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一 靈驗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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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某都水使者窦德玄也,既是專追,何須待到揚州耶?使者曰:某不識其人,但據文字行耳。
所到之處,下天符之後,當處土地同共追收,未到之間,固不合妄洩于天機也。
既君是都水,與牒中事同,數日存血阝之恩,理須奉報。
欲免此難,可徑詣揚州王遠知仙伯,拜章求請,某即未下天符,待上章了,必有敕命爾,此外不可禳之也。
德玄至揚州,主客參迎才華,便詣王仙伯,具述性命之急,懇乞拜章。
仙伯曰:某退迹自修,不營章表,既有冥數之急,敢不奉為也。
乃與自寫章拜之。
是夕,使者複來,白章已達矣。
太上有敕,更延三十年,位為左相。
其後年壽官秩,皆如其言矣。
---------------------------------------- ◎馬敬宣為妻修黃箓道場驗 馬敬宣者,懷州武陟人也。
開元六年春,授司農寺丞,移家入京。
妻亡,有二男一女,亦皆幼小。
後妻姓謝,前室兒女多被抑挫,衣食不足,鞭楚異常,敬宣皆不得知。
因夜作煎餅,前室女,方七歲,饑甚,竊而食之,謝氏候敬宣不在,以熱火箸刺其手掌。
不經旬日,女乃緻死,數日,謝亦無疾而卒。
心上微暖,三日卻活,敬宣問其所見之事,曰:汝前妻訴我,為火箸之事,冥司罰我生受爛足之報,今乃雙足痛苦,不可堪忍。
敬宣遂看之,足已爛矣,膿血橫流,痛楚極甚。
敬宣初不知火箸刺女手之事,及是聞之,甚加痛恨。
謝之所病三年,求死不得,醫藥彌甚,廣作功德,亦無濟益。
敬宣于永穆觀燒香,女冠杜子霞頗有高行,因以此事問之。
子霞曰:解冤釋結,除宿報之災,唯黃箓道場,可以忏拔冤魂生天,疾病自損,過此不知也。
遂于景龍觀,修黃箓齋七日七夜。
謝夢前妻及亡女曰:以功德故,舍汝大冤,天符下臨,不得久住,今則受福,于天堂去矣。
足疾遂愈。
敬宣夫婦,常修齋戒,歸心妙門矣。
---------------------------------------- ◎秦萬受鬥尺欺人罪修黃箓齋驗 秦萬者,廬州巢縣人也。
家富,開米面彩帛之肆,常用長尺大鬥以買,短尺小鬥以賣,雖良友勸之,終不改悔。
元和四年五月身死,冥司考責了,罰為大蛇,身長丈餘,無目。
在山林中,被諸小蟲日夜?食,疼痛苦楚,無休歇時。
托夢與其子,具說此苦雲:汝明日于南山二十裡,林間看我,與少水吃,廣造功德。
其子夢覺語之,一家悲歎,坐以待旦。
及明,徑至城南林中,果見大蛇無目,被衆蟲噆食,鱗甲血流,異常腥穢。
一家見之号泣,以水于盆飲之。
飲水欣喜,舉身蟠屈,若有所告。
其子廣求救護,曆問于人。
紫極宮道士霍太清曰:可修黃箓道場三日忏悔,必可濟拔。
其子即于宮中修齋,三日三夜。
至第二日,見一大蛇,在道場中香案之下,與林中蛇大小無異,忽複不見。
是夜,妻夢見萬着白衣,坐紫雲中,謂其妻曰:深愧修此道場,已蒙天符釋放,前罪并盡,今便生天上。
更可舍三千貫錢,大修道門功德,以救貧病。
自此子孫不得輕秤小鬥、短尺狹度,欺于平人,受無眼衆毒之報。
此事顯然,如影随形爾。
非黃箓大齋忏拔,上達天宮,太上有敕,天符放赦,此罪萬劫不可卒除。
吾有金裝割爪刀子,留以為驗。
夢覺,果得此刀,乃是棺中随殓之物,信知生天非謬。
齋畢,卻往林中,不複見大蛇矣。
乃施刀子,入紫極宮,大修宮宇,立碑标載其事。
---------------------------------------- ◎杜鵬舉父母修南鬥延生醮驗 京兆杜鵬舉,相國鴻漸之兄也。
其父年長無子,曆禱神祇,乃生鵬舉。
二三歲間,終年多疾,十歲猶尪劣怯懦,父母常以為憂。
太白山道士過其家,說陰陽休咎之事,因以鵬舉甲子問之。
道士曰:此子年壽,不過十八歲。
父母大驚曰:年長無子,唯此一兒,将以紹續祭祀,如其不永,杜氏之鬼神,将有若敖之餒乎!相視瀝涕,請其禳護之法。
道士曰:我有司命延生之術,但勤而行之,三年之外,不獨保此一兒,更當有興門族、居大位者。
父母拜而請之,因授以醮南鬥延生之訣,使五月五日,依法祈醮,然後每日所食,别設一分,若待賓客,雖常馔亦可設之,如是一年,當有嘉應。
父母勤奉無阙,緻醮之夕,有物如流星墜席中。
一年之外,忽有青衣吏二人,過憩其門,留連與語,吏曰:主人每日常馔,亦設位緻飨,何所求也?具以前事白之,吏曰:司命知君竭誠,明年複當有一子。
此之二子,皆保眉壽,其名有一邊着鳥,向下懸針者,當居重任,必為相國。
所食自此無煩緻享。
明年果有此子,兄弟俱充盛無疾。
自是兄名鵬舉,終安州都督;弟名鴻漸,為國相、西川節度使。
并壽逾九十,終身無疾。
所到之處,下天符之後,當處土地同共追收,未到之間,固不合妄洩于天機也。
既君是都水,與牒中事同,數日存血阝之恩,理須奉報。
欲免此難,可徑詣揚州王遠知仙伯,拜章求請,某即未下天符,待上章了,必有敕命爾,此外不可禳之也。
德玄至揚州,主客參迎才華,便詣王仙伯,具述性命之急,懇乞拜章。
仙伯曰:某退迹自修,不營章表,既有冥數之急,敢不奉為也。
乃與自寫章拜之。
是夕,使者複來,白章已達矣。
太上有敕,更延三十年,位為左相。
其後年壽官秩,皆如其言矣。
---------------------------------------- ◎馬敬宣為妻修黃箓道場驗 馬敬宣者,懷州武陟人也。
開元六年春,授司農寺丞,移家入京。
妻亡,有二男一女,亦皆幼小。
後妻姓謝,前室兒女多被抑挫,衣食不足,鞭楚異常,敬宣皆不得知。
因夜作煎餅,前室女,方七歲,饑甚,竊而食之,謝氏候敬宣不在,以熱火箸刺其手掌。
不經旬日,女乃緻死,數日,謝亦無疾而卒。
心上微暖,三日卻活,敬宣問其所見之事,曰:汝前妻訴我,為火箸之事,冥司罰我生受爛足之報,今乃雙足痛苦,不可堪忍。
敬宣遂看之,足已爛矣,膿血橫流,痛楚極甚。
敬宣初不知火箸刺女手之事,及是聞之,甚加痛恨。
謝之所病三年,求死不得,醫藥彌甚,廣作功德,亦無濟益。
敬宣于永穆觀燒香,女冠杜子霞頗有高行,因以此事問之。
子霞曰:解冤釋結,除宿報之災,唯黃箓道場,可以忏拔冤魂生天,疾病自損,過此不知也。
遂于景龍觀,修黃箓齋七日七夜。
謝夢前妻及亡女曰:以功德故,舍汝大冤,天符下臨,不得久住,今則受福,于天堂去矣。
足疾遂愈。
敬宣夫婦,常修齋戒,歸心妙門矣。
---------------------------------------- ◎秦萬受鬥尺欺人罪修黃箓齋驗 秦萬者,廬州巢縣人也。
家富,開米面彩帛之肆,常用長尺大鬥以買,短尺小鬥以賣,雖良友勸之,終不改悔。
元和四年五月身死,冥司考責了,罰為大蛇,身長丈餘,無目。
在山林中,被諸小蟲日夜?食,疼痛苦楚,無休歇時。
托夢與其子,具說此苦雲:汝明日于南山二十裡,林間看我,與少水吃,廣造功德。
其子夢覺語之,一家悲歎,坐以待旦。
及明,徑至城南林中,果見大蛇無目,被衆蟲噆食,鱗甲血流,異常腥穢。
一家見之号泣,以水于盆飲之。
飲水欣喜,舉身蟠屈,若有所告。
其子廣求救護,曆問于人。
紫極宮道士霍太清曰:可修黃箓道場三日忏悔,必可濟拔。
其子即于宮中修齋,三日三夜。
至第二日,見一大蛇,在道場中香案之下,與林中蛇大小無異,忽複不見。
是夜,妻夢見萬着白衣,坐紫雲中,謂其妻曰:深愧修此道場,已蒙天符釋放,前罪并盡,今便生天上。
更可舍三千貫錢,大修道門功德,以救貧病。
自此子孫不得輕秤小鬥、短尺狹度,欺于平人,受無眼衆毒之報。
此事顯然,如影随形爾。
非黃箓大齋忏拔,上達天宮,太上有敕,天符放赦,此罪萬劫不可卒除。
吾有金裝割爪刀子,留以為驗。
夢覺,果得此刀,乃是棺中随殓之物,信知生天非謬。
齋畢,卻往林中,不複見大蛇矣。
乃施刀子,入紫極宮,大修宮宇,立碑标載其事。
---------------------------------------- ◎杜鵬舉父母修南鬥延生醮驗 京兆杜鵬舉,相國鴻漸之兄也。
其父年長無子,曆禱神祇,乃生鵬舉。
二三歲間,終年多疾,十歲猶尪劣怯懦,父母常以為憂。
太白山道士過其家,說陰陽休咎之事,因以鵬舉甲子問之。
道士曰:此子年壽,不過十八歲。
父母大驚曰:年長無子,唯此一兒,将以紹續祭祀,如其不永,杜氏之鬼神,将有若敖之餒乎!相視瀝涕,請其禳護之法。
道士曰:我有司命延生之術,但勤而行之,三年之外,不獨保此一兒,更當有興門族、居大位者。
父母拜而請之,因授以醮南鬥延生之訣,使五月五日,依法祈醮,然後每日所食,别設一分,若待賓客,雖常馔亦可設之,如是一年,當有嘉應。
父母勤奉無阙,緻醮之夕,有物如流星墜席中。
一年之外,忽有青衣吏二人,過憩其門,留連與語,吏曰:主人每日常馔,亦設位緻飨,何所求也?具以前事白之,吏曰:司命知君竭誠,明年複當有一子。
此之二子,皆保眉壽,其名有一邊着鳥,向下懸針者,當居重任,必為相國。
所食自此無煩緻享。
明年果有此子,兄弟俱充盛無疾。
自是兄名鵬舉,終安州都督;弟名鴻漸,為國相、西川節度使。
并壽逾九十,終身無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