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道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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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叙道德 《老君指歸》曰:太上之象,莫高乎道德;其次莫大乎神明;其次莫大乎太和;其次莫崇乎天地;其次莫着乎陰陽;其次莫明乎大聖。

    夫道德,所以可道而不可原也。

    神明,所以可存而不可伸也。

    太和,所以可體而不可化也。

    天地,所以可行而不可宣也。

    陰陽,所以可用而不可傳也。

    大聖,所以可觀而不可言也。

    故度之所度者知,而數之所數者少,知之所知者淺,而為之所為者薄。

    至衆之衆不可數,而至大之大不可度。

    微妙窮理,非知之所能測,大成之至,非為之所能得,天地之間禍亂患咎,非事之所能克也。

    故不道之道,不德之德,政之元也;不名之名,亡功而功,化之根也。

    是故王者有為而天下有欲,去醇而離厚,清化而為濁。

    開人耳目,示以聲色,養以五味,說以功德,教以仁義,導以禮節,民如寝覺出于冥室,登丘陵而盼八方,覽參辰而見日月。

    故化可言而德可列,功可陳而名可别。

    是以知放流而邪僞作,道德壅蔽,神明隔絕。

    百殘萌生,太和消竭。

    天下徨徨迷惑,馳騁是非之境,失其自然之節。

    情變至化,糅于萬物。

    悴憔黧黑,憂患滿腹,不安其生,不樂其俗。

    喪其天年,皆傷暴虐。

    是以君臣相顧而營營,父子相念而戀戀,兄弟相憂而凄凄,民人恐懼而忄雙身。

    忄雙身相結,死不旋踵,為患禍也。

    父子戀戀,兄弟凄凄,昏定晨省,出辭入面,為夭傷也。

    臣見其君,五色無主,疾趨力拜,翕肩促肘,稽首膝行以嚴其上者,為不相親也。

    故可道之道,道德彰而非自然也;可名之名,功名顯而非素真也。

     《老君指歸略例》曰: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無形,形由乎無名。

    無形無名者,萬物之宗也。

    不溫不涼,不宮不商,聽之不可得而聞,視之不可得而彰,體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嘗。

    故其為物也則混成,為象也則無形,為音也則希聲,為味也則無呈。

    故能為品物之宗主,包通天地,靡使不經也。

    若溫也,則不能涼矣。

    宮也,則不能商矣。

    形必有所分,聲必有所屬。

    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

    音而聲者,非大音也。

    然則四象不形,則大象無以暢;五音不聲,則大音無以至。

    四象形而物無所主焉,則大象暢矣。

    五音聲而心無所适焉,則大音至矣。

    故執大象則天下往,用大音則風俗移。

    無形暢,天下雖往,往而不能釋也;希聲至,風俗雖移,移而不能辯也。

    是故天生五物,無物為用;聖行五教,不言為化。

    是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

    五物之母,不炎不寒,不柔不剛。

    五教之母,不皦不昧,不恩不傷。

    雖古今不同,時移俗易,此不變也。

    所謂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者也。

    天不以此則物不生,治不以此則功不成。

    故古今通,終始同。

    執古可以禦今,證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謂常者也。

    無皎昧之狀,溫涼之象,故知常曰明也。

    物生功成,莫不由乎此,故以閱衆甫。

    夫奔電之疾,猶不足以一時週;禦風之行,猶不足以一息期。

    善速在不疾,善至在不行。

    故可道之盛,未足以官天地;有形之極,未足以府萬物。

    是故歎之者不能盡乎斯美,詠之者不能暢乎斯弘。

    名之不能當,稱之不能既。

    名必有所分,稱必有所由。

    有分則有不兼,有由則有不盡。

    不兼則大殊其真,不盡則不可以名。

    此可演而明也。

    夫道也者,取乎萬物之所由也。

    玄也者,取乎幽冥之所出也。

    深也者,取乎探赜而不可究也。

    大也者,取乎彌綸而不可極也。

    遠也者,取乎緬邈而不可及也。

    微也者,取乎幽微而不可睹也。

    然則道玄深大妙遠之言,各有其義,未盡其極者也。

    然彌綸無極,不可名細;微妙無形,不可名大。

    是以《經》雲:字之曰“道”,謂之曰“玄”,而不名也。

    然則言之者失其常,名之者離其真,為之則窒其性,執之則失其原矣。

    是以聖人不以言為主,則不違其常;不以名為常,則不離其真;不以為為事,則不敗其性;不以執為制,則不失其原矣。

    然則老君之文,欲辯而诘者,則失其旨也;欲名而責者,則違其義也。

    故其大歸也,論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極以定惑罔之迷。

    因而不為,損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賤夫巧術,為在未有,無責于人,必求諸己;此其大要也。

    而法者尚乎齊同,而形以檢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以正之;儒者尚乎全愛,而譽以進之;墨者尚乎儉啬,而智以立之;雜者尚乎衆美,而總以行之。

    夫形以檢物,巧僞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譽以進物,争尚必起;矯以立物,乖違必作;雜以行物,穢亂必興。

    斯皆用其子而棄其母,物失所載,未足守也。

    然緻同塗而異至,合旨而趨乖,而學者惑其所緻,迷其所趨。

    觀其齊同則謂之法,睹其定真則謂之名,察其純愛則謂之儒,鑒其儉啬則謂之墨,見其不系則謂之雜。

    随其所鑒而正名焉,順其所好而執意焉。

    故使有紛纭憤錯之論,殊趨辨析之争,蓋由斯矣。

    又其為文也,舉終以證始,本始以盡終。

    開而弗達,導而弗牽。

    尋而後既其義,推而後盡其理。

    善法事始以首其論,明夫會歸以終其文。

    故使同趨而感發于事者,莫不美其興言之始,因而演焉;異旨而獨構者,莫不說其會歸之征,以為證焉。

    夫塗雖殊必同其歸,慮雖百必均其緻,而舉夫歸緻以明至理,故使觸類而思者,莫不欣其思之所應,以為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