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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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庚寅辛卯,庚辛酉為兇運,而金絕寅卯,謂之無根,雖有十分之兇,而減其半。

    如原局天幹有丙丁透露,得回制之能,又減共半,或再遇太歲逢丙丁,制其庚辛,則無兇矣。

    寅卯本為吉運,因蓋頭有庚辛之克,雖有十分之吉,亦減其半。

    如原局地支有早點酉之沖,不但無吉,而反兇矣。

     又如喜木運,遇甲申乙酉,木絕于申酉,謂之不載,故甲乙之運不吉。

    如原局天幹又透庚辛,或太歲幹頭遇庚辛,必兇無疑所以十年皆兇。

    如原局天幹透壬登,或太歲幹頭逢壬登,能洩金生木,則和平無兇矣。

    故運逢吉不見其吉,運逢兇不見其兇者,緣蓋頭截腳之故也。

     太歲管一年否泰,如所遇之人,故以天幹為重,然地支不可不究,雖有與神之生克,不可與日主運途之沖戰。

    最兇者天克地沖,歲運沖克,日主旺相雖兇無礙,日主兇必罹兇咎。

    日犯歲君,日主旺相無咎,日主休囚必兇;歲君犯日,亦同此論,故太峧宜和,不可與大運一端論也。

    如運逢木吉,負逢木反兇者皆戰沖不和之故也。

    依此而推,則吉兇無有不驗矣。

     庚辰丁亥庚辰丁醜 戊子己醜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庚辰日地,生于亥天幹丁火并透,辰亥皆藏甲乙,足以用火。

    初運戊子己醜,晦火生金,未遂所願。

    庚運丙午年,庚坐寅支截腳,天幹兩丁,足可敵一庚,又逢丙午年,捷。

    搒下知縣,寅運官資頗豐;辛卯截腳,局中丁火回克,仕至郡守;壬辰水生庫根,笃壬申年,兩丁皆傷,不祿。

     乙未戊子庚辰丁醜 丁亥丙戌乙酉甲申癸未壬午 庚辰日無,生于子月,未土破子水,天幹木火,皆得辰未之餘氣,足以用木生火。

    丙運入泮。

    癸酉年行乙運,癸合戊化火,酉是丁火長生,均以此年必中,殊不知乙酉截腳之木,非木也;實金也。

    癸酉年水逢金生,又在冬令,焉能合戊化火?必克丁火無疑酉中純金,乃火之死地,陰火長生之說,俗傳之謬也;恐今八月又建辛酉,局中木火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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