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虛中命書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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隅而辨衆。
如金在火鄉,各以其義辨生克愛憎,而言吉兇。
如水木火土各以金之義而推之,故一隅足以辨衆。
支幹論配合之情,力氣取四時之義。
五行生在三合中,各以生克物化人倫之義,以辨吉兇。
更看四時中所得力氣,及支幹配合真假,以定吉兇。
仍分尊卑上下,筋脈交連,神煞吉兇,以分高下。
此重言者,欲人不忽于消息,言更看上下先後尊卑,見不見抽不抽之筋脈情理,乃神煞吉兇而定榮謝也。
至若貴神當位,諸煞伏藏,三元旺相,豈專神煞。
言天乙貴人論于幹,看五行四時之氣,及晝夜之幹而定,若有氣天乙當位,則煞自藏矣。
五行三元為本,若在旺相之地,不背克生氣,不論神煞也。
或遇七元,刑劫敗害元亡沖破,在上無可救者,為頭目之疾;七元幹鬼者,對命是也。
三刑劫煞八敗六害元亡沖破者,犯真祿之位,見幹鬼及三兩位并犯胎命之建,更地位無救,主頭目疾。
在下無可救者,為手足之厄。
隻犯納音支者,乃手足股肱之病。
父母之孫奚能免害,生時既用行運亦然。
如此之人亦須妨害六親,以三元尊卑而言也。
又言己土七煞之兇,不惟生時用于上下之災,行運太歲亦當與日時通論。
木火則奔速,土金水乃容之。
所遇上件破害,當向坐時運中,更分五行遲速之性,火木漸上主速,土金水沉下主遲緩也。
噫造化廖廓,禍福杳微,或積善而有災殃,或積惡而多喜慶,蓋禍福定于生時善惡由人,然而天道福善禍淫,故君子修身以俟命。
三元九限 三元者,大小氣運也。
九限者,三運之榮謝也。
自生得節日為初,陽男陰女順而理,陰男陽女逆而推。
向者數之未來,背者用之已往。
十幹分之為月,三日成之一年。
向背之數,須得其實,未來無日,謂當日得節也。
當虛作歲,背之同推。
行遊四柱,吉兇自然,小運同途,盛衰理異。
運至四柱中伏反生克,吉兇自然,同年小運,四柱所生有别也。
伏反之狀災福,仍分本主之基,以辨吉兇之變。
伏,守也,逢合則動。
反,動也,逢合則靜。
先分君子小人之主本,次看運中吉兇變通。
小運天左地右,陽備于寅,陰備于申,故男一歲起于寅,女一歲起于申。
寅為三陽化主,申為三陰肅煞,故男小運起于寅,女小運起于申。
假如甲子年,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之類是也。
以建元而論勝負,助歲運而依吉兇。
小運各以年遁月建五行而分生克勝負,小運助大運,太歲相依輔而為吉兇也。
反破刑孤,兇中有吉。
寅申二命,小運不專。
返吟沖伏吟害,及孤病之類,雖是兇運,其中亦有吉者,二運生而小運伏吟反吟,故不以小運專仕太歲乏上也。
一歲一移,周而複始。
若一年各有一建而循環也,不可以氣運取。
男三幹而女二幹,陽自戊子,陰自庚子,男得丁巳,女得辛巳,男順十月至丙寅,女逆十月至壬寅也。
氣者時也,未有時而氣未定,既有時而氣以完。
用之納音者,緣有身而得之氣也。
言氣運取生時五行納音之休旺。
身者三元之本也。
氣者身之本也。
運既順而氣逆,運若逆而氣順,自生時為始轉行不已,推遷逐歲一宮以大小運分吉兇休祥,非命之也。
甲己土運,乙庚金運,乃天道起魁罡之運,主國家運祚之休祥,非雲命之氣運也。
氣運并絕則厄,太歲為君王,大運為元帥,氣運如曹使,小運若使臣。
帥兇,則曹使不能吉。
氣運二真運祿馬之氣并絕則死,太歲為百神之主人運氣運欲轉輪不絕則主本優遊,大運主生煞之柄,故曹使不能違理。
會吉會兇,作用定矣。
在三元生旺庫及祿馬旺處為會吉,居三元沐浴衰病死絕處,逢祿馬為鬼,無和順者,為會兇。
其象大者至于死絕,小者期于災撓。
身須逐運,運須逐身。
柱助運而兇反吉,柱敗運而吉複兇。
時運逢馬,吉兇馬上。
一吉呼而百吉會,一兇馳而衆兇符。
太歲起大運及主本尊者,則大危或死亡矣。
小者有用雖自有福,若傷慢處亦主災撓。
身運二者,須左右有符合資助為吉,柱為主,運為客,客為主害無不兇也。
三二運到馬上,即看馬上之吉兇。
馬主動,必須細取三月元四柱論,不可以馬吉,而不言馬上有兇也。
吉若勝兇,兇藏吉内;兇若勝吉,吉隐兇中。
其言吉兇有相反,
如金在火鄉,各以其義辨生克愛憎,而言吉兇。
如水木火土各以金之義而推之,故一隅足以辨衆。
支幹論配合之情,力氣取四時之義。
五行生在三合中,各以生克物化人倫之義,以辨吉兇。
更看四時中所得力氣,及支幹配合真假,以定吉兇。
仍分尊卑上下,筋脈交連,神煞吉兇,以分高下。
此重言者,欲人不忽于消息,言更看上下先後尊卑,見不見抽不抽之筋脈情理,乃神煞吉兇而定榮謝也。
至若貴神當位,諸煞伏藏,三元旺相,豈專神煞。
言天乙貴人論于幹,看五行四時之氣,及晝夜之幹而定,若有氣天乙當位,則煞自藏矣。
五行三元為本,若在旺相之地,不背克生氣,不論神煞也。
或遇七元,刑劫敗害元亡沖破,在上無可救者,為頭目之疾;七元幹鬼者,對命是也。
三刑劫煞八敗六害元亡沖破者,犯真祿之位,見幹鬼及三兩位并犯胎命之建,更地位無救,主頭目疾。
在下無可救者,為手足之厄。
隻犯納音支者,乃手足股肱之病。
父母之孫奚能免害,生時既用行運亦然。
如此之人亦須妨害六親,以三元尊卑而言也。
又言己土七煞之兇,不惟生時用于上下之災,行運太歲亦當與日時通論。
木火則奔速,土金水乃容之。
所遇上件破害,當向坐時運中,更分五行遲速之性,火木漸上主速,土金水沉下主遲緩也。
噫造化廖廓,禍福杳微,或積善而有災殃,或積惡而多喜慶,蓋禍福定于生時善惡由人,然而天道福善禍淫,故君子修身以俟命。
三元九限 三元者,大小氣運也。
九限者,三運之榮謝也。
自生得節日為初,陽男陰女順而理,陰男陽女逆而推。
向者數之未來,背者用之已往。
十幹分之為月,三日成之一年。
向背之數,須得其實,未來無日,謂當日得節也。
當虛作歲,背之同推。
行遊四柱,吉兇自然,小運同途,盛衰理異。
運至四柱中伏反生克,吉兇自然,同年小運,四柱所生有别也。
伏反之狀災福,仍分本主之基,以辨吉兇之變。
伏,守也,逢合則動。
反,動也,逢合則靜。
先分君子小人之主本,次看運中吉兇變通。
小運天左地右,陽備于寅,陰備于申,故男一歲起于寅,女一歲起于申。
寅為三陽化主,申為三陰肅煞,故男小運起于寅,女小運起于申。
假如甲子年,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之類是也。
以建元而論勝負,助歲運而依吉兇。
小運各以年遁月建五行而分生克勝負,小運助大運,太歲相依輔而為吉兇也。
反破刑孤,兇中有吉。
寅申二命,小運不專。
返吟沖伏吟害,及孤病之類,雖是兇運,其中亦有吉者,二運生而小運伏吟反吟,故不以小運專仕太歲乏上也。
一歲一移,周而複始。
若一年各有一建而循環也,不可以氣運取。
男三幹而女二幹,陽自戊子,陰自庚子,男得丁巳,女得辛巳,男順十月至丙寅,女逆十月至壬寅也。
氣者時也,未有時而氣未定,既有時而氣以完。
用之納音者,緣有身而得之氣也。
言氣運取生時五行納音之休旺。
身者三元之本也。
氣者身之本也。
運既順而氣逆,運若逆而氣順,自生時為始轉行不已,推遷逐歲一宮以大小運分吉兇休祥,非命之也。
甲己土運,乙庚金運,乃天道起魁罡之運,主國家運祚之休祥,非雲命之氣運也。
氣運并絕則厄,太歲為君王,大運為元帥,氣運如曹使,小運若使臣。
帥兇,則曹使不能吉。
氣運二真運祿馬之氣并絕則死,太歲為百神之主人運氣運欲轉輪不絕則主本優遊,大運主生煞之柄,故曹使不能違理。
會吉會兇,作用定矣。
在三元生旺庫及祿馬旺處為會吉,居三元沐浴衰病死絕處,逢祿馬為鬼,無和順者,為會兇。
其象大者至于死絕,小者期于災撓。
身須逐運,運須逐身。
柱助運而兇反吉,柱敗運而吉複兇。
時運逢馬,吉兇馬上。
一吉呼而百吉會,一兇馳而衆兇符。
太歲起大運及主本尊者,則大危或死亡矣。
小者有用雖自有福,若傷慢處亦主災撓。
身運二者,須左右有符合資助為吉,柱為主,運為客,客為主害無不兇也。
三二運到馬上,即看馬上之吉兇。
馬主動,必須細取三月元四柱論,不可以馬吉,而不言馬上有兇也。
吉若勝兇,兇藏吉内;兇若勝吉,吉隐兇中。
其言吉兇有相反,