的蠟片收音兩法;後一法自然最好,而太費;事實上決不能每歌都用此法,且一曲兩種調,這樣便得一件活東西分剖開了,卻也是無法的事。
關于曲調的寫錄,須有一副音樂家的耳朵和手,非盡人所能為;當然是很難精确的。
至于寫錄詞句,卻較容易些;雖然有許多有音樂字的字,也頗困難。
寫錄既如此難得精确,自然不能靠書本或傳聞,所以常先生說,“非得親自到民間去搜集不可。
”(同上)有了這種精确的材料才可說到研究,而真正着手,還嚴格說,非等待材料齊備不可。
不然,終于是“好事者的談助”而已。
現在我們的材料本不多,整理出來的更少。
而曲調的收集或寫錄,幾乎還未動手呢。
以上所說,是專就口傳的歌謠說;至于唱本,自當别論。
唱本的曲調,收集與寫錄,與口傳的歌謠方法上無甚分别;隻是詞句是印成的。
唱本原為的識字的人,他們可以拿本子看着唱。
而别人學他們唱的卻就不靠着本子。
這樣傳播開去,往往有多少的改變,如四季相思、五更調、十杯酒、十二月等,都是。
所以唱本的搜羅——現在隻有少數人做這事,顧颉剛先生是一個——固然要緊,卻仍不能丢開了那些口傳的變異不管。
唱本自然不會有很古的,但也可用“當代通行”一個條件為比較的古近之界。
唱本的數量很可驚,因為各地似乎都有,搜集的事,也是一件大工作。
【詩經中的歌謠】《詩經》所錄,大抵全是周詩(商頌亦是周詩,論者甚多,王國維先生《觀堂集林》中有《說商頌》一文,可參看),這是我們最早的詩歌總集,也可說是我們最早的唱本。
《詩經》以前,雖還有好歌謠,都靠不住;比較值得讨論的,前章中均已說過。
我們現在講歌謠的曆史,簡直就從《詩經》起頭好了。
顧颉剛先生有《從(詩經)中整理出歌謠的意見》一文(《歌謠》三九),他說: 《詩經》三百五篇中,到底有幾篇歌謠,這是很難說定的。
在這個問題上,大家都說“風”“雅”“頌”的分類即是歌謠與非歌謠的分類,所以風是歌謠,雅頌不是歌謠。
這就大體上看,固然不錯,但我們應該牢牢記住的,這句話隻是一個粗粗的分析而不是确當的解釋。
我們看《國風》中固然有不少的歌謠,但非歌謠的部分也實在不少。
……因為是為應用而做的。
反看《小雅》中,非歌謠的部分固是多,但歌謠也是不少。
…… 《大雅》和《頌》,可以說沒有歌謠。
(《國風》與《小雅》的界限分不清,《小雅》與《大雅》的界限分不清,《大雅》和《頌》的界限分不清,而《國風》與《大雅》和《頌》的界限是易分清的。
……)其故大約因為樂聲的遲重,不适于譜歌謠;奏樂地方的尊嚴,不适于用歌謠。
《小雅》的樂聲,可以奏非歌謠,也可奏歌謠,故二者都占到了一部分。
——這是我的假定。
我始終以為詩的分為風雅頌,是聲音上的關系,态度上的關系,而不是意義上的關系。
……音樂表演的分類不能即認為意義的分類,所以要從《詩經》中整理出歌謠來,應就意義看看一首詩含有歌謠的成分的,我們就可說它是歌謠;風雅的界限可以不管,否則就在《國風》裡也應得剔出。
再有一個意思,我以為《詩經》裡的歌謠,都是已經成為樂章的歌謠,不是歌謠的本相。
凡是歌謠,隻要唱完就算,無取乎往複重沓。
惟樂章則因奏樂的關系,太短了覺得無味,一定要往複重沓好幾遍。
《詩經》中的詩,往往一篇中有好幾章都是意義一樣真,章數的不同隻是換去了幾個字。
我們在這裡,可以假定其中的一章是原來的歌謠,其他數章是樂師申述的樂章,如: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糾兮,勞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
舒憂受兮,勞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舒夭紹兮,勞心慘兮。
這裡的“皎、皓、照”,“僚、懰、燎”,“窈糾、憂受、夭紹”,“悄、慅、慘”,完全是聲音的不同,借來多做出幾章,并沒有意義上的關系(文義上即有不同,亦非譜曲者所重)。
在這篇詩中,任何一章都可獨立成為一首歌謠;但聯合了三章,則便是樂章的面目而不是歌謠的面目了。
(顧先生後來寫《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補充這一段所說,相信由徒歌變成的樂歌不都是一篇中惟有一章是原來的歌詞。
) 我們在這裡,要從樂章中指實某一章是原始的歌謠,固是不能;但要知道那一篇樂章是把歌謠作底子的,這便不妨從意義上着眼而加以推測。
雖則有了歌謠的成分未必即為歌謠,也許是樂師模仿歌謠而做出來的;但我們研究之力所可到的境界是止于此了,我們隻可以盡這一點的職責了。
顧先生别有《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長文(《北京大學國學門研究所周刊》十、十一、十二),說得極為充暢。
但他堅執那些整齊的歌詞,複沓的篇章,是樂工為了職業而編制的;我們覺得還可商榷。
他說“古代的成人的抒情之歌極複沓”;又說“古代徒歌〔歌謠與非歌謠〕中的複沓是可以有的,但往往用在對偶、反複、尾聲,而不是把一個意思複沓成為若幹章。
”又今日的成人的抒情之歌也極少複沓,複沓的隻是兒歌和對山歌。
他又引吳歌《跳槽》和《玉美針》的樂歌和徒歌,證明徒歌簡而樂歌繁;引《五更調》及《十二月唱春調》,證明樂歌的回環複沓,是由于“樂調的不得已”。
顧先生的主要觀點是以今例古,這是不很妥當的。
我們可以說,古代成人的抒情的歌有些也和今日的兒歌和對山歌一樣,是重章的;證據便是《詩經》。
至于今日成人的抒情的歌,則已進化,所以重章隻遺留在兒歌和對山歌裡了。
這個“進化”的解釋,我想也許較自然些;今古遙遙不相接,究竟難以此例彼的。
至于五更與十二月,原是自然限制,無所謂“樂調的不得已”;《詩經》中也絕無相同的例。
要說“樂詞的不得已”,《跳槽》和《玉美針》兩歌,倒是适當的例子;但也隻能證明徒歌不分章,樂歌是分章的,又樂歌中添了些“襯字、疊字、拟聲”而已。
至于整齊的歌詞,複沓的篇章,是樂歌的特色,所以别于徒歌,這一層卻并未能證明。
這兩歌的情形和樂府很相像。
樂府所載入樂的歌,與本辭相較,确多用些重疊;但也隻增加句子,分分解數,并不如顧先生所說,将一意重疊為數章;而且樂歌還往往不及本辭整齊呢。
《詩經》與樂府的時代相去不遠,樂府入樂的辦法或與《詩經》有關,亦未可知。
顧先生文中所舉别的證據,足夠使我們相信《詩經》所錄全為樂歌,相信徒歌改為樂歌時,樂工重加編制。
但他将編制的方法說得太呆闆了,倒反不能自圓其說了。
他對于《葛生》一詩,也知道不能應用他的原則,但他卻還要堅持那原則,發揮下去,這未免有些偏了。
怎麼知道《詩經》中有一部分是徒歌變成的樂歌呢?顧先生說:“因為王制說‘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漢書·食貨志》說‘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敬,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
在這些話裡,是說《詩經》中一部分詩是從徒歌變為樂歌的。
但這些話都是漢代人的,未必一定可靠。
我所以還敢信它們之故,因為漢以後的樂府有變民間徒歌為樂歌的。
” 我以為采詩觀風之說,未必可信。
但樂工們為職業的緣故,自動或被動地搜集各地的“土樂”(《國風》)以備應用,卻是可能的。
也許魯國最講究這層,所以搜集保存的獨多,便成了傳到現在的《詩經》。
這雖是揣測之談,但也有些證據。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季劄到魯國觀樂,樂工所歌的與《詩經》幾乎全同,這可見魯國樂的著名與完備了。
顧先生據《儀禮·鄉飲酒禮》而知古代典禮中所用的樂歌有三種:(一)正歌,(二)無算樂,(三)鄉樂。
正歌是在行禮時用的;無算樂則多量的演奏,期于盡歡;鄉樂則更随便,有什麼是什麼了。
“鄉樂”一名應該作鄉土之樂解。
因為慰勞司正是一件不嚴重的禮節,所以吃的東西隻要有什麼是什麼,聽的東西也隻要點什麼是什麼。
鄉土之樂是最不嚴重的,故便在那時奏了。
其實我們不能分樂詩為“典禮所用的”與“非典禮所用的”,我們隻能分樂詩為“典禮中規定應用的”與“典禮中不規定應用的”。
正歌一類是典禮中規定應用的;至于“無算樂”,“鄉樂”,以及《左傳》中所記的雜取無擇的賦詩,是典禮中不規定應用的。
規定應用的,大都是矞皇典麗的篇章,不出《南》《雅》之外;不規定應用的,不妨有愁思和諷刺的作品,《邶》《鄘》以下和《雅》中的一部分,便作此等用。
孔子曾說了兩次“鄭聲”。
《衛靈公》篇雲:“顔淵問為邦。
子曰:‘樂則韶舞,放鄭聲,……鄭聲淫……。
’”《陽貨》篇雲:“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 孔子是正《雅》《頌》的人,他說“鄭聲亂雅樂”,“正”和“亂”正是對立之詞;雅樂既是指《雅》《頌》,則别正聲于雅樂之外,似乎他是把“鄭聲”一名泛指着一般土樂。
(《國風》)所以有此假設之故,因為《漢書·禮樂志》中的紀事,也是把燕代秦楚各地的音樂都喚做“鄭聲”的。
而真正鄭地的樂工在西漢樂府中倒反沒有。
從《禮樂志》裡,并可見此類樂調單言則于“鄭聲”,疊舉則為“鄭衛之音”。
“鄭聲”一名如此用法,成了一個很普泛的樂調的名字,正如現在所說的“小調”。
因為其中以鄭國為最著名,所以總稱為“鄭聲”(以上節錄顧先生原文)。
也便是“典禮中不規定的”那些樂歌了。
陸侃如先生的《詩經研究》稿本用王質程大昌之說,将“南”與《風》《雅》《頌》并列,為《詩經》的四體,以為都是樂名。
顧先生《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中所說也相同。
陸先生研究的結果,以為今本《詩經》的次序應該翻過來,現在《南》最前,《風》次之,《雅》又次之,《頌》最後。
其實《頌》的時代最早,《雅》次之,《風》又次之,《南》最晚出。
他有一表,示四體發生的先後:(“表”見下頁) 自周民族滅商,代興以後,最初起的詩是舞歌和祭歌,即所謂“周頌”是。
《頌》聲寝息,《雅》詩便漸漸興起。
因為音樂的關系,分為大小二種。
《大雅》為西周的作品,《小雅》為西周末年及東周初年的作品。
《小雅》與《國風》差不多同時,《國風》略後。
《國風》共十三國,但邶之詩已亡(現在的邶二風,實系衛風),現存僅十一國。
可分為五種:《豳》《桧》全系西周之詩,為第一種;《秦風》為東西周之交之詩,為第二種;《王》《衛》《唐》為東周初年之詩,為第三種;《齊》《魏》為春秋初年之詩,為第四種;《鄭》《曹》《陳》為春秋中年之詩,為第五種。
這與今本《詩經》次序不同,是比較合理的次序。
東遷以後,長江流域對于古代文學有很大的貢獻,所謂二《南》是。
《國風》的十一國,是環繞着東都的:豳秦在其西,魏唐在其北,衛齊在其東,鄭陳桧曹在其南。
因遷都的關系,文化的中心點也向東南移動,故現在的河南一省實為古代詩歌最盛的地方。
同時楚國漸漸強盛——“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文化的程度也漸漸的增高。
在東周之世,實在是一個楚民族與周民族對峙的局面。
二《南》便是東遷後的楚詩,可以謂之楚風。
詩經時代五百年的大勢約略如此(以上大部分系陸先生原文,考證從略)。
《小雅》存七十四篇,陸先生就其内容,分為祭祀詩、燕飲詩、祝頌詩、諷刺詩、抒情詩、史詩諸種;抒情詩又分為政治的,非政治的兩種。
非政治的,大緻是說親子、夫婦、朋友之愛的;政治的抒情詩與諷刺詩之别,一是重在自己,一是重在别人。
顧先生以為凡關于典禮的詩,都是為應用而做的,所以不能算作歌謠。
但此層也當分别論之。
現在的歌謠裡,儀式歌不少;古代比現在看重儀式得多,一定說歌謠裡不能有儀式歌,怕也不甚妥當。
例如《白駒》自然不是歌謠,但《斯于》,就很像民間作品了。
就陸先生所分的說,大緻諷刺詩裡可以說沒有歌謠,其馀就都難論定;自然,抒情詩裡,歌謠應該多些。
其實顧先生的話,現在也隻能供參考,不能即成确定不移之說;陸先生的話也是如此。
《國風》一百三十五篇,二《南》二十五篇,共一百六十篇。
這十二國各有各的特點。
《漢書·地理志》雲: “故秦地,……詩風兼秦豳兩國。
……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穑,務本業。
故豳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
……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
故秦詩……言車馬田狩之事。
河内本殷之舊都,……《詩·風》邶、鄘、衛國是也。
……俗剛強,多豪桀侵奪,薄恩禮,好生分。
衛地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
故俗稱鄭衛之音。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
……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故唐詩《蟋蟀》《山樞》《葛生》之篇,……皆思奢儉之中,念死生之慮。
鄭國……土狹而險,山居谷汲,男女亟聚會,故其 俗淫。
陳國……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好巫鬼。
齊詩曰,“子之營兮,遭我虖嶩之間兮”,又曰,“俟我于著乎而”,此亦舒緩之體也。
這裡所錄,皆是與《詩》有關的。
除《桧》《王》《曹》三風及二《南》外,皆已論及。
陸先生研究的結果,與此可以參看。
他說《豳風》重農,《秦風》尚武,《王風》多亂離之作,《衛風》《鄭風》《陳風》善言情;《唐風》黯淡,多及時行樂之詠;《魏風》多諷刺,是社會或政治狀況的反映。
《曹風》多政治的詩,《蝣蜉》一篇,則為憂生之嗟。
二《南》多言情之作,《桧》《齊》也如此。
謝晉青先生《詩經之女性的研究》裡說十五《國風》中,經他認為有關婦女問題的,共八十五篇。
其中最多的為戀愛問題詩,其次即為描寫女性美和女性生活之詩,再其次就是婚姻問題和失戀的作品。
照謝先生的計算,有關婦女的詩,竟占了《國風》和二《南》的一半了。
【樂府中的歌謠】陸侃如先生《樂府古辭考》引《漢書·禮樂志》雲:“(武帝)乃立‘樂府’,采詩夜誦,(範文瀾謂《說文·夕部》‘夜從夕,夕者,相繹也’,夜繹音同義通。
)有趙、代、秦、楚之讴。
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可見“樂府”本是一種官署名,所謂“俗樂的機關,民歌的保存所”(參看上章);後人即以他們所搜集的詩歌為樂府,卻是引申義了。
我們從班固的記載,知道當時所搜集的《樂府》,可分兩種:一種是民間的歌謠,一種是文人的作品。
但這兩種都未必能協樂器之律,故使李延年為協律都尉,把它們增删一下,或修改一下,使他們都能入樂。
《文心雕龍·樂府》篇雲:“陳思稱李延年閑于增損古辭,多者則宜減之,明貴約也。
”意卻重在減損一面。
曹植是懂得樂府音節的人,他的話應該可信。
現在所存的樂府——尤其是《相和歌》中的《大曲》——除魏晉樂所奏外,尚有“本辭”存在。
我們若把“本辭”同魏晉樂所奏的本子校對一下,便可發現許多修改或增删之處,——大體說,增加處多——便是為此。
但“樂府”之名并不限于這種删改過的歌辭。
亦有通曉音律的人,能夠自鑄樂辭。
李延年自己也曾造過二十八解新聲《橫吹》。
總之,凡可被之筦弦者,均可名樂府,故宋元人的詞曲集亦有備用“樂府”之名的(以上參用陸書原文)。
《漢書·藝文志·詩賦略》卒雲:“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于是有代趙之讴,秦楚之風,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 《詩賦略》中所著錄的有以下諸書: 《吳楚汝南歌詩》十五篇。
《燕代讴》、《雁門雲中》、《隴西歌詩》九篇。
《邯鄲河間歌詩》四篇。
《齊鄭歌詩》四篇。
《淮南歌詩》四篇。
《左馮翊秦歌詩》三篇。
《京兆尹秦歌詩》五篇。
《河東蒲坂歌詩》一篇。
《雒陽歌詩》四篇。
《河南周歌詩》七篇。
《河南周歌詩聲曲折》七篇。
《周謠歌詩》七十五篇。
《周謠歌詩聲曲折》七十五篇。
《周歌詩》二篇。
《南郡歌詩》五篇。
這些是各地方的歌詩,即是直接《詩經》中《國風》一部分的。
這些歌詩決不是徒歌,一因其中有“曲折”(即樂譜),二因它們都在樂府。
《禮樂志》又有主各種音樂的樂員,其關于各地音樂者如下: 邯鄲鼓員二人。
江南鼓員二人。
淮南鼓員四人。
巴俞鼓員三十六人。
臨淮鼓員三十五人。
茲邡(王先謙謂即什邡)鼓員三人。
鄭四會員六十二人。
沛吹鼓員十二人。
陳吹鼓員十三人。
東海鼓員十六人。
楚鼓員六人。
秦倡員二十九人。
楚四會員十七人。
巴四會員十二人。
铫(沈欽韓疑與趙通)四會員十二人。
齊四會員十九人。
蔡讴員三人。
齊讴員六人。
那時奏樂的樣子,從《楚辭》中可以看得更明白。
《招魂》說:“肴羞未通,女樂曰淮些。
陳鐘按鼓,進新歌些。
《涉江》《采菱》,發《陽阿》些。
……二八齊容,趙鄭舞些。
……竽瑟狂會,慎鳴鼓些。
宮庭震驚,發激楚些。
吳歈蔡讴,奏大呂些。
”又《大昭》說:“代秦鄭衛,鳴竽張隻。
伏羲《駕辯》,楚《勞商隻》。
讴和《陽阿》,趙箫昌隻。
”在這些材料中,可見當時樂調最盛的地方,在北是代秦、趙齊,在南是鄭蔡吳楚(《藝文志》中所載詩邯鄲是趙,淮南是吳);因為那些地方的樂調最盛,所以著錄的歌詩也最多。
(以上參用顧颉剛先生《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中語) 漢代雅樂衰微。
朱希祖先生研究“漢三大樂歌”(《安世房中歌》十六章,《郊祀歌》十九章,《鏡歌》十八章),說它們皆非中國舊有之雅樂,乃從别國新入之聲調。
又說此三大樂歌差不多可代表漢樂府全體的聲調。
所謂新入之聲調,又可分為兩種,一為楚聲,一為北狄西域之聲,當時名為新聲。
雅樂産生于舊時的中國,即今之黃河流域。
詩三百馀篇,皆是當時所謂雅樂。
其中隻有二《南》是“南音”,照陸侃如先生的話推論,便是早年的楚聲了。
但代表楚聲的是屈原、宋玉等的辭賦,與李斯刻石文章。
漢初年的歌詩,大概都屬于楚聲。
所以史孝山《出師頌》(見《文選》)有雲,“朔風變楚”,便是說北方風氣,一變而為南了。
換言之,即雅樂變為楚聲了。
至于新聲,雖為李延年所造,然出于西域《摩诃兜勒曲》,即為北狄之馬上曲。
則此種聲調,即發生于當時匈奴西域可知。
雅樂與楚聲、新聲句調整散長短不同。
中國古代文章,有一公例,即愈至南方,其句調愈整齊簡短;若至中原,即上文所謂中國,其句調即漸長短參差,與南方不相同。
然其樂章句調,亦無有長至十數字以上者。
北狄與西域新聲,卻有這種;其句調參差不齊,比中原更甚。
三大樂歌的聲調,似不能代表五言樂府詩。
但觀《樂府詩集·相和歌辭》中之《楚調曲》,如《白頭吟》、《梁甫吟》、《怨詩行》等,皆全體為五言樂府詩,既屬于楚調,則楚聲亦可代表;且更可證明楚聲整齊簡短之一例(以上采錄朱希祖先生《漢三大樂歌聲調辯》中語,見《清華學報》四卷二期)。
又漢樂府《相和歌》中有《平調》、《清調》、《瑟調》,多五言,謂之“三調”。
《新唐書·樂志》雲:“《平調》、《清調》、《瑟調》皆周房中曲之遺聲,漢世謂之三調。
又有《楚調》、《側調》。
《楚調》者,漢房中樂也。
……側調生于楚調,與前三者總謂之相和調。
”照這樣說,這三調可說是漢世僅存的雅樂了。
但梁啟超先生在《中國美文及其曆史》稿中說這三調實是《清商曲》
志書以“觀風”的見地收錄歌謠,當已在很晚的時期(太史陳詩,以觀民風之說不足信;《詩經》所錄,實全為樂歌,見下);至于當作文藝而加以輯錄的,則更晚了。
此層第一章裡也已說過。
無論取那一種觀點,他們不曾認識歌謠本身的價值卻是一樣。
他們對于歌謠,多少有一點随便的态度;因此歌謠在著錄時,便不免被改變而不能保全其真相。
這種改變,在樂工的手裡,便是為了音樂的緣故;在文人的手裡,便是為了藝術的緣故。
顧颉剛先生說,“《詩經》裡的歌謠,都是已經成為樂章的歌謠,不是歌謠的本相”(《歌謠》三九);他的理由也許太系統的了,但這個結論我相信。
樂府裡往往同一首歌“本辭”很簡單明白,入樂後繁複拖沓,正可作一旁證。
其實就是那些本辭,也未必不經文人潤色。
他如正史及故書雅記中所載童謠,當更不免如此。
隻有筆記中所收,或者近真的較多;因為筆記的體裁本不甚尊,無須刻意求雅,所以倒反自由些。
至于《古謠諺》,體例極為謹嚴,原不至有所潤色;但書中材料,全系轉錄故書,非從口傳寫錄者可比,所以仍未必為真相。
《粵風》原輯諸人,錄自口傳,而動機在于好奇,不為學術,有無潤色,也頗難說。
華廣生所輯,疑有唱本之類,不全得自民衆口中;他書末全錄《玉蜻蜓》彈詞,便是可疑的證據。
這些中除《粵風》中各歌,至今或尚有流行,可資參證外,我們都稱之為古歌謠。
它們或較原歌繁複,或較精巧,大都非本來面目。
自然,我們也承認古今語言之異,不應以今衡古;但繁簡精粗之别,另是一事,不緻與古今之異相混的。
北京大學歌謠研究會征集全國近世歌謠簡章第三條說:“現定時期,以當代通行為限。
”這“當代通行”四字,便是他們所謂“近世”的界說。
這個界說本身也許不很确切,但極便應用。
上章引過一位老太太的話,說歌謠是活在民衆口中的,一印到紙上,便是死的了。
常惠先生也說:“無論怎樣,文字決不能達到聲調和情趣,一經寫在紙上,就不是他了。
”(《歌謠論著》三○五頁)但是為研究起見,我們隻有寫錄和用留聲機的蠟片收音兩法;後一法自然最好,而太費;事實上決不能每歌都用此法,且一曲兩種調,這樣便得一件活東西分剖開了,卻也是無法的事。
關于曲調的寫錄,須有一副音樂家的耳朵和手,非盡人所能為;當然是很難精确的。
至于寫錄詞句,卻較容易些;雖然有許多有音樂字的字,也頗困難。
寫錄既如此難得精确,自然不能靠書本或傳聞,所以常先生說,“非得親自到民間去搜集不可。
”(同上)有了這種精确的材料才可說到研究,而真正着手,還嚴格說,非等待材料齊備不可。
不然,終于是“好事者的談助”而已。
現在我們的材料本不多,整理出來的更少。
而曲調的收集或寫錄,幾乎還未動手呢。
以上所說,是專就口傳的歌謠說;至于唱本,自當别論。
唱本的曲調,收集與寫錄,與口傳的歌謠方法上無甚分别;隻是詞句是印成的。
唱本原為的識字的人,他們可以拿本子看着唱。
而别人學他們唱的卻就不靠着本子。
這樣傳播開去,往往有多少的改變,如四季相思、五更調、十杯酒、十二月等,都是。
所以唱本的搜羅——現在隻有少數人做這事,顧颉剛先生是一個——固然要緊,卻仍不能丢開了那些口傳的變異不管。
唱本自然不會有很古的,但也可用“當代通行”一個條件為比較的古近之界。
唱本的數量很可驚,因為各地似乎都有,搜集的事,也是一件大工作。
【詩經中的歌謠】《詩經》所錄,大抵全是周詩(商頌亦是周詩,論者甚多,王國維先生《觀堂集林》中有《說商頌》一文,可參看),這是我們最早的詩歌總集,也可說是我們最早的唱本。
《詩經》以前,雖還有好歌謠,都靠不住;比較值得讨論的,前章中均已說過。
我們現在講歌謠的曆史,簡直就從《詩經》起頭好了。
顧颉剛先生有《從(詩經)中整理出歌謠的意見》一文(《歌謠》三九),他說: 《詩經》三百五篇中,到底有幾篇歌謠,這是很難說定的。
在這個問題上,大家都說“風”“雅”“頌”的分類即是歌謠與非歌謠的分類,所以風是歌謠,雅頌不是歌謠。
這就大體上看,固然不錯,但我們應該牢牢記住的,這句話隻是一個粗粗的分析而不是确當的解釋。
我們看《國風》中固然有不少的歌謠,但非歌謠的部分也實在不少。
……因為是為應用而做的。
反看《小雅》中,非歌謠的部分固是多,但歌謠也是不少。
…… 《大雅》和《頌》,可以說沒有歌謠。
(《國風》與《小雅》的界限分不清,《小雅》與《大雅》的界限分不清,《大雅》和《頌》的界限分不清,而《國風》與《大雅》和《頌》的界限是易分清的。
……)其故大約因為樂聲的遲重,不适于譜歌謠;奏樂地方的尊嚴,不适于用歌謠。
《小雅》的樂聲,可以奏非歌謠,也可奏歌謠,故二者都占到了一部分。
——這是我的假定。
我始終以為詩的分為風雅頌,是聲音上的關系,态度上的關系,而不是意義上的關系。
……音樂表演的分類不能即認為意義的分類,所以要從《詩經》中整理出歌謠來,應就意義看看一首詩含有歌謠的成分的,我們就可說它是歌謠;風雅的界限可以不管,否則就在《國風》裡也應得剔出。
再有一個意思,我以為《詩經》裡的歌謠,都是已經成為樂章的歌謠,不是歌謠的本相。
凡是歌謠,隻要唱完就算,無取乎往複重沓。
惟樂章則因奏樂的關系,太短了覺得無味,一定要往複重沓好幾遍。
《詩經》中的詩,往往一篇中有好幾章都是意義一樣真,章數的不同隻是換去了幾個字。
我們在這裡,可以假定其中的一章是原來的歌謠,其他數章是樂師申述的樂章,如: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糾兮,勞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
舒憂受兮,勞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舒夭紹兮,勞心慘兮。
這裡的“皎、皓、照”,“僚、懰、燎”,“窈糾、憂受、夭紹”,“悄、慅、慘”,完全是聲音的不同,借來多做出幾章,并沒有意義上的關系(文義上即有不同,亦非譜曲者所重)。
在這篇詩中,任何一章都可獨立成為一首歌謠;但聯合了三章,則便是樂章的面目而不是歌謠的面目了。
(顧先生後來寫《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補充這一段所說,相信由徒歌變成的樂歌不都是一篇中惟有一章是原來的歌詞。
) 我們在這裡,要從樂章中指實某一章是原始的歌謠,固是不能;但要知道那一篇樂章是把歌謠作底子的,這便不妨從意義上着眼而加以推測。
雖則有了歌謠的成分未必即為歌謠,也許是樂師模仿歌謠而做出來的;但我們研究之力所可到的境界是止于此了,我們隻可以盡這一點的職責了。
顧先生别有《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長文(《北京大學國學門研究所周刊》十、十一、十二),說得極為充暢。
但他堅執那些整齊的歌詞,複沓的篇章,是樂工為了職業而編制的;我們覺得還可商榷。
他說“古代的成人的抒情之歌極複沓”;又說“古代徒歌〔歌謠與非歌謠〕中的複沓是可以有的,但往往用在對偶、反複、尾聲,而不是把一個意思複沓成為若幹章。
”又今日的成人的抒情之歌也極少複沓,複沓的隻是兒歌和對山歌。
他又引吳歌《跳槽》和《玉美針》的樂歌和徒歌,證明徒歌簡而樂歌繁;引《五更調》及《十二月唱春調》,證明樂歌的回環複沓,是由于“樂調的不得已”。
顧先生的主要觀點是以今例古,這是不很妥當的。
我們可以說,古代成人的抒情的歌有些也和今日的兒歌和對山歌一樣,是重章的;證據便是《詩經》。
至于今日成人的抒情的歌,則已進化,所以重章隻遺留在兒歌和對山歌裡了。
這個“進化”的解釋,我想也許較自然些;今古遙遙不相接,究竟難以此例彼的。
至于五更與十二月,原是自然限制,無所謂“樂調的不得已”;《詩經》中也絕無相同的例。
要說“樂詞的不得已”,《跳槽》和《玉美針》兩歌,倒是适當的例子;但也隻能證明徒歌不分章,樂歌是分章的,又樂歌中添了些“襯字、疊字、拟聲”而已。
至于整齊的歌詞,複沓的篇章,是樂歌的特色,所以别于徒歌,這一層卻并未能證明。
這兩歌的情形和樂府很相像。
樂府所載入樂的歌,與本辭相較,确多用些重疊;但也隻增加句子,分分解數,并不如顧先生所說,将一意重疊為數章;而且樂歌還往往不及本辭整齊呢。
《詩經》與樂府的時代相去不遠,樂府入樂的辦法或與《詩經》有關,亦未可知。
顧先生文中所舉别的證據,足夠使我們相信《詩經》所錄全為樂歌,相信徒歌改為樂歌時,樂工重加編制。
但他将編制的方法說得太呆闆了,倒反不能自圓其說了。
他對于《葛生》一詩,也知道不能應用他的原則,但他卻還要堅持那原則,發揮下去,這未免有些偏了。
怎麼知道《詩經》中有一部分是徒歌變成的樂歌呢?顧先生說:“因為王制說‘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漢書·食貨志》說‘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敬,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詩,獻之太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
在這些話裡,是說《詩經》中一部分詩是從徒歌變為樂歌的。
但這些話都是漢代人的,未必一定可靠。
我所以還敢信它們之故,因為漢以後的樂府有變民間徒歌為樂歌的。
” 我以為采詩觀風之說,未必可信。
但樂工們為職業的緣故,自動或被動地搜集各地的“土樂”(《國風》)以備應用,卻是可能的。
也許魯國最講究這層,所以搜集保存的獨多,便成了傳到現在的《詩經》。
這雖是揣測之談,但也有些證據。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季劄到魯國觀樂,樂工所歌的與《詩經》幾乎全同,這可見魯國樂的著名與完備了。
顧先生據《儀禮·鄉飲酒禮》而知古代典禮中所用的樂歌有三種:(一)正歌,(二)無算樂,(三)鄉樂。
正歌是在行禮時用的;無算樂則多量的演奏,期于盡歡;鄉樂則更随便,有什麼是什麼了。
“鄉樂”一名應該作鄉土之樂解。
因為慰勞司正是一件不嚴重的禮節,所以吃的東西隻要有什麼是什麼,聽的東西也隻要點什麼是什麼。
鄉土之樂是最不嚴重的,故便在那時奏了。
其實我們不能分樂詩為“典禮所用的”與“非典禮所用的”,我們隻能分樂詩為“典禮中規定應用的”與“典禮中不規定應用的”。
正歌一類是典禮中規定應用的;至于“無算樂”,“鄉樂”,以及《左傳》中所記的雜取無擇的賦詩,是典禮中不規定應用的。
規定應用的,大都是矞皇典麗的篇章,不出《南》《雅》之外;不規定應用的,不妨有愁思和諷刺的作品,《邶》《鄘》以下和《雅》中的一部分,便作此等用。
孔子曾說了兩次“鄭聲”。
《衛靈公》篇雲:“顔淵問為邦。
子曰:‘樂則韶舞,放鄭聲,……鄭聲淫……。
’”《陽貨》篇雲:“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 孔子是正《雅》《頌》的人,他說“鄭聲亂雅樂”,“正”和“亂”正是對立之詞;雅樂既是指《雅》《頌》,則别正聲于雅樂之外,似乎他是把“鄭聲”一名泛指着一般土樂。
(《國風》)所以有此假設之故,因為《漢書·禮樂志》中的紀事,也是把燕代秦楚各地的音樂都喚做“鄭聲”的。
而真正鄭地的樂工在西漢樂府中倒反沒有。
從《禮樂志》裡,并可見此類樂調單言則于“鄭聲”,疊舉則為“鄭衛之音”。
“鄭聲”一名如此用法,成了一個很普泛的樂調的名字,正如現在所說的“小調”。
因為其中以鄭國為最著名,所以總稱為“鄭聲”(以上節錄顧先生原文)。
也便是“典禮中不規定的”那些樂歌了。
陸侃如先生的《詩經研究》稿本用王質程大昌之說,将“南”與《風》《雅》《頌》并列,為《詩經》的四體,以為都是樂名。
顧先生《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中所說也相同。
陸先生研究的結果,以為今本《詩經》的次序應該翻過來,現在《南》最前,《風》次之,《雅》又次之,《頌》最後。
其實《頌》的時代最早,《雅》次之,《風》又次之,《南》最晚出。
他有一表,示四體發生的先後:(“表”見下頁) 自周民族滅商,代興以後,最初起的詩是舞歌和祭歌,即所謂“周頌”是。
《頌》聲寝息,《雅》詩便漸漸興起。
因為音樂的關系,分為大小二種。
《大雅》為西周的作品,《小雅》為西周末年及東周初年的作品。
《小雅》與《國風》差不多同時,《國風》略後。
《國風》共十三國,但邶之詩已亡(現在的邶二風,實系衛風),現存僅十一國。
可分為五種:《豳》《桧》全系西周之詩,為第一種;《秦風》為東西周之交之詩,為第二種;《王》《衛》《唐》為東周初年之詩,為第三種;《齊》《魏》為春秋初年之詩,為第四種;《鄭》《曹》《陳》為春秋中年之詩,為第五種。
這與今本《詩經》次序不同,是比較合理的次序。
東遷以後,長江流域對于古代文學有很大的貢獻,所謂二《南》是。
《國風》的十一國,是環繞着東都的:豳秦在其西,魏唐在其北,衛齊在其東,鄭陳桧曹在其南。
因遷都的關系,文化的中心點也向東南移動,故現在的河南一省實為古代詩歌最盛的地方。
同時楚國漸漸強盛——“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文化的程度也漸漸的增高。
在東周之世,實在是一個楚民族與周民族對峙的局面。
二《南》便是東遷後的楚詩,可以謂之楚風。
詩經時代五百年的大勢約略如此(以上大部分系陸先生原文,考證從略)。
《小雅》存七十四篇,陸先生就其内容,分為祭祀詩、燕飲詩、祝頌詩、諷刺詩、抒情詩、史詩諸種;抒情詩又分為政治的,非政治的兩種。
非政治的,大緻是說親子、夫婦、朋友之愛的;政治的抒情詩與諷刺詩之别,一是重在自己,一是重在别人。
顧先生以為凡關于典禮的詩,都是為應用而做的,所以不能算作歌謠。
但此層也當分别論之。
現在的歌謠裡,儀式歌不少;古代比現在看重儀式得多,一定說歌謠裡不能有儀式歌,怕也不甚妥當。
例如《白駒》自然不是歌謠,但《斯于》,就很像民間作品了。
就陸先生所分的說,大緻諷刺詩裡可以說沒有歌謠,其馀就都難論定;自然,抒情詩裡,歌謠應該多些。
其實顧先生的話,現在也隻能供參考,不能即成确定不移之說;陸先生的話也是如此。
《國風》一百三十五篇,二《南》二十五篇,共一百六十篇。
這十二國各有各的特點。
《漢書·地理志》雲: “故秦地,……詩風兼秦豳兩國。
……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穑,務本業。
故豳詩言農桑衣食之本甚備。
……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
故秦詩……言車馬田狩之事。
河内本殷之舊都,……《詩·風》邶、鄘、衛國是也。
……俗剛強,多豪桀侵奪,薄恩禮,好生分。
衛地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
故俗稱鄭衛之音。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
……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故唐詩《蟋蟀》《山樞》《葛生》之篇,……皆思奢儉之中,念死生之慮。
鄭國……土狹而險,山居谷汲,男女亟聚會,故其 俗淫。
陳國……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好巫鬼。
齊詩曰,“子之營兮,遭我虖嶩之間兮”,又曰,“俟我于著乎而”,此亦舒緩之體也。
這裡所錄,皆是與《詩》有關的。
除《桧》《王》《曹》三風及二《南》外,皆已論及。
陸先生研究的結果,與此可以參看。
他說《豳風》重農,《秦風》尚武,《王風》多亂離之作,《衛風》《鄭風》《陳風》善言情;《唐風》黯淡,多及時行樂之詠;《魏風》多諷刺,是社會或政治狀況的反映。
《曹風》多政治的詩,《蝣蜉》一篇,則為憂生之嗟。
二《南》多言情之作,《桧》《齊》也如此。
謝晉青先生《詩經之女性的研究》裡說十五《國風》中,經他認為有關婦女問題的,共八十五篇。
其中最多的為戀愛問題詩,其次即為描寫女性美和女性生活之詩,再其次就是婚姻問題和失戀的作品。
照謝先生的計算,有關婦女的詩,竟占了《國風》和二《南》的一半了。
【樂府中的歌謠】陸侃如先生《樂府古辭考》引《漢書·禮樂志》雲:“(武帝)乃立‘樂府’,采詩夜誦,(範文瀾謂《說文·夕部》‘夜從夕,夕者,相繹也’,夜繹音同義通。
)有趙、代、秦、楚之讴。
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可見“樂府”本是一種官署名,所謂“俗樂的機關,民歌的保存所”(參看上章);後人即以他們所搜集的詩歌為樂府,卻是引申義了。
我們從班固的記載,知道當時所搜集的《樂府》,可分兩種:一種是民間的歌謠,一種是文人的作品。
但這兩種都未必能協樂器之律,故使李延年為協律都尉,把它們增删一下,或修改一下,使他們都能入樂。
《文心雕龍·樂府》篇雲:“陳思稱李延年閑于增損古辭,多者則宜減之,明貴約也。
”意卻重在減損一面。
曹植是懂得樂府音節的人,他的話應該可信。
現在所存的樂府——尤其是《相和歌》中的《大曲》——除魏晉樂所奏外,尚有“本辭”存在。
我們若把“本辭”同魏晉樂所奏的本子校對一下,便可發現許多修改或增删之處,——大體說,增加處多——便是為此。
但“樂府”之名并不限于這種删改過的歌辭。
亦有通曉音律的人,能夠自鑄樂辭。
李延年自己也曾造過二十八解新聲《橫吹》。
總之,凡可被之筦弦者,均可名樂府,故宋元人的詞曲集亦有備用“樂府”之名的(以上參用陸書原文)。
《漢書·藝文志·詩賦略》卒雲:“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于是有代趙之讴,秦楚之風,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雲。
” 《詩賦略》中所著錄的有以下諸書: 《吳楚汝南歌詩》十五篇。
《燕代讴》、《雁門雲中》、《隴西歌詩》九篇。
《邯鄲河間歌詩》四篇。
《齊鄭歌詩》四篇。
《淮南歌詩》四篇。
《左馮翊秦歌詩》三篇。
《京兆尹秦歌詩》五篇。
《河東蒲坂歌詩》一篇。
《雒陽歌詩》四篇。
《河南周歌詩》七篇。
《河南周歌詩聲曲折》七篇。
《周謠歌詩》七十五篇。
《周謠歌詩聲曲折》七十五篇。
《周歌詩》二篇。
《南郡歌詩》五篇。
這些是各地方的歌詩,即是直接《詩經》中《國風》一部分的。
這些歌詩決不是徒歌,一因其中有“曲折”(即樂譜),二因它們都在樂府。
《禮樂志》又有主各種音樂的樂員,其關于各地音樂者如下: 邯鄲鼓員二人。
江南鼓員二人。
淮南鼓員四人。
巴俞鼓員三十六人。
臨淮鼓員三十五人。
茲邡(王先謙謂即什邡)鼓員三人。
鄭四會員六十二人。
沛吹鼓員十二人。
陳吹鼓員十三人。
東海鼓員十六人。
楚鼓員六人。
秦倡員二十九人。
楚四會員十七人。
巴四會員十二人。
铫(沈欽韓疑與趙通)四會員十二人。
齊四會員十九人。
蔡讴員三人。
齊讴員六人。
那時奏樂的樣子,從《楚辭》中可以看得更明白。
《招魂》說:“肴羞未通,女樂曰淮些。
陳鐘按鼓,進新歌些。
《涉江》《采菱》,發《陽阿》些。
……二八齊容,趙鄭舞些。
……竽瑟狂會,慎鳴鼓些。
宮庭震驚,發激楚些。
吳歈蔡讴,奏大呂些。
”又《大昭》說:“代秦鄭衛,鳴竽張隻。
伏羲《駕辯》,楚《勞商隻》。
讴和《陽阿》,趙箫昌隻。
”在這些材料中,可見當時樂調最盛的地方,在北是代秦、趙齊,在南是鄭蔡吳楚(《藝文志》中所載詩邯鄲是趙,淮南是吳);因為那些地方的樂調最盛,所以著錄的歌詩也最多。
(以上參用顧颉剛先生《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一文中語) 漢代雅樂衰微。
朱希祖先生研究“漢三大樂歌”(《安世房中歌》十六章,《郊祀歌》十九章,《鏡歌》十八章),說它們皆非中國舊有之雅樂,乃從别國新入之聲調。
又說此三大樂歌差不多可代表漢樂府全體的聲調。
所謂新入之聲調,又可分為兩種,一為楚聲,一為北狄西域之聲,當時名為新聲。
雅樂産生于舊時的中國,即今之黃河流域。
詩三百馀篇,皆是當時所謂雅樂。
其中隻有二《南》是“南音”,照陸侃如先生的話推論,便是早年的楚聲了。
但代表楚聲的是屈原、宋玉等的辭賦,與李斯刻石文章。
漢初年的歌詩,大概都屬于楚聲。
所以史孝山《出師頌》(見《文選》)有雲,“朔風變楚”,便是說北方風氣,一變而為南了。
換言之,即雅樂變為楚聲了。
至于新聲,雖為李延年所造,然出于西域《摩诃兜勒曲》,即為北狄之馬上曲。
則此種聲調,即發生于當時匈奴西域可知。
雅樂與楚聲、新聲句調整散長短不同。
中國古代文章,有一公例,即愈至南方,其句調愈整齊簡短;若至中原,即上文所謂中國,其句調即漸長短參差,與南方不相同。
然其樂章句調,亦無有長至十數字以上者。
北狄與西域新聲,卻有這種;其句調參差不齊,比中原更甚。
三大樂歌的聲調,似不能代表五言樂府詩。
但觀《樂府詩集·相和歌辭》中之《楚調曲》,如《白頭吟》、《梁甫吟》、《怨詩行》等,皆全體為五言樂府詩,既屬于楚調,則楚聲亦可代表;且更可證明楚聲整齊簡短之一例(以上采錄朱希祖先生《漢三大樂歌聲調辯》中語,見《清華學報》四卷二期)。
又漢樂府《相和歌》中有《平調》、《清調》、《瑟調》,多五言,謂之“三調”。
《新唐書·樂志》雲:“《平調》、《清調》、《瑟調》皆周房中曲之遺聲,漢世謂之三調。
又有《楚調》、《側調》。
《楚調》者,漢房中樂也。
……側調生于楚調,與前三者總謂之相和調。
”照這樣說,這三調可說是漢世僅存的雅樂了。
但梁啟超先生在《中國美文及其曆史》稿中說這三調實是《清商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