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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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力勝故。
自說在山中時,身輕欲跳,登高履險,曆日不極,行冰雪中,了不知寒。
常見一高岩上,有數人對坐博戲者,有讀書者,俛而視文氏,因聞其相問,言此子中呼上否。
其一人答言未可也。
術一名山粦,一名山精。
故神藥經曰:必欲長生,常服山精。
昔仙人八公,各服一物,以得陸仙,各數百年,乃合神丹金液,而昇太清耳。
人若合八物,煉而服之,不得其力,是其藥力有轉相勝畏故也。
韓終服菖蒲十三年,身生毛,日視書萬言,皆誦之,冬袒不寒。
又菖蒲生須得石上,一寸九節已上,紫花者尤善也。
趙他子服桂二十年,足下生毛,日行五百裡,力舉千斤。
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色如玉女,入水不沾,入火不灼也。
楚文子服地黃八年,夜視有光,手上車弩也。
林子明服術十一年,耳長五寸,身輕如飛,能超逾淵谷二丈許。
杜子微服天門冬,禦八十妾,有子百三十人,日行三百裡。
任子季服茯苓十八年,仙人玉女往從之,能隐能彰,不複食穀,灸瘢皆滅,面體玉光。
陵陽子仲服遠志二十年,有子三十七人,開書所視不忘,坐在立亡。
仙經曰:雖服草木之葉,已得數百歲,忽怠于神丹,終不能仙。
以此論之,草木延年而已,非長生之藥可知也。
未得作丹,且可服之,以自支持耳。
或問:“服食藥物,有前後之宜乎?”抱樸子答曰:“按中黃子服食節度雲,服治病之藥,以食前服之;養性之藥,以食後服之。
吾以咨鄭君,何以如此。
鄭君言,此易知耳,欲以藥攻病,既宜及未食,内虛,令藥力勢易行,若以食後服之,則藥但攻穀而力盡矣;若欲養性,而以食前服藥,則力未行,而被穀驅之下去不得止,無益也。
” 或問曰:“人服藥以養性,雲有所宜,有諸乎?”抱樸子答曰:“按玉策記及開明經,皆以五音六屬,知人年命之所在。
子午屬庚,卯酉屬己,寅申屬戊,醜未屬辛,辰戌屬丙,巳亥屬丁。
一言得之者,宮與土也。
三言得之者,徵與火也。
五言得之者,羽與水也。
七言得之者,商與金也。
九言得之者,角與木也。
若本命屬土,不宜服青色藥;屬金,不宜服赤色藥;屬木,不宜服白色藥;屬水,不宜服黃色藥;屬火,不宜服黑色藥。
以五行之義,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剋木故也。
若金丹大藥,不複論宜與不宜也。
一言宮。
庚子庚午,辛未辛醜,丙辰丙戌,丁亥丁巳,戊寅戊申,己卯己酉。
三言徵。
甲辰甲戌,乙亥乙巳,丙寅丙申,丁酉丁卯,戊午戊子,己未己醜。
五言羽。
甲寅甲申,乙卯乙酉,丙子丙午,丁未丁醜,壬辰壬戌,癸巳癸亥。
七言商。
甲子甲午,乙醜乙未,庚辰庚戌,辛巳辛亥,壬申壬寅,癸卯癸酉。
九言角。
戊辰戊戌,己巳己亥,庚寅庚申,辛卯辛酉,壬午壬子,癸醜癸未。
禹步法:前舉左,右過左,左就右。
次舉右,左過右,右就左。
次舉右,右過左,左就右。
如此三步,當滿二丈一尺,後有九迹。
小神方,用真丹三斤,白蜜一斤,合和日曝煎之,令可丸。
旦服如麻子十丸,未一年,發白更黑,齒堕更生,身體潤澤,長服之,老翁還成少年,常服長生不死也。
小餌黃金方,火銷金納清酒中,二百出,二百入,即沸矣。
握之出指間,令如泥,若不沸及握之不出指間,即複銷之内酒中無數也。
成服如彈丸一枚,亦可汁一丸分為小丸,服三十日,無寒溫,神人玉女下之。
又銀亦可餌,與金同法。
服此二物,可居名山石室中,一年即輕舉矣。
人間服之,名地仙,勿妄傳也。
兩儀子餌銷黃金法,豬負革肪三斤,醇苦酒一鬥,取黃金五兩,置器中煎之,出爐,以金置肪中,百入百出,苦酒亦爾,飡一斤金,壽弊天地,食半斤金,壽二千歲;五兩,千二百歲,無多少,便可餌之。
當以王相之日,作之神良,勿傳人,傳人,藥不成不神也。
欲食去屍藥,當服丹砂。
餌丹砂法,丹砂一斤,搗簁,下醇苦酒三升,淳漆二升,凡三物合,令相得,微火上煎之,令可丸,服如麻子三丸,日再。
四十日,腹中百病愈,三屍去;服之百日,肌骨堅強;服之千日,司命削死籍,與天地相保,日月相望,改形易容,變化無常,日中無影,乃别有光矣。
自說在山中時,身輕欲跳,登高履險,曆日不極,行冰雪中,了不知寒。
常見一高岩上,有數人對坐博戲者,有讀書者,俛而視文氏,因聞其相問,言此子中呼上否。
其一人答言未可也。
術一名山粦,一名山精。
故神藥經曰:必欲長生,常服山精。
昔仙人八公,各服一物,以得陸仙,各數百年,乃合神丹金液,而昇太清耳。
人若合八物,煉而服之,不得其力,是其藥力有轉相勝畏故也。
韓終服菖蒲十三年,身生毛,日視書萬言,皆誦之,冬袒不寒。
又菖蒲生須得石上,一寸九節已上,紫花者尤善也。
趙他子服桂二十年,足下生毛,日行五百裡,力舉千斤。
移門子服五味子十六年,色如玉女,入水不沾,入火不灼也。
楚文子服地黃八年,夜視有光,手上車弩也。
林子明服術十一年,耳長五寸,身輕如飛,能超逾淵谷二丈許。
杜子微服天門冬,禦八十妾,有子百三十人,日行三百裡。
任子季服茯苓十八年,仙人玉女往從之,能隐能彰,不複食穀,灸瘢皆滅,面體玉光。
陵陽子仲服遠志二十年,有子三十七人,開書所視不忘,坐在立亡。
仙經曰:雖服草木之葉,已得數百歲,忽怠于神丹,終不能仙。
以此論之,草木延年而已,非長生之藥可知也。
未得作丹,且可服之,以自支持耳。
或問:“服食藥物,有前後之宜乎?”抱樸子答曰:“按中黃子服食節度雲,服治病之藥,以食前服之;養性之藥,以食後服之。
吾以咨鄭君,何以如此。
鄭君言,此易知耳,欲以藥攻病,既宜及未食,内虛,令藥力勢易行,若以食後服之,則藥但攻穀而力盡矣;若欲養性,而以食前服藥,則力未行,而被穀驅之下去不得止,無益也。
” 或問曰:“人服藥以養性,雲有所宜,有諸乎?”抱樸子答曰:“按玉策記及開明經,皆以五音六屬,知人年命之所在。
子午屬庚,卯酉屬己,寅申屬戊,醜未屬辛,辰戌屬丙,巳亥屬丁。
一言得之者,宮與土也。
三言得之者,徵與火也。
五言得之者,羽與水也。
七言得之者,商與金也。
九言得之者,角與木也。
若本命屬土,不宜服青色藥;屬金,不宜服赤色藥;屬木,不宜服白色藥;屬水,不宜服黃色藥;屬火,不宜服黑色藥。
以五行之義,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剋木故也。
若金丹大藥,不複論宜與不宜也。
一言宮。
庚子庚午,辛未辛醜,丙辰丙戌,丁亥丁巳,戊寅戊申,己卯己酉。
三言徵。
甲辰甲戌,乙亥乙巳,丙寅丙申,丁酉丁卯,戊午戊子,己未己醜。
五言羽。
甲寅甲申,乙卯乙酉,丙子丙午,丁未丁醜,壬辰壬戌,癸巳癸亥。
七言商。
甲子甲午,乙醜乙未,庚辰庚戌,辛巳辛亥,壬申壬寅,癸卯癸酉。
九言角。
戊辰戊戌,己巳己亥,庚寅庚申,辛卯辛酉,壬午壬子,癸醜癸未。
禹步法:前舉左,右過左,左就右。
次舉右,左過右,右就左。
次舉右,右過左,左就右。
如此三步,當滿二丈一尺,後有九迹。
小神方,用真丹三斤,白蜜一斤,合和日曝煎之,令可丸。
旦服如麻子十丸,未一年,發白更黑,齒堕更生,身體潤澤,長服之,老翁還成少年,常服長生不死也。
小餌黃金方,火銷金納清酒中,二百出,二百入,即沸矣。
握之出指間,令如泥,若不沸及握之不出指間,即複銷之内酒中無數也。
成服如彈丸一枚,亦可汁一丸分為小丸,服三十日,無寒溫,神人玉女下之。
又銀亦可餌,與金同法。
服此二物,可居名山石室中,一年即輕舉矣。
人間服之,名地仙,勿妄傳也。
兩儀子餌銷黃金法,豬負革肪三斤,醇苦酒一鬥,取黃金五兩,置器中煎之,出爐,以金置肪中,百入百出,苦酒亦爾,飡一斤金,壽弊天地,食半斤金,壽二千歲;五兩,千二百歲,無多少,便可餌之。
當以王相之日,作之神良,勿傳人,傳人,藥不成不神也。
欲食去屍藥,當服丹砂。
餌丹砂法,丹砂一斤,搗簁,下醇苦酒三升,淳漆二升,凡三物合,令相得,微火上煎之,令可丸,服如麻子三丸,日再。
四十日,腹中百病愈,三屍去;服之百日,肌骨堅強;服之千日,司命削死籍,與天地相保,日月相望,改形易容,變化無常,日中無影,乃别有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