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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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 丙用壬殺,身強殺淺,以殺化權;更喜财滋弱殺,定然名利雙全。

    惜支全火局,寅亥又化木而生火,年月之庚壬無根而少生扶,至丁巳年,巳亥沖去壬水之祿,丁火合去壬水之用,死于疳症。

     壬申戊申壬申戊申 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醜甲寅 壬水生于秋令,地支皆坐長生,天幹兩戊兩壬,大勢觀之,支全一氣,兩幹不雜,且殺印相生,為大貴之格。

    不知金多水濁,母多子病,四柱無火克金,金反不能生水,戊土之菁華盡洩于金,謂偏枯之象,必然難養,名利皆虛,果死于三歲甲戌年。

     壬申甲辰壬申戊申 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 壬水生于季春,似乎殺印相生,地支三遇長生,食神制殺為權,定為貴格。

    不知春土氣虛,月透甲木,不但辰土受制,而時幹之戊,亦受其克。

    五行無火,未得生生之妙,亦母多子病,偏枯之象,必然難養也。

    後死于痘症。

     癸醜壬戌丁亥壬寅 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丙辰 此造丁火陰柔,生于深秋,殺官重疊,必不能養。

    殊不知官殺雖旺,妙在戌月,通根身庫,足以制水;更妙無金,時支寅木不傷,氣貫生時,足以納水,不但易養成人,可遂書香之志。

    然官殺一類,勿以官為喜,殺為憎,身弱者官皆是殺,身旺者殺皆是官,隻要無财有印,便為佳造。

    如雲丁火死寅,謬之極矣。

    寅中甲木,乃丁之嫡母,何以為死?凡陰幹以生地為死,死地為生,非正論也。

    果幼年無疾,聰慧過人,至甲戌年入泮後。

    運走南方火土,制殺扶身,未可限量也。

     壬戌甲辰丁酉己酉 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 此造概雲木透月幹,春木足以生火,年幹壬水生木,日時兩坐長生,皆作旺論。

    惜地支土金太重,天幹水木之根必淺,水木無氣,則丁火之蔭不固。

    夫甲木生于季春,退氣之神也,辰酉合而化金,則甲木之餘氣已絕;戌土隔之,使金不能生水,戌土足以制之,壬水受克,不能生木;辰酉化金,必能克木,日主根源不固可知,如謂酉是丁火長生,五行颠倒矣。

    酉中純辛,無他氣所雜,金生水,無生火之理。

    火到酉位,死絕之地;更嫌時幹己土,竊去命主元神,生金洩火,而水木火三字皆虛矣。

    後果夭于癸酉年。

    由此論之,小兒之命,不易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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