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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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厲吉,無咎”而“貞吝”矣。
《象》曰:惟用伐邑,道未光也。
荀爽曰:陽雖在上,動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序卦》曰: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傷也。
言進極當降,複入于地,故曰明夷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虞翻曰:夷,傷也。
臨二之三而反晉也。
明入地中,故傷矣。
利艱貞。
虞翻曰:謂五也。
五失位,變出成坎,為艱,故“利艱貞”矣。
鄭玄曰:夷,傷也。
日出地上,其明乃光。
至其入地,明則傷矣,故謂之明夷。
日之明傷,猶聖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亂世。
抑在下位,則宜自艱,無幹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蜀才曰:此本臨卦也。
案:夷,滅也。
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
明入地中,則明滅也。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荀爽曰:明在地下,為坤所蔽,大難之象。
大難,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難也。
文王以之。
虞翻曰:以,用也。
三喻文王。
大難謂坤。
坤為弑父,迷亂荒淫,若纣殺比幹。
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裡。
震為諸侯,喻從文王者,纣懼出之,故“以蒙大難”,得身全矣。
利艱貞,晦其明也。
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虞翻曰:箕子,纣諸父。
故稱内難。
五乾天位,今化為坤,箕子之象。
坤為晦,箕子正之。
出五成坎,體離,重明麗正。
坎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纣奴之矣。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
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虞翻曰:而,如也。
君子謂三。
體師象。
以坎莅坤。
坤為衆,為晦,離為明,故“用晦如明”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荀爽曰:火性炎上,離為飛鳥,故曰“于飛”。
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
陽為君子。
三者,陽德成也。
日以喻君。
不食者,不得食君祿也。
陽未居五,陰暗在上。
初有明德,恥食其祿,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
《九家易》曰:四者初應,衆陰在上,為主人也。
初欲上居五,則衆陰有言。
言,謂震也。
四五體震,為雷聲,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義不食祿也。
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九家易》曰:左股謂初,為二所夷也。
離為飛鳥,蓋取小過之義,鳥飛舒翼而行。
夷者,傷也。
今初傷,垂翼在下故曰“明夷于左股”矣。
九三體坎,坎為馬也。
二應于五,三與五同功,二以中和應天,應天合衆,欲升上三,以壯于五,故曰“用拯馬壯,吉”。
案:初為足。
二居足上,股也。
二互體坎。
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為天子。
坎為法律。
君有法,則衆陰當順從之矣。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九家易》曰:歲終田獵,名曰狩也。
南者,九五大陽之位,故稱南也,暗昧道終,三可升上,而獵于五,得據大陽首位,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
自暗複明,當以漸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案:冬獵曰狩也。
三互離坎,離南坎北,北主于冬,故曰“南狩”。
五居暗主,三處明終,履正順時,拯難興衰者也。
以臣伐君,故假言狩。
既獲五上之大首,而三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荀爽曰:陽稱左,謂九三也。
腹者,謂五居坤,坤為腹也。
四得位比三,應于順首。
欲上三居五,以陽為腹心也。
故曰“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
言三當出門庭,升五君位。
幹寶曰:一為室,二為戶,三為庭,四為門,故曰“于出門庭”矣。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九家易》曰:四欲上三居五為坎,坎為心;四以坤爻為腹。
故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馬融曰:箕子,纣之諸父,明于天道、《洪範》之九疇。
德可以王,故以當五,知纣之惡,無可奈何。
同姓恩深,不忍棄去,被發佯狂,以明為暗。
故曰“箕子之明夷”。
卒以全身,為武王師,名傳無窮,故曰“利貞”矣。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侯果曰:體柔履中,内明外暗,群陰共掩,以夷其明。
然以正為明,而不可息;以爻取象,箕子當之,故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虞翻曰:應在三。
離滅坤下,故“不明晦。
”晉時在上麗乾,故“登于天照四國。
”今反在下,故“後入于地,失其則。
”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
後入于地,失則也。
侯果曰:最遠于陽,故曰“不明晦”也。
初登于天,謂明出地上。
下照于坤,坤為衆國,故曰“照于四國也。
”喻陽之初興也。
後入于地,謂明入地中,晝變為夜,暗晦之甚,故曰“失則也。
”況纣之亂世也。
此之二象,言晉與明夷,往複不已。
故見暗則伐取之,亂則治取之,聖人因象設誡也。
《象》曰:惟用伐邑,道未光也。
荀爽曰:陽雖在上,動入冥豫,故道未光也。
《序卦》曰: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
《九家易》曰:日在坤下,其明傷也。
言進極當降,複入于地,故曰明夷也。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虞翻曰:夷,傷也。
臨二之三而反晉也。
明入地中,故傷矣。
利艱貞。
虞翻曰:謂五也。
五失位,變出成坎,為艱,故“利艱貞”矣。
鄭玄曰:夷,傷也。
日出地上,其明乃光。
至其入地,明則傷矣,故謂之明夷。
日之明傷,猶聖人君子有明德,而遭亂世。
抑在下位,則宜自艱,無幹事政,以避小人之害也。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
蜀才曰:此本臨卦也。
案:夷,滅也。
九二升三,六三降二,明入地中也。
明入地中,則明滅也。
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荀爽曰:明在地下,為坤所蔽,大難之象。
大難,文王君臣相事,故言大難也。
文王以之。
虞翻曰:以,用也。
三喻文王。
大難謂坤。
坤為弑父,迷亂荒淫,若纣殺比幹。
三幽坎中,象文王之拘羑裡。
震為諸侯,喻從文王者,纣懼出之,故“以蒙大難”,得身全矣。
利艱貞,晦其明也。
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虞翻曰:箕子,纣諸父。
故稱内難。
五乾天位,今化為坤,箕子之象。
坤為晦,箕子正之。
出五成坎,體離,重明麗正。
坎為志,故“正其志,箕子以之”,而纣奴之矣。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
君子以莅衆,用晦而明。
虞翻曰:而,如也。
君子謂三。
體師象。
以坎莅坤。
坤為衆,為晦,離為明,故“用晦如明”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
君子于行,三日不食。
荀爽曰:火性炎上,離為飛鳥,故曰“于飛”。
為坤所抑,故曰“垂其翼”。
陽為君子。
三者,陽德成也。
日以喻君。
不食者,不得食君祿也。
陽未居五,陰暗在上。
初有明德,恥食其祿,故曰“君子于行,三日不食”也。
有攸往,主人有言。
《九家易》曰:四者初應,衆陰在上,為主人也。
初欲上居五,則衆陰有言。
言,謂震也。
四五體震,為雷聲,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也。
《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荀爽曰:暗昧在上,有明德者,義不食祿也。
六二:明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
《九家易》曰:左股謂初,為二所夷也。
離為飛鳥,蓋取小過之義,鳥飛舒翼而行。
夷者,傷也。
今初傷,垂翼在下故曰“明夷于左股”矣。
九三體坎,坎為馬也。
二應于五,三與五同功,二以中和應天,應天合衆,欲升上三,以壯于五,故曰“用拯馬壯,吉”。
案:初為足。
二居足上,股也。
二互體坎。
坎主左方,左股之象也。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九家易》曰:二欲上三居五,為天子。
坎為法律。
君有法,則衆陰當順從之矣。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九家易》曰:歲終田獵,名曰狩也。
南者,九五大陽之位,故稱南也,暗昧道終,三可升上,而獵于五,得據大陽首位,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
自暗複明,當以漸次,不可卒正,故曰“不可疾貞”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案:冬獵曰狩也。
三互離坎,離南坎北,北主于冬,故曰“南狩”。
五居暗主,三處明終,履正順時,拯難興衰者也。
以臣伐君,故假言狩。
既獲五上之大首,而三志“乃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荀爽曰:陽稱左,謂九三也。
腹者,謂五居坤,坤為腹也。
四得位比三,應于順首。
欲上三居五,以陽為腹心也。
故曰“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
言三當出門庭,升五君位。
幹寶曰:一為室,二為戶,三為庭,四為門,故曰“于出門庭”矣。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九家易》曰:四欲上三居五為坎,坎為心;四以坤爻為腹。
故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馬融曰:箕子,纣之諸父,明于天道、《洪範》之九疇。
德可以王,故以當五,知纣之惡,無可奈何。
同姓恩深,不忍棄去,被發佯狂,以明為暗。
故曰“箕子之明夷”。
卒以全身,為武王師,名傳無窮,故曰“利貞”矣。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侯果曰:體柔履中,内明外暗,群陰共掩,以夷其明。
然以正為明,而不可息;以爻取象,箕子當之,故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虞翻曰:應在三。
離滅坤下,故“不明晦。
”晉時在上麗乾,故“登于天照四國。
”今反在下,故“後入于地,失其則。
”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
後入于地,失則也。
侯果曰:最遠于陽,故曰“不明晦”也。
初登于天,謂明出地上。
下照于坤,坤為衆國,故曰“照于四國也。
”喻陽之初興也。
後入于地,謂明入地中,晝變為夜,暗晦之甚,故曰“失則也。
”況纣之亂世也。
此之二象,言晉與明夷,往複不已。
故見暗則伐取之,亂則治取之,聖人因象設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