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南京臨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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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凱的“種種失信”,并指出:“若因此而再起兵釁,全惟袁世凱是咎,舉國軍民,均欲滅袁氏而後朝食。
” 陰險狡詐的袁世凱感到兩面受挫,處境極窘,立即在暗地裡加緊“逼宮”的步伐。
在他的授意下,不久前還通電主張君主立憲的段祺瑞,1月26日領銜以前線四十六名将領名義緻電清廷:“懇請渙汗大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體”。
山西巡撫張錫銮、河南巡撫齊耀琳、署理直隸總督張鎮芳、出使各國的外交官劉玉麟、沈瑞麟等也都紛紛電奏,要求清廷實行共和。
恰在這時,宗社黨首領良弼被革命黨人彭家珍炸死,更使王公貴族人人膽落。
隆裕太後萬般無奈,2月3日授予袁世凱全權,要他同南京臨時政府磋商退位條件。
經過南北雙方的多次交涉,2月9日确定了“優待條件”八款,規定清帝退位後,其尊号仍存不廢,民國待以外國君主之禮;皇室費用每年四百萬元,由民國撥給;清帝暫住故宮,日後移居頤和園;其原有私産,由民國負責保護等。
隆裕太後接受了這些條件,于2月12日宣布退位,頒發退位诏書。
在清帝宣布退位的第二天,孫中山向南京參議院提出辭職咨文,推薦袁世凱繼任大總統。
為了使袁世凱離開其經營多年的北京老窩,置于南方革命黨人的監督之下,孫中山特意在咨文中附帶提了三個條件:(1)臨時政府設于南京;(2)新總統到南京就職時,大總統及國務員再行解職;(3)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的一切法律和章程。
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18日派蔡元培為專使,汪精衛、宋教仁等為歡迎員,前往北京迎接袁世凱南下就職。
狡猾的袁世凱為蔡元培等人舉行了隆重的歡迎儀式,給予熱情招待,表示極願南下,一俟拟定留守之人,即可就道。
又裝腔作勢地與陸軍各統制和民政首領協商留守人員,甚至讨論南下的路線。
可是,29日的傍晚,在他指使下,陸軍第三鎮的部分士兵發動兵變,在東城和前門一帶肆行焚掠,并沖入迎袁專使蔡元培的住處,把行李和文件等物擄掠一空。
3月1日,天津和保定也發生軍隊哄搶事件,這些都是袁世凱事先布置的。
京、津、保的商務總會齊聲喊叫,請求袁世凱拒絕南下,北洋将領聯名通電,主張把臨時政府設在北京。
各國駐華公使則以保衛使館為名,先後從外地調兵入京,一時把北京的形勢搞得十分緊張。
袁世凱便以此為借口,說南下就職“暫難辦到”。
蔡元培識不破袁世凱的陰謀詭計,電請南京臨時政府對袁世凱進行遷就。
孫中山隻好同意袁世凱在北京就職。
袁世凱指使發動“兵變”後的情景 孫中山提出的三個條件已有兩條失效,但他仍對第三條抱有希望。
在他的親自主持下,南京參議院用一個月的時間起草了一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共七章五十六條,3月11日正式公布。
這個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而“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确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
政權的組織形式改為内閣制,内閣直接向國會負責,全體國務員與臨時大總統組成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
同時,這個約法還規定,全國人民一律平等,都有人身、财産、營業、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信、居住、遷徙、信仰等自由,均能享受請願、陳訴、考試、選舉和被選舉等民主權利。
盡管這個約法所體現的是資産階級的意願和利益,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衆的要求,但是,具有資産階級共和國憲法的性質,是有進步意義的。
然而,它隻是紙面上的東西,孫中山想在沒有任何武裝力量和政權為後盾的情況下,用它去約束袁世凱,那是無濟于事的。
3月10日,袁世凱如願以償地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職,宣讀了“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的誓詞,任命唐紹儀為總理,負責組織第一屆内閣。
他把内政、外交、陸軍和海軍四個主要的部,都交由自己的心腹爪牙主管,隻把教育、農林、工商和司法四部,分别讓同盟會員蔡元培、宋教仁、陳其美和王寵惠擔任總長。
而握有軍權的黃興則被任命為南京留守府的留守。
孫中山在4月1日正式解職,臨時政府陸續北遷,辛亥革命的勝利成果,至此便落入袁世凱的口袋。
正如毛澤東精辟地指出的:辛亥革命有它勝利的地方,也有它失敗的地方。
“辛亥革命把皇帝趕跑,這不是勝利了嗎?說它失敗,是說辛亥革命隻把一個皇帝趕跑,中國仍舊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壓迫之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務并沒有完成。
” 中華民國首屆内閣(唐紹儀任總理) 推翻帝制,建立共和,這雖然是辛亥革命的偉大勝利,但是,由于領導這次革命的中國民族資産階級的軟弱,害怕觸動資本主義列強,反封建也很不徹底。
資本主義列強在中國的侵略地位和特權,絲毫沒有觸動;地主買辦的權勢,依然保持;中國人民仍舊在資本主義列強和封建勢力兩座大山壓迫下。
一句話,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地位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質,根本沒有改變。
因此,辛亥革命終究歸于失敗。
” 陰險狡詐的袁世凱感到兩面受挫,處境極窘,立即在暗地裡加緊“逼宮”的步伐。
在他的授意下,不久前還通電主張君主立憲的段祺瑞,1月26日領銜以前線四十六名将領名義緻電清廷:“懇請渙汗大号,明降谕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體”。
山西巡撫張錫銮、河南巡撫齊耀琳、署理直隸總督張鎮芳、出使各國的外交官劉玉麟、沈瑞麟等也都紛紛電奏,要求清廷實行共和。
恰在這時,宗社黨首領良弼被革命黨人彭家珍炸死,更使王公貴族人人膽落。
隆裕太後萬般無奈,2月3日授予袁世凱全權,要他同南京臨時政府磋商退位條件。
經過南北雙方的多次交涉,2月9日确定了“優待條件”八款,規定清帝退位後,其尊号仍存不廢,民國待以外國君主之禮;皇室費用每年四百萬元,由民國撥給;清帝暫住故宮,日後移居頤和園;其原有私産,由民國負責保護等。
隆裕太後接受了這些條件,于2月12日宣布退位,頒發退位诏書。
在清帝宣布退位的第二天,孫中山向南京參議院提出辭職咨文,推薦袁世凱繼任大總統。
為了使袁世凱離開其經營多年的北京老窩,置于南方革命黨人的監督之下,孫中山特意在咨文中附帶提了三個條件:(1)臨時政府設于南京;(2)新總統到南京就職時,大總統及國務員再行解職;(3)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的一切法律和章程。
2月15日,南京參議院選舉袁世凱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18日派蔡元培為專使,汪精衛、宋教仁等為歡迎員,前往北京迎接袁世凱南下就職。
狡猾的袁世凱為蔡元培等人舉行了隆重的歡迎儀式,給予熱情招待,表示極願南下,一俟拟定留守之人,即可就道。
又裝腔作勢地與陸軍各統制和民政首領協商留守人員,甚至讨論南下的路線。
可是,29日的傍晚,在他指使下,陸軍第三鎮的部分士兵發動兵變,在東城和前門一帶肆行焚掠,并沖入迎袁專使蔡元培的住處,把行李和文件等物擄掠一空。
3月1日,天津和保定也發生軍隊哄搶事件,這些都是袁世凱事先布置的。
京、津、保的商務總會齊聲喊叫,請求袁世凱拒絕南下,北洋将領聯名通電,主張把臨時政府設在北京。
各國駐華公使則以保衛使館為名,先後從外地調兵入京,一時把北京的形勢搞得十分緊張。
袁世凱便以此為借口,說南下就職“暫難辦到”。
蔡元培識不破袁世凱的陰謀詭計,電請南京臨時政府對袁世凱進行遷就。
孫中山隻好同意袁世凱在北京就職。
袁世凱指使發動“兵變”後的情景 孫中山提出的三個條件已有兩條失效,但他仍對第三條抱有希望。
在他的親自主持下,南京參議院用一個月的時間起草了一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共七章五十六條,3月11日正式公布。
這個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于國民全體”,而“以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法院行使其統治權”,确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
政權的組織形式改為内閣制,内閣直接向國會負責,全體國務員與臨時大總統組成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
同時,這個約法還規定,全國人民一律平等,都有人身、财産、營業、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通信、居住、遷徙、信仰等自由,均能享受請願、陳訴、考試、選舉和被選舉等民主權利。
盡管這個約法所體現的是資産階級的意願和利益,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群衆的要求,但是,具有資産階級共和國憲法的性質,是有進步意義的。
然而,它隻是紙面上的東西,孫中山想在沒有任何武裝力量和政權為後盾的情況下,用它去約束袁世凱,那是無濟于事的。
3月10日,袁世凱如願以償地在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職,宣讀了“發揚共和之精神,滌蕩專制之瑕穢,謹守憲法”的誓詞,任命唐紹儀為總理,負責組織第一屆内閣。
他把内政、外交、陸軍和海軍四個主要的部,都交由自己的心腹爪牙主管,隻把教育、農林、工商和司法四部,分别讓同盟會員蔡元培、宋教仁、陳其美和王寵惠擔任總長。
而握有軍權的黃興則被任命為南京留守府的留守。
孫中山在4月1日正式解職,臨時政府陸續北遷,辛亥革命的勝利成果,至此便落入袁世凱的口袋。
正如毛澤東精辟地指出的:辛亥革命有它勝利的地方,也有它失敗的地方。
“辛亥革命把皇帝趕跑,這不是勝利了嗎?說它失敗,是說辛亥革命隻把一個皇帝趕跑,中國仍舊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壓迫之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務并沒有完成。
” 中華民國首屆内閣(唐紹儀任總理) 推翻帝制,建立共和,這雖然是辛亥革命的偉大勝利,但是,由于領導這次革命的中國民族資産階級的軟弱,害怕觸動資本主義列強,反封建也很不徹底。
資本主義列強在中國的侵略地位和特權,絲毫沒有觸動;地主買辦的權勢,依然保持;中國人民仍舊在資本主義列強和封建勢力兩座大山壓迫下。
一句話,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地位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質,根本沒有改變。
因此,辛亥革命終究歸于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