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至理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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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字
一人書欠字問六甲,餘曰:“明日生男,決非首胎。
”時十月初十,到次日果生男。
其人複問字理,曰:“欠加兩點為次,故知非首胎。
加土為坎。
坎,中男也,故知生兒。
初十來占,加十一在旁成坎,則今日當産無疑矣。
” △門字 一人書門字問病,餘曰:“死矣!尚何問焉?”問字理,答曰:“門字之形,乃日有餘、月不足耳。
”其人曰:“女病也。
”餘曰“必死!”閱十四日驗。
△鄉字 一人書鄉字問婚姻,餘曰:“姻緣雖易成,男女亦相得,第奈何以真童而娶再醮之女。
幸末笑乃節字,到後卻能守節。
”其人笑曰:“此女果作過養媳,未成婚而夫死,今翁姑欲嫁之也。
不識字理何居,先生何以備知若此?”餘曰:“此無他,乃牛郎織女巧相逢耳。
因郎字全,織字隻有半邊,是以知之也。
”複問:“到後守節,何以不守前夫。
”答曰:“節旁耳直。
今鄉旁耳多一曲,是以知其節摻之囗二次嫁也。
” △亥字 人有遺孤五歲,偶病。
其乳母以亥字問吉兇,餘曰:“亥乃孩不見子之象,上是六不全,中是久不得,下是人不長;本月三十日是月盡,亥為時盡,此兒殆難矣。
”複以一字再問,餘曰:“一乃生字之終,死字之始,則生從此盡,死從此至矣。
況是半個十字,祿命止于五乎?”其師又以水字參決,斷曰:“水字之形,不能永之象。
五行之數,土數五。
土能克水,難過五日矣。
”至九月初五果殒。
△張字 維楊汪四被總憲拿問,其羽以張字問吉兇,且曰:“今已有東王爺書到,早晚能出否乎?”餘曰:“此字大兇,生且難保,安望其出耶?”因斷曰:“吊客當頭,喪門煞局,内中王心已偏,恐終不能挽回矣。
”時在九月二十也。
至十月終,果自缢于監中。
△繡字 一人書繡字問婚姻,餘曰:“婚姻必成,且十分得意。
”問:“何故?”曰:“紅絲緊系蕭郎足,姻緣自成更美者。
字末三川六段,又為地天交泰之象,夫婦可以偕老。
”其人悅而去,至十二月成伉俪。
△青字 壬午十月,有遊宦書青字問曰:“昨聞邸報傳雲,聖駕南巡已到紅衣鋪矣。
弟有一故舊随來,意欲候之,不知何日至此?敢求細推。
”餘曰:“字中上乃主形,又是半個來字,必應南幸來至半路矣。
但作乃陰象,又是半個背字,塞北陰方必應。
聖心戀戀于陰方,将至半道而返也。
”其宦猶未深信。
果報:駕未逾淮,得太後之旨,遂星夜回銮。
△瓦字 一人書瓦字問搖會得否,餘曰:“得會。
”曰:“人衆尚在初起。
”曰:“雖系初會,必得!”因批雲:“瓦蓋衆人之頭,字形二十九點。
得會!”其人去,頃複來曰:“會得矣,點亦如數。
” △火字 一人書火字問:“出門與在家孰利?”餘曰:“出門利。
此字中間有開腳之人,自宜行動。
若在家中,有災害也。
”時旁一人即指此字問曰:“有一兒欲随貴人上京,今在姑蘇覓一兒作伴同行,利否?”餘曰:“大利。
”問何故,曰:“火字疊見,乃炎字也。
北方水鄉,此去有既濟之義,故利耳。
”其人曰:“北方水旺,炎旁加水乃淡字也。
财氣不亦淡泊乎?”餘曰:“否!非此之論也。
兩兒皆南人,南方是火地。
跟官之人勢必炎,炎而字中又兩重火。
現據理斷之,嫌其太過。
所幸者,遠遊北方水旺之鄉,得水制之,則火不猖狂,而兩相為用矣,烏可志其美而反謂之淡泊也哉?”其人複問二兒高下,餘曰:“二火一上一下,自有高低。
但子之兒高,彼之兒不及也。
”請厥理,曰:“先一位以火問事已過,乃退時之火。
兄仍以火字問事,乃方興之火。
以此較之,是以知此兒後來高于彼兒也。
” △凫字 一人書凫字問官司,餘曰:“大不利。
”其人問故,曰:“枭神頭,白虎腳,勾陳身,膋蛇尾,四兇齊犯。
若到官,夾打俱有。
一倒便見矣。
”因将凫字倒置幾上,令彼自觀,時旁觀者皆歎服。
△元字 一人書元字問六甲:“男女何居?”餘斷曰:“二八之形,巽卦之變,生女無疑。
”複以問他相字者,則不察字理,辄曰:“生男。
”至分娩,果産一女。
△元字 一人将元字問男女,餘曰:“生男。
”複以
”時十月初十,到次日果生男。
其人複問字理,曰:“欠加兩點為次,故知非首胎。
加土為坎。
坎,中男也,故知生兒。
初十來占,加十一在旁成坎,則今日當産無疑矣。
” △門字 一人書門字問病,餘曰:“死矣!尚何問焉?”問字理,答曰:“門字之形,乃日有餘、月不足耳。
”其人曰:“女病也。
”餘曰“必死!”閱十四日驗。
△鄉字 一人書鄉字問婚姻,餘曰:“姻緣雖易成,男女亦相得,第奈何以真童而娶再醮之女。
幸末笑乃節字,到後卻能守節。
”其人笑曰:“此女果作過養媳,未成婚而夫死,今翁姑欲嫁之也。
不識字理何居,先生何以備知若此?”餘曰:“此無他,乃牛郎織女巧相逢耳。
因郎字全,織字隻有半邊,是以知之也。
”複問:“到後守節,何以不守前夫。
”答曰:“節旁耳直。
今鄉旁耳多一曲,是以知其節摻之囗二次嫁也。
” △亥字 人有遺孤五歲,偶病。
其乳母以亥字問吉兇,餘曰:“亥乃孩不見子之象,上是六不全,中是久不得,下是人不長;本月三十日是月盡,亥為時盡,此兒殆難矣。
”複以一字再問,餘曰:“一乃生字之終,死字之始,則生從此盡,死從此至矣。
況是半個十字,祿命止于五乎?”其師又以水字參決,斷曰:“水字之形,不能永之象。
五行之數,土數五。
土能克水,難過五日矣。
”至九月初五果殒。
△張字 維楊汪四被總憲拿問,其羽以張字問吉兇,且曰:“今已有東王爺書到,早晚能出否乎?”餘曰:“此字大兇,生且難保,安望其出耶?”因斷曰:“吊客當頭,喪門煞局,内中王心已偏,恐終不能挽回矣。
”時在九月二十也。
至十月終,果自缢于監中。
△繡字 一人書繡字問婚姻,餘曰:“婚姻必成,且十分得意。
”問:“何故?”曰:“紅絲緊系蕭郎足,姻緣自成更美者。
字末三川六段,又為地天交泰之象,夫婦可以偕老。
”其人悅而去,至十二月成伉俪。
△青字 壬午十月,有遊宦書青字問曰:“昨聞邸報傳雲,聖駕南巡已到紅衣鋪矣。
弟有一故舊随來,意欲候之,不知何日至此?敢求細推。
”餘曰:“字中上乃主形,又是半個來字,必應南幸來至半路矣。
但作乃陰象,又是半個背字,塞北陰方必應。
聖心戀戀于陰方,将至半道而返也。
”其宦猶未深信。
果報:駕未逾淮,得太後之旨,遂星夜回銮。
△瓦字 一人書瓦字問搖會得否,餘曰:“得會。
”曰:“人衆尚在初起。
”曰:“雖系初會,必得!”因批雲:“瓦蓋衆人之頭,字形二十九點。
得會!”其人去,頃複來曰:“會得矣,點亦如數。
” △火字 一人書火字問:“出門與在家孰利?”餘曰:“出門利。
此字中間有開腳之人,自宜行動。
若在家中,有災害也。
”時旁一人即指此字問曰:“有一兒欲随貴人上京,今在姑蘇覓一兒作伴同行,利否?”餘曰:“大利。
”問何故,曰:“火字疊見,乃炎字也。
北方水鄉,此去有既濟之義,故利耳。
”其人曰:“北方水旺,炎旁加水乃淡字也。
财氣不亦淡泊乎?”餘曰:“否!非此之論也。
兩兒皆南人,南方是火地。
跟官之人勢必炎,炎而字中又兩重火。
現據理斷之,嫌其太過。
所幸者,遠遊北方水旺之鄉,得水制之,則火不猖狂,而兩相為用矣,烏可志其美而反謂之淡泊也哉?”其人複問二兒高下,餘曰:“二火一上一下,自有高低。
但子之兒高,彼之兒不及也。
”請厥理,曰:“先一位以火問事已過,乃退時之火。
兄仍以火字問事,乃方興之火。
以此較之,是以知此兒後來高于彼兒也。
” △凫字 一人書凫字問官司,餘曰:“大不利。
”其人問故,曰:“枭神頭,白虎腳,勾陳身,膋蛇尾,四兇齊犯。
若到官,夾打俱有。
一倒便見矣。
”因将凫字倒置幾上,令彼自觀,時旁觀者皆歎服。
△元字 一人書元字問六甲:“男女何居?”餘斷曰:“二八之形,巽卦之變,生女無疑。
”複以問他相字者,則不察字理,辄曰:“生男。
”至分娩,果産一女。
△元字 一人将元字問男女,餘曰:“生男。
”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